如果东东还活著,那么他今年应该读国小五年级了,他是我的侄儿,我大哥的第一个孩子,他是在七岁那年夏天去学游泳时,在游泳池溺毙的。
当时教练不在泳池边,他的手被泳池的排水孔给吸住了,因那个泳池的排水孔安全盖早已损坏,管理单位却又迟迟没有请人维修,结果那样一个拥有强烈吸引力的排水孔,便形成了夺命的陷阱。
直到十几分钟後,教练才出现,但一切都来不及了,错误的急救方式与延迟送医,令一条小小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终点。
那年他正准备要上小学,曾经好期待好期待要去读书,他是个聪明好奇又喜欢读书的孩子。
他的早逝,曾经一度令我们家里充满了悲伤。
也许是太舍不得东东了,後来,大哥、大嫂决定再把他生回来。
我妈也到庙里祈求,让东东再回来当我们家的孩子。
结果不久,大嫂真的怀孕了,就在东东离开的翌年,宝宝诞生了。
这个孩子长得很像东东,老妈一直认为他就是东东再来投胎的,为此还特地到地藏王菩萨前去掷茭,结果得了个圣茭,所以我老妈就更加认定他是东东了。
他现在已经四岁,愈大愈像东东。东东有个弟弟叫球球,球球长得像他妈妈,个子很娇小,但东东长得不像他妈妈,也不像爸爸,而是像他外祖父。
这个孩子也长得像他外祖父,方头大耳,脑袋和身材都比一般同龄的小孩还要大上一号,我每次带他出去玩,大家都以为他已经六、七岁了,实际上他才四岁而已。看著他一天天长大,那五官真的愈来愈神似东东,所以我也渐渐相信,说不定这孩子真的是东东再回来投胎的。
死亡不只会降临在命终的老人身上,它随时随地都会降临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因为东东的事,让我对这句话有更深切的体会。
这个故事里也发生了一件这样的遗憾,不过幸运的是,他拥有一个重来的机会,不过不是再轮回投胎哦,是因为他的好心让他有了重生的机会。
想知道他是怎么获得重生的吗?请继续往下一页前进,答案就在书里哦。
在此祝大家都能好好享受活著的每一分每一秒。
第1章(1)
清晨,床上的男人醒来,瞥见酣睡在枕畔的女子,脸上霎时露出温柔的笑容,侧首啄吻那柔嫩的樱唇。
原本他只是想轻吻一下就好,但那柔腻的唇瓣实在太诱人,让他忍不住从浅吻转为深吻。
因为唇上的搔痒,让许晴欢从沉睡中悠悠醒来,睁开眼,映入眸心的是一张俊朗阳刚的男性脸庞。
“吵醒你啦。”费凌宣抬起脸,眷恋不舍的离开她的软唇,朝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深情的看著这个才刚成为他妻子一个月的女人。
“你根本是存心想吵醒我的吧。”那样放肆的吻著她,她又不是死人,不醒才怪。
“醒来看见你甜甜的睡在我身边,让我幸福得忍不住想吻你嘛。”带笑的嗓音说著,他忍不住再俯下脸,“老婆,我爱你,好爱、好爱!”他一边吻著她,一边呢喃的说著爱语。
追求了她四年,她终于嫁给他,让他这一个月来,每天都快乐得像要飞上天似的。
闻言,她唇瓣牵起一抹淡淡的笑纹,即使已听了他数不清的爱语,她还是听不腻。
“老婆,那你爱不爱我?”知道亲亲爱妻生性内敛不擅表达情感,要她主动对他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费凌宣每日在诉说完爱语之后,便会这样反问她。
看著整个人趴在她身上的丈夫,那双墨黑的眼瞳直勾勾的注视著她,等著她的回答,她微赧地点了点头。
若是不爱他,又怎么会嫁给他。
“用说的,要不然我就在你脖子种下很多草莓哦。”费凌宣笑咪咪地恫吓她。他亲爱的老婆有著一张媲美芭比娃娃般的美丽脸孔,也许是因为她淡漠的态度,让她看起来冷艳难以亲近。
不了解她的人,会以为她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实际上,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心地柔软而善良,只是不擅表达自己的情感,又比别人保守羞涩了点,所以看起来有些高傲不易接近。
不过他很庆幸她是这样的个性,才没有先被别人给追跑。
“你很烦耶……”知道不说他一定不肯罢休,许晴欢推开他噘起又要吻下的嘴,敷衍的说出他想听的话,“好啦,我也爱你。”
“啧,听起来很不情愿,再说一次。”亮灼灼的眼神凝视著她。
许晴欢被他那样炽热的眼神看得脸孔发烫,知道不顺他的意,他可以缠她一个早上,为了上班不迟到,只好如他所愿认真的再说一次,“我也爱你,费先生。这样可以了吧?”
“费先生是谁?”费凌宣很不满意这个称呼。
“费凌宣先生是许晴欢小姐的丈夫。”她抿著笑看他皱眉的样子。
“那叫声老公来听听。”他亲爱的老婆个性独立,不爱撒娇,所以两人之间撒娇的工作通常都由他来做,他也乐此不疲。
“别闹了,我上班要迟到了啦。”许晴欢推开丈夫那张涎著笑的俊脸。他的五官说不上很俊美,但组合在一起,却透著一种阳光般的俊朗,尤其脸上总是带著灿烂的笑容,所以他的人缘异常的好,不论男女,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
“那你快点叫呀,再不叫,就要迟到了哦。”他好整以暇地趴在她身上,没有半点起来的意思。事实上如果时间允许,他真想跟她再做做床上运动,好好的爱爱她,让她更加彻底的了解她的丈夫有多么勇猛强壮。
他老是把老婆老婆挂在嘴上叫她,可是要她叫他老公,却让她很害羞。
不过她更明白一件事,亲爱的丈夫虽然总是笑脸迎人,实际上是个外柔内刚的人,一旦决定的事,就非做到不可。所以如果她再不叫,他一定会没完没了的缠著她。
许晴欢娇嗔地望著他,别扭的终于吐出那两个字,“老公。可以让我起来了吧,今天早上公司要开会,不能迟到。”
她粉颊都羞红了,那明艳妩媚的模样,撩得他几乎起了生理反应,他飞快的再在她的樱唇上印上一吻,这才满意的离开她,不再闹她。
看见爱妻走进浴室,他低头训斥下半身雄赳赳抬起头的家伙。
“还不给我乖乖趴下,晴欢要准备上班了,不准你乱来。”
几分钟后,高高昂起的小家伙终于垂头丧气的趴下,费凌宣这才下床,要到厨房准备两人的早餐。
不意双脚一踏到地板上,猛然一软,跌了个狗吃屎,正好被从浴室盥洗出来的妻子看见。
“怎么了?”
他有些困惑的抓抓耳朵、摸摸鼻子,接著朝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自嘲,“我在看地上有没有钱可以捡。”最近常常无预警的腿软跌倒,该不会是夜晚在床上太用功了?为了往后的性福,看来得节制一点。
许晴欢扶他起来,他趁机将她抱个满怀,俊脸埋在她颈边轻蹭著,像只小狗般嗅闻著属于她的幽馨气息。
“你好香!”
“我又没擦香水,怎么会香?”
“那些人工制造的香水哪比得上你的体香!”他一脸陶醉的说。啊,真不想离开她,想就这样嵌进她身体里,跟她成为一体,永远不分开。
许晴欢脸上带著一丝腼觍的笑推开他,“不要玩了,快点去刷牙洗脸。”
“不行,我得先帮你做爱心早餐。”
“今天我来做吧,昨天你不是说早上约了人要做专访,得要早点到杂志社做准备。”她将他推进房间附设的浴室。
“对呴,我差点忘了这件事,那我要吃两份哦。”能吃到亲亲老婆做的早餐,他高兴得笑露一口白牙。
由于他任职的杂志社离两人的爱巢比较近,所以平常都是他做早餐,只有在假日时才由晴欢做。他好爱吃她做的菜,虽然她的手艺还差他一截,但只要是她亲手做的,都让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每次都很捧场的吃个精光。
“好。”浅笑的漫应著,许晴欢走出房间,来到厨房,看见窗外洒进来的金色晨光,一抹欢愉的笑纹爬上她唇边。
***
“这么说,万院长是希望将和安医院打造成罕见疾病的治疗中心?”
“没错,台湾专门治疗罕见疾病的医院并不多,所以,我希望和安医院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帮助更多罹患罕见疾病的患者,让他们能够获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
费凌宣拿著笔记下和安医院万院长刚才所说的重点,才写到一半,笔突然从手中掉落,滚到地上,他脸上微露一丝困惑。这已经是采访过程中第二次掉笔了!没空去细想原因,他弯腰捡起笔后,神色如常地接著再问。
“那么在将和安医院打造为专治罕见疾病医疗中心的过程中,万院长有遇到什么困难吗?”采访时的他一向认真,不会嘻皮笑脸。
闻言,万院长一叹,“遇到的困难很多,首先是优秀的医生不容易找到,其次是医药费的问题,罹患罕见疾病的人并不多,所以专门针对这类病人研发的药品也生产的少,价格自然十分高昂,而且不是每一项用药都能获得健保局的给付,有很多药品必须自费,因此不少家境清寒的人常常因付不起那些医药费而停止治疗。”
“关于医药费的问题,不能寻求社会救助吗?”费凌宣知道罕见疾病的医药费非常庞大,并非一般家庭负担得起的。
“当然可以,不过不是每个人都符合救助的条件,而且社会大众对罕见疾病的捐款并不多,所以救助的金额和人数也十分有限。”
“万院长,你可以提供医院捐款的帐号和连络电话吗?我想把它登在这篇访谈后面,让有心人士知道可以怎么帮助这些罕见疾病的罹患者。”
“当然可以。”万院长立刻写下交给他。
待访谈结束,费凌宣收拾好桌面上的录音笔和文件,站起来伸手向他道谢。
“谢谢万院长接受我们‘商情杂志社’的访问。”
“哪里,我还要感谢你们杂志社,这篇文章若是登出来,相信社会大众对罕见疾病也能多些了解。”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好奇地问:“对了,费先生,请问费凌霜医生是你的亲人吗?”因为他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而姓费的人又不是那么普遍。
“她是我姊姊。”费凌宣笑答。之前约访时,他是直接打电话跟万院长连络的,并没有透过在和安医院工作的姊姊,刚才整个采访过程中,他也都刻意不提姊姊就在这家医院当医生的事。
“难怪一看见你,我就觉得有点面熟,像在哪里见过你,你们姊弟俩的五官有几分相似。你姊是个很优秀的医生,”万院长热络地说:“她现在应该在神经科看诊,你要过去看看她吗?”
他笑著婉拒,“不用了,她在看诊时不喜欢别人去打扰她,我跟她约好了待会要一起吃午饭。”
***
“怎么突然想来接我?”走出飞耀集团大楼,许晴欢坐上一辆停在路旁的银灰色丰田汽车,有些纳闷的问。
她一向独立,不喜欢让人接来送去的,所以平常与丈夫一向是各自上班各自下班,今天下班前,他却突然打电话给她,说要来接她下班。
“我想念老婆啊!”她一坐进车里,费凌宣便将她拉进怀里,给她一个火热的吻,加上深情的爱语,“老婆,我好爱你。”
第1章(2)
她被他吻得喘不过气,虽然对他亲匿的举动已经很习惯了,俏颊还是忍不住染上了两抹红晕。
轻轻推开他,系好安全带后,她问:“今晚要在外面吃吗?”他特意来接她,应该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给你吃,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卖的好吃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费凌宣立刻驱车上路。
“是哦,我倒觉得你的脸皮比别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没有练就比铜墙铁壁还要厚的脸皮,在被你拒绝十几次后,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么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著她的手移到唇边亲吻著。
当年,他因为替她的上司飞耀集团总裁阮耀光做专访,因而结识担任秘书的晴欢。
她对人看似冷漠又严肃,实际上却十分细心体贴,在他将完成的采访稿子送过来给阮耀光确认时,多亏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时将访问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让阮耀光满意,也让那篇专访能顺利的刊出。
之后,他便开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终于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嫁给他。
“谁教你那时嘻皮笑脸的,看起来一副轻浮不可靠的样子。”在采访总裁时,他是表现得很专业,可是一采访完,就像换个人似的,笑得像个花心大萝卜。
“都怪我妈把我生得太霹雳无敌的帅,加上又有著金光闪闪举世无敌的迷人笑容,才会让你有这种错觉。还好你及早觉悟,才没有错过我这个世界上最专情的好男人。”
听他没正经的自夸,许晴欢唇边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开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总是能被逗得很开心。
回到了两人的爱巢,费凌宣脱下外套,卷起衣袖,套上围裙,下厨为两人做晚餐。
许晴欢先回房脱下灰色套装,穿上休闲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厨房传来锵的一声,像是金属的东西掉到地上。她走进厨房,讶异的看见丈夫的左手流著血。
“怎么了?”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瞪著伤口愣了一瞬,费凌宣笑笑的说。
她走近一看,发现那道伤口不小,她赶紧到客厅取来急救箱替他止血包扎。
看见爱妻轻蹙著眉心,他抬起没受伤的右手轻抚著她的脸说。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包扎好后,他弯腰捡起菜刀,拿到水龙头下冲洗,要再切菜。
许晴欢却接过他手上的菜刀,将他推出去,“你到客厅休息,我来做晚餐。”
“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没关系。”
“你不想吃我做的菜?”见他不肯出去,她扬高柳眉睨向他。
“谁说的,我最爱吃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刚下班,会累。”
“我不累,你去换件衣服休息一下。”许晴欢心头荡过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刚下班。
费凌宣从她背后搂著她的腰,甜腻的说:“真高兴老婆这么心疼我,那我就等著吃你做的菜喽。”说著,他轻吻她的秀耳。
呵痒得她轻笑出声,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闹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换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