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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遗珠(上)  第13页    作者:千寻

  往外丢出两块上好皮子,他在箱子底部找到一把匕首,轻薄小巧,柄上镶着一排闪闪发亮的宝石,款式很时尚。

  “就它喽!”他拿着匕首在大哥眼前晃两下,“我要了。”

  “你不问问主人的意思,说要就要,你改行当土匪啦?”

  “喂,从四品将军升到正三品,我有没有跟你争功劳?这点小东西你居然跟我计较?”

  几句话,便把侯大将军打进地狱。

  侯一钧二话不说,走进屋里,从箱子里翻出另一柄匕首给他。“这是一对的,都给你!”

  “有来历吗?”侯一灿把匕首拔出来比划两下。

  “北夷的镇国之宝,喝过不少血,一直收藏在王廷里。”

  “能不能镇邪祟?”

  侯一钧眉一挑,“天底下还有比你更邪祟的脏东西?”

  侯一灿嘻嘻两声,在实质上占了便宜,口头上让几分不打紧,他是商人咩,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的早中晚餐。

  他眉开眼笑地将两把匕首塞进怀里,顺手从袖口抽出一张地契塞到大哥手中。“别说我小气,我在这座庄子里埋了一万两黄金。”

  “你、你、你……”又是一万两?所以岳锋说皇上的国库恐怕没有主子爷的大,不是开玩笑?

  “东西收好,闭嘴,别让人知道。”

  侯一灿满足地叹口气,他肯定是属松鼠的,喜欢到处挖地藏果实。

  没办法,上头那只黄鼠狼老板虽让他四处去敛财,却成天觊觎他的财产,哪里水涝旱灾,非得逼他出点血,真把他的家库通国库了?所以啊,有好东西还是放在侯大将军名下比较安全,因为黄鼠狼会刨他的地,可不会去刨大将军的。

  这是第几座藏宝庄了?侯一钧越拿越头痛,直觉想把地契塞回弟弟怀里。

  侯一灿笑眼眯眯地望着大哥,其实他有个小秘密,不确定是直觉还是错觉,他老觉得大哥是前辈子的贺钧棠。

  上辈子贺钧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贺钧棠对他有严重的罪恶感,老认为他会和小霸王打架、染上艾滋病,是为了替他打抱不平。

  自从得知他染病,贺钧棠就一路陪伴,把他从低潮中拉出来。

  贺钧棠开化妆品公司,日以继夜工作,赚的辛苦钱却拿来让他坐享其成,让他当个名不符实的总经理,在平均薪资2、30K的时代里,他坐领高薪,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贺钧棠对他的好,好到让他惭愧。

  总之,贺钧棠是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所以前世他才会把亮亮托付给他。

  既然前辈子是贺钧棠养他,这辈子就换他来养侯一钧。

  “你什么时候进宫?皇上想见你。”

  又不能表彰,见面有啥屁用?侯一灿翻了个白眼,回答“我不是受重伤吗?”

  “受重伤的人能够成天往外跑?”要装病也装得像一点,成天蹦跶,当皇上是个傻的啊?

  侯一灿叹道:“好啦好啦,明儿个找时间去见见,知不知道皇上找我干么?”

  “许是要问堂姊的事。”

  唉,这两位还真看对眼了,他不反对当国舅爷,可皇上那个后宫实在太令人发指,“好事”多到罄竹难书,把堂姊往宫里送,不就等于把鸡腿晾在雪球眼前吗?“不能再拖拖吗?”

  “皇上需要皇子。”侯一钧直指重点。

  “就算堂姊真的怀上龙胎,皇上有把握保得住?”侯一灿反问,他可不相信镇国公的威力够大,能镇得住宫里那两位。

  “你有办法吗?”兵行诡道,偶一为之,可他家的弟弟从不走正道,他喜欢东弯西拐绕小巷,可绕着绕着,每回都让他第一个找到目标。

  侯一灿垂下眼睫,片刻,抬起眼,笑得让人冷汗直流。“外室。”

  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小姐当人外室?这象话吗?“不成,祖父绝不会同意的。”

  “那就让皇上熬着呗,是他缺儿子,堂姊又不缺。”在这个小三名正言顺的时代,养在家里和外头有什么差?

  这话就只有弟弟敢说!侯一钧没好气地道:“你就不怕把皇上逼急了,直接下令,让祖父把堂姊往宫里送?”

  桃花眼转两圈,桃花眉勾三下,侯一灿拍拍大哥的背说:“放心,交给我。”

  “你好好处理,别让皇上跳脚。”

  “嗯嗯,安啦!”

  “阿灿。”侯一钧欲言又止。

  “怎样?”

  “别和二皇子走得太近,父亲手握兵权,我又在军中,若是被认为选边站了,很危险。”最近谣言四起,他担心皇上多想。

  “放心,这件事皇上知道。”意思是,此事是老板点的头。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1)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

  关宥慈被拉着进了自己的房间,侯一灿从怀里掏出从大哥那里抢来的匕首,绑在床头,一面说道:“这匕首见过不少血,能避邪。”三两下绑好后,他转过身,笑出一张桃花脸。

  “以后,你就不怕作恶梦了。”

  她突然觉得心头暖暖的,是孙婶告诉他的吧,没想到他竟放在心上了。

  “我昨天没作恶梦了。”

  她也大吃一惊,天天都重复的事,昨天竟然会破例?

  她试着寻找原因,可是这几天,她的生活作息照旧,只除了……除了失踪的他回来了。

  “不管有没有都挂着吧,反正不占位儿。”他凑上前,在她耳边又道:“作恶梦不丢脸,我床头也挂一把,和你这把是一对的。”

  他怕她觉得作恶梦丢脸,在安慰她?这么体贴,难怪所有人都喜欢他。

  “好。”她点点头。

  “来,我们说说正事。”侯一灿拉着她走到桌前坐下。

  “什么正事?”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

  “咦?”才刚回京,事情多如牛毛,他这么快就看过了?

  “是杨掌柜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觉得可以试试。”

  “喜欢写吗?”

  “嗯,挺有意思的。”

  “知不知道你的小说问题出在哪里?”

  “知道,情节架构不丰富。”

  她占优势的地方,是对女子心情的描述比其它人更细腻,因此买书的客人几乎都是女子,她们对她的评语是感同身受。

  “知不知道为什么你写不出大架构、大布局的故事?”

  关宥慈摇头,对于这点,她也很苦恼。

  “因为你的生活经验太少,没有骑过马,如何描述乘风的快感?没有进过青楼,怎么写出红尘女子的哀伤?没有见识过歌舞升平的景象,你如何叙述太平盛世?要当一个好的写书人,就要多走、多看、丰富阅历。”

  他说得她蠢蠢欲动。

  侯一灿又道:“我这阵子很闲,要不要带你到处走走看看?”如果不理会大老板的话,如果把事情都丢给岳锋的话,他确实很闲。

  “可以吗?”望着他,关宥慈的疑问从他们有这么熟吗,变成他为什么对她这样好?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容易解答的问题,所以……问题搁置。

  他笑得风流倜傥、俊逸非凡,“当然可以!”

  青龙寺楼高二十八层,是京城最高的建筑,长生殿位于最顶层。

  不是人人都可以登楼,因为门票一人一百两,这种钱,打死关宥慈都不花。

  但是有很多聚宝庄的侯一灿,想也不想就带她上楼了。

  不只带她,连安溪也带上来了,不是因为他是好老板,喜欢提供员工优渥福利,而是他发现这丫头年纪小小,就有招蜂引蝶的高超本事。

  京城里,钱多官多,纨裤子弟更多,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凑上前,而他又是个不动手的,如此一来,安溪存在的意义就相对重要了。

  一张五百两银票递出去,消费额三百两,他给出七成小费,他觉得自己超大方,简直是大周朝的郭台铭。

  三人爬上数百阶,好不容易站在最高楼层。

  关宥慈往下看,见来来往往的百姓像蚂牺似的,穿梭在一片片园林之间,真有意思。

  爷说的对,不登高怎么能领略高处不胜寒的滋味?不登高怎么能晓得俯瞰众生的感觉?

  全新的体验让她笑逐颜开,即使这份经验昂贵得让人很心疼。

  “不害怕吗?”侯一灿看着拉长颈子往下看的她,笑问道。

  不确定是因为惊讶还是惊喜,她紧绷的小脸松开了,微微的扬眉,扬出一副好姿色,他承认,虽然尚未长开,但她的美已经看得出来,假以时日肯定会千娇百媚,让人别不开眼。

  关宥慈侧过头望着他,回道:“不怕。”

  弯弯的眉、弯弯的唇,三弯美丽的月亮停在她的脸上,让侯一灿有一秒钟的窒息,回过神来,他看着仰头等待自己说话的她,叹道:“丫头,可不可以不要长得这么美丽?”

  并非调戏,他是认真的。

  美丽的女人很辛苦,天底下对美女无法免疫的渣男很多,万一她被人骗去?万一她被渣男欺凌?他一定会非常生气。

  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她不晓得有多久没这样开心过了。“我可以把爷的话当成恭维?”

  侯一灿摇摇头道:“我想,你对我的要求无能为力。”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是因为在认真考虑把她藏起来的可能性,但是她误会了,她认为前后两句凑在一起,没错,就是一种高明的恭维。

  天底下的女人,不管五岁还是一百岁,容貌被恭维,都会无比开心。

  “爷的要求确实太强人所难,不过既然是爷的指示,我会尽力达成。”

  侯一灿哈哈大笑,没办法让她变丑,但能让她变得快乐,这五百两花得忒值。

  “来,学我。”他张开双臂,把背挺得直直的,仰头、闭眼,用力吸气。

  关宥慈依言照做,挺背张臂,闭上双眼,她发现其它的感觉更敏锐了,她听见风在耳边呼啸,她感觉凉意从肌肤渗入,她吸到风中带来的沁心舒畅,那个味儿落在唇舌间,她尝到微微的甜。

  “舒服吗?”他大声地问。

  “嗯。”她小声地答。

  “喜欢吗?”他大吼。

  “喜欢。”她耳语。

  “关宥慈,喜欢就大声喊出来!”他握住她的肩膀,鼓吹她纵情恣意。

  关宥慈摇摇头,捂着小嘴,不敢。

  “怕什么?”

  “怕……”她指指下面,“人很多。”

  侯一灿道:“你怕的是传统、是限制,是世道对女子的束缚,丫头,你要打破这一切,才会明白,自由能予人多大的快乐。”

  关宥慈被鼓动了,双手圈在嘴旁,深吸一口气,但是下一瞬,气没了,看到那么多人,她还是胆怯。

  他不勉强她,只是凑到她耳边道:“知道了,下次带你到一个可以尽情大吼大叫的地方。”

  “为什么要大吼大叫?”

  “等你吼叫过后我再告诉你。”他的桃花眼冲着她笑。

  她不晓得他有没有意识到他这样子有多吸引人,但她知道她被勾了心。

  心微微地鼓噪,微微地悸动,她不知道幸福过后会剩下什么,但是她会用力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这天夜里,不知道是不是匕首真的能镇住邪祟,关宥慈果然不作恶梦了,反倒作了一个很开心的梦,她梦见自己站在高高的长生殿上,低头俯瞰,一阵大风刮起,她没有坠地,却像羽毛般飞了起来,御着风,上上下下,在蔚蓝的天空中高歌,然后,她了解了恣意是什么样的感觉。

  清晨,天未大明,她醒了,却觉得自己好像还在空中飘,愉快的感觉久久不散。

  她笑着搂住雪球,小脸往它的毛里猛钻。

  雪球以为她想跟自己玩,一翻身,把她压在下面,伸出舌头舔着她的脸,舔得她满脸口水。

  玩够了,关宥慈裸着双足跳下床,燃起蜡烛,提笔写下这份喜悦与感动。

  侯一灿真的带关宥慈去一个可以大吼大叫的地方。

  两匹马,前头是侯一灿带着关宥慈,她的背靠着他的胸膛,风刮得她的脸隐隐生痛,但这样的奔驰,带给她刺激快感,她的眉放松舒展,笑得嘴巴发酸。

  后头是安溪带雪球,一人一狗脸色不佳。

  安溪当然不开心,好好一个男人,居然背着条狗骑马,怎么看怎么像妇人背娃娃,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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