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貌似明星周渝民的罗谦,他除了身高和明星脸比不上外,其他条件可是好上一百倍都不止别看他现在也穿着便利店的制服在这里打工,他可是个小开,爸爸开了间公司,家里很有钱的。
夏筱婕太习惯应付这类借机想认识她、追求她的男生了,所以一听出他将话题改到自个儿身上后,她便朝他微微一笑,轻点了个头,变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第2章(2)
孤儿。
她从来没有想过罗谦竟然会是个孤儿,不仅因为她周围从未出现过这类人,更因为他善良的个性和逆来顺受的好脾气。
孤儿,顾名思义就是被父母遗弃或父母死亡,没有亲戚朋友愿意收养孩子。
一般遭受此不公平境遇的人,不是都比较愤世嫉俗,比较猜忌冷漠,比较喜怒无常,认为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对不起他妈?但他却一点也不像孤儿,至少和她所想像中的孤儿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过她终于明白,他为何会住在那么简陋的地方,为何又要身兼两三份工作拼命赚钱了。
高中毕业的学历,想必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单单一份工作的收入,要负担生活上所有的开支,包括房租水电,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再加上他摄影兴趣所需要支付的开销,他不身兼三职根本无法收支平衡。
但,他到底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身体?人又不是铁打的机器,就连机器都需要上油,定期维修,他这样日以继夜地工作赚钱,如果哪天真累倒了,又有谁能够照顾他?真是个大笨蛋!
夏筱婕的脚步猛然一顿,被自己怒气冲冲的情绪给骇到了。
她这是在做什么?干吗要这么激动、这么生气?即使他累倒、昏倒、并到,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根本不关她的事呀,她到底在气什么?
甩甩头,她将这股莫名其妙的情绪甩开,坐上摩托车,戴上安全帽,正打算发动车子离开时,却看见罗谦从便利店里走出来。
看见她,他朝她轻点了下头后,转身就走。
眼见他就要远离她,夏筱婕不由自主地叫出声,:“喂。”
听见声音,罗谦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她,略微迟疑了一下之后,才转身改变方向朝她走过来。
“有事吗?”他走到她面前,好脾气的问。
“你现在要去哪儿?持续中午的那份工作?”她蹙眉问道,无法阻止自己的多管闲事。
“中午的工作还有两个小时才开始,我应该会先回家眯一下。”他据实回答,并没有对她突如其来的交浅言深表示些什么。
“你要怎么回去?”
“乘公车。五分钟后有车。”
“等车五分钟,搭车几分钟?十五分钟?再从车站走回家,你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眯一下?”她忍不住轻讽地问。
“大概有一个小时。”罗谦笑了笑,好脾气地说。
夏筱婕瞪着他,有些气闷。她干嘛要管他有多少时间可以休息呀?那根本就不关她的事,不是吗?但——
“你有没有驾照?会不会骑车?”她问他。
“啊?”他眨了眨眼,一愕。
“啊什么?我问你有没有驾照、会不会骑车,如果有的话,你来骑车,先送你回去,我再去学校,反正我的课十点才开始,有的是时间。”她解释后,然后让出驾驶座的位置看着他,催促道:“还不上车!”
罗谦不知道该说什么,怔愣了一下才移动脚步,跨上驾驶座。
“谢谢。”他头也没回地开口向她道谢,声音不知为何有点暗哑。
夏筱婕的脸不受控制的热了起来,突然觉得有些尴尬。
“我可以信任你的骑车技术吗?”她特意用轻松的语气问道,企图排除尴尬的感觉。
“可以。但安全起见,你还是扶一下比较好。”他叮嘱道。
“扶车后座,还是扶你?”她开玩笑地再问。
“都可以。”他认真地回答。这家伙真是没半点幽默感,她还以为他会跟她开点玩笑,说他不介意她扶他之类的。不过他大概也累到没力气开玩笑了吧?
想到早一分钟让他回到家,他就可以多一分钟休息的时间,她决定不再和他抬杠,直接伸手轻轻地扶在他腰上,说:“走吧。”
他的骑车技术真的还蛮不错的,既平稳又迅速,比她想象中还要快到达目的地。
“谢谢你。”罗谦下车后,对她说。
“不客气。”
“既然来了,你等我一下,我上去拿底片给你。”
突然听到这个,令她呆愣了一下,心里顿时生起一把无明火。
“你是不是很讨厌看见我?”她生气地质问他。
“什么?”他愣了一下。
夏筱婕生气地看他一眼,决定不理他,油门一催,就把车骑走了,连声再见都没有说。
罗谦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直到目送她的背影完全消失后,这才慢慢的回过神来。
她怎么好端端的又生气了,他有说错什么话吗?现在把底片拿给她,他下星期二就不要多跑一趟来拿底片了啊,不是吗?
还有她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很讨厌看见她?她为什么这样问?难道他的表情很臭吗?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实在搞不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喝——”
猛然打了个哈欠,他觉得自己真的快要累摊了,还是赶快上楼去眯一下吧。否则他要怎样撑到午夜十二点?
“呵——”
又打了个哈欠,他抓了抓头发,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回家,睡觉。
星期二下午夏筱婕没课,结束早上的课和几个交情比较要好的同学一起吃过午餐后,心想反正也没事,便提早前往约会地点——罗谦所住的那栋危楼。
她绝不承认自己真的有点迫不及待,那也是为了能再次看见那一整面可以触动人心的照片,而不是为了他。绝对不是。
到达目的地之后,夏筱婕整个人突然间呆住,因为距离和他约定的时间还有将近两个小时,而眼前那扇生锈斑驳的铁门却是紧闭的。她既没有他的电话,门边也看不见门铃可以按。
所以,她这么早到这里是想干吗呀?
如果她站在楼下放声大叫罗谦的名字,他会听见吗?问题是,如果他根本不在家里的话怎么办?
她真是个笨蛋,大笨蛋,怎么会犯这种没大脑的错呢?现在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呆站在楼下,痴痴地等到三点吗?
她转头梭巡四周,看附近有没有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例如咖啡店或泡沫红茶店之类的,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间便利商店,大概在三百公尺外。
算了,聊胜于无,到店里买本杂志打发时间也行。
夏筱婕将摩托车停在他家公寓门前,希望如果他现在人在外头,回来时可以看见她的车,知道她人已经到了,免得她这一去一回,刚好与他错过。
收起车钥匙,她步行走向那间便利超商,却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在商店里看到他,但令她遏制不住叫出声音的却是——
“你的手怎么了?”夏筱婕瞬间跑到他面前,瞪着他包裹着纱布的左手臂叫问道。
罗谦眨了眨眼,呆若木鸡地看着来人,没想到她会突然冒出来。
“我们不是约三点吗?还是我记错了?”他回过神来,带着些许不确定的表情问她。
“你的手怎么了?”她再次追问,表情相当严肃。
“受伤了。”他看她一眼,回答道。
“谁不知道受伤了,我问的是受了什么伤,怎么受伤的?”
“刀伤,只是场意外。”他轻描淡写地交代。
昨天中午工作的火锅店里,突然有人上门寻仇,虽然寻仇的对象是来店里消费的客人,和火锅店本身无关、谁知他就是那么倒霉,莫名其妙地受到池鱼之殃,被砍了一刀。
“什么样的意外会让手臂受刀伤?”她蹙着眉问他。
他轻扯了下唇瓣,给了她一个微笑,然后直接转移话题说:“我没想到你会提早到,没把底片带出来,还在我房间里。你可能要跟我走一趟了。”
夏筱婕目不转睛地瞪着他,不禁又生气起来。
他真的很会惹她生气,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生气。
“我要买东西。”她大声说,然后不理他,径自转身拿了个篮子,开始搜刮架上的零食、饼干和饮料。结账时,总共花了七十一元。
“我帮你拿。”他非常有礼地表示。
反正他右手还好好的,她决定让他表现绅士风度。
两人一起走向他住的那栋危楼,他在她的摩托车旁停了下来,将装满零食的提袋放到摩托车的脚踏垫上。
“你这是在干吗?”她直接问他。
罗谦扬起不解的眉毛,回头看她。在干吗,放东西啊,他的动作有这么难以理解吗?
“那袋是我要带到你家吃的。”
“啊?”他一愣。
“上回到你家的时候,口渴的要命,想找杯水来喝都找不到。这次我学聪明了,自备。”她瞄了他一眼,故意把最后两个字说得很重。
罗谦有些尴尬,“对不起。”
平时他回家的时间大多在睡觉,水都在工作上班的地方喝个够,偶尔以防万一回到家口渴,就在公司里装瓶水回家喝。他压根儿没想过家里会有客人的一天,完全没准备,事实上,他家里连个杯子都没有。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意思是要跟他上楼吗?她不是只是来和他要底片的?怎么听起来,加上他手上这一大袋零食,她好像要在他家里开同乐会、会待很久很久的样子?
她……到底想做什么?
第3章(1)
那是改变罗谦一生的一个下午。
夏筱婕和他谈论着贴在墙壁上的每一张照片,她告诉他哪张照片带给她什么样的感觉,然后要他告诉她,那张照片背后的故事。
他不知道为何她会知道每张照片都有个故事,而他刚好都知道。
她说,他的照片会让人有种触动人心的感觉,问他既然对拍照这么有兴趣,为什么不去做摄影师?
也许是因为话说多了,让他不再有交浅言深的顾虑,开始对他侃侃而谈,诉说自己空有抱负却无人为力的情况。
因为没有资历,因为没有学历,因为没有有力人士的牵线介绍,也因为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和金钱可以挥霍等待伯乐的出现。他不是不为,也不是没有愿景,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为,也不是没有愿景,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对命运低头。然后,他只能告诉自己,只要还能握着相机拍摄他想拍的,便心满意足。
过去二十三年来,他从未像那天一样,在一天里对同一个人说过这么多话,而且都还是心里话。
他向来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在孤儿院里,因为人多的关系,院长妈妈再怎么努力也很难面面俱到地顾及到每一个孩子,而他既不属于叛逆,惹是生非被担心的那一群,也不属于功课好、特别乖巧懂事被夸奖的那一群,自然容易被边缘化,话变少了,不知不觉地沉默了起来。
他没有任何大人们偏心的感觉,只是在不自觉间养成了靠自己,喜怒哀乐都由自己一个人承受,不太会与人分享或找人诉苦的习惯。
所以会和她说这么多心里话,事后想想,连自己也吓一跳。
经过那天下午的相处,罗谦发现,她给他的感觉完全变了,不再是美丽的凶悍女,而是一个善解人意、心细如发、外冷内热、很容易让人心动的女生。
因为手受伤的关系,他连上中班的工作都没办法做,只能请假在家里休养伤势。
在他休假的那一个星期里,夏筱婕天天都来找他,天天都会买一堆吃的到他家里,虽然她总说那是要买给她自己吃的,而且走的时候绝对不会把剩下的东西带走。
她都叫他“喂”,从未开口问他叫什么名字,而他因此也没开口问她的名字,同样叫她“喂”。
那一个星期,是他这辈子度过最轻松快乐的日子。
他们聊照片,聊摄影,天南地北地谈天说笑。她还怂恿他,激他说反正闲着没事,不如想办法拿自己的照片作品去自我推荐,虽然是乱枪打鸟,但也许真有只笨鸟会被他打到。
于是她主动买了信封袋,搜集了相关杂志的资料,以及每张照片中的故事装进信封袋里,一一寄到各家杂志社。
那一个星期他们俩真的一起做了许多事,其中还包括做了爱做的事。
那是……
不能说是一时冲动,也不能说是计划中的事,只能说是情不自禁,情投意合。
她的微笑和所做所为都令他心动,当她在他的床上毫不设防地对他展露微笑时,一冲动让他忍不住向前吻了她。
当时的她微僵了下,却没有拒绝,反倒将眼睛闭上,让他就想获得到通行证般,瞬间欲火焚身,情不自禁地加深了他们的初吻。接着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从那一刻起,他把她当成女朋友,当成结婚的对象,当成他要照顾一辈子,保护一生的女人,并且发誓今生今世绝不欺负她!
而她……
他一直以为她和他有着同样的想法,结果她却在他接到投稿杂志社的响应,说对他的摄影作品很感兴趣,想要与他进一步深谈合作的时候,突然与他渐行渐远,之后便消失不见,不再出现。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能想也许她终于相清楚、想透彻,他能给她的有限,
跟着他,受苦多过快乐,所以才会选择离开。
心,有点痛,但却不怪她。因为他的确是配不上她。
那张串连他们情愿的底片一直都在他手上,最终她还是没将它拿走。
于是,随着他以Mr.Max的成名,扬名国际之后,那张照片也成为一张很有名的作品,因为那是一张永远的非卖品。
身为一个摄影师,他拍过的人和脸不胜数,只有“Face”那张脸是他毕生难忘的,因为他爱过影中人,因为她曾经给他全部,也因为有她的帮助和促成,才会有今天的Mr.Max。
她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他庸碌平凡的人生,只因为有她。
往事历历在目,刻骨铭心,时间却不为人停留,悄悄地过了五年之久。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以改变许多事。例如,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前途茫茫的穷小子,变成享誉国际的知名摄影师。
而她呢?
五年的时间是否也在她身上或周围环境改变了什么?身边是否已经有个感情稳定的交往对象,已经论及婚嫁,或者已经结婚、怀孕、生子?
五年了,她是否还记得他?
如果她真的是萧奇的女朋友的姐姐,他们俩终将会再见面,到时她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呢?会不会当做不认识,或根本已经把他遗忘得一干二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