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听了,只觉得心里有只尖锐的爪子划得她难受,眼前浮现一个画面,那个模糊的背影拖着腿前行,那划着圈的病腿每随身子甩动一下,爪子就跟着划了她一下,她几乎想冲进那个虚幻的画面里,搀住那个蹒跚而行的人,助他一臂之力。
她很快回过神,继而是一阵惋惜和心痛。是的,她为那个认识不算很深、交情几乎算无的褚云衡感到心痛,她深切地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对一个年轻人这样关心备至,那实在不是一个让人可以冷漠对待的人。
她只是个俗人,无法忽略他的残疾,但是,她由衷地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不俗的女子堪配这样一个不俗的男子。
蓦然间,她记起那个叫书俏的女子,心里莫名地略感安慰,转而对母亲说:“妈妳也别替人家瞎操心,我今天还在褚云衡那里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和他亲密得很,说不定人家早就是情侣了呢。”
“哦?叫什么名字?”
“我听褚云衡叫她书俏。”
贺蕊兰面露了然,“原来妳说的是林医生。他们俩虽然要好,但没戏。”
朝露一边接了用来煮面条的水,放上瓦斯炉,一边问:“妳怎么这么肯定?”
“他们认识好多年了,从小褚在德国那会儿就认识了,若要有发展的余地,早就进入状况了,还会等到今天?不是我说,林医生对小褚也许有心,我在他家做了好几年,一个月总能见她来个一两回,嘱咐这嘱咐那的,厨房里的事有时也会帮忙,说实话,一个女人做到这个地步,说她没有心我是不信的。但小褚对林医生好是好……却总觉得少点火候。”
朝露失笑,“火候?这算什么用词。”
贺蕊兰对女儿的嘲笑不以为然,“妈是不会那些高深的词。我就说一个事实,任平时多么文雅的一个男人,见到自己动心的女人眼睛里能没一点和平时不同的火花?小褚对林医生就是少了那点火。”她垂下头,忽然有些哽咽,“妳还别说,妳那个爸爸,有时候我还挺想他的,我们也有过好的时候……”
朝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深知母亲骨子里是个感性的人,她搂住母亲,柔声说:“我有时也会想爸爸呢。”
贺蕊兰倒有些惊讶,“我以为妳会怪他害妳这辈子都得被人说闲话。”
朝露把头抵在母亲的肩头,轻声道:“外人不知道,总把坐牢的人想得十恶不赦,我们却知道,爸爸也有许多好,如果没有那次的冲动造成的意外,或许也不会……”
父亲出事那会儿,她才小学四年级。在她依稀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一向很好,父亲也不是什么奸恶之徒,就是一个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化工厂工人,除了性子有些急躁,爱喝几口酒,没有什么大毛病。
可是,或许就是那点急躁,才让他在酒后与人口角,失手打死了人。
一开始,母亲甚至没有告诉她父亲被抓进了拘留所,慢慢地,周围开始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她才从那些人的只字词组和不善目光中获知了父亲不归的真相。
她没有找母亲核实,母亲也一直没有正面告诉她父亲的下落,但大概知道她已经辗转得知父亲坐牢的消息,大约在父亲服刑两个月后,她被母亲带去探监,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穿着囚服的父亲。
在那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到自己被打上了一块洗不掉的烙印—杀人犯的女儿。
她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忘了拿起电话,流着泪对着隔板后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喊着,“爸爸!爸爸!爸爸!”
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的呼唤里有思念、有责备,更有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她就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从此变得不同了。
还没熬到出狱,父亲就过世了,得了癌症,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末期,最为遗憾的是,他走的时候,她和母亲都没赶上见最后一面。
追悼会办得很简陋,不只是因为经济原因,也因为说不出体面的悼词,熟悉的人谁不知道董嘉鸣坐牢的事?他这一生就是有这个污点,还有什么可说的?
当年冬至,母亲把父亲的骨灰交到朝露手中,她把骨灰盒放入墓穴,随后退到一边,呆呆地看着工人一点一点地撒土封穴,她忘了自己哭了没有,只记得那个早晨,天空飘起了小雪。
第3章(1)
礼拜一,朝露一走进办公桌就看到桌上放着一大束满天星,花束用淡绿色的缎带包着,整个配色显得素雅而清新,细小的白色花朵密密缀于绿色的花茎上,远看像是掩映在草丛间的点点露珠。
朝露没有去找送花人留下的卡片——这个世界上,知道她喜欢满天星的人只有一个,会送她这样一束没有玫瑰没有百合没有任何大花朵点缀的人,也只有他而已。
她的桌子就在方蕴洲办公室外,透过玻璃门,她看到里面的灯光,于是放下包,敲了敲门。
在得到允许之后,她推门而入。
“需要花瓶吗?”方蕴洲抢在她之前开了口,指了指窗台上的一个空花瓶。他的语气淡然,就像是见到同窗忘了带笔,而他刚好有多余的,便好心而又随意地问上一句。
朝露想了想,说:“谢谢,Tony,借你的花瓶一用。”
方蕴洲的眼神微微一暗,手指下意识地在黑色的签字笔上来回摩挲,他抬起脸道:“你每次叫我Tony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又在刻意疏远我。”
“不是疏远,只是保持上下级的适当距离。”
方蕴洲苦笑了一下,“朝露,你应该念中文系,不是疏远而是保持距离……看你说得多好!不知道是不是我在国外太久了,在文字上较真我还真不是你的敌手。”
“我的意思是,公事上,我不希望牵扯到太多私人感情;私底下,我从来不否认我们是旧识,甚至到今天仍然是朋友。”
“那么,请不要对小小的一束花那么敏感。”方蕴洲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过来递给她,“朋友之间,甚或是上司与下属之间,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点心意,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对不对?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朝露这才记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母亲忙忙碌碌,对这类日子也不大上心,偶尔记起就买个小蛋糕、煮碗面当作庆贺,要是忘了也就忘了,她也不在意。
想想昨晚上吃的还是面条,她和母亲居然都没想起来隔天便是她的生日,而方蕴洲却还记得。
她的心如和风拂柳般柔软下来,再也说不出任何冷硬的话来。
方蕴洲像是抓准了这个时机,问道:“晚上我请你吃个饭,算是小小庆祝一下。”
“你是不是又要说,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上司,请我吃顿饭不算什么事?”
方蕴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当然要和家人一起庆祝。”朝露说了个谎。
方蕴洲没在这个问题上较真,略作沉吟后道:“也对,那就中午一起去楼下吃个饭好了。”这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室有好几家餐厅,供应简易中西餐、商务套餐之类的,味道还不错。
许是怕她拒绝,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还觉得有负担,可以把它当作是出差。”
话说到这个分儿上,朝露再不点头,未免太不近人情,于是她接受了。“好。”
朝露从方蕴洲的办公室出来,习惯性地往自己的办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来,手上还抱着个花瓶,便去洗手间接了水,拆掉包装后把满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简朴的纯白色瓷瓶,配上满天星倒也素净可爱。
一整个上午,朝露的视线偶尔会离开电脑和档案夹,无意间落在桌角的那瓶小花上,不自觉地微微一笑。
曾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某天路过花店时随口问她喜欢什么花,在一个月后她生日的当天,他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神躲闪地看着她,慢慢从身后拿出一束满天星,一句话也不说就塞到她手中。
那束花其实不大,可是在朝露的记忆里,却是沉甸甸的,直到现在,她似乎都能感觉到花束捧在手中的分量。那束花朝露养了好久都不舍得扔,直到完全干枯,她才将它们处理掉,朝露记得,她最后还留了一朵,小心翼翼地制成了干花,如今大概还压在某一本日记里。
这辈子,她只收过两次花,都是出自同一个人。
大学里也有男生送她花,她猜这多半是因为她的容貌还算美丽,但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束花,不是不敢碰触爱情,也不是因为家庭原因自卑,而是她真的从来没有为那些男生动过心。
中午吃饭时,朝露连菜单也没翻开,直接点了一份商务套餐,这里的餐厅她差不多都光顾过,对菜式也很熟悉,多数时候为了实惠和省事,她都会点套餐,以至于这几家店的商务套餐几乎被她吃遍了。来这个公司三年了,倒也没吃厌,反正在吃的方面她从来不讲究。
“你是故意替我省钱?”方蕴洲说完,也点了一样的,只另外叫了两杯红酒。
朝露笑了笑,方蕴洲终究是明白她的,如果他正儿八经地请她吃一顿大餐,反而会令她觉得不自在,继而造成她和他日后相处时的尴尬。
红酒上来后,他与她碰杯,并祝她生日快乐。
她小小地啜了一口,放下杯子道:“蕴洲,一直没机会正式跟你说,欢迎你回来。”
方蕴洲的声音有些哑,“说实话,我曾经担心你不希望再看见我。”
“不,我从没那么想。”朝露放缓了语速,静静地看着他,“我也说句老实话,我从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你。”
他的笑容有些苦涩,“那你在同学会那晚见到我时,又是怎么想的?”
她歪着脑袋,很努力地去回想当时的感觉,最后说道:“我心里先是觉得怎么可能,后来又觉得庆幸,你总算没有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大叔。”
方蕴洲张开嘴,这回是真的笑了,“听你这么说,我也好安慰。”
谈话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朝露也稍微放开了,她一边吃色拉,一边随口问他,“在祈加坡这几年一切都顺利吗?”
方蕴洲沉默了几秒,“不算太好,不过总算过去了。”
“哦。”她拿起刀切猪排。
“家里的企业有阵子经营上出了危机,但这还不是最糟的……”他似乎犹疑了好一会儿,才决定继续说下去,“最糟糕的是,我糊里糊涂地结了婚。”
朝露的手停下来,错愕地抬起头看他。
方蕴洲喝了一大口酒,“我结婚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这场婚事甚至必须父母在场作证才能举行。年轻、糊涂、冲动,再加上……一些别的原因,造就了一个错误。”他望着她,眼底满是悔恨和痛楚,“你只管轻视我吧。”
朝露此刻只想安慰面前的这个人,她看得见他的痛苦和后悔,无论当时是出于什么样荒唐的原因,他显然也已经得到教训和付出代价了,她没有权利轻视他,更没有立场责怪他。
“蕴洲,快乐一点,你不是总劝我要快乐起来吗?往前看,也许你的婚姻会有转机。”她的语气比平常更加温柔。
方蕴洲摇头,“转机是不会有了,有的只剩下解脱。这场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半,结婚、离婚都是在大学期间,也真是够折腾、够轰动了。”
“难得你还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说到这一点,我很佩服你。”
他再次摇头,“学业方面或许是靠我这颗还不算笨的头脑,但是现在这个位置……呵,不瞒你说,这家公司也有我们家族的股份,安排我进公司历练一下不算什么难事。我从不觉得自己特别优秀,当然,我确实不差,只是世界这么大,比我优秀的人比比皆是,如果不是有些背景,这个位置未必是我的。”
“呵,蕴洲,你就不怕我到处乱说,影响你的威信?”
“瞧,你现在叫我蕴洲而不是Tony,所以,我是在向一个老朋友倾诉些心里话,而不是向一个只有工作方面有交集的下属做自我爆料,我相信你绝不会乱讲话。”
朝露笑了,俏皮的眨了下眼睛。
吃过午饭,朝露看了看表,离上班还有十分钟,她想起自己有件事要办,便让方蕴洲先回办公室,她则拐去了一家照相馆。
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巧的USB,让店员插进USB接口,指着被命名为“沉香”的照片道:“就是这张,印一张五寸的。”
当初把这张照片传入电脑里时,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她就把它拷贝进了自己的USB,随后才在相机里删除。原本照片并没有被命名,只是那回从褚云衡那里回家,她忽然想起了在他家喝过的沉香茶,她因好奇,还特地上网查了关于沉香的事,有一句她印象很深:沉香这种木材可以在沼泽中浸染千百年不腐,甚至不管所处环境如何也不改其香。
“不改其香”这几个字让她有所触动,她很自然地便把这张照片改名为“沉香”,只因为照片中的这个男子,实在担得起这个名字。
朝露把褚云衡的照片印出来,本是想着礼拜六让母亲去他家时顺便把照片送去。竞走当天只是一时兴起才举起相机拍他,那一瞬间并没想太多,后来既然和褚云衡也算认识了,与其偷拍了人家而一声不吭,倒不如大大方方把照片给人送去,心里反倒坦然。
谁想到礼拜六那天,贺蕊兰的身体又出了状况,说是吃坏了肚子,朝露要带她去看医生,贺蕊兰却坚持吃点止泻药就好,只是请女儿再替她去一次褚云衡家。
朝露想了想,这次和上次不同,上一回是母亲和她都担心褚云衡体力难以负荷,需要照顾;这一次,想必他的身体恢复差不多了,即使是偶尔的钟点工,少去一次也没什么大碍,因此她想事先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本人的意思。
朝露并不讨厌去褚云衡家,只是一连上了五天的班,上一周又是参加活动,又是去做钟点工的,等于连着忙了七天,她也着实觉得有些疲累,如果打电话时褚云衡能主动开口让她不必过去,她便乐得在家歇着。
她的心里虽然这么想,但电话里自然不能明说,“褚云衡吗?我是董朝露,对……就是上礼拜去你家的董朝露。是这样的,我妈妈今天身体又有些不舒服,能再让我替她一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