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错看了吗?她当真对他没有半点爱意与依恋,所以才会连想都不必想就打算拿掉他的孩子?因为不爱他,所以连他的孩子她也不想要?或者,她根本就不爱孩子,所以她才要当个不婚主义者?
不管是什么,他好像都无法接受而胸闷得难受。放开她的手,他静静的看着她好一会儿,她背挺得笔直,眼神是如此的坚定不移,像是天地动摇也撼动不了她的决心似的,她对抗着他。
“如果你敢动肚子里的孩子一根寒毛,我保证让你往后的日子都非常难过。”他的唇紧抿着,威胁和利诱一并用上。“如果你把孩子生下来,我保证会让你以后的日子衣食无忧,不必再工作也可以过得很自在惬意,两个选一个,聪明如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吧?”
杜丝曼看着他冷峻无比的脸。
此刻的他,定是恨着她的吧?因为不能拿她怎么办,所以只能用这个来威胁她。
所以,这男人是爱孩子的,就算不爱她,他还是要她生下他的孩子,是这样的吧?
所以,她似乎是万万不可能自己保有他的孩子,对吧?生下来,他也一定会跟她争夺监护权,财力势力雄厚如他,她小小一个女子如何跟他争跟他抢?
真是……挫折呵。
她看着严莫臣,觉得好无力也好无助。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局面?她只是要一个宝宝而已,却似乎替自己惹来了一个大麻烦……
***
是报应吗?
因为她一直在严莫臣面前说要拿掉孩子,所以老天爷现在是在惩罚她吗?
一回到家,她只是走到厨房里煮水,想要为自己煮点清粥来填填之前吐得乱七八糟的胃,没想到肚子却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该死的……
不可以这样!她要宝宝!
杜丝曼脸色苍白的捣住腹疼如绞的肚子,因为太痛了以致她连站都快要站不住,只好静静的坐在厨房的地上蜷缩着身子,用双手圈住双脚,却感觉到一股湿湿粘粘的液体从她的胯下缓缓流出。
她掉了泪,一滴一滴落下。
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可能在缓缓流失的小生命……
她痛!她站不起来!
但她一定要站起来才行!她必须去医院!要快一点!应该会没事的,如果她可以马上到医院看医生的话……
想着她忍住疼痛的站起身,一步一步的走到客厅,拿起手机,她看着电话薄,牙一咬,把电话拨了出去,电话很快被接起,是严莫臣一贯冰冷的噪音。
听到他的声音,她的泪掉得更凶了,多么庆幸此刻他在,更是多么庆幸他可以在还生着她气的这时候,也毫不犹豫的马上接起了她的电话呵。
“说话,杜丝曼。”他皱了眉。这一次,他仿佛又听见她的哭声。
“严莫臣……快来救宝宝……我的肚子好痛,还流了一点血……我好怕……我要宝宝,我要他……对不起,我骗了你,我是真心要他的,可是……严莫臣,你快来救我们的宝宝好吗?我的肚子真的好痛……我好怕……我们的宝宝,他一定要好好的才可以啊,严莫臣……”她哭着,泣不成声。
那一头,这几天又暂时住在宋明熙城堡别墅的严莫臣,听到她的话之后,想也不想的便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冲出了门——
车子在暗夜的街道上疾驶着,路灯飞逝而过,蜿蜒的山路像是怎么走也走不完,让驾驶座上的男人不知低咒过几回。
她不能有事!绝对不行!
“该死的上帝!如果对我还有一丝丝的怜悯,就请你好好保护我的孩子和我的女人吧……”
第6章(2)
***
结果,常常是事与愿违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紧急处理之后,医生从急诊间里走了出来,一旁守候已久的严莫臣马上迎了上去。
他还没问,医生就先说话了——
“你是杜小姐的家属吗?”
“我是。”他是孩子的爸爸,自然是家属。
“我很抱歉,孩子没保住。”穿白袍的医生,脸上戴着大口罩,看不清表情,嗓音很淡。
严莫臣心沉了,瞬间覆上一层霜容,不过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问:“孕妇呢?她没事吧?”
“需要休养一阵子,她的压力太大,工作可能也太累了,如果一个不小心,还是可能再失去宝宝……”说着,医生突然咳了两下。“我的意思是,下次怀孕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注意,明白吗?”
“我明白了,谢谢医生。”严莫臣跟医生点了一下头,在医生的同意之下走进了诊间。
杜丝曼一脸病容的躺在白色的的病床上,毫无血色的脸上全是哭过的痕迹。
他安静的在一旁坐下来,伸手紧紧握住她的手。
是他的错,是他逼急了她,才会让她因为压力太大而流产。
是他的错,是他的霸道吓坏了她,就算她看起来那么坚强果决,但她毕竟只是个女人,脆弱无助的小女人,他却强势的要她务必生下他的孩子,不能有第二条路。
都是他的错……
他的妻子离他而去,他未出生的宝宝也离他而去,如果眼前这个女人也决定离他而去……那么,他的心会很痛很痛吧?
这一刻,不,是飞车前往她家的路上,他才知道这个女人不知从何时开始,竟然在他心中占有如此重要的位置,听到她出事,他的心全凝在一起,揪疼着,像是怕失落了某个重要东西般的害怕着、恐惧着。
他要她。
可失去了孩子,他连威胁她的藉口都没有了。
他与她的关系就只能牵在他们的宝宝上头,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严莫臣抓过她的手放在唇边吻着,一滴泪,不着痕迹地滑落在她的手背上——
那泪,热烫着。痛了她的心,湿了她的眼。
杜丝曼的眼睛不敢睁开,怕看见他的眼泪,怕被他知道她看见了他的眼泪。
“对不起,严莫臣。”她在心里喃道。“真的真的对不起……”
***
因为严莫臣的坚持,杜丝曼在医院休养了两天才出院,他亲自开车接她出院送她回家,还抱着她一路走进家门,把她轻轻地放上床后,高大的身影转进厨房,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端出了一道用鸡汤熬的粥,炒了一样清爽的菜和凉拌海带芽,连同一束不知何时买好的鲜花,同时放上桌。
“庆祝你出院。”他地她勾唇笑着,穿着黑色V领衫的他,笑起来有一股神秘迷人的气味,却又难得的居家。
杜丝曼看着他,拿起汤匙舀了一口粥进嘴里,那浓浓的鸡汤香味在齿间化开,口感甚是可口。
“好吃吗?”
她点点头。“没想到你这样的男人会进厨房,还煮一手好菜。”
严莫臣笑着,伸手把她手上的碗接过来。“我来喂你吧,这样比较不烫你的手,来,张嘴——”
幽幽的眸,深深的凝视着他。“你犯不着对我这么好,严莫臣。”
“我想这么做,不成吗?”严莫臣好笑的瞅着她。“来,张嘴,多吃一点,你太瘦了。”
她乖乖张嘴,吃下他喂她的粥,一口接一口,直到汤碗变空为止。
“再吃一碗吧。”他起身,想帮她再添一碗,她却伸手拉住了他。
“我吃饱了。”她笑着。“谢谢你,剩的那些留下来给我慢慢吃吧,浪费你半天了,你有事可以先走。”
严莫臣的眸直勾勾地瞅着她。“你想赶我走?”
“对。”她点点头。“我们……到此为止吧。”
“杜丝曼……”他皱眉,想说什么却被她打断——
“看到你,我就会想到宝宝,我想去旅行,到另一个国度去重新生活,我想忘掉这一切,你会成全我吧?”
严莫臣看着她,上前把她拥进怀里。“我不想成全。”
“不要同情我。”
“不是同情。”
“感到愧疚和怜惜,都不是爱情。我们都是成熟的大人了,理智可以告诉我们很多东西,你可以想抱我而抱我,却不能说那是爱我。”
唉。严莫臣在心里轻叹一声。
“我们结婚吧,杜丝曼。”他轻轻地在她耳边道。“我想跟你在一起,每天都像现在一样地抱着你。”
闻言,杜丝曼不敢相信的抬起头来望住他。
这男人……是疯了吗?他竟然跟她求婚?因为她失去了他们的孩子?
真是可恶呵!他真的是在同情她、怜悯她、可怜她吗?
她闭上眼,觉得心好疼。“严莫臣,我流掉孩子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说要结婚也跟这件事毫无关系。”
杜丝曼推开他。“你说谎!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你为什么突然说要跟我结婚?你爱上我了?早不爱晚不爱,偏偏等到我流掉孩子才来爱,是吗?这太可笑了,严莫臣,你在骗三岁孩子吗?”
“你听我说——”
“我不想听,你走吧。我们两个人一开始就不该有任何关系的,让一切回到原点吧!至于工作,我会辞掉,但,相信我,菲亚团队还是非常适合你的,我不希望你因为我的离职而有任何变动,我相信严总裁也不是一个如此任性的人。”
严莫臣看着她那双决绝的眼,心在疼着痛着郁闷着。
他究竟在干什么?一个说不爱他的女人,一个说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这个总是想躲他把他往外推的女人,一个从头到尾根本都没打算要结婚的女人,他究竟凭什么以为她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答应嫁给他?
更何况,她说了,看到他就会想到那失掉的宝宝,对女人而言,那种疼是致命的吧?那种愧疚更是他所不能够体会的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唯一可以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如她所愿的离开她。
他不想见到她为他心痛的模样。
他不想她因为他而一再想起推动宝宝的痛。
就算,他很不舍,也很不愿,可是,却强求不来。
强求的东西,最终只会招来毁灭……那种痛,他尝过,不想再尝一次。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顾自己。”
这是严莫臣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他走了,走出她的生命、走出她的生活,不曾再回头。
她哭了好久,数十天还是几个月,她忘了,她永远永远忘不掉的,是这个男人对她最后的温柔。
第7章(1)
杜丝曼一直忘不了那双深蓝的眸。
在很多年以后,还是会在梦里遇见他,晨起,走到可以看见海的阳台上,她也总是会想到他。
这几年,她就一直住在天空很蓝很蓝的旧金山,上下班搭鲜黄的电车,沿着坡度缓缓而下,两旁的房屋依着坡度而建,错落着黄黄蓝蓝白白的建筑物,与远处天际边的蓝与海相辉映,是她眼中最美的风景。
拜她流利的英文和多年前在菲亚广告所建立起的名声与业务实力所赐,再加上之前台湾老板潘格尔的亲自推荐,这几年她在旧金山广告圈也跟当初在台湾时混得一样好,年薪却是在台湾时的三倍,可以让她住的算好、吃得算好、过得也算好。
只是,偶尔会觉得寂寞。
她常常在想,如果她的生命可以重来一次,她会不会做跟四年前一样的决定,毅然决然的离开严莫臣、离开台湾,离开她所熟悉的一切?
她真的不知道。
但有一点她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她思念他。
住在旧金山,为的就是和那个男人看一样的天空,感受跟那个男人在同一个空间里的春夏秋冬,想着,或许有那么一天,她会在街头的转角处遇见他,或许可以在哪一间咖啡店里看见他,当然,这些都没有实现,直到这一天……
杜丝曼踩着高跟鞋下了计程车,一袭淡紫削肩短礼服外头罩了一条白色披肩,露出她均匀有致的美腿,看上去十分优雅迷人,但她却一个弯身脱掉高跟鞋提在手里,在长长的街道上奔跑起来。
因为塞车,因为赶时间,不管因为什么,总之,她非常不淑女的穿着礼服拎着鞋子在马路上奔跑,有人对她吹口哨,一堆人注视着她,她脸红气喘,不过不是因为那些哨音和眼光,而是因为跑得太累。
她拿出包包里抄着约会地点的地址,就在前面不远处,她再往前走,看见了黄昏里最耀眼的一栋建筑物,她认得高挂在门口的标志——一只展翅高飞的黑鹰。
心,隐隐震动着。
来美国之后,第一次离他这么近。
该死的夏子昙,他不会是故意的吧?竟然跟她约在凯恩饭店!
都怪她没长心眼,一直到现在站在门口才知道人家是跟她约在这间饭店,现在,她要进去还是不进去?
她弯身把鞋子穿好,掏出手机拨给夏子昙,夏子昙很快就接起——
“到了吗?人家订婚仪式都快开始了,你人在哪里?”夏子昙那边很吵,所以他的嗓门有点大。
“喂,夏子昙,你知道你跟我约在哪里吗?”杜丝曼气呼呼的给他吼回去。
“知道啊,不就是凯恩饭店,难道你走错间饭店啦?”夏子昙在另一头微笑,故意装傻。
“夏子昙!你是故意的!”
“喂,拜托,亲爱的伟大的杜丝曼小姐,人家的订婚PARTY要订在凯恩饭店,难道我要说不行吗?难道因为人家订的饭店是凯恩,我就不来参加人家的订婚PARTY?还有,你不是说早忘了那个严莫臣,结果现在连人家的饭店都不敢踏进来一步是怎样?难道你其实是很爱他的?爱到根本忘不掉?”
真是……很过分!
“喂,夏子昙,你明知道我为什么不能见到他。”她心虚,她愧疚,就算思念,也只能躲起来偷偷想。
“那家伙没来OK?就算你遇见莫臣,只要跟他打声招呼说哈啰就好了,你在担心什么?难道你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他吗?”
杜丝曼不语,抓着手机的手却很紧很紧。
“我们约好的,夏子昙。”这个食言而肥的家伙!她诅咒他肥死,肥到没办法对美女摆出酷样,没办法当个风流公子!
她的嗓音听起来让人有点难过,那总是想藏到最深处的情感,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还是会不经意的显现出来。
对方沉默了一下,才道:“你在门口吗?我去接你。”
“我要走了。”杜丝曼说完,挂掉电话。一个转身,却狠狠的撞上一堵结实宽阔的胸膛——
“啊!”她鼻子被撞疼了,不由自主的叫出声。
一双手很快的将她有点不稳的身子给扶住——
“对不起,我走路没看路。”她边揉着鼻子边道歉,眼睛的视线被对方衬衫上一个鲜红的口红印给吸引了去,她暗叫声糟,因为刚刚那一撞竟然把人家白衬衫给弄了一个红红的印子,她抬起头来想再跟对方道个歉,却在这一瞬间呆住了,整个人再次不稳的又要往后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