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不得时时刻刻把她拴在身边,怎么还能让她跑去一个隔着一大片海洋的国家。又不是去台中或高雄,美国耶!
“项擎朗……”她不舍地望着他,但并不希望自己因而动摇,毕竟这也是她思考过的事情。“这件事情我是审慎考虑过的。如果你不想有一个不确定的感情,我可以理解……”毕竟她这一去是一整年,不能强迫他等她。
“你的意思是你一定要去?”他猛皱眉头,感觉得到她的决心。
“其实我也不很愿意离开你那么远,我也会想你,但是有些事情如果现在不做,时间错过就错过了,会更难去完成。我一直有打算要出国进修,所以才会申请了学校。还有就是这次我们吵架的事情,让我有了一些新的体悟。”
“跟我们吵架有关?我以为你愿意原谅我了?”项擎朗一副深受打击的表情,让人看了颇为不忍。
他难得露出这种表情,让她心头好难过。
她起身绕到他身后抱住他。“我知道你是真的在乎我,我相信你,也没再生气了。但是长久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属于我的英雄,一个在我疲惫时愿意将肩膀让我倚靠、呵护我的男人。现在,我知道错了,我不该期待一个英雄可以让我倚靠,我应该做自己的英雄,做自己的支柱才对。”
“我可以试着……做你的英雄,但你得教我才行,你知道,我比较擅长的是当个混蛋。”他垮着脸说。
她低笑出声。
“我心情很差耶,你还笑!”他抗议。
“曾经我也期待过有一天你能成为我的英雄,可是这样是不对的。毕竟英雄难为啊,何况你比较喜欢把心力放在工作上,并不想成为任何女人的英雄,不是吗?我不该期望你牺牲你自己来呵护我,我希望自己也有能力可以走得更远。”她靠在他颈窝,细声地说。
“可是我愿意保护你,愿意呵护你,更愿意把自己的肩膀借给你。你难道不能留下吗?”难得他现在想当个负责任的男人了,但她却不需要他负责了,多么令人空虚哪!
“我的理智告诉我一定要去,虽然当我一个人孤单地待在冰天雪地的国家时,肯定会恨起我的理智,但我现在还是决定听从理智的劝告。你……如果我回来,你没有其他女朋友,我们可以再在一起。”她偷偷闭上眼,不敢想像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的画面,她肯定会疯掉。
“不成不成,你一个人去美国,那些老外岂不是会把你当成目标?东方人看起来又比较年轻,说不定连教授都会缠上你,这样不行!”他脑中的画面更恐怖,简直让他无法接受。
“教授?你未免太高估我的魅力了。”她笑了,知道这个男人不只是在乎她,恐怕还有点爱她。
“我不要分手,也不要放你去那么远的地方,我一点都不安心。”他猛皱眉头,转身将她拉到身前,紧紧抱着她。
“你可以安心的,我只会爱你一个,真的。”她低头,在他额头印上一个吻,极为温柔的吻。
他将她拉下来,深深地吻了她。像是一放开她就会飞走似的,他的吻充满了眷恋,充满了不舍。
但是即便接下来的日子他像是牛皮糖似地黏着她,两人只要一逮到机会就做一对恶心巴拉的情侣,尽情地浓情密意,但是等到入学的时间到了,她还是带着两大箱的行李飞离他的身边,去到遥远的国度。
可怜的工作室其他伙伴,在项擎朗的阴霾中过了一个月的恐怖日子,他才稍稍有点人性,不再把自己的痛苦与大家分享。
日子往前走,冬天逐渐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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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
美国中西部到了十二月份,早已经是一片银白色的世界。外面的气温非常的低,人们走在街上都行色匆匆,只想赶快进到有暖气的屋内,躲避寒冷的天气。
虽然到处都有暖气,但这种好几个月都下雪、积雪的日子,对一个怕冷的人来说还是太勉强了。
书房里,一个男人手插着腰走来走去,对着桌上的电脑萤幕张牙舞爪,而电脑里正透过视讯望着他的人则是一脸无奈。
“擎朗,你真的不接吗?我觉得这个案子很优,适合你做。再说你也该回来了,当初说好你是休一个月的假的,但是现在都快两个月了,你为什么还在美国?”视讯里的苦主正是高凯。
“我不想接,我还没休息够。如果你觉得条件很好,我pass给你,你接了吧!”项擎朗说着还把身子凑近视讯器,以强调自己的决心。
高凯无奈地叹息。“那你是要休多久的假?天哪,恐怕是一整年,因为尘琳要念一年的书。”
对高凯来说这真是无奈的选择。当初尘琳跑到美国念书去,项擎朗这个失魂落魄的苦主整天折磨他们,把他们也搞得痛不欲生。但是当他终于熬不住思念,宣布要休假一个月,包袱款款奔到美国会爱人,他们终于得到了喘息,可是他却像休上瘾了,原本一个月的假变成两个月,眼前看来还会继续延伸,这也让人十分头痛。
“啊,该死,外面看起来更冷了!高凯,都是为了跟你讲话,我现在还没去超市买东西,现在外面在下雪了啦!”项擎朗马上骂人。
“喂,兄弟,为了跟你说这case,我可是熬夜不睡在跟你通话耶。去超市?”高凯猛翻白眼。“你明明很怕冷,一看到下雪就想骂脏话,干么死赖在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不回来?”
“下雪是让我想骂脏话,但是屋子里面可是有春天,这你不懂啦!”项擎朗急着想挂掉网路电话,好赶快奔出门去买菜,越晚出门可是越冷呢!
“你考虑一下,不然你待在那边做也可以,你把草图传回来,后面我跟阿虎帮你收尾。这样可以吧?反正现在有网路,要联络很方便……”高凯说着脸都苦了,说是联络很方便,但因为时差关系,总是他牺牲睡眠在配合项大爷的作息。
“不跟你说了,我要断线了……”项擎朗正要按掉网路连线,房门就被推开来,一个窈窕的身影走了进来。
“是高凯?我想跟他说说话。”尘琳阻止他,走到电脑前打着招呼。“阿凯,好久不见。你刚刚说的那个案子是怎么回事?”
“尘琳,好久不见,看到你真是太美妙了。”见到唯一能说动那个魔王的人,高凯感动得差点痛哭流涕。“是一个空间艺术,在一家新开幕的高级卖场,除了橱窗设计之外,还会提供一个走廊悬挂他的作品。那边走动的人不乏艺术的爱好者,有助于工作室接到更多案子,所以我才希望他接,可是他不愿意。”
“嗯,听起来满不错的。”尘琳点了点头,然后歪着头问那个站在自己身后猛皱眉头的男人。“那你干么不接?”
她当初忍着相思一个人到美国念书,每天都很想他,但在电话里却一点也不敢诉苦。没想到这个男人一个多月后提着一卡皮箱,就这样出现在她公寓门口。他特意休了长假,就是为了来陪她。
她感动极了,终于可以一解相思之苦。
然后这个声称很讨厌冷天气的男人,居然一住下来就不打算走。一个月之后又过了一个礼拜,她问他时,他说因为没接到新案子,所以不急着回去。结果转眼又三周过去了,他还是处于“没接到新案子”的状态。她早就怀疑了,今天听到他跟高凯说话才知道,他恐怕推掉了很多案子。
虽然他住在这儿陪她,她很幸福,但她也不能让他就这样中断事业。
“我……”项擎朗被问得答不出话来,干脆猛瞪画面里的高凯。“我还……在考虑。”
“如果觉得不错就接了。”她将他的头拉低,然后附在他耳边讲了一句话,说完就走出书房。
项擎朗却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一抹傻呼呼的笑容。
“呵呵,呵呵,哈哈哈!喔耶!”他开始绕着书房狂奔,发出响亮的欢呼声。
“你爽完了的话,能跟我说尘琳说了什么吗?”高凯在那一头好奇死了。
项擎朗笑咪咪地说:“她说要陪我——回、台、湾!回台湾,回台湾,回温暖的台湾!”
“我刚刚也叫你回台湾,怎么就没见你眉开眼笑?”高凯好笑地说。“奇怪,尘琳不是说要念一年吗?现在才去了三个多月……”
“你闭嘴,我家亲爱的一定是想念台湾了,所以提早回台湾,懂吗?”项擎朗好像不准高凯说太大声,怕他的亲爱女朋友改变主意。
“好,我闭嘴。”高凯算算时间,美国的学校差不多开始放寒假了,难怪尘琳可以陪他回来。那要不要跟他说寒假只有三个礼拜呢?
还是不要好了,万一他又不回来了,那怎么办?先把他弄回台湾再说,起码可以做一个案子。三个礼拜够他搞定这份设计案了!
再说项擎朗刚刚很凶恶的叫他闭嘴呢!闭嘴就闭嘴。
“就这样,买好机票记得通知我。”高凯说完切断了网路连线。
项擎朗吹着口哨,非常开心地走出去。“尘琳,有空吗?我们去买菜?顺便买机票?”
“好啊,我报告都交完了,有空。今天我煮饭给你吃吧,平常都是你煮的。”尘琳勾住他的手臂,没想到以前从来不会煮饭的项擎朗,到了美国因为太无聊,成天研究烹饪,居然因此进步了许多。
周间她忙着上课,都是他在负责煮饭的。她知道他怕冷,每次自愿替他去买菜,他却硬要跟,所以最后她连买菜的责任都丢给他了。反正难得有个男人要照顾她,她就脸皮厚一点,顶多就是一年喽!
其实对他追到美国来的这件事,她实在是感动到不行。无论他有没有说出口,他的爱意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
在她已经不期待得到一个英雄的时候,她却真正得到了,一个愿意真心爱她,彼此扶持,支持对方梦想的真英雄。
“煮饭是小case,这难不倒我。”项擎朗牵着她的手,搭电梯下到地下室开车。“但是mall的停车场为什么不设在室内?如果设在室内,从暖气房到暖气房,就不用被冷到啦!”
“再忍耐一下,过几天就回台湾了。”她安慰着说。
“也对。有你在的地方,再冷都不怕。”他摸了摸她的头发,认真地说。
“嗯,亲爱的,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其实我对你跑来这儿陪我很感动呢!”她腻在他身边说。
“喔,关于这一点,请你晚上好好说明你的感动。”他朝她咧出一个充满暗示意味的笑容。
她瞪他一眼,决定还是晚一点再告诉他,三个礼拜后她得飞回来,因为下学期的课程要开始了。
“那我们快去买菜吧,顺便买一些礼物,带回去给大家。”她心虚地笑笑。
但是项擎朗太高兴了,完全没发现。
其实就算他知道了,鬼叫哀嚎之后,还是会找到方法解决的。
以前要他为一个女人停下脚步,那是万万不可能;现在为了亲爱的女人,飞过半个地球都没问题。所以他确实有当英雄的潜力,现在,他开始觉得当爱人心中的英雄真的很不错,因为女人那崇拜的眼神真的会让人陶醉呢!
所以即使这是个英雄难为的年代,他还是会为了他的女人,努力做个真英雄。
【全书完】
后记
高山症这种东西,常常因为人的体质跟身体的状况而有所差异。
我第一次高山症发生时,根本不知道那是高山症。某年的八月初,被拖去合欢山,去之前有被提醒要带御寒外套,但我满心以为在台湾的八月天,能冷到哪去呢?结果我真的错了。
穿着七分裤配短袖,搭上凉鞋,我只带着一件外套就去了。没想到八月的合欢山真的好冷,我前一晚又晚睡,大概睡不到三小时,结果我一上到合欢山就开始头痛。这是高山症的第一阶段症状,而我毫无所觉。
跟着大家活动了一整天,晚上还跟着喝了一杯红酒,然后惨剧就在大家呼呼大睡之后开始。剧烈头痛加上呕吐,屋子里面是通铺,棉被又湿又冷,同伴们在通铺睡成一片,只有我摊在那儿连躺平都没办法,还要不断跑厕所去呕吐。只要我一躺平,呼吸不到空气,嘴唇就发紫,后来想想,这状况其实满危险的,呕吐已经是高山症的第二阶段。
为什么我会对高山症有认识呢?今年八月(又是八月?),我人在南疆。从阿勒泰飞到喀什,然后在山下补给完物资就开车上了帕米尔高原。车上备有两袋氧气,还有无数红景天。随着上山的路开始,我们每人得到两罐红景天,我也乖乖地喝了。
老实说,帕米尔高原真的很美,不愧是世界的屋脊。雪山绵延,像是天际的云,又像是人间的净土,只是我的身体逐渐不平静。
从平地上了帕米尔,一路海拔会直奔四千七百米,然后再下到三千八百米左右。虽然车程花了八小时,但是身体毕竟还是无法完全适应。其实白天我都还好,只是轻微的喘,有轻微头痛,但车里有半数以上的人也都这样。
真正发作是在晚餐时,进了屋子忽然觉得难以呼吸,出去外头晃,外头又变冷了。到了吃晚餐时,我开始头痛加剧,回到饭店(还在帕米尔高原上,位于塔什库尔干),就开始呕吐。我们的领队一看到我吐,马上把我送急诊。
啊,急诊,有没有这么夸张?
因为高山症的第二阶段是呕吐,到第三阶段就是休克了。在我们上帕米尔的前不久,才听说一个女领队高山症发作而挂掉,所以我们的领队一点也不敢轻忽。
穿上羽绒外套(高山上真的很冷),领队想办法找车载我去医院。送去的这个医院可有趣了,看起来真是一点都不可靠。我在空着的诊疗室等待时,又吐了一回,那一晚的番茄炒蛋全都缴了械。
一见到医院里的医生跟护士,我真是傻眼。医生的袍子斑斑驳驳,上面有着不知道年代的不知名污垢,让我看了直发麻。护士别穿着塔吉克人的服装,跟我们一般见到的护士完全不一样。
虽然护士对领队的着急颇不以为然,但我最后还是照了心电图,然后躺到病床上去吸氧气。然后已经吐得虚脱,头痛到爆炸的一条软绵绵的我,在躺在床上吸着氧气的同时,虚弱地朝领队呼喊。
她靠了过来,问我要什么。我问她有没有带相机,帮我拍一张,真的是死观光客行为。毕竟我在海拔三、四千公尺高的地方被送急诊,可是生平第一遭,拍个照片留念不为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