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我来到了新月~(超像废话,跳过呗!)
欸,话说到哪啦?看倌,要是搞不懂状况也没关系,反正也不是很重要,暑假到了,纯粹只是想要来一篇搏君一笑的序文罢了。(呵呵,)
喔喔,我想起来了,话说到那年那月那日,我来到新月,参见了编编和几个大老,前提已略提过了,咱们今天就来说说陈魔头吧。(不是我说的,是味贞说的……像不像借刀杀人啊?呵。)
为何称之为魔头?看倌可能有所不解,以为这个称谓有点不雅兼有人身攻击之嫌,然实际上非也、非也,此乃最德高望重的称呼啊~(够不够狗腿?够~)
只因陈总咧,太强了,其脑袋之运转可媲美音速之环绕地球进行曲,居然可以看见一则新闻,就立即自动产生一个浪漫的开端,实在令人甘拜下风且望尘莫及,开始羞愧自己是个非常糟糕的作者,联想力竟然不及陈总的百分之一,呃,我哭~
我在想,如果陈总看见了凶杀新闻,不知道是不是也会生出一则悬疑又罗曼蒂克的破题呢?(我是曾想过了,在我的作品里,有一本的破题就是因为一篇凶杀案新闻来的,是哪一本呢?猜吧,猜到有奖!香吻一枚~)
无论如何,和陈总一席话,我真真真是受益良多,学到很多,脑袋里不断冒出很多想法,但是也还只是想法,不过觉得自己被丰富了,感动捏~感恩~
但是咧,学以致用,学是“学”到了,但这个“用”嘛~依我看,还得经过一段时间的消化沉淀之后,才有办法完全吸收。
抱歉,实在是资质驽劣,脑袋运转得不够快,尚无法举一反十,等到哪天我的脑袋运转可以练到媲美音速时,我会再拜访一回,再和陈总一决高下~(没啦,后头那段,当我没说~)
最后呢,为了要呼应三部曲,免得下回三部曲没东西唬烂,所以访新月二部曲到此告一段落,咱们来谈谈这本书吧。
每次说要谈都唬烂骗人,一行字就带过~
谁?谁在说我唬烂?就算真是如此,也得给我留点面子,怎能当面指责咧?不知道我脸皮薄很会脸红,很会恼羞成怒,很会翻脸?!
真是的~来,咱们来谈谈这一本。
女主角我个人是很喜欢的(说过了~),男主角呢,我尽其可能地去诠释了(也说过了~)这本书……谁?!谁在我耳边吱吱喳喳个没完没了?有本事现身来,咱们对质!老是隔空飘音,孬种!
抱歉,累积太多压力,正在发癫中,勿扰~
楔子
入夜后,下起了一阵雨。
雨,下得很大。
不能只以滂沱两字简单带过,以实际状况形容,大得像是直接从头泼下一大缸又一大缸的雨,而餐厅内,她的心也在下雨。
羽乃冬独自一人坐在餐厅的包厢里,晕黄的灯光让暖色系的色调更显浪漫,桌上水晶银烛台搭配七彩玫瑰烛,香气浓而不腻,柔光暖而不烘,然而此时却解不了她心里的冻。
只因,就在一个钟头前,她交往了一年的男友对她说:“我要结婚了。”
向来淡漠得无情绪可言的猫眼在瞬间亮了下,心在微微颤抖,她正要提醒他还未求婚,却又听他说:“我们别再联络了。”
多可笑,他今天特地订了包厢,如此具有浪漫情调的地方,她还以为会是他们的关系将更进一步的表示,岂料,竟只换来一句别再联络。
她并不是他要结婚的对象,也证明在和她交往的同时,他也顺脚劈了一下,而她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
说真的,心并不是挺痛,只是身体暂时动不了。
时间滴答流逝,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脑袋放空,双眼失焦到最极限,心情荡到谷底,情绪不爽透顶。
有一把火苗从冰冻的心版深处窜出,低调而缓慢地噬燃着。
“小姐,不好意思,本店要打烊了。”服务人员走进包厢里客气地说,眼角余光不住地瞥着这位穿着打扮和餐厅格调非常不合宜的女子。
她身穿寻常棉T和一条看不出品牌的牛仔裤,下头配了双相当洁净的运动鞋,一头长直发过肩且绽着光泽,尽管她的穿着跟时髦完全搭不上边,但却有个非常迷人、引人想一探庐山真面目的纤柔背影。
羽乃冬站起身,拿起包包准备离开,和服务人员正面对视一眼,淡漠地说:“抱歉。”说完便挺直腰杆离去。
服务人员愣了愣盯着她瞧了一会,才开始收拾。
她并没有一张出色的脸,眉色淡而有型,却太显刚硬,眼大但不是双眼皮,反倒让她的眼神常露凶气,唇形漂亮却老是习惯性地紧抿着,整体上,整张脸是萧瑟的、浅淡的,不着温度的眼神像是在警告──生人勿近。
她不丑,堪称清秀,但眼神很冷漠,目光很凶猛,并不是刻意如此,而是与生俱来。
不是她的错,要怪就怪爹娘把她的名字取得不好。
乃冬、乃冬,在辞海里,“乃”当代名词时,意为“你、他的”,当动词时,意为“是、为”。有几种翻译意思──你的冬、他的冬、是冬、为冬……冬冬冬!再加上和姓氏同音异字的雨,不就变成雨乃冬!×的!不冷都不行了!
她会长得很冷、个性很冷、应对很冷,就错在爹娘取错名字!
瞧瞧她的大姊名叫必夏,听起来就觉得威风,难怪大姊行事作风就是很威风;二姊名叫良秋,听起来就是爽飒舒服,难怪她总是给人很沁心的印象;小妹名叫占春,都已经站在春天里了,还能不快活吗?难怪她永远活力无限、精力充沛,反观她……唉,不想说了。
她开始怀疑自己可能是被收养的丑小鸭,只因她跟家人都不像,家里没半个人是单眼皮,唯独她……唉,真烦。
羽乃冬无视服务人员的视线膜拜,走到餐厅外头,才发现雨已经停了,地上一洼洼的水痕,倒映着她的面无表情。
她自问,伤心吗?答案很抽像,她没有办法具体回答。
她并不向往爱情,但是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跟一般女子一样成为新娘,安稳地相夫教子,但遗憾的是,她的愿望暂时又落空了。
她很失望,却也清楚,没必要为一个不懂得珍惜她、不懂她好处的男人伤心,不过是遗憾自己好不容易抓到的幸福又飞了。
想完,她抬头挺胸地在街上漫步,这家餐厅离家不会太远,走路回去,让脑袋再彻底放空一次,对她低靡的情绪会很有帮助。
只是──
后头的车急驶逼近,听见声响,她下意识地朝人行道内侧移动,然而却依旧闪避不及,路面上的一洼水被呼啸而过的车子溅起一片泥泞瀑布,将她彻底从头笼罩到脚。
羽乃冬僵住。
“抱歉、抱歉!”男子紧急煞车下了车,走到她的面前,从头到尾打量着她光凭一个惨字不能概括的惨状。
她冷冷瞅着他,目光像是深藏在地底下的冷泉一样冰凉。
男子扣住她带着凉意的手。“小姐,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不如这样吧,我带你到服饰店,赔你一套新衣服好吗?要不然,你先到我家梳洗一下,我再带你去买?我家离这里很近,大概只要几分钟的车──”
话未完,那纤细的身影已经扑进他怀里,方曜久惊诧不已,不管横看竖看,他都不觉得她会是这么热情如火的人,然而现在她紧紧抱着他,却是再血淋淋不过的事实啊。
只是,她抱得好像有点久?
难道她记得他是谁?方曜久正暗忖着,慢慢地感觉到一股湿意渗进他的外套里头,让他的半透明针织衫产生了黏腻不适的凝滞感。
“下次开车经过水洼时,记得开慢一点。”话落,羽乃冬松开双臂,临走前,不忘抓起他的衣服再抹一下脸。
然后,很酷很酷地抓着包包朝回家的方向走,步伐不疾不徐。
方曜久怔愣地看着她诱人的背影,又看看自己身上的“人拓”,不禁放声低笑。
酷!他真的爱死了她的酷!
但遗憾的是,她似乎还是不记得他是谁。
唉,想不到他刻意制造的机会就这么简单地被破解了,但无所谓,往后多得是机会,等着吧!
第一章
饭店地下一楼的宴会厅正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文定宴,男女双方宾客莫不笑得阖不拢嘴,而在舞台上紧拥的准新人正火热咧,谁都看得出来,他们之间塞不入任何第三者。
所以,羽乃冬想,她这个第三者一点也不适合再待在这个地方看热闹。
她转身来到地下二楼的酒吧,压根没发觉有个男人在她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直到她选定位子之后,才发现他在她的身边坐下。
她冷冷瞅他一眼,心情正恶劣,想一个人独处,正要开口请他离席,但看了下左右,发觉似乎已经爆满,想了下,便打消了念头,心想只要不交谈,倒也无所谓。
服务生替她点了酒后,误以为两人是友人,便也询问男子。
“给我一杯波旁。”
“小姐,帐单请分开。”等他点完酒,确定服务生是写在同一张帐单上后,羽乃冬才凉凉出声。
“呃,不是一起的吗?”服务生很疑惑地看向男子。
他扬开无害而魅惑的笑。“写在一起就好,麻烦你,谢谢。”眉头微皱了下,像是无言地为身旁女友淡漠的态度道歉。
服务生见状,脸颊爆红,娇羞地小跑步离开。
“我不认识你。”羽乃冬没错过服务生羞赧的表情,但却不懂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有何迷人之处。
“但我认识你。”喔,好痛心,她还是不记得他是谁。
她闻言,神色不变,微微敛眸忖思。
不瞒人说,她不擅长记人脸和人名,除非是极为重要的人,否则过目即忘。她用余光偷觑着身旁的男人,他有着一头浓密的发,有着一张……
还在评论之中,却听到身旁已有人在窃窃私语,目光如雷射灯光团聚,且目标皆是眼前这个男人。
嗯,她想,他应该是颇出色颇出众才对,否则这酒吧的灯光并不明亮,为何他还是能够吸引众人目光?
抢眼又立体的五官,噙着桀骜不驯的坏男人气息,但布满俊脸的柔情笑意却又让人如沐春风般自在。
他应该算是好看的吧,且感觉相当有品味,军绿色的线衫外搭大地色休闲外套和同色系休闲裤,确实是相当赏心悦目。
“喜欢吗?免费送给你。”方曜久顺着她打量的视线,微掸着外套,动作帅气又潇洒,配上他嘴角那抹轻佻却又不惹人厌的笑,让附近的怨女们赞叹声连连。
“太大了。”羽乃冬冷冷答道。
一句冰到极点的话语让前后左右响起阵阵低骂声,拿四面楚歌来形容她的处境也不为过,可惜的是,她个人不痛不痒。服务生送上酒,一脸害羞,还是忍不住偷看了他一眼。
反观她,倒了杯酒,豪气地搬空到底。
“喝慢一点,要是醉了就麻烦了。”方曜久浅啜着服务生送来的一杯波旁,目光荧荧润亮。
“我不容易醉。”身为厨师,酒类品尝得不少,想醉,有点难。
“我还以为你想要来个大醉呢。”看来是他多虑了。
“何以见得?”对话久了,她总算觉得有些古怪,他话里似乎很清楚她的处境似的。
“女人一旦失恋,通常不都是大醉一场忘忧愁?更遑论你的状况是你的男人要结婚,但新娘却不是你。”他说完,不忘对她眨眨眼,坐在对面偷窥的众家娘子军被他迷得晕头转向兼哇哇叫。
羽乃冬闻言,一双眸子森冷探去,“你到底是谁?”
“你真不记得我?”真是捶心肝,都已经说到这个地步了,为什么她还是认不出他是谁?
瞧见坐在对面的女子们没?个个如痴如醉地放射出放浪光线,莫不绞尽脑汁地搔首弄姿以吸引他的目光,然,他真正中意的女人却至今还想不起他是谁,呜~他心好痛!
“我说过不认识你。”语调依旧冷得像是沉潜在地底下、未经开发的冰泉。
“好吧,我说了,刚才文定宴上,那个新娘就是我的女朋友。”要是不让她自己想起他是谁,那多无趣啊?暂且先说一些就好,其他的非等她自己想起来不可。
羽乃冬淡到没有情绪的眸斜睨,“你怎么不看好你的女友?”语气很淡,但多了一份微乎其微的责怪。
“我才想说你为什么不管好你的男友哩。”他的口吻更凄怨。
“关我什么事?那是他的思想他的心,我能绑住他什么?”她也不愿意那么做,与其费神改变或控制他人,她宁可放手。
“那就对了,女人心海底针,我的女人何时变心,我又怎能控制?”他唉呀唉呀地叹气,表情有点夸张,可一点也不招人反感,反倒是被他松懈了心防。“只能说,我们两个是天涯沦落人,这个时候应该要站在同一阵线,同仇敌忾。”
“什么意思?”酒杯一空,又是潇洒入喉。
“嘿,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要结婚吗?”他笑得很贼,黑眸灿亮如子夜最亮的那颗星。
“……大概两个星期后吧。”
“咱们一起大闹婚礼,你觉得如何?”他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横过玻璃桌面,穿进她的耳里,柔媚得像是恶魔的呢喃。
“不好。”她想也不想地道。
“为什么不好?”他一脸泄气。
唉唉,他的意中人是圣人哪,被人耍弄到这种程度却不打算报复,真的是太太太对他的味了。
“我并不恨他,甚至还感谢他跟我提分手。”酒杯倾空,她神色未变。“像他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分手对我而言,反而是好事一桩。”
“那你今天为什么会来偷看他的文定宴?”他像个好学不倦的学生,不断地提问。
“哪是偷看?我看得光明正大,只是想知道他的对象是谁罢了。”再拿起酒瓶,她才发觉瓶内已经半空,觉得头有点晕,晃了下酒瓶,还是决定再往下喝。“事实证明,男人都很想少奋斗三十年。”
黄朝阳是旭曜百货的行销经理,靠着自己一步一脚印地往上爬,但若能轻松又惬意地坐着缆车平步青云,谁能不心动?她不怪他,却无法苟同他的想法,不过倒感谢他分手分得好。
“我可没有。”方曜久举起手发誓,“我要是真有打算少奋斗三十年,就不会放过刘忆琳了,用跪的也要把她留下来。但我人穷志不穷,绝对不为五斗米折腰。”
刘忆琳,旭曜百货的合作厂商董事长的宝贝千金,他口中的前女友,目前则是黄朝阳的未婚妻。
“是吗?既然你这么有个性,她为什么要跟你分手?难道黄朝阳比你好吗?”她问得随性。
突然发觉,她似乎少有机会能跟人聊这么久,大部份的人通常受不了她的冷,三两句话就打住话题,赶紧夹尾逃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