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去吗?”她甚至无法克制自己不要颤抖。
项阳这才明白,她怕他出事。他安抚地笑了笑,将她搂进怀里,却发现她不停地发抖,只能更努力地安抚她,“我之前去过两次,K2峰也爬过一次,不会有事的,你不要胡思乱想。”
巫元宵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她不知该怎么告诉他,她无法承受再次失去他的痛苦与煎熬。
一个平凡的女人会如何面对将前往险境的情人?她不知道,也害怕自己表现得太歇斯底里。
前尘历历在目,战争已经是遥远的历史记忆,分开牛郎与织女的银河却依然以各种面貌出现。她妄想挑战轮回的的禁忌,牢牢抓着早该放手的前世记忆,这一刻才知道违背天意的苦果,她也许一辈子也尝不完。
☆☆☆
只是登山而已。
确实,至今成功攀上世界第一高峰的人已经不少,但发生事故死亡或残废者也不在少数,二次大战之前,曾有英国探险家在登圣母峰时失踪,他们的遗体在七十五年后才被找到……
“那时没有卫星电话,没有定位系统,甚至也没有人有成功的经验,而我已经是第三次去了。”虽然也没成功攻顶过就是了,总需要天候和情况配合。
巫元宵辞穷了。她也想像个普通的女人,轻松地说:我在山下等你!但她就是说不出口。前世她说了那句话,但结果呢?
她更不敢和项阳争吵,怕他发现她的怪异……正常的女人会有什么反应?她不知道,只能陷入自己无法言说的恐慌之中,一再被前世的恐惧逼得内心焦灼不安。
她更不能要求他放弃冒险——要求另一半不再展翅高飞的人太过自私!更何况未来他仍会继续参与那些让她提心吊胆的冒险活动,难道她得消耗他们的爱情,一再地威胁他别去?
她该向谁求助?巫元宵只想到大巫女,谁知她来到塔罗相命馆时,才发现那里已经被改装成PUB。
第10章(2)
“你要找Enid?”PUB的老板似乎早料到她会来访。“Enid去旅行了,她把这里交给我,我也不知道她何时会回来。你姓巫吗?”他问。
“我是。”大巫女离开的消息让她有些恍惚。
为什么唯一能证明她前世记忆真相的人,却在这时离开了?巫元宵不由得胡思乱想,惴惴不安。
“她要我把这封信交给你,还说你可以随时来访,当然Enid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以后你来,我可以请你免费喝两杯。”他朝她眨了眨眼睛。
巫元宵匆匆道了谢,只想快点知道大巫女留了什么话给她。
她一走出PUB,就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却想不到信里只有一行字——
命中注定躲不过,命里无时莫强求,切记泰然处之。一切保重。
☆☆☆
意思是,她无法改变缘起缘灭吗?
她还要去机场送他,努力要自己微笑。
项阳的姊妹们都给予祝福和警告了,警告他绝不要逞强,然后全家聚在一起吃顿饭就算送了行。
机场里,项阳在台湾的其他队友也分别和妻子或家人告别,虽然巫元宵没再要求他取消行程,这几天项阳还是能感觉到她的僵硬和强自压抑的不安。
原本他想提前带她去公证结婚,好把保险受益人算她一份,但巫元宵一脸惨白地拒绝了,他转念一想,万一他真有不测,与其让她守寡,不如让她保持单身,于是也就作罢。
他把一枚戒指交到她掌心。“等我回来再为你戴上。”要是没回来就把它卖了,应该值一点钱……不过这话他很聪明地没说出口,免得怀里的女人眼泪又要泛滥成灾。
巫元宵收拢掌心,害怕泪水夺眶而出,却忍不住颤抖。
广播要前往香港的旅客尽快登机,队友也招呼着要出境,项阳再一次紧紧抱住她,只希望能多少给她一点力量。
也许他太自私,不顾她的感受。他想这次回来后就收敛一些吧!世界百大名山他都爬过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以后结了婚,总不能老把妻子丢在家里,让她一个人提心受怕吧?
本来想告诉她,他的决定,但他决定说点冷笑话来逗她开心。
“你放心吧,我绝不会逞强,生死有命,万一哪天我比你早挂掉,我就变成狗回来陪你。你喜欢哪一种狗?哈士奇?拉不拉多?先说好,我不想变成小型狗。”
呃,这笑话好像有点难笑,她一点反应也没有。项阳再接再厉。
“而且到时我只对你一个人摇尾巴,你就知道那只狗是我了,不错吧?”他洋洋得意,不过她还是一点也不捧场,他只好干笑两声,很快地亲了亲她的唇。“该走了,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回来要检查,不可以把我的包子偷工减料!”
巫元宵的嘴角直到这时才忍不住向上扬,项阳见她笑了,一颗心总算踏实许多。“乖,我走了。”他又亲了一口,然后很快地追上已经出境的队友们。
巫元宵看着离境的人潮将他高大的背影淹没,虽然他的身高那么明显。她一直到项阳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还是痴痴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
万一哪天我比你早挂掉,我就变成狗回来陪你……
而且到时我只对你一个人摇尾巴,你就知道那只狗是我了……
莫名的晕眩感突然袭来,刹那间,那些被她遗漏的记忆碎片一一闪过脑海,她猛地睁大眼,倒抽了一口气,泪雾随即模糊了视线。
她终于想起为什么她会在断气前坚持对自己施放转生咒,因为前世的她,竟然直到生命走至尽头的那一刻才明白,原来纳兰从来不曾毁约!
“你……”浑身是血的她躺在血泊中,震惊地看着白狼双眼不住地流着泪,嘴角和下巴全是她的血。
敖督舔过她的脸,她的眼睛,神情好哀伤。
也许是陪伴了多年,终于有那么短暂的刹那,他们心灵相通了!她在那一刻认出他来,心像被撕裂了般难受。
“你怎么那么傻……”她无法发出声音,只能以唇形道,“快走!快走……”族人已经不再信仰山神,神塔如今名存实亡,只是因为她医治过不少人,族人至今还卖她一点面子。
天朝的国师千方百计地要除掉神塔,除掉所有异教信仰,重新以天朝的国教教化族人,以天朝兴建的庙宇取代神塔在族人心目中的地位,甚至暗暗布了好几次局,让族人发现饲养的牲畜和儿童被狼咬死,再四处放风声说凶手就是敖督。
“快走……”她用自己仅剩的力气,不断地催促着,直到亲眼看见敖督跑出她的视野外,她不顾自己全身是血,催动转生咒。
原以为她单独走完没有纳兰陪伴的后半辈子,她不是没怨过、没哭过,她心里相信纳兰欠她一个交代,怎知到头来却赫然惊觉,他们之间,她欠他的其实更多。
不能忘!绝不能忘……
巫元宵捂住冲出口的呜咽,在熙来攘往的机场大厅上奔跑着,想追上已经出境的项阳,却只能看着玻璃墙外飞机起飞。
☆☆☆
敖督仿佛通灵性一般,静静地看着她流泪。妲娃也只敢在她面前掉泪了,也许敖督真是山神吧?它总是静静地陪着她,在她冷时偎过来撒娇耍赖,在她哭累后舔去她颊上的泪痕,和她玩握手游戏……
一滴滴泪水滚落在纸页上,铅字边缘有些模糊了。
她一直以为敖督也许是山神,或者特别通灵性,毕竟她从没想过人的灵魂也能够附在动物身上这回事。在当时族人的观念里,人类与畜生的灵魂等级是不同的,所以她转世后也许能够在茫茫人海中认出前世的好友与情人,动物的灵魂辨认度却不会那么明显,她一直认为她找不到敖督也是正常的。
看着她流泪的敖督,心里会有多难受呢?纳兰不识字,敖督又无法言语,他只能以他有限的能力拚命逗她开心。
她从来没想过,当她望着远方时,在她身后的敖督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注视着她?每当她回过头来,总会看见敖督静静地守在她身后;她掉泪时,敖督舔着她的泪水,然后摆出各种滑稽可笑的姿势逗到她笑为止……
她写下了回忆,下笔时却从没想过,敖督那些举动背后的意义与心情。巫元宵抱着书本,终于忍不住埋头哭了起来。
“对不起……”
她耗尽半生等待一个以为已经失约的男人,却不曾回头看看守护着她、为她心疼的敖督。
爱情的真面目,不应该是这样啊!
她花了两天的时间,把过去写成书的作品再从头温习,回想那些过往,有时掉泪,有时微笑。
其实,失去纳兰后,有敖督的陪伴,那后半生的点点滴滴,竟找不到一点晦涩的痕迹。虽然有泪水,却也有感动与快乐,大多时候则是被敖督逗得好气又好笑。
纳兰不记得自己的生辰年月,所以他俩相恋的第一年就约定,她的生辰日也将是他的。
那时开始,每当到她生辰那日,她总会做些甜食和纳兰一起吃。族里的习俗是要过六十才有祝寿礼,要放烟火,摆筵席,一般人家也会由晚辈为长辈过寿,他们两个反正是孤儿,就一起吃吃甜食,喝点小酒,开开心心过一天。
她记得有一年孟冬,又是她的生辰。那一年她又做了些甜食,巫女们闹着要为她祝寿,她却婉拒,回到厨房时却发现敖督怕其他人和它抢甜食,趁着大伙在前面起哄,独个儿把她刚做好的一窝丝和奶酪全吃光了,还呈大字形躺在厨房中央打饱嗝咧!
不过在她又气又好笑地捏着它的狼耳质问时,垂下尾巴示弱的敖督立刻把一碟藏起来的一窝丝和奶酪拱了出来,那是特地为她留的,虽然也只留了一小份,却让她更哭笑不得。
巫元宵又想起项阳和姊妹们争甜食,老是争输,就不由得破涕为笑。
如今她才更深刻地明白,没有人应该为了失去爱情而忽略生命里的其他温暖与感动,也因为失去过,才更能尝出人世间那些美好情谊的甘甜与温暖。
不要再叹气,也不要再忧愁,爱是多么珍贵的宝物,她早该满怀感激地笑着走完一生。合上书本,她决定满怀期待地等待项阳归来。
尾声
五年后,仲冬,台北。
“老爸!跟你的宝贝女儿抢苹果派,你不觉得很丢脸吗?”人小鬼大的项珊瑚叉着腰,看来没遗传到母亲的温柔体贴,反而遗传到项家女人的剽悍泼辣。
项阳一脸皮样,大口咬掉剩下的苹果派。“咦?真的是苹果派,我还以为是肉桂,你讨厌肉桂,就替你吃掉了……不然我吐出来还你?”
“……”项珊瑚觉得自己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还是她这个无赖老爸!她决定好女不吃眼前亏,把脑筋动到弟弟身上。
“项琥珀,你有没有听过恐龙让梨的故事?”
可怜的项琥珀,没遗传到老爸的无赖,倒是遗传到母亲的心软,布丁匙举在半空中,来不及朝那颗让他口水流不停的布丁进攻,因为他觉得姊姊的眼神很恐怖!
项琥珀摇摇头,“没有。”
“就是啊,恐龙比较小只,不用吃那么多,他就把他的梨子分给姊姊,你们老师有没有教你要尊敬姊姊?”
没有。但是有说哥哥姊姊要友爱弟弟妹妹!不过项琥珀可不敢跟姊姊唱反调,只好无奈地点点头。
“那好,你的孝心我感受到了,你的布丁我也接收了,你是个好孩子。”项珊瑚一点愧色也无地拿走了弟弟的布丁。
呜……他的布丁……项琥珀敢怒不敢言,只能举着布丁匙,一脸残念地看着被姊姊抢走的布丁。
项阳总算看不下去,伸手赏女儿一记爆栗。“孝心是这样用的吗?而且人家叫孔融,不是恐龙!最好恐龙时代有梨子能吃!”
“项阳,项珊瑚,你们不要太过分了哦!”巫元宵没好气地双手叉腰,这对父女绝对比当年的敖督皮一百倍!她把刚烤好的苹果派递给女儿,把被抢走的布丁还给儿子。“吃自己的,不可以大欺小,知道吗?”
“那老爸咧?”他才是大欺小的不良示范!
巫元宵看向一脸无辜的项阳,气不起来,而且项阳脸皮厚,马上讨好卖乖。
“今天晚餐我煮!老婆想吃什么?”
“我要吃奶油蛤蛎拉面!”项珊瑚跳起来喊。
“我要吃苹果咖哩……”项琥珀也小声地说。
“我又不是问你们!去去去,小孩子去旁边吃乖乖就好!”这种回应,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两个小鬼的继父咧!
但巫元宵只是微笑,毕竟项阳可是个会在女儿半夜发烧时,整夜在床边照顾的男人,儿子的尿布几乎都是他换的呢!
她抿着唇,不想让笑意太明显,免得这一大两小又要造反。“我看看冰箱还有什么。”
项阳的姊妹总说她太宠她的男人,连他要做个菜,都怕他为食材伤脑筋。
但是她们不知道,其实那是因为他是项阳,她乐意宠他,也值得宠他。更何况谁比较宠谁还不知道呢!
项阳跟着巫元宵进厨房,马上黏上来摸摸抱抱。“你要吃什么?”一个礼拜里大概有三到四天是他在下厨,他喜欢让元宵点菜,不管她要点满汉全席还是法国料理,他一定想办法弄出来……当然有没有那么美味就要再检讨改进了。
巫元宵翻着冰箱,“做意大利面好了,白酱蛤蛎和咖哩焗烤。”没有拉面,义大利面也行,反正珊瑚只是爱吃蛤蛎,而琥珀爱吃咖哩。
“那是两个小鬼要吃的,我是问你。”他又习惯性地握住她的手,总是十指交握,掌心贴紧掌心。有时天冷,就用双手包覆着帮她取暖。
“我都好啊,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我随便做你都愿意吃啊?那我献上猛男一名如何?还可以跳钢管给你欣赏。”他又在讲冷笑话。
巫元宵笑得一脸无辜,“可是你最近甜食吃太多,好像有点胖耶……”
她故意取笑他,其实这男人平常活动量大,休息时也非要让自己动一动不可,虽然婚后他原本傲人的狗公腰变成了虎背熊腰……遥想着再过个十年八年,熊腰再进化成鲔鱼肚,应该会很爆笑。
项阳有些哀怨,“你做的甜点太好吃了,那我今天开始减肥好了。”
“可是我刚好喜欢胖一点的呢!”她双手圈住他的腰,枕着他的肩膀,越来越习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夫妻俩互相撒娇。
项阳当然知道老婆舍不得嫌他,他把脸颊贴着她的额头,想了想才道:“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种印象,你应该喜欢吃烤番薯……”从交往时到结婚后,她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吃什么,他只能努力观察,几年下来也颇有心得,不过印象中他从没看过她吃烤番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