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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做主母  第12页    作者:千寻

  看吧看吧,她心花开了,大家的肚子就有福气可享,郑廷觑弟弟一眼,要是主子爷知道他们这样利用浅浅,不知道会不会发火?

  「栗子糕也好吃。」郑齐又说。

  「阿芬做得不差了,可以让她做做。」

  「我还是觉得浅浅做得更好。」

  「厨艺这东西,得多练习才能上手,你不给她机会做,自然就做不好。」

  说笑间,郑廷提议再去捞几条鱼,于是一行人转个方向往水瀑走去。

  那是山里另一处有水的地方,水瀑冲刷而下,在下方积出水潭,里头的鱼虽然没有长在河川里的肥美,但胜在没有土腥味,且种类更多,半个月前他们还抓到一条大鲈鳗。

  手上甩着杂草,一双美目四下瞧,视线相触间,她看见……那是椴树?

  椴树古名椴树,她记得祖父说过,三桠五叶,背阳向阴,欲来求我,椴树相寻。

  人参生长害怕阳光,经常长在草木、低矮灌木和高大乔木形成的三层立体环境中,而椴木周围往往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腐植土,是人参最喜欢的生长环境。

  心脏狠狠地抖两下,过度兴奋的表情让两兄弟知道浅浅又找到好东西。

  她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去,找到了!

  上头鲜红色的果实明目张胆地长着,就是人参,没错!她还没往前冲,郑齐顺着她的目光就要奔去。

  「小心!」浅浅喊住他的脚步。

  郑齐转身看她。

  浅浅解释。「人参红色的果实会吸引鸟、鼠过来吃,而鸟鼠又是蛇的最爱,因此人参果附近往往会有蛇盘踞,小心一点。」

  「哦。」郑齐找来一根枯枝,一面走一面拨开野草,确定没有蛇在附近,才让浅浅上前。

  光是看见参叶,她就笑得合不拢嘴。

  郑廷问:「浅浅,这棵人参年分很久吗?」

  「野山参生长五年以上才能长出一个完整的五瓣复叶,也就是俗称的巴掌叶,十年以上才会分杈,长出两个复叶,又叫一一甲子,最多最多只能长到六个复叶,这通常是几十年到几百年的人参。」

  「哇,浅浅赚大了。」

  浅浅眉弯眼笑,已经准备多时的小刷子和小锥子终于能够派上用场,她跪在泥地里,轻轻挖开泥层。

  人参不会往下扎根,而是会往旁边延伸,她尽可能地用刷子刷开泥土,不伤到细茎,因为就算再细的茎断了,都会流失养分。

  她花了个把时辰才将人参挖出来,脸上的表情已经不是兴奋可以形容。

  因为、因为……你看看看它的个头,除非吃生长激素,否则依它正常的生长速度,至少有百年……她发了,绝对绝对发了。

  心脏如雷鸣,喘息不定,现在的血压肯定飙破一百七,她拿出挖蕈菇的小铲子,舀了一片覆在泥土上的苔癖,小心翼翼地将人参包裹在中间,保持它的水分不流失。

  「浅浅,这人参有几年啦?」

  尽力憋住笑意,她面无表情回答,「没几年。」

  只有……三百多年,哈、哈、哈!天晓得她得花了多大的力气才能控制住仰天长啸的欲望,心脏狂跳,穿越第一桶金,人生最美妙的事情就在今朝……发、生、了!

  时来运转,命运将要出现重大转折,她再不会被燕历钧和楚默渊这两个变态控制人生,自由自在、自主的人生,多么美丽……

  她恨不得马上转回家里,但是不行,这样会透露过度的兴奋激情,所以,深吸气、深吐气,缓缓再缓缓。

  收妥人参,她说:「走吧,去捞几条鱼,今天再做一次全鱼宴。」

  「好啊。」两兄弟一前一后护着浅浅往水瀑走去,她必须花大把力气镇定心神,才能够表现得若无其事。

  走到水潭边,两兄弟迫不及待脱鞋下水,秋天的潭水有些凉意,浅浅坐在潭边,捧着小脸,看两兄弟抓鱼,心里不停地幻想着自己的第一桶金。

  能卖多少?一千两?三节两?还是一万两?不管多少,有楚默渊的承诺,谁都不能把她的银子收走。耶,这是她的、她的、她的,谁都不能抢!

  郑齐捞到一条大鱼,得意地朝浅浅举高,大喊,「浅浅……」

  话没说完,他脸上的喜悦转为惊恐,因为在浅浅背后,一只长着獠牙的野猪正喷着气、刨着蹄子,转备朝浅浅攻击。

  他大叫,「浅浅快跑。」说着丢下鱼朝浅浅奔去。

  郑廷被弟弟的嗓子吓到,抬头,心一慌,也跟着狂奔。

  快跑?浅浅不明所以转身,当视线与野猪对上时,不确定是她的目光惹毛它,还是郑齐的大叫激怒它,它迈开肥胖的猪蹄,抬起獠牙,以浅浅作为标靶,奔驰!

  浅浅试着起身,但两条腿吓得发软,连试几次都没站起来,眼看野猪不断向她靠近,她想……完蛋了,死定了……

  闭上眼睛,她乖乖接受命运摆布。

  这时腰际一紧,她被人拦腰抱起,几个旋身已飞到枝头上。

  此刻郑齐、郑廷从水潭奔到岸边,抓起弓弩,瞄准它的大脑袋射。

  浅浅不敢张开眼,但耳朵清楚听见弓箭声、野猪的低吼声,她吓死了,反手抱紧救命恩人,把头往人家怀里猛塞,好像塞得够深,恐怖就会远离。

  她的想象力没错,对方稳稳当当的心跳声,依旧维持一分钟七十上下的正常频率,固定的节奏,稳定住她的自律神经,好闻的气息缓和她的焦虑,宽闾的胸膛抚平她的不安。

  直到郑齐一声,「它死了。」

  浅浅的魂魄回笼,抬眼,这才发现,救命恩人是楚默渊本人。

  「爷。」她弱弱地喊一声。

  他不高兴,非常不高兴她涉险,只是看着她苍白的脸,再不高兴也只能收回肚子里。硕大健壮的野猪被射成豪猪,满身的剌,看着就觉得心酸,视线转移,她看见被野猪撞倒在地的竹篓。

  天!心痛、心郁、心愁……是谁修出巨掌在她胸口乱掏啊,心这么会这么痛?忍耐不住,她放声尖叫,楚默渊被她这一嗓子喊皱了眉毛。

  楚默渊不解,刚才被攻击,半声都没喊,这会儿危险解除,倒是有力气喊了。

  「我要下去、我要下去、我要下去!」重要的事要讲三遍,但因为比重要更重要万分,所以她声嘶力竭吼三遍。

  楚默渊的耳朵快被震聋,不得不抱着浅浅飞身下树。

  双脚刚踩上地平面,她没有说谢谢,一鼓作气冲到竹篓边。

  气恨呐,懊恼啊,怎偏偏是今天?偏偏今天采到人参、偏偏今天遇上野猪,为什么不要错开?是老天爷看不得她的命太好?

  她没有这么哀伤过,心一痛,眼泪像土石流滚滚而下,她一面哭一面看着被踩烂的蕈菇,看着损失过半的重楼,颤巍巍的双手打开苔藓时,她的心脏出现罢工迹象,不只手抖得厉害,心抖得更凶,然后……呼……肩膀垮下,她呵呵地傻笑着,从地狱回到天堂,心情洗过一遍三温暖。

  居然没事?完整的人参乖乖地躺在苔藓中间……果然是蕴育天地灵气而长,果然有灵性,果然是药中之王,果然懂得躲避危险。

  抱起人参,用嫩嫩的小脸抚慰它的须根。「我爱你、我爱你、我爱死你了!」

  深情款款的声音,勾得冷静的楚默渊也忍不住笑出声。

  熟悉的笑声,瞬间拉出她的记忆,关于那个五千两和一千两的,猛然回头,她双眼暴瞠,带着警戒直视楚默渊。「你说过,卖药材的银子全归我,不能食言而肥。」

  「我有说要食言吗?」楚默渊没好气的横她一眼,她把他当成什么了?

  他的回应让她放下心,急急忙忙把人参包回去,再小心翼翼地收进竹蒌,那谨慎的态度像在对待老祖宗。

  楚默渊转头看郑齐、郑廷,脸色瞬间骤变,还没开口,两人立马跪地,连求饶的话都不敢开口。

  「爷是让你们来玩的?」冬天还没到,他的声音先结冰。

  「属下知错。」两人重重磕头,脸贴在泥地上,不敢抬起。

  然后沉默扩散,这种沉默很压抑,像有什么巨大怪物要从林子里跑出来。

  郑廷想,这么严重的错误,爷会用军法处置他们吗?

  郑齐想,爷肯定气坏了,方才那一瞬间,他都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

  而楚默渊却想着,方才柔软的身子入怀,为何他会心神荡漾?

  只是个小奴婢,只是四皇子之托,推卸不得的责任,为什么……过去两个月来,每到饭点,他就觉得不舒服?

  胃口越来越差,以前他吃粗粮也觉得没什么,不过是止饥的东西罢了,可现在厨艺明显进步很多的厨娘,端上来的菜仍觉得无法入口?

  以为身子出问题,但接连几个大夫看过,都说他身体康健,再强壮不过。

  但这几天情况更严重,连作梦都会梦见软嫩的豆花、甜入心的玫瑰饼,以及……软软的掌心,干巴巴的笑声,和她的流氓。

  于是他加紧速度把大小事处理好,天未亮就跳上马背往庄子来,理由是……

  当然不是为了见一个小奴婢,而是因为……对了,因为家里的玫瑰酱吃完了,得让她回去做。

  谁知一路急赶而来,不安分的她竟然不在。

  郑芬说:「哥哥说想吃鱼,也许到瀑布那里抓鱼了。」

  然后他来了,然后遇到惊心动魄的这幕,再然后上树、再然后发现……身子某处发胀,血流加快,他必须运行内功,才能够抑制那股澎湃汹涌。

  他的脸很臭,但不完全是在生气,而是在思考问题。

  他讨厌女人,一直都很讨厌,因为章氏,他痛恨女人的矫情,他不需要女人在身边,因此即使传言他有断袖之癖,也从未出言辩解。

  也许有一天,为了传承,他会找个女人来绵延子嗣,但再多的……不会了。

  所以他很公平,他讨厌女人,也讨厌余浅浅,讨厌四皇子没事给他找事做,但是从什么时候起,他的讨厌变了质?

  是从她做的点心起头的吧?又甜又香的玫瑰茶、又软又嫩的豆花,她在他眼里,不再那么讨厌。

  接着是她做菜的背影,纤细的身子,蕴藏大大的能量,专注的目光落在面团上方,他竟觉得那面团很幸福。

  再然后呢?不知道,他始终告诉自己,她只是个讨人喜欢的厨娘,但她不在了,他连家都不想回。

  更可恶的是,走进书房,想起她,看见花椒树,想起她,看见玫瑰花,想起她,经过胭脂铺,想起她……她无所不在。

  可他来了,她就在眼前了,以为心该就此定下来,但是并没有,胸口翻腾得更厉害,血液直冲脑门,他甚至想直接把她抓上床给办了。

  楚默渊面无表情,谁晓得他在想什么?

  浅浅看看郑氏兄弟、再看看楚默渊,有这么严重吗?啊又没事……人参没事,她就没事啊。

  为缓和气氛,她笑弯眉毛,戳戳楚默渊手臂,竭尽所能地讨好巴结。「爷怎么来了,刚好,我今天打算做千层蛋糕钦,那味道……我只能说,举世无双。」

  只是小小的一戳,楚默渊却像被雷击一般,电流钻过全身,很意外,但……不讨厌……看着她的手指头,他等待她再戳。

  她没再戳,但甜甜的嗓音化解了僵硬气氛,见他没反应,浅浅再加码。「爷,我可以用这头野猪给你做卤味吗?不是我夸口,我做的卤味曾被封为『人生死前必须吃的十大美食之一』!」她没夸大,是她家舅舅亲口封的。

  楚默渊眉头一抽,有这种封号吗?

  「爷让郑廷、郑齐快点收拾收拾,我们回家吧。」

  「回家」两个字触动他的神经,他已经很久没有家了……温柔了表情,他握住她的手,哑声道:「嗯,回家。」

  第六章  心相许共坠情网(1)

  他想,很多决定是从那一握出现的。

  握住她的手,软软的、小小的掌心,很温暖,很让人舍不得放下,然后他对自己说:既然放不下,就别放了吧。

  一锤定音,他决定一直牵着她。

  其实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接手她的背篓,只是牵着她走路,也许是过度兴奋,好几次浅浅绊了脚,他阻止她摔倒,然后他没有骂她,只是摸摸她的头说:「小心点。」

  摸头那个动作是从娘亲身上学来的,他喜欢被摸,所以心想,浅浅也会喜欢,于是做了。

  然后的然后,她脸颊微红,看着他的眼光,出现一丝丝的不一样。

  然后的然后、再然后,她猜想,这是不是代表,他有一点点喜欢她?

  当那么久的女强人,习惯一个人吃饭读书写字,习惯再大的困难都由自己承担,突然被人这样护着……感觉很奇妙。

  「被摸头」在现代,不是很好的形容词,但被他摸头那一瞬间,她觉得很幸福。彷佛、依稀、好像,她真的能够依赖一个男人,真的可以啥事都不想不管,真的可以安心地依赖他,顺利快乐地生活,所以真的挺好的。

  就这样,挺好的心情从山上维持到进庄子,当他把背篓交给她,她又看见她的三百年人参,快乐爆表,她相信,自己就要时来运转。

  在郑大伯领着两个儿子杀猪时,浅浅没有闲着,她和楚默渊进了厨房。

  茶叶用热水泡开、放凉,加入牛奶,做为材料A,放置一旁。

  六颗全蛋、糖、盐和面粉搅拌成糊加入材料A,再加入融化的黄油,此为面糊,过筛后放入地窖中,冷藏一个时辰备用。

  接着做卡士达酱,打数颗蛋黄搅拌,加入砂糖和少许面粉,此为材料B。

  将牛奶煮热加入茶叶,茶叶展开后滤掉,分三次加入材料B中,加热、搅拌均匀,直到像果酱之后,再加入奶油拌匀,然后冷却。

  整体最麻烦的部分是制作鲜奶油,以前走一趟超市就能买到鲜奶油,现在得不断摇晃、快速搅拌牛奶,让油、奶分离后,将上面的油取出,再用绑成束的筷子快速打发,才能成为鲜奶油。

  幸好有主子爷在,这时便可知道学武功的好处,没有机械的时代,有个臂力强健的男人在身边,真好用!

  最后,浅浅取出窖藏的面糊,用平底锅一层一层慢慢煎。

  这是门技术活,急不得,每煎好一片,就得用海碗覆在上面,割出标准圆形,待煎好二十几片薄饼皮,就一层皮一层酱,慢慢堆栈,迭好后用木板在上头轻压,让卡士达酱更均匀分布。

  这是浅浅做过最费工的点心,她从没在厨房里待那么久,因此郑家四兄妹全在厨房外头待着,期待成品出笼。

  好不容易听见浅浅喊一声,「做好了。」

  众人争先恐后冲进厨房。

  可是郑廷右脚刚踏进,就被爷一双冷眼瞪得骤然停步,接着,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的郑齐撞上,砰一声,郑芬撞上,砰第二声,郑芳撞上,砰第三声!

  接连三下,郑廷认为自己有必要找吴大夫诊诊,看看有没有撞出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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