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严弟的保证,我就安心了。”翁忠贤转身,步往藏于黑暗中的少年,屈膝跪下:“皇子,皇家姓氏不能再用,从今天起,您必须改名换姓,抛下往昔所有,一如您磕别夏妃时,应允她的承诺。”
“……全由翁大人作王。”少年粗哑的嗓,是失去孩童童稚的稚嫩,又不及大人成熟稳健的青涩,正值男孩成为男人的过渡时期。
“不彷保留夏妃的姓,但不宜单姓夏,此时风声鹤唳,若朝廷以姓氏为蛛丝马迹,寻成下来也会惹上麻烦,就改姓夏侯吧。”当铺老板在一旁提供意见。
“如此甚好。”翁忠贤同意,少年则没有表达意见。
“至于名嘛……”当铺老板努力苦思。
“武威。”
开口的既非翁忠贤,抑非当铺老板,而是皇子。
“武威代我死,由我代武威生,不必避讳吉不吉祥,晦不晦气,就叫武威吧。”少年缓缓解下黑披风,微暗烛火下,露出一张眉目深刻的年轻容貌,连日以来的遭遇,让他双颊略显消瘦,点点青髭散布在颚缘,有些落魄、有些狼狈,却无损眸光坚毅。
“这……这样好吗?”翁忠贤迟疑。“武威”二字,教他心扉刺痛,要皇子捡拾它们去用,总觉不妥,毕竟……姓名的主人已殁,多少带点忌讳。
“翁大人,别说了。”少年不容劝说地阻止翁忠贤说下去,翁忠贤虽动了唇瓣,未了,也只能抿唇不语。
屋里的静默,维持了半晌,少年的声音,打破一室沉寂:“之前的名与姓、之前的人生、之前的目忆,我都不要了。从此刻起,只有'夏侯武威',只剩'夏侯武威'……”
夏侯武威。
这个名字提醒著他,他的存活,是牺牲多少性命才得以换来,他的脚下,沾染多少鲜血,踩过多少尸体,越是忠诚的,越是最先倒下,一具叠一具,堆积出他的一条生路,母妃要他跪在她面前立誓,他会活下去,即便是苟延残喘、褴褛乞讨,也要活下去。
他是夏侯武威,他将以这个身分,活下去。
往事重忆,仍教人吁叹惋惜。
夏侯武威肩靠床柱,眉心一抹疼痛,十五岁的自己,仿佛正站在眼前,说著“之前的名与姓、之前的人生、之前的回忆,我都不要了……”的字字坚决。
仔细算算,从夏侯武威存在于世之日起,迄今也漫十三年,几乎快要追赶过他十五年的皇子人生。
偶尔,他仍是不习惯被兄弟们喊著“武威”,时常不察他们正在叫他,好几次等到尉迟义大掌又“巴”到他后脑勺,他才会醒悟过来,“武威”正是指他。
而蜷曲在床上,被男人彻底宠爱过的俏人儿,严尽欢,也在那时,出现于他生命之中,稚气可爱的模样,讨人喜欢,没有谁见到这般精致粉嫩的小娃娃会不喜爱她,儿时的她,被抱在她爹怀里,真的好可爱,嫩嫩的、软软的,童嗓又甜又憨,一笑虽不至于倾城,亦足以倾倒疼宠她几乎快上了天的严家老板,长大后,她更是转变成绝艳俏娇娃,美丽与清妍并存,稍稍妆点过后,永远都是众人目光凝聚的标的。
床上人儿低低呻吟,娇躯轻挪,在大张软榻上滚了半圈,双人枕畔少掉一个人,她睡不安稳,立即便醒来了,螓首侧偏,惺忪猫儿眸寻找他,布满点点吻痕的藕臂伸向前,喊道:“夏侯……你不睡吗?”半唾半醒的她,声音有些含糊,努力撑起转绵绵的身躯,从他身后环抱他,柔荑交叠于他的胸口。
夏侯武威不著痕迹轻吁:“你累了就先睡。”
“陪我。”粉颊在他背脊滑蹭。
“你还是孩子吗?睡觉也要人陪。”
“陪我嘛。”
拗不过她,他扳开她环绕的双手,面向她,梳整她的长发,扶她躺下之后,自己跟著滑进双人衾被里,被窝里暖呼呼的,是她的体温。
“夏侯。”她偎靠过来,纤臂习惯地抱住他,也不嫌热。
“快唾吧,否则明儿个早上又爬不起来了。”
“夏侯……”她很喜欢无意义轻嚷他的姓名,好似很希望藉此换取他的回应。
“乖。”
他以前也都是这般哄她,真笨拙,数十年如日的词儿,没长进过,视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为奶娃娃一只。
不过,很受用,他低沉的嗓,温柔拍打在她背上的力劲,胸膛散发的温暖,在在都有安抚她的作用,严尽欢不知是让他累坏了,或是被哄得太舒服,不会儿蹭蹭他的胸口,酣甜睡去。
夏侯武威真的将她当娃儿在哄,虽然他与她,早已做尽了小孩子不会做的事。
千万别让老爹撞见你偷抱欢欢或是调戏欢欢,连摸都别摸,否则老爹管你是天皇老子,他拿竹帚追打你。这可是尉迟义在他甫踏人严家时,教导他明哲保身的办法,身为当铺老鸟的经验之谈。每个人见到欢欢都难脱惊呼于她的精雕细琢,以及难以比拟的娇俏可人,接下来不自自王会想捏捏她无瑕红嫩的软颊、抱抱棉絮般的玲珑身子——若是女性去抱,自然不会有问题,可一旦动手的家伙是公的、雄性的、带把的,小粉娃的爹便会化身为炸开的爆竹,雳霹啪啦轰炸人。
夏侯武威当时为尉迟义警告中那句“管你是天皇老子,他照拿竹帚追打你”感到不可思议,这话若传进宫里,连诛严家九族都不够。而另外教他更不可思议的是,小粉娃让她爹逗出甜美笑靥时,粉团儿似的小脸,迸发的晶采耀眼。
这娃儿,确实生得极好,连长在充满众类美人嫔妃的宫闱中,见过太多环肥燕瘦的他,也不得不惊叹。若提有尉迟义提醒,他还真可能会出手去轻拧粉娃的淡樱色圆颊,试试其触感,再沦为严老爹护女心切的帚下忘魂之一。
当时他只有个念头:这么漂亮的娃娃,长大之后,恐怕会让严老爹疲于奔命地驱赶成千上万围绕而来的采花群蜂。
严老板保护爱女的偏激,有目共睹,平时的好好老先生,一碰上宝贝女儿的事,理智呀冷静呀什么拉哩拉杂的东西全都抛到严家大池里去喂鱼。
别说是愉抱或调戏,如果严老板连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无法容忍,那么他现在都已经睡上了他家宝贝爱女的床,夜夜为她暖床煨被,严老板若仍在世,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放过他……
套句严老板的口头禅:天皇老子都如此了,区区一只皇子,照样打断狗腿先!
夏侯武威失笑。
要是严老板得知他是以何种心情在拥抱他的心肝宝贝,应该会恼悔当年允诺翁大人之托,收留了他吧。
他拥抱她,却不爱她……
第2章(1)
纵欲的下场,是睡到日上三竿没翻身。
反正她是严府当家,换句话说,闲人一只,爱从今天早上睡到明天晚上,没人敢吭声。
夏侯武威很介意被春儿撞见两人同床醒来,于是总抢在春儿打好水、伫足房外候著服侍小姐之前,人便离开房里,宁可到屋顶上去吹冷风。
严尽欢在榻上坐起,慵懒举荑,挠挠发鬓,丝缎青丝笼罩住纤纤娇躯,半遮掩著一夜贪欢之后的粉嫩赤裸。
软软的拳,轻捶了他睡过的枕面一记。
此她这个姑娘家还害羞呀?
她与夏侯武威的事,春儿早就知道了,甚至连避妊汤药,都是春儿为她煎煮的,她喝药之时,被迫配上春儿的一番唠叨当佐料,打从十四岁开始,被念到耳朵都快长茧,什么要好好爱惜身体啦、药喝多了怕有后遗症啦……再念也是这些老词儿,春儿不嫌烦,她都听烦呐。
看,又来了。
推开房门进来的春儿搁下热扬药,脸上堆满老嬷嬷骂人前的气势,嘀嘀咕咕声好响亮:“这药也不知道喝多了会不会伤身,你喝下肚的帖数那么多,万一以后产生后遗影响可如何是好?”小当家,你真是太不懂得保护自己!”
“好了啦,我没几天就听你念一遍,你烦不烦呐?”严尽欢歪著螓首,靠在架子床柱,看著春儿吹凉汤药。
“你怎么不检讨你和武威哥太纵欲,没几天就得喝一次药?”房里只有春儿和严尽欢两人时,主仆规矩可以暂且放下,才会出现了婢女教训王子的情景。
“他年轻力壮嘛,我也没法子呀。”严尽欢耸肩,说得多纵情快意呀。
“小当家!”听听,这是个好姑娘该说的话吗?!
严尽欢接过汤药,仰首几口灌光汤药,五官微皱,含下春儿递来的梅片,才缓缓恢复她的花容月貌。
纵欲的代价,苦药碗,先乐后苦的血淋淋写照。
“春儿不懂为何非得喝药不可?”说不定武威哥不介意你怀孕呀,也许有了孩子,他就娶你了呢!”岂不是皆大欢喜吗?顺遂了小当家的心愿,与夏侯武威比翼双飞。
“问题是,他介意呀,我也不想生出一个不被他爹希冀的孩子,我自小就立过誓,我的孩子定要有个像我爹那样疼宠著他的父亲,否则,我宁愿不生。”
“要找到老当家那类的傻爹爹,很难吧?”春儿打出世至今,没见过哪家爹亲像严老板一样溺爱孩子,况且,夏侯武威与严老板压根就是不同性子的人,她无法想像夏侯武威沦为严老板之流的笨老爹。
严老板每回见到宝贝爱女,哪里顾得了当家的稳重气势,此次都是唇大大咧开,声音高扬,老嗓拉得尖细,宛若彩衣娱亲的老顽童,变得好可爱、好幼稚,喳呼著“心肝宝贝——爹的心肝宝贝欢欢呐——”抱著严尽欢,老脸磨蹭她软嫩粉白的脸颊,久久舍不得松手。
他总是被大家戏称为“儿奴”,他从不以为意,更不曾隐藏他疼爱女儿的满满父情,再怎么说,严尽欢可是他千求万求才得来的珍稀宝呗,他自然珍视再珍视、溺爱再溺爱。
“我也觉得很难。春儿,先不梳妆,我想沐浴,泡泡热水,身子好酸呢。”严尽欢起身,春儿伶俐为她取来衣裳披上,兜儿露出的赛雪肌肤上,红红紫紫的颜色,彰显夜里战况有多激烈。春儿又想叨念她几句,严尽欢抢在春儿开口之前,嘘了她一声,春儿只能皱眉扁嘴,咽下话儿,为王子准备淋浴用品,伺候王子挣身。
严尽欢的闺园,是严家主宅中除了似海大池以外,最宽敞之处。
它位居主宅中央偏北,扣除王要厅堂楼阁,尚有曲桥、水亭、书斋、庭院,花木点缀,绿影蒙蒙,宛若幽画,园子俨然已是寻常富贾家的一座完整宅邸,闺园西边的云水房,引地底温泉涌出,水质似乳,蓄于蔷薇花形的浴池,是严尽欢专用。
“呼,舒服。”
严尽欢坐进泉里,软得像颗糖饴,几乎要瘫软化开,她双臂慵懒舒展著,挂在泉畔,青丝让春儿俐落盘束起来,春儿卷妥衣袖,掬水打湿软巾,搓出皂沫,开始抹拭她的肩颈,身上的激情汗水可以因此洗去,可是雪肤上一点一点的吻痕可没法子,春儿是个未经人事的姑娘,亲眼见识这类激情痕迹自免不了脸红,严尽欢倒是毫不见扭捏,任自春儿搓圆揉扁。
“小当家。”
“嗯?”怎么?又要念她几句才爽快吗?
“这些淤伤……不疼吗?”春儿没被吮过,迷糊又好奇问。
“不疼呐。”严尽欢自己并掌,舀著泉水拍胸口。
“看起来还蛮吓人的。”
“那是用嘴唇吸出来,颜色吓人,实际上制造它的那一瞬间,挺……快乐的。”严尽欢难得贴心地拿捏用词,不想害春儿这只生嫩姑娘惊吓过度。
“真的是……到处都不放过耶。”春儿抬起严尽欢的手臂,准备刷洗腋下,连那方细腻肌肤周遭都惨遭袭击,啧啧啧啧……
“可见我有多可口?”严尽欢自卖自夸,一点也不脸红,倒是想起了昨夜他在她身上耕耘的情景,他被她撩拨得粗犷喘息的模样,她粉颊染上两抹红晕。
春儿以水瓢盛水,洗去严尽欢香肩上的白色细沫,点头同意:“小当家这么美,谁不喜欢呢?”
“这话真是踩在我的痛处上。”严尽欢苦笑,红晕褪去,身子更往泉水里沉,似乎想就这样溺毙算了。“他就不喜欢我……”
“要是不喜欢你,又怎可能会这般待你呢?”春儿不解扬眉。
“男人碰女人,可以不包含爱,否则花街柳巷的寻芳客岂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男人的身体和感情,是摆在不同地方。严尽欢说得云淡风轻,唇角却垮了下来,甚至仔细听她说话,会感受到她的有气无力。
“真是不公平,小当家你这么爱他,他却……”春儿惊觉失言,连忙闭嘴。
她太多嘴了,不该说些害王子不开心的话,于是,话锋一转,聊些能使王子分散愁绪的话题:“小当家,你是因为三岁那年发生的走失事件,才开始倾心于他吗?”
“是啊。英雄救美这种桥段,戏曲儿里最爱唱,总有它的道理。女角儿因为救命之恩而恋上男角儿,看倌们就会认为其中产生了爱情,一点也不突兀。”而她,亦难逃此种囹圄,被他所救,便死心塌地。亏她还曾笑话这类的戏曲老套,了无新意,原来她自己正是曲儿里的蠢角一只,演著相同蠢戏。
英雄救美,美人倾心,英雄呢?
只是一时兴起,抑或是,基于报答她爹的恩情,与铺里众人一块儿搭救她罢了。
夏侯武威伫立于云水房外,一滴不漏听见主仆两人的对话,他是头一回亲耳听见严尽欢是因为那件事才会对他……
确实。从那回之后,她变得缠他、腻他,夜里无法入睡时,吵著要他陪。
他以为她是受惊吓之后才会产生依赖,提想到是……倾心。
严家宝贝千金走失一事,严家众人记忆犹新,包括了他,都难忘那一天的心急如焚,以及寻不著她下落时的漫长煎熬。
她的一夜未归,险些让严老板急白了发。
那是他甫进严家没几日后的事。
那时,十五岁的他,正努力适应庶民生活——这么说是有些失礼——他本以为自己得耗费许多时间来习惯新人生,没想到他只花了短短两天就完全适应它。
这样的生活比他想像中更精采丰富,在宫里,泰半事物皆有人为他打点好,他只要学习功课便行,在严家,他得全凭自己。
严家当铺规模不算大,严老板为每个人分派了适合的工作,他被安排在库房里擦拭放置当物的几十只大木柜,这并非太困难的工作,亦能让他不困身处陌生环境而产生挥噩无助的茫然,有事能忙,脑袋瓜子才不会胡思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