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雅的法国餐厅,复古华丽的水晶灯照耀着古典风座椅,紫红布幔点缀其中,贝多芬的月光曲自音响轻轻流泄,更添加浪漫气氛。今天是情人节,餐厅里座无虚席,一对对的情人甜蜜地呢哝谈情,这应该是爱意满室飞的浪漫日子,只是空气中的气氛却有点诡异。
餐厅里的男人们,一边和女友说话,可视线总不由自主地移向某一桌;女人们也隐约发现了,唇畔的笑容渐渐收起,恶狠狠地瞪着对面的男友。
“你在看哪里呀?”一名女人发怒地看着男友。
“没、没呀!”男人赶紧收回目光,见女友生气了,赶紧露出讨好的笑容安抚女友。
不只他,餐厅里其他男人也是一样的举动;而一边安慰,视线又不由自主地往某一角瞄去。察觉到周遭投来的视线,被偷觎的人微微抬眸,淡淡扫了餐厅一眼,那一眼,不带任何诱惑,却风情无限。
她穿着细肩带艳红洋装,34D、24、36的傲人三围在洋装的包裹下,毫不隐藏地将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出来,一头波浪般的松发披散于腰际,五官娇美而妩媚,猫瞳般的美眸轻轻一勾就是万种风情,小巧的唇不需鳜起就像在索讨男人的吻般,诱得人坪然心动。
她不只美,而且极艳。
红色在她身上非但不显俗丽,反而将她奶油般的肌肤衬得更雪白晶莹,让人恨不得用力咬一口,在那诱人的雪肤上留下痕迹。
她的手指轻放在桌上,修剪完美的指甲上没有时下流行的水晶指甲,只擦上淡淡的透明指甲油,那指上的粉嫩却有如刚盛开的樱花。
眼前活脱脱是个性感尤物,讲白一点,就是长得很“杀”,一下子就迷倒餐厅里的所有男人。他们不禁羡慕起坐在她对面的男人,能有这么棒的女友,是哪里修来的福气呀?众人不禁把目光往美女的对面挪去―
咦?怎么对面坐着另一个女人?!
哦哦,情况不太对哦!
“呜……对、对不起,露露,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方可欣呜咽着,红着眼睛愧疚地啾着好友。
“哦?”凌夏露轻应一声,优雅地拿起玻璃酒杯轻啜一口红酒,修长的双腿轻轻交迭,本就短的裙摆在她的动作下又往上微微挪动,万般美丽风情,极其诱人视线。
注视着这画面的男人们,皆忍不住偷偷吞了吞口水―也包括坐在她对面、背着她搞外遇的男友。
察觉到身边男人的视线,方可欣赶紧撞了男人一下。
“呃……”张书智回神,却收不重播在凌夏露身上的目光。“露露,我……”他呐呐地说不出话来。
方可欣见状,只得赶紧开口,哭着求她。“露露,我有阿智的孩子了,我也想拿掉,可这毕竟是小生命,我舍不得呀!我爱阿智,阿智也爱我,求求你成全我们好不好?”
凌夏露轻轻挑眉,“你们在一起多久了?”她开口,声音媚如丝,让人闻之酥软。
“半年多了。”方可欣小声说道。
“哦?”凌夏露看向男友,娇媚地勾起嫩唇。“原来你们在一起半年多了呀!”不错嘛,偷吃半年还能让她随call随到,而且风雨无阻。
“呃……我……”张书智心虚地别开眼。“露露,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想跟你结婚,可、可我妈一直说你长得太妖……”
他顿了顿,不敢说得太明,“我很烦恼,就找可欣聊,没想到……”
“没想到就聊到床上去了,是吧?”凌夏露帮他接话。
“呃……不是,一开始真的是意外。”张书智尴尬地解释。“我们喝醉了,就不小心发生关系……”他呐呐说着,一边观察着凌夏露的反应。原以为凌夏露知道他和方可欣的事会发怒,可从头到尾,她一样笑得柔媚,声音一样娇滴滴的,一副半点都没受到影响的模样。
她的态度让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真的很喜欢凌夏露,这么美丽的尤物,哪个男人不喜欢?
他也想一直这么脚踏两条船,没想到方可欣却怀孕了,而且还找上他家,他爸妈听到方可欣怀孕了,马上要他们结婚,在重重压力下,他不得不跟凌夏露摊牌了。
“没关系,我懂。”凌夏露微微一笑,看向原本是她好友的方可欣。“可欣,难怪这半年来你动不动就暗示我书智对我不是真心的,原来是这样呀!”
她一脸恍然,看着方可欣心虚的模样,她笑得更娇更美了。“可欣,其实你可以直接跟我讲的,你要书智,我可以让给你嘛!”
“露露,对不起……”
“说什么对不起?”凌夏露放下酒杯,抬手拨开胸前的头发。“其实,我应该跟你说谢谢,我一直都很烦恼,不知该怎么跟书智说分手……”她顿了顿,有点为难又有点同情地看着方可欣。“可欣,真的辛苦你了,没想到你竟然可以……”她又顿了下。
“什么?”方可欣被她的话弄得不名所以。
“唉……”凌夏露起身,拿起沙发上的包包,美艳的小脸扬着如释重负的笑。“祝福你们了,拜!”
她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以感激的眼神看着方可欣,欲言又止地开了口。
“可欣,其实呀,书智不但是我所有男友里最‘小’的,技巧也是最‘差’的,没想到这样的他竟然能‘满足’你,看来,你真的很爱他呢!爱的力量真的好伟大哦!唉……我就真的没办法忍受了,你真的好强哦!不管怎样,我还是要谢谢你把他抢走哦!”
凌夏露优雅地笑了笑,说话的声音娇柔却清晰,在宁静典雅的餐厅里,她的话很清楚地传至每一角。被评论的男主角当场涨红了脸,餐厅顿时寂静无比,众人均回味着方才听到的话,四周弥漫着很浓的尴尬。凌夏露从头到尾都勾着娇美的微笑,身子一旋,像个高贵的女王优雅而美丽地退场。
而自始至终,有个男人将一切都看进眼里,也没错过女王离去前那跳跃着狂怒的眸光。
第1章(1)
简直是狗屎!踩着高跟鞋,凌夏露快步走着,她咬紧一口贝齿,胸口烧着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蓦地,她停下脚步。
勾着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没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帐王八蛋!”她粗鲁地抬起右腿,愤怒地踢着眼前的街灯。
踢还不够,她干脆脱下高跟鞋,用力敲打着眼前的铁管,把铁管当成那对可恶的狗男女,奋力地打。锵锵锵―无辜的街灯发出可怜的哀鸣。可这还消不了美女的气,一肚子火反而愈来愈旺盛。
想她凌夏露从小到大就长得国色天香,从幼稚园开始,身后就跟着一群为她痴迷的小男生;国小开始,就有人在她家门口站岗,她收到的情书多到可以将太平洋填平,为她争风吃醋的男生可以从东部排到南部。
国中时期,她开始交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还是一大箩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着一任,换来换去,爱情生活从来就不寂寞。
男人缘,她从来不缺,艳遇这种东西对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饭。
她从来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连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来追她,而她,也很乐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交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会超过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两个!
第一个,她的长相太艳,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谈到结婚……哦,她看来就不像良家妇女的料,他们可不想戴绿帽。因此,他们往往会选择其他的人选来结婚;有的甚至还建议,即使结了婚,他们一样可以继续相“好”。
而她的回答则是一脚朝他们最下流的东西踢过去,让他们尝尝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个原因,通常也跟第一个相关,那几个贱男人之所以会跟她分手,很简单,就是奸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发现,就是别的女人来找她谈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样?现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吗?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她的男人缘很好,不过男人运却很烂,交往过的男人最后都因上述两个原因而分手。
是怎样?她长得太美也是罪过吗?嫌她长得不够良家妇女,那干嘛来招惹她?而且分手后都不干不脆,最后还跑来跟她纠缠。搞到最后,她反而成了抢人男人的狐狸精。为什么?因为她的长相。
这世上有人规定长得太美太艳,身材太好、声音太嘐,就是抢人男人的坏女人吗?
去他的三字经,是八点档还是小说看太多了呀?
长得美不是她的错,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让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顾不好自家男人,却反而怪到她身上来,那些女人简直有病!
这种斓男人送她,她还嫌脏呢!
男人嘛,随便找就有了,抢人男人那种事她凌夏露也不屑干,更不用说去当什么第三者了;可偏偏来接近她的都是些烂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么每一次都跟斓男人交往?
而这一次,更让她抓狂!男友搞劈腿还无所谓,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万万没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个姓张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视为好友的方可欣。交往六个月?去他的六个月!
凌夏露愈想愈抓狂,红色高跟鞋往街灯狂敲!
她和张书智认识八个月,交往七个月,而他们竟然在一起六个月,这表示什么?
表示她和张书智在一起没多久,他们两个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当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怀疑,交往的这七个月来,张书智每天跟她热线,把她顾得紧紧的,任她随传随到,她打的电话,他从来没漏接过,两人的约会,他也从没失约迟到。
他对她呵护备至,把她当成公主一样伺候疼爱,她还在想,她这次真的找到一个好男人了。
真难得有男人能跟她交往长达七个月,这算是破纪录了,以前的男友通常不到七个月就Saybye-bye了。而这次,两人交往以来第一个情人节,她特地打扮得美美的,甚至偷偷地定好房间,打算好好庆祝两人初次的情人节,没想到……
凌夏露眯起美眸,手上的高跟鞋被她紧紧捏紧。
一到餐厅,看到局促心虚的张书智,还有不该出现、微红着眼眶的方可欣,她的心就凉了一半。
相似的情况,她并不陌生,只是作梦都没想到这次背叛她的竟是自己的好友。
从头到尾,她看的不是张书智那烂人,而是方可欣,这个她认识快八年的大学同学。
她们大学时代就认识,毕业后也一样有来往,感情不算差,她把方可欣当成朋友,虽不到知己,不过交情不错。
她重视朋友,比重视男人多,若方可欣喜欢张书智,可以告诉她,那她就不会接受张书智的追求。可是方可欣什么都没说,甚至还笑笑地椰榆她说,难得有人能跟她交往这么久,小心不要乐极生悲。她当是开玩笑,也没多想,对那些有意无意的话不以为意,直到今天……
她总算明白方可欣的暗示了。
她看着方可欣的眼泪,心里只觉得冷。
那眼泪没有任何心虚愧疚,她甚至看得出来方可欣眼里隐藏的得意,那时她才知道,她不只看男人的眼光烂,原来挑朋友的眼光也很烂!
一夕之间,还是情人节,她竟惨遭情人和朋友背叛……
“这种狗血剧情怎会发生在我身上?我造了什么孽呀?你说呀!我是对不起谁了?我只是想找个好男人有这么难吗?啊?有吗?”凌夏露怒吼,高跟鞋用力拍击着街灯。
锵锵锵!
可怜的街灯被她敲凹了一个小洞,坑坑巴巴的,像在哭诉:背叛你的人不是我呀―
“啊!去死啦!”愤怒让人失了理智,她奋力一击,锵地一声,手上的高跟鞋使力过猛,突然从手中飞了出去。
“哎呀呀,这不是美丽又自信的女王大人吗?还是小的看错了?眼前的应该是刚从疯人院出来的泼妇吧!”椰褕嘲讽的低嗓从后方飘来。
这声音……
凌夏露顿时一僵,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她站稳身子,很缓慢地转过身,不抱希望地扬眸一看!
一张笑得很刺眼的脸庞映入眼瞳。
“嗨!要我帮你打电话叫精神病院的车子接你回去吗?”来人咧出一口白牙,右手抛玩着一只红色高跟鞋。
看到男人,凌夏露的脸当场冷了下来。
男人穿得很随兴,笔直的双腿包裹在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中,裤管套进深色马靴,黑色衬衫半敞,露出精壮结实的古铜色胸膛。
他很高,约有一九0,明明是很简单的穿着,身上也不是名牌,可他是标准的衣架子,平常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就是好看!他的轮廓很深,如刀刻般性格,不属于那种斯文般的俊美,反而是很男人的狂野线条,粗浓的眉毛下,眼瞳深邃而懒散,唇有点宽,也过薄,唯一的优点就是鼻梁很笔挺。
明明是不怎么样的五官,可组合在一起,却变成一张不算帅、可是却很性格迷人的脸。
他的头发略长,几乎到肩,大多都以手指梳理,显得有点凌乱,可却让他更具野性。
而身材……那半敞的胸肌,勾引着人的视线,让人不由得想碰触,而被牛仔裤包裹的双腿更是强劲有力又诱人。
他就像头野豹,没有文明人的斯文有礼,浑身充满野性的诱惑。
可凌夏露看了,心里只有两个字―骚包!
“徐于伦,你怎会在这?”凌夏露高傲地挺起胸脯,没好气地瞪着前方的男人,尤其看到自己的高跟鞋在他身上,眼角微微一抽。“把我的高跟鞋还来!”
“这怎么行?这可是凶器,要不是我接的好,恐怕这凶器就砸到我的头了!啧啧,到时凹的恐怕不只是那支可怜的街灯,恐怕连我的脑袋也凹了一个洞。”懒洋洋地扯着薄唇,徐于伦语气轻讽,目光瞬也不瞬地看着眼前的尤物,黑眸掠过一抹欣赏。
美女嘛,哪个男人不爱看?虽然眼前这个女人个性很机车,不过长相倒是真的赏心悦目。
即使失了一只高跟鞋,她的站姿仍然挺立,那张脸仍然不驯,美丽的猫瞳漾着火焰,衬着一身红艳的她,像团花火,美得耀眼。
“那种精虫上脑的没用脑袋,被打爆了也好,省得浪费粮食。”凌夏露冷哼,双手环胸,下巴轻扬,又加了一句。“我是在做功德呀!”
去!她心情已够不好了,竟还衰到遇到这个骚包男?老天是嫌她还不够衰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