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缘分却未止于此。散场后,她搭捷运回家,意外地在同一节车厢上见到醒目的他,就在她身后,与她隔了一个人。
尖峰时段,车厢上人潮汹涌,她百般无聊地目光随转,忽地感觉身旁的年轻女子朝自己靠拢了些,肢体异常僵硬,她奇怪地回眸瞥去,发现对方脸色苍白,而她身后有个男人正过分贴近一一“你这男人之耻!”还没反应过来,一声暴雷似的大喝震动耳膜。
她一转头,愕然见到那男人被一人扣住手腕,那是……“你、你干嘛?”相貌斯文、配戴眼镜的男子脸色发青。
“我干嘛?是你干嘛吧?”雷文一一也就是雷昱野,恶狠狠地瞪住他。
“你这只贱手刚才干嘛来着?好大狗胆竟敢偷摸小姐。”这阵骚动引起注意,车厢里的乘客全往这边看来,眼镜男惊惶失措,发青的脸转而胀红,大声反驳:“你少血口喷人!”
“他刚刚是不是偷摸你?”这句是对那女子发问的。
那女子泪盈于睫,难堪地低着脸,轻轻点头。
“胡说八道,不是我!你有什么证据一一”
“眼见为凭。你这混蛋还想抵赖?”雷昱野狂怒。“看你相貌堂堂,却是个斯文败类,搞臭男人的名声,还敢作不敢当,罪加一等!”
眼镜男破他的气势吓坏。瞧这男人怒发冲冠,面目狰狞,再一看,妈啊!不得了。他西装外套内露出的衬衫,胸前一摊刺目腥红,那……难道是血迹?难道这、这家伙刚杀过人?眼镜男倒抽一口凉气,对……肯定是,看他那张脸,他绝对杀过人!“英、英雄饶命……别、别杀我。”脚一软,扑通一声跪下,脸色惨白,簌簌发抖,连连求饶。
他那副孬样,更让雷昱野气炸。“你他妈是不是男人,跪我干嘛!”
跪地的男子,长相温良,可怜兮兮,反观在他面前怒吼的男子,凶神恶煞似的,怎么看都像是坏人在欺压良民,连那个被英雄救美的小姐都被他凶狠的样子吓到,胆怯地缩在扶杆后。
只有从头到尾目睹一切的莫静蕾丝毫无惧,她怔望他昂然而立,威风凛凛,有如神将;那张横眉竖目、棱角分明的脸,变得一点也不可怕……为什么会觉得他可怕呢?她惭愧自己先前的失望多么肤浅,这人远比自己空泛的想像要好多了啊。
这时,列车到站,眼镜男冷不防跳起来,没命似的冲下车,见到前方有名捷运警察,揪住他大喊:“救救我!车上有杀人犯!”警察大惊,见到追下车的人,吓!铁定是这家伙。“不许动!”
“这家伙是色狼!”雷昱野怒视那躲在人后的孬种。
什么?警察一头雾水,混乱了,看看身后发抖腿软、脸色如土的眼镜男,再看看眼前这……老大!他绝非善类。“我叫你不许动!”
无端被人拿警棍指着,雷昱野气到快呕血,正要破口大骂,尾随而至的莫静蕾先一步帮着解释:“警察先生,那人是色狼。”警察一楞回头。
这……横看竖看,他都像是受害人啊。
“是啊,警察先生,你弄错了啦。”几个跟下车来看热闹的好事之徒,也围上来七嘴八舌帮忙解释,终于理清误会,警察尴尬道歉。
一位欧吉桑觉得看了场精采好戏,对雷昱野哈哈笑道:“少年仔,你真衰咧,以后碰到这种事少管为妙,这年头太热血只会惹祸上身啦。”
“什么话!”雷昱野还在气头上,一听,加倍不爽,瞠目咆哮:“别说以后,就是刚才再来一次,我照样要抓这下流胚子!”哎唷喂呀,不慎被怒火烧到,欧吉桑连忙闭嘴,大伙都乖乖扮哑巴,心中直念阿弥佗佛,怕怕、怕怕,此男戾气深重。
但是,在旁有个人却与众不同,觉得那不是戾气,而是浩然正气。
这年头,很多人好事,更多人怕事。更显得此人多么难得。
这男人,额爆青筋,脸色肃杀,声音里满是火气。这一刻,她联想到那火车模型活过来,气势磅礴,无视险阻昂然前进。
那一声咆哮,就这么,震动她心扉。
她怔怔仰视那魁梧身影,轻微恍神,霎时如时空转换,回到多年前那个豆蔻少女,情实初开,为了一个少年,心跳不已。
依然记得,那年盛暑,烈日普照的午后,操场的柏油被晒得滚烫到可以烤肉,空气闷得让人有点喘不过气,趁体育老师有事离开,一群学生在树荫下乘凉偷懒,几个男同学在升旗台边负责把风。
几个同学口渴,偷溜到福利社买饮料,她偷看升旗台旁的他,犹豫了好久,终于也大着胆子偷溜,想买饮料送他,假犒劳,真示好。
该怎么开口才不会不自然呢?回来的一路上,她紧张地一直在思考,还没到操场,却见他跟同伴站在穿堂边乘凉,已跟人换了班。
“刚刚莫静蕾是不是也偷溜去福利社啦?”意外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她心头一跳,反射性藏身楼梯间。
“哼,老师不在嘛,就不用装乖宝宝了。”一句轻蔑十足的话语,使楼梯间的人影瞬间僵住,因为那说话的人是……“哇,你干嘛?好像很讨厌她。”
“她本来就很讨厌好不好?老对我摆脸色,也不知才个屁。早上我负责收数学习作,逼不得已到她面前,她就一副不屑我的死德性。”
“真的假的?不会吧,你哪惹到她了?”
“谁知道啊?管他的,反正我也看她超一一不爽啦!”他们又讲了一会儿,然后趁老师还没回来,也溜去买饮料。
那道人影始终在那,似尊雕像,站了好久好久。阳光斜斜照进来,即使被建筑物挡去大半,热度还是强劲,强劲得让人微微发晕。
“到底是……”茫然的一句呢喃,融化在暑气里。
困惑的少女,歪着脑袋,怀抱着为了不让人起疑而买了人人有份的冰冷矿泉水;酷暑中,瓶身泌出水珠,滴答摔落地上。她拿起其中一瓶,贴上额际,想以痛快的冰冷刺激热昏昏的脑袋清醒。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唉,想不明白。
那是她国一的第一次想不明白,后来,国二的第二次想不明白,再后来,高一的第三次想不明白……到最后,不明白也明白了。
出错的,只怕是她。她可能天生有病……不,不是病,是奇怪的缺陷。
只要面对心上人就会害羞紧张,虽为人之常情,不幸的,是她不像一般会因此而脸红红、羞答答的可人,而是会变得面无表情,越羞怯,脸部僵化就越严重。更不幸的,是那时而并发的表达不良症,让她木讷难言。
只要是她喜欢的人,好一点的,会觉得她冷漠难近;惨一点的,会觉得她目中无人。无一幸免。经历这样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惨绿少女时代,任谁都会认命收心,把对恋爱的甜美憧憬丢到糖果罐里喂蚂蚁。
直到那命运的一天,莫静蕾邂逅了雷昱野。
那天,她没想办法跟他要联络方式,反正知道他是雷文,她窃喜地想,可以借由当他的听众跟他有所牵连,多幸运哪。不去接近对方,保持美好距离,就可以平心静气,不计较得失成败。嗯,这就对了,她什么都想好了,就是没想到……他的节目,太动听了。
她的耳朵收听他,她的心欣赏他,慢慢地,没他节目的日子,听不到他,变得难熬,有他节目的日子,听得到他,却又空虚。所幸还有梁总这道桥梁。自那次在研习会上结识,他们借电邮保持联系,熟稔些后,偶尔也会通电话,让她有机会刺探他的消息。
当他的节目勇夺广播金钟奖,她欢喜,更多的却是莫名失落。渴望逐日滋长,原本的消极了开始多了些如果:如果可以对他说声恭喜就好了;细果除了耳朵以外,眼睛也能常看到他就好了;如果……可以认识他就好了。那样的话,就算是……可能被他讨厌,也没关系了。
“才、怪、哟。”这话要给莫郁芯听到,肯定会哼声吐槽一句。
怎么可能没关系嘛,当然有关系,超有关系;所以跟他成为同事又果真被讨厌以后,她泄气消沉,下班回家常闷闷不乐,外婆都曾担心探问:“蕾蕾啊,有什么问题,别忘了外婆可以帮忙喔。”外婆不知道,那次她出事送医,在某种意义上就帮了大忙。
就是那天在医院发生的事,深深撼动了莫静蕾。那次他在捷运上伸出援手,是对一个陌生人;这次对她伸出援手,却是对一个讨厌的人啊。
这男人,怎么会那么好!太好了,比她想像中还要更好更好。
她霍然醒悟,自己绝不可以错过他,否则定会抱憾终生。她只要……能跟他做朋友,就够了。对,以前一定是因为老心存贪念,才会不得善果;她从而立志,不抱非分之想,想必就能表达得比较好。
于是,她鼓起勇气开始努力示好,一开始虽然非常笨拙生硬,幸好渐入佳境,似乎有慢慢将自己的诚意传达给了他。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她绝对、一定、死都要跟他当成朋友。
“你是说,你那时拼命要跟我交朋友,是因为……因为……”薄唇张合无语,耳中所闻太匪夷所思,脑袋难以融会贯通。
“因为你是个见义勇为、施恩不望报的奇男子。”啪叽!脑袋里的思考回路断裂,雷昱野短路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故事?他霹雳混乱,尤其听她娓妮道来,语带仰慕,让他开始错觉自己是个王子,而且还是个自恋王子,才会幻想眼前这明明是自己追来的女朋友,其实对他暗恋已久。
“你是说,你的扑克脸不是天生的,而是因为害羞?”他瞪眼又问。
“还有紧张。”
“那你以前动不动就……”
“哦”我一一这两字没说完,因为他突然想到,这问题他早已问过,她的回答至今让他印象深刻。
“那是一种辞穷的表现。请体谅我是个木讷的人。”当时他哈哈大笑,现在他一一瞠目结舌。总是、总是,她总是突然语出惊人,惊到他心脏快麻痹,脑袋快栓塞!
抬眸与她视线相触,他定定凝望,想着她那些很玄的话,如在梦中,不禁伸手轻捧住她的脸。“你说……你是因为我,才到我们电台来的?”黑眸里透出困惑。“但是,我完全不记得你。”
“我记得你。”一句简单的话,令他陷入更深的迷惘中。
她遇见一个非常特别的人,让她情不自禁打破这个守则。
那真是不可思议,她第一次这么感情用事。
她就一直忘不了他……忘不了他……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这比和尚……不,是比太监娶妻生子还要玄。
不能怪雷昱野难置信,那么一往情深的故事,怎会投射在他身上?他可是个从小到大跟恋爱绝缘、想告白还曾把人吓哭的家伙咧。
“莫静蕾。”
“……那你用心打扮去上班,跟改戴隐形眼镜,也是因为我?”螓首倏抬,眼里有被揭破用心的微窘。“呃……嗯。”震撼太大,他有点茫然,心念杂乱,电光石火间,霍然醒悟。“那次你在餐厅撞见我相亲,立刻转过身去,也是因为这样?”螓首又垂,声音有点含糊:“那天我穿得很邋遢……”邋遢?他怎么没印象?还有,他只参加过一次研习会,却对她没丝毫印象。他在捷运上抓过色狼,但连对被害人都没印象了,何况是旁人。
“我记得你。”她却用仿佛很是择善固执的语气这么说。
像是每天回家的路上,某个从未留心的街角,竟有一丛花默默为他盛开许久;乍然领悟那份美丽的执着,他痴傻,甚至有点无措。
他哪有那么好?老对她凶巴巴,连她喜欢他,都没看出来……“莫静蕾……”脱口而出,从没这样充满感情地咀嚼一个名字。
搞了半天,他居然到现在才真正了解她。她才不是什么外星人,她害羞又纯情,也会渴望恋爱,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小女人。
她妹妹该死的对极了,而他该死的蠢毙了。
“我……”这时,莫静蕾说话了,但说一个字就中断。“……等下下。”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取出一样东西,用力嗅了一下。
“你在……”疑惑还没问完,认出她手上的东西、绿油精?
“我要说的是……”顿了顿,又拿起绿油精,像在嗅什么醉人花香似的深一一深——吸一口。“我……喜欢你,很久了。”终于战胜害羞,成功说出。讲了那么长的故事,这才是她真正要讲的重点。
噗通!心跳声震耳欲聋。“……借我闻一下。”他恍惚地拿过绿油精一一唔,这玩意儿原来这么刺激,差点激出他的男儿泪。他清醒了,从脑门清醒到脚底板,意识到这听似不可思议的一切,都是真实。
心头震荡,爆炸般的感动,如亿万伏特电力啪兹啪兹在四肢百骸流窜,真是……极乐呀!狂喜咧!骨酥肉麻,神魂颠倒,心融得一场糊涂。她已这般表明心迹,不有所回报怎么说得过去?
“我也……咳……这个,很喜欢你。”可喜可贺,终于啊,交往至今,双方都能顺利说出这句话。
然后,等他回过神时,已将佳人带入怀中,对准那张水嫩红唇,火热热地亲下去一一仿佛再没有比这更该做的事了。
有如被开了天眼,眼中所见的这个女人,变得真可爱,太可爱了。
可恶,干嘛这么可爱?扑克脸看来也娇羞无限,她目光如水雾氤氲,可谓媚眼如丝,在他眼中化身为举世无双的性感女神。
他热烈地吻她、吻她、再吻她……有如一种本能。这前所未有的感受是什么?内心的情感如涨潮,快满出来。喔,那也没关系,就满出来吧,就这么欢腾地将他们包围。各种感受在心头冲撞,没办法太温柔,想要愉悦叹息,又想兴奋大叫,想要将她揉入体内,时刻拥有。
喜欢她,真喜欢她!胸口发烫,温香软玉在怀,女性淡柔的馨香变得刺激,澎湃的心潮化为原始的冲动,以指尖出航探险,血脉债张,细胞叫嚣,海浪滔滔我不怕,车稳舵儿往前划——“等一下……”直到耳边传来一句话,勒住脱缰的神魂。是没有准备的莫静蕾快被他爆发的热情烧融,太紧张,脱口喊暂停。
雷昱野回魂大惊。喂!他刚刚想干嘛?在这扑倒她?他疯啦?
这是她家这是她家这是她家……铛铛铛!理智的小和尚敲响脑中的钟,危险危险,施主回头是岸,莫被心魔所惑,此处不宜乱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