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还犹豫什么?
我一点都不想看到她被追走,真的成为别人的老婆。
心愈来愈贪,欲望愈来愈大,我已经无法满足只看着她,还想要走到她面前,被她注视、在她记忆当中留有一席之地,甚至……为她所爱。
我开始日也想、夜也想,吃饭睡觉都在想,如何才能巧妙又自然地认识她?最糟糕的是,我没有追过女孩子,唯一谈过的一次恋爱也是读警大时,每天去学生餐厅吃饭,自然而然就和那位餐厅一朵花聊了几句,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饭菜分量比别人的多好多,然后就在一起了。
后来分手也分得很自然而然,没有特别觉得悲伤,或许我天生就是那种对感情少了几根痛感神经的人吧。
经过那一般,其实觉得交不交女朋友与单身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后来对这种事也没特别热衷。
那该怎么让她知道我的心意、又不被吓跑,实在是很大的学问。
“近水楼台先得月听过没?时时出现在她面前晃,久了对方也就知道你的心意了。”
跑去请教我们的警局之花,她是这样说的。
听起来很有道理,那个谁谁谁还在那里乱造谣,说什么她对我有意思,人家明明就很热心给我意见,教我怎么追女孩子。
我还在思索要怎么将战略化为战力,耳边聒聒噪噪的声音害我无法集中精神。
懒懒抬眼,看来新进菜鸟又搞不定了。
小小一尾议员之子就嚣张至此,菜鸟后进笔录做得很无奈。
本来不太想管的,死就死在那家伙呛完“在律师来以前我有权行使缄默权”后,打电话通知老婆时还满口暴力,扬言回家给她好看。
“妈的!女人是娶来疼,不是娶来揍的,懂不懂啊你!”笔筒直接扔过去,那么近的距离要是还砸不中那颗猪头我也不用混了。
“你、你敢丢我?!信不信我让你停职!”
停职是吗?太好了!
本来还没打算要揍的,这下我可以安心开扁了。
“就怕你办不到——”
三天后,这猪头办事效率还挺高的,一纸惩处令下来了,停职三个月。
于是,我再去多揍两拳。“你本事就这么一丁点吗?”
这一次,半年。
好,我满意了。
上午,先利诱原房客请他们解约搬迁,再通知屋主立刻签新约,不必看屋了,就算断垣残壁、凶宅鬼屋我都一定要住到董允乐对面去。
下午,心情愉快地收拾私人物品,离开时,不晓得哪个混账,居然拿饭团K我的头,回头查看暗算之人,第一次发现我们的警局之花眼神原来如此凶恶……
很好,人是住进来了,那接下来呢?
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搬进来有一般时间了,我跟她还是处在很陌生的状态,一点都熟不起来。
不是不想熟,每次遇到她想说点什么,又怕突然打招呼会不会吓到她?讲这一句会不会突兀?服虑得太多,反而脑袋一片空白,表情僵得不知该怎么摆。
她一定觉得我很不近人情,连我都想象得到她面对的是一张多无趣的死人脸,难怪她一点都不想跟我说话。
就像搬来那一天,我知道她在看,还大大方方把上衣脱掉给她看。她不是说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我这么强壮健康,可以保护她、提供女人最想要的安全感,这样有没有加分作用?有没有?有没有?!
唉,看来是没有。
因为她用力关上窗户了。
好沮丧。
我现在只能三不五时到她工作的地方晃一下——而且不能太频繁,动作过大她会有防备,像之前那个常客,她吃过一次饭之后,就没有下文了,从此客客气气保持距离。我可不想吓跑她。
还有每天在她下班前,到大卖场买一包烟——明明就不想抽,只是想等她下班,暗中护送她回家。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太危险,但是又怕惹她反感,搞得家里香烟愈堆愈多,感觉好蠢。
没办法,只好耍贱招。
这实在有违我个人的磊落原则,可是又想不到其他可以巧妙跟她拉近距离的方式了——从她的爱猫下手。
民以食为天,用美味的猫食,一天天诱拐她的猫,忠诚度再高,总有一天也会为五斗米折腰吧?
她很重视她的猫,最近这几年,都是它在陪伴她,那种感情,不是一般的宠物能比拟的。我花了很多时间陪它玩耍、笼络它,一半是真的很感谢它让董允乐不那么寂寞,另外一半就是我个人的私心了。
现在猫三不五时会往我这里跑,我就可以借着送猫回去,跟她聊上几句。
前几天去大卖场买猫食,不小心听到她和同事的对话,才发现她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努力回想、再回想……对了,我好像真的忘记跟她自我介绍了。
猪头啊!自己在那里一头热地忙半天,结果人家女孩子连我姓啥名谁都不知道,啧,失败中的失败!
但是现在要再跑到她面前去告诉她,我叫某某某,那也很奇怪吧?
阿魏说我很龟毛,追女孩子不就是要胆大心细,像我这样顾虑东顾虑西的,追八百年都追不到。
虽然很不想认同他的话,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我跟她到现在的确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万般悲情的,我只好继续耍阴招。每隔个几天,自己卖力把信投投投,投到她的信箱里,一次、两次、三次,久了总能让她记住我的名字吧?
虽然这种行为超蠢的,反正我已经干那么多蠢事了,也不差这一桩。
而且,她确实是记住我的名字了,虽然是停在“杨先生”的阶段,可好歹有一点点进度了。
遗落之章〈男人的秘密〉(2)
上回听她同事说,最近有什么专抢夜归妇女的恶贼,我不敢掉以轻心,每晚准时在店门外等她下班,悄悄保护她回家。
卖场位于主干道上,街灯明亮,但是一弯进巷子就不一样了,小巷是我们回家唯一的一条路,这里没路口监视器,而巷子里唯一的一盏路灯从我搬来到现在没见它亮过,瞧,这种情况我不悄悄尾随护花行吗?
万一她受到什么伤害,我一定会恨死自己。
而,今晚好死不死,还真让我逮到了。
混账,眼睛没擦亮!下码头也不打听打听董允乐是谁罩的,她是你能碰的吗?啊?!
原本打算悄悄将这家伙拖到远处痛扁一顿,谁知道她会突然回头攻击——电得我头昏脑胀。
拜托,董小乐,你看清楚再下手好不好?我那么正气凛然,和那个猥琐的家伙是有一样吗?这样你也会搞混?!
后脑勺直接撞击地面,痛得完全无法作出任何反应,然后,耳边听见她的惊呼声——
“杨先生?!”
对啦,就是我啦,知道电错人了吧?拜托把手上那一根拿离我远一点,再来两下会出人命的——
“嗯……我、我没……”没要对你怎样,千万不要误会我,我不想在你心中的形象整个黑掉啊!
等我稍稍意识到目前的情势,人已经枕在她腿上了。
“没关系,你慢慢来,我不慌,我们有的是时间——”
既然她都这样说了,那我还客气什么?
董小乐的大腿耶!那是多梦寐以求的好机会,就算有那么一丁点卑劣,也要暂时蒙住良知,假装爬不起来。
她的腿好软、好舒服,还有小手在我发间穿橙的感觉——虽然她是在摸那颗撞出来的肿包。
我现在好感激电击棒,它真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发明,没得诺贝尔发明奖真是太没天理了!
其实我很想装得更虚弱一点,说不定还能拗到她留下来照顾我,可是看到她一脸愧疚不安的样子……唉,还是算了,她那么善良,心里一定会不好受,我不想看她难过,尤其是因为我。
隔天起床,头晕晕的,整个世界在眼前旋转,只得认命爬起来看医生。
医生说有轻微的脑震荡,听起来不是太严重,吃吃药,休息几天就好了吧,所以还是别让她知道了,她那张清秀的小脸只适合挂上笑容,其余的,都不该在她脸上停留。
回家时顺便绕去大卖场看看好了,这一期的DM好像有进一款新口味的猫食,给丫头换换口味。
下了公交车以后,绕近路走小巷子,远远就听到大卖场的卸货区方向传来嬉笑声,看来她和这些人在一起很快乐呢,以后如果真的顺利追到她的话,还是不要搬家吧,让她继续在这里工作,她一定会很——咦?
“请你当我的男朋友好吗?”
是她说错还是我听错?想象归想象,但产生这样的幻听也太离谱了,医生刚刚只说会头晕想吐,没说会出现幻觉呀!
我傻住了,呆呆看着她,她也狠狠看回来。
她还在,没有消失,所以不是幻觉,她刚刚——真的说了那句话。
我杨伯韩毕竟不是被吓大的,呆滞三秒就已经很可耻了,不可能一直处在状况外。
是在玩“街头大爆笑”那一类的游戏吗?电视节目有玩过,做些匪夷所思的言行来整路人,观察他们的搞笑反应,刚才远远就听到他们的鼓噪声了,原来被赶鸭子上架的人是她。
“好。”我没有犹豫,很认真地回应她。明知道是假的,还是不想说出违背自己心意的话。
我不在乎下一秒会有多少人捧腹大笑,只要问的人是她,我永远只有这个答案。
她看起来被我吓到了,张大眼睛呆呆的样子好傻气、好可爱,好想伸手给她捏捏抱抱……但是不行,她一定会一掌巴过来。
我非常克制地只碰了碰她的肩,提醒她休息时间快结束了。
她真的太嫩了,怎么会整人整到反被吓到呢?真是个单纯没心眼的傻丫头。
她一直没有说出口。
这是一个玩笑,她知道,我也知道。
明明心知肚明,却不说破,配合着演戏。我知道自己很卑劣,这样的行为已经几近于拐骗了,每次看她想说说不出口,内心备受煎熬的样子,就觉得对她好愧疚。
但我还是不想说破,更在她想说时耍些小技巧让她说不了,这样算计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应该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大的亏心事了。
这简直是天上凭空掉下来的好机会,我可以待在她的身边,光明正大宠她疼她保护她了,再怎么良心不安我都不想错失。
乐乐,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我保证,再给我多一点点时间证明,好不好?
杨伯韩,你是猪头!
生平头一回,觉得自己智商根本是负数!
刚刚从乐乐家回来,听见她和闺中好友的谈话,内心冲击太大了,到现在还无法接受现实。
乐乐根本不喜欢肌肉型的男人,更正确地说,她简直就是厌恶!
怎么会?她不是说她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
怎么不会?另一道声音反驳回来。
她成长过程中,不就有过一般家庭暴力的纪录?这必然在她心理上造成阴影,会因此害怕男人的力量并不足为奇。
我居然现在才想到这一点。
男人先天的体格强过女人,若存心以先天优势欺凌,她们根本抵挡不了。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世界上这样的败类还真的不少,我能说什么?怪那些老鼠屎拖累了全天下的男人吗?
稳重可靠不等于肌肉猛男。
喜欢麦当劳的六块鸡不等于也喜欢我的六块肌。
她本来就不是肉欲派的人,身高不必超过一百八也能替她遮风挡雨,体格不必强壮有力也有能耐撑起一个家,她要的是性格上的稳重可靠,不是体格上的。
而我还一天到晚在她面前脱衣秀肌肉,早知道想看的人不是她,是她的朋友,我绝对会把自己包得紧紧的。
还怕热咧!堂堂男子汉,流血都当新陈代谢了,流点汗怕什么!
我想勾引的人是她,又不是她朋友,谁稀罕别的女人对我的身体流口水!
可是她讨厌我的身体……我现在好羡慕麦当劳的六块鸡,起码六块鸡还可以让她吃掉,我的六块肌只能得到她的嫌弃!
好沮丧!看着镜子里的身体,愈看愈刺眼。啧,该怎么把这些硬邦邦的家伙弄掉呢?
隔天和她去逛街,她把冰淇淋凑过来,以前她食物吃不完我会帮她吃,不过现在心情很沮丧,故意回她——
“男人刀口舔血,怎么可以舔冰淇淋!”我就是那种她最讨厌的粗犷男,不是她期望中斯文又有书卷气的白马王子,真抱歉让她失望了!
对,我在闹脾气,不要帮她吃了,哼。
可是看她失望的表情,还是窝囊地伸手帮她擦掉嘴巴上的冰淇淋——
唉,说穿了根本也舍不得和她闹别扭,这又不是她的错,心情会觉得难过,只是发现自己一头热忙了半天,一心想给她最好的,却发现搞错方向,无法讨好她的失落感吧!
“不能舔冰淇淋,舔女朋友总可以吧!”
还没能及时解读这句话,她居然扑上来,撞疼了我的门牙就跑。
这、这是接吻吗?她肯吻我?!可她不是说,不喜欢我这型的?!我心理调适都还没做完耶,她这又是哪招?
不管了!是她自己送上门的,我已经够克制自己了!
虽然把她抓回来“禽兽”了一下,可是我没有抓很大力,如果她不喜欢的话,绝对挣脱得开,她已经够讨厌男人的蛮力了,我不想在她已经很惨的人生里又多留下一笔糟糕的记忆。
可是她没有,小舌尖很害羞地回舔了我一下,所以是——喜欢吧?
女朋友。
她刚刚是这么说的,她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了。
她让我吻了好久,还自己把手塞进我掌心里给我牵……好吧,董小乐,我原谅你了。
既然她都释出这么大的诚意了,我好像也应该有点回馈才是。某一天,丁芷静又来找她,她们女人要讲闺房悄悄话,把我赶回来,于是我便顺手揪了那个奶油书生过来“联络感情”。
啧,不是我要腹诽人家,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只会走伸展台耍骚包、一天到晚说他有偶像包袱、以为全世界女人都该对着他尖叫的做作男到底有什么好?乐乐居然会喜欢这种型的!
……糟糕,阿楚,我好像把你一起骂进去了,我们家杨季楚也是这一款气质型翩翩贵公子……不行,在搞定乐乐以前,绝对不能让他们见到面。
还有,顺便也警告一下眼前这只公孔雀,你认分一点追你的丁芷静就好,千万别想打乐乐主意,否则在你劈腿前我先劈了你!
然后呢……咳咳,我只是顺便而已!顺便聊了一下他平常保养的方法……干么嘴巴张那么大?如果可以我也很不想找他!问阿楚他就说肤质是天生的,没有刻意做什么……唬烂我的吧!这自恋狂怎么随随便便就列一长串列表的每日工程,和阿楚说的完全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