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街道,每天傍晚永远都是万头攒动、车水马龙,路灯如由明珠组成的河流般向四方延伸;霓虹灯高低错落,透着五彩的光芒,静默而热烈。
一大群无论收入多少、职位高低,都被统称为“白领”的上班族从一栋栋办公大楼里涌出,又在剎那间被分开,有车的进入停车场,薪水稍高的拦出租车,而那些底层小职员则多半搭乘地铁或公交车。
虽然他们衣着光鲜一如白天,细看却能发现端倪—领带松松系着、妆容已有些花、眼袋和细纹变得明显……即便是素来极重仪表的人也逃不出疲惫的魔爪,绷了一天的威仪或笑容到了此时此刻全都垮了下来,无精打采的。
傍晚六点整,和平时一样,董朝露最后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办公桌,确定一切整理妥当后,穿上外套、背起包包走人。她的公司曼森是一家生产家具的企业,总部在北欧,公司规模很大,在各大洲几十个国家都设有工厂和卖场,而她,是这家大企业分公司的一名柜台人员。
她对于这份工作没有什么不满,职位低相对担子也轻,更何况公司营运良好,福利丰厚,她的薪水相比起一般公司几乎高了一倍,最重要的是,她才二十五岁,她的职场机会还有很多。
朝露等了两趟电梯才挤进去,百无聊赖地看着楼层数字慢慢跳至“1”,出了电梯,她掏出员工证刷卡下班,把员工证塞回皮包后,下意识拢了拢头发,略犹豫了一秒,便往大厅转角处的化妆室走去。
往常她都是直接搭地铁回家的,今天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她和好友周若枝说好,晚上要去参加高中同学会。
镜子中的她很年轻,皮肤状态很好,即使不施脂粉也容光焕发,但出于工作需要,她每日仍略化淡妆,毕竟她代表的是一个公司的门面。
朝露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除了有些淡淡的油光,其余都还过得去,伸出手,水龙头自动流出温热的水流,她把包包放到一边,用手捧了水洗了把脸,抽出卫生纸擦去面上的水珠后,她感觉整个人精神一振。
她没有重新上妆,只用包包里的平价乳液涂抹一下就从化妆室走出来,才走到大厅,手机就响了。
她一接起来,周若枝就在电话里嚷道:“妳在哪儿呢?”
“妳又在哪儿呢?”她反问。
“就你们公司正门那里,妳一出门定能看见,认得我的车吧?”
果然,朝露一出去就看到了周若枝的那辆马自达,她朝车里的人笑了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周若枝今天穿了身奶白色的洋装,单钻配珍珠的小耳环在浅棕色长鬈发中若隐若现,衬得本就娇小的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洋娃娃,既高贵又可爱,要不是她左手无名指上那枚超过一克拉的钻戒,大家根本想不到她已经是个四岁孩子的母亲了。专科毕业后她就结了婚,如今是令很多人羡慕的少奶奶,她的丈夫经营公司,家中经济宽裕,家事也不劳她操心,她最多就是在心情好的时候亲手做几块饼干而已。
周若枝一边开车一边说:“妳怎么不好好打扮打扮?”
“我只是个小职员,要是太招摇可不好,再说我也没那么多钱能够花在置装上。不过我已经略微整理了一下,走出去还不至于太丢人吧?”
周若枝翻了个白眼,“妳又不是不知道,咱们班那些人啊……”
朝露笑了,“妳呀,我早就说了,当年都没培养出多少同窗之谊,现在热络难道还能重新培养出什么深厚感情来?妳偏要去凑这个热闹。”
“妳说对了,我就是『偏要』去!妳也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周若枝一边打方向盘大转弯一边说话,语气也多了几分不服输,“我就是要去争口气,让所有曾经看不起我的人羡慕嫉妒恨!”
朝露一脸无奈,“这也罢了,妳还非得拉上我。”
周若枝嘻嘻一笑,“妳也替我想想嘛,面对一桌子讨厌的人,怎么吃得下饭。”
朝露懒洋洋地说:“哎,仅此一次啊,下回别找我。”
周若枝随口问:“为什么?”
朝露稍稍往椅背仰了仰,看着后视镜里的自己,漠然道:“原因妳刚刚已经说了。”
周若枝回忆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哦哦,吃不下饭的那个。”
朝露深吸了口气,“若枝,我现在过得很好,不想去记起一些不好的回忆。我并没有值得回顾的青春,倒是庆幸那些年月终于过去了,我对那些同学也没什么喜欢或者讨厌的感觉,只是单纯不想见,再说,我也不像妳嫁了个好人家,做了少奶奶。我普普通通一个上班族,没什么好和他们耀武扬威的,就算日后风水轮流转,转到我这边,我也没心思昭告天下,自己偷着乐就行了。”
遇上红灯,周若枝将车停下,扭头问:“朝露,妳会不会觉得我挺无聊、挺肤浅的?”
朝露摇了摇头,笑着道:“说真的,自己的好朋友能争回一口气,我挺得意的。”她叹了口气,“这世上有几个人不肤浅?妳和我当年要是多遇上几个不肤浅的人,说不定妳也不会拉我出席今天的同学会了。”
绿灯亮起,周若枝踩下油门,高呼道:“知我者,朝露也!”
这一路交通还算顺畅,不到十五分钟两人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栋百货公司。
停好了车,朝露跟随周若枝进了电梯,她先前并没有过问这次聚餐的细节,诸如餐厅名字、所在地点一概不知,所以现在她只管跟着周若枝走。
“到了,就是这儿。”周若枝带着朝露在八楼绕了大半圈,终于找到和大伙儿说定的地方。
她报了包厢名字,由服务生领进包厢,里头摆了两张桌子,一张只剩一个位子,另一张还有三个空位。
“呀,周若枝、董朝露!”其中一人站起来,伸手招呼她们过来。
“萧蒙蒙!”周若枝朝那个女孩子走过去,也伸出了手,往她肩膀上自自然然地一搭,好像她们是多年不见的老友。
向萧蒙蒙点头笑了笑,朝露又转过脸朝已经列席的各位同窗点头致意,“好久不见。”轻轻拉过椅子,挨着周若枝坐了下来。
朝露看着周若枝,心想如果她今天的目的是要大出风头,那可算是来对了。原本那个穿着寒酸、靠着助学金求学的青涩丫头,如今已经变成一身华服美衣、举手投足都高贵迷人的贵妇了。她的品味、她的气质、她精致的妆容、优雅的身形、保养得宜的双手、还有那枚璀璨夺目的钻戒……周若枝身上的一切都被夸了个遍,也无一遗漏地接收到众人艳羡的目光。
也有不少人和朝露搭话,她的响应总是不咸不淡,反正有人夸她,她也夸夸别人;有人问她近况,她就随口应对几句,既不夸大其词也没说得太具体,渐渐地,和她说话的人发现话题难以深入,交谈也就少了,不过这对于朝露来说倒是无所谓。
凉菜早已上齐,之前大家都没有动筷子,只是喝了些饮料,朝露和周若枝以为还有谁说要来却还没到,也就没动筷,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问:“是不是该让服务生上热菜了?”
“等等,我给方蕴洲打个电话,问他到哪儿了。”萧蒙蒙边说边掏出手机。
周若枝“咕嘟”咽下嘴里的茶,放下杯子,皱起眉头,“妳说……方蕴洲?”说着,侧过头瞥向朝露。
朝露原本握着茶杯在发呆,被周若枝这么一看,反而回了神,她把茶杯往唇边一送,喝了一小口。
萧蒙蒙挂了电话说:“大家再等等吧,他人已经在楼下,马上就上来了。”接着,又眉飞色舞地道:“没想到对吧?当年他全家移民新加坡,还以为不回来了呢,谁知道那么巧,上个星期我遇到他,他现在就住在我们小区里,说这次回来是公司派他常驻,我就把同学会的事跟他说,他一口就答应要来了。”
呵,朝露苦笑。这个方蕴洲,无论离去还是回来,都那么让人意外啊。
包厢的门再次开启,来的正是方蕴洲。
朝露望过去,表情没有一丝改变。真正见到他,她心里反而比乍一听到他的消息时要来得平静。
“哇,蕴洲,你小子就散发着天之骄子、成功人士的气势啊!”一个男生走过来,热络地勾住他的肩膀。
这倒是实话,几年不见,他不只帅气依旧,更因岁月历练增添了几分成熟男性的韵味,肩膀宽了、个子也更高了,眉宇间多了些沧桑,但并不见老,只是多了些心事停留的痕迹,这也不奇怪,毕竟,他已经过了无忧无虑的年纪。
朝露低头喝了口茶,心中有着莫名的释然。她曾在网络上看过别人描绘多年后再遇初恋情人,发现当年青春逼人、英俊帅气的男友变成胡子拉碴挺着大肚腩的大叔,相比之下,今天这场见面还不算太糟糕。
方蕴洲先是一番告罪,说明迟到的原由,然后很豪气地一桌各罚三大杯,才准备入座,刚好两桌都剩下一个空位,没等他选定位子坐下,萧蒙蒙开口了。
“方蕴洲,来我们这桌坐呀。怎么说你也是遇到我才能参加这次聚会的嘛。”
方蕴洲笑着说:“既然这么说,我当然应该坐这里了。”说着便拉过空椅坐下了。
朝露的手机突然响起,此时大家都在聊天,没有人注意到那点动静,只有方蕴洲朝她看了过来。
朝露有意无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侧过身从放在椅背后的包包里拿出手机,屏幕显示有条简讯,她点开,是周若枝传来的—方蕴洲来了,妳还好吧?
朝露想了想,回复道:好。
她知道周若枝是担心她,只是她很确信自己并没有那么脆弱,又或者说,时间已经把昔日那些遗憾给稀释了,即使那些失落曾经是侵蚀她青春的毒药,现如今也失效了。
也许她天生就不是个热情、多情、深情的人,她的冷淡是与生俱来的,就算潜伏在她体内的温情之火曾经碰巧被方蕴洲点燃过,但也在很久之前熄灭了,就连灰烬都不剩,因为那些灰烬只需要一阵风,就会被吹得干干净净。
吃完饭,一群人又去唱歌,KTV就在这栋百货公司的顶楼。
朝露对此提不起什么兴趣,无奈周若枝兴致颇高。对于唱歌这件事,她知道周若枝是真心喜欢。因为大家都要去,她若一个人先走的话有些尴尬,加上周若枝也劝她留下,还说等散场的时候再送她回家,她也就不扫兴,跟着去了。
一群人涌进KTV包厢,很快各自寻了乐子,有热衷唱歌的,有喜欢划拳的,也有在一旁三三两两聊天的,一点都不无聊。
周若枝摇身一变成了麦霸,朝露也不打扰她的兴致,一个人在旁边拿着手机玩游戏,只是这包箱里灯光半明半暗的,她靠在软软的沙发上,对着手机屏幕看久了,眼皮不由得开始打架。
她这人有个优点,要是真困了的话任凭周遭再怎么嘈杂,她也照样睡得着,周五晚上又是她最容易入睡的时候,今天也一样,一开始她还听得见伴奏和男男女女的歌声、各种喝彩声,甚至一旁窃窃私语的声音,后来就什么都听不见了,只隐约觉得遍体生凉,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下一刻,她感觉到有什么轻轻软软的东西盖到身上,她扯了扯那东西,把它裹得更紧,遮住了整个脖颈。
不知过了多久,朝露察觉有人在摇晃她,“朝露,朝露!”
她迷蒙的张开眼,眼中还有蒙眬之色,“若枝啊,要走了吗?”她抬手想揉眼睛,一件男士风衣外套却顺着肩膀滑落下来,衣襬拖到地毯上。
她慌忙抢救外套,以免它完全掉在地上,刚刚睡得太沉,她的思绪还是空白的,没来得及细想这衣服是谁为她披上的,直到方蕴洲伸出一臂要接过她手上的衣物时,她才恍然大悟。
“谢谢。”她把外套搭到他的臂上。
“妳还真是能睡,这一点完全没变。”方蕴洲轻声说道。
朝露淡淡地说:“这种事,变不变没什么要紧的。”
方蕴洲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底翻动着复杂的情绪,他伸手想要碰触她,却被她避开了。
“朝露,说好再十分钟就要散了,妳还不去唱一首?我刚刚本来想让妳点歌,哪知道回头一看,得,妳已经睡死了。”周若枝朝她使了个眼色,插话道。
朝露对她的解围心领神会,从方蕴洲身旁走向点歌机,输入几个数字。
音乐响起,是齐豫的《答案》。那么老的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点,朝露也是一时想起这一首,顺手就点了。这首歌的歌词十分简单,翻来覆去只有几句,不用看字幕也能唱,于是她握着麦克风,闭上眼睛唱了起来—
“天上的星星,为何像人群一般的拥挤呢?地上的人们,为何又像星星一样的疏远……”
她的歌声清亮中带着醇厚的韵味,配合这呢喃式的歌词,竟然十分契合,周围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很快的,一曲结束,朝露放下麦克风,一回身,却见方蕴洲不知何时走到了她的身后。她避开他的眼神,径自去拿放在墙角小几上的包包,准备一会儿结束后随时可以走。
“哎哟,董朝露唱歌真不错,以前都不知道呢。不过咱这热热闹闹的同学会,唱什么疏远不疏远的词,怪伤感的!”说话的男生边说边走到点歌机前,“咱们点首合适的,唱完散场,下次再聚,怎么样?”
朝露拿好自己的包包,扣好外套,坐回沙发上,“新歌我不大会唱,就随便点了一首。你点一个大家喜欢的吧。”
这时方蕴洲突然开口,“我很久不听流行乐了,相比之下,老歌更耐听。”
“老歌是吧?行,绝对够老!”那男生输入歌曲编号。
前奏响起,果然是很老的歌—周华健的《朋友》。
众人大合唱,有人吼得声嘶力竭,有人唱得漫不经心,也有人陶醉其中唱到哽咽,唱完后AA制买了单,坐电梯下楼。
快到一楼的时候,方蕴洲对站在一旁,彷佛为朝露护驾般的周若枝小声说了句,“朝露就拜托妳送回家了。”
“蕴洲,你刚刚是怎么来的?”问话的是萧蒙蒙。
“搭出租车。”方蕴洲道,“回来没几天,还没买车。”
“我送你吧,别跟我客套,我们算是邻居,完全顺路。”这话不假,要不然萧蒙蒙和方蕴洲也不会碰上面。
方蕴洲也不推辞,大方接受她的好意,惹得一旁几个善于起哄的同学又做鬼脸又发出怪声,萧蒙蒙和方蕴洲只当没看见、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