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地儿了,前方是一大片芒草地,白花花的一片,很壮观。
下马,侯一灿领着关宥慈钻进去,比人还高的芒草一下子就遮住她的视线,他身形轻快,转眼间就见不着踪影。
她张大眼睛,伸手不断拨开芒草,但就是看不见他,失去他的身影,她狂奔乱跑,却觉得离他越来越远。
她一阵心慌,扬声大喊,“爷,你在哪里?爷,你有没有听见?爷……”
他没有响应,她更怕了,害怕自己迷失在无边无际的芒草中。
越慌,跑得越快,她一面喊,一面不断拨开芒草,到后来声音都哽咽了。
突然,芒草后头,侯一灿大大的笑脸钻出来,看见她微红的鼻头和双眼,他轻掐了下她的脸颊,笑道:“胆小鬼,哭鼻子!”
“爷不负责任,怎么可以把我丢下,自己跑开?”
咦?敢同他叫板了?他揉揉鼻子,笑得满脸欢快,这样才好,才像个丫头,他不喜欢她太拘谨小心。
侯一灿摊开手掌,她毫不犹豫地把手迭上去,他拉着她快跑,笑着哼歌,是她不曾听过的旋律,很奇怪,但是好听。
他们跑过好长一段路,终于离开芒草原,来到一片宽阔的草原,草原中间横着一道长长的溪流,不远处有一座高耸的山壁,山壁像是被仙人用斧头凿开,平平的一大片从天上直泄而下,灰的黑的颜色交错,像大师手下的水墨画。
停下脚步,侯一灿双手圈着嘴,对着山壁大喊,“喂,有人吗?”
声音撞击山壁往回传,有人吗……人吗……
关宥慈惊讶,这就是书上说的回音?
“试试!”他鼓励道。
她跟着圈起嘴巴,只是从小到大的教养,都要她温柔婉言,她没
有吼叫的经验,接连吸了几口气,她都喊不出声音。
从后头追上的雪球看不过去,扬起头,对着山壁大喊。
虽然雪球年纪小,声音不够雄厚,却也带起一阵回音,而且关宥慈觉得有点奇怪,怎么雪球的叫声是啊呜,而不是汪汪?不过她还来不及细想,就听到侯一灿调笑的话语——“哈!被雪球比下去喽!”
她不服气,马上反驳,“谁说的,我可以的。”
她再试一次,可是……姿势一百分,声音零分。
侯一灿忍俊不禁,从身后握住她的双肩,再次鼓励道:“别怕,这里没有人会听见。”
“嗯。”关宥慈用力点头,用力吸气,用力地大喊,“我是关宥慈!”
她的声音还是不够大,但是这一瞬间,她觉得好像有什么绑住自己的东西断了,呼吸变得自在,脑袋变得轻盈,连心情都跟着放松了。
这就是自由的感觉吗?
侯一灿跟着喊道:“关宥慈你好,我是侯一灿。”他的丹田很有力,回音一阵阵传得很远。
这次再不需要旁人鼓吹,关宥慈放开嗓子喊道:“我很好,你好吗?”
他满意一笑,这丫头可塑性极强。“我很好,我们都要一起好好的。”
“约定,我们都要一起好好的。”
“我要变成伟人!”侯一灿高喊。
“啊?呜?”
“我要功成名就!”关宥慈高喊。
“啊?呜?”
两人一狗谁也不愿意先停下来,他们不断喊着、笑着。
直到关宥慈捧着肚子说:“我没有力气了。”
侯一灿扬起眉头,问道:“现在知道为什么要大吼大叫了吗?”
她知道了,因为喊叫会让胸中郁气尽扫,会让人吸进愉快欣喜,会让委屈消失,幸福充填。
她再次凝聚力气,对着山壁大喊“谢谢你!”
这声谢谢,让侯一灿的桃花眼弯得几乎看不见。
而雪球绕着关宥慈转了两圈,对着山壁,一声喊过一声。
侯一灿指着雪球问道:“你现在还觉得雪球是条狗吗?”
她一脸困惑的望着他。“雪球不是狗是什么?”
“你没发现它的叫法和一般的狗不一样吗?”
“每个人的声音和说话方式都不一样,难道跟我不一样的就不是人吗?”
侯一灿捶头喷笑,她竟然以为这是个别差异?
不,不能怪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一个连狗都没养过的傻丫头,他能期待她什么?说不定连狼这种生物她都没听过。
他拉着她往草坪上一坐,解释道:“雪球不是狗,是狼,晚上出来活动,嗜血,爱吃鲜肉……”
他越说,关宥慈的眼睛瞠得越大。
她在书上看过野狼,知道那是种性情凶残的动物,可雪球怎么会是?虽然雪球在夜晚的精神确实比白天好,天一黑就想往外跑……她想起来了,孙婶最近老是抱怨养在后院的鸡常常丢掉,莫非……
“你确定吗?”
他笃定点头。
当时他被她吸引,是因为她的勇敢,一个小小小丫头,竟然敢安抚一只大白狼,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因为她的慈悲而温柔,他想,她是个有影响力的女孩儿。
果然,不到一年时间,她连最难搞的岳锋都能降服。
“你把它关在同文斋,它太委屈了。”
住在山林、草原、荒漠的野狼,被困在小小的书铺子里,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心酸。
关宥慈皱眉看着雪球在草原上兴奋的迅速来回奔跑,这才是它的天性?所以她该放它离开吗?
她嘴摇头。“它还那么小,放出去会遇到危险。”
“爱之适,足以害之。” 她这是在害雪球吗?她顿时一脸的苦大仇深,她才不是,她是爱它啊!
看不得她愁眉苦脸,侯一灿摸摸她的脑袋,说道:“先别想,我们去抓鱼。”
抓鱼?那是野孩子才做的事,她怎么能……
没等她反对,他已经卷起裤管,脱鞋子下水。
雪球看着他,忍不住诱惑,跟着跳进溪里,在浅浅的地方奔跑。
它的脸不臭了,知道把自己一路背过来的安溪是好人,他跑到安溪身边,迅速转动头颅,把水溅到安溪脸上。
安溪转身一面逃一面叫,他的叫喊声让雪球有击败敌人的成就感,于是迈开四条腿,追在他的屁股后面。
水中的热闹场面,引诱了关宥慈的尝试欲望,她一点一点靠近溪边,慢慢地脱了鞋。
她的脚才刚碰到水,侯一灿就跑过来,把她拉到溪水中间,他们互相泼水、他们嬉戏玩闹、他们大叫大笑。
这辈子,她没有这样快活过。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2)
今天是童试发榜的日子。
前一晚,关宥慈翻来覆去就是无法安心入睡。
弟弟在考前生了场病,进考场前头还昏昏沉沉的,硬是灌下一副药,走路还打着摆子,考完后,弟弟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相当沮丧。
她虽然嘴上安慰“不打紧,你还小,明年再来也没关系”,但心里仍然盼着他能考出好成绩。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刚亮,关宥慈便急急忙忙起身,想要出门看榜单,没想到来到门口就发现侯一灿已经套好马车等着了。
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那颗造反的心瞬间被平定,谁说他不能当大将军?他和侯一钧的差别在于,侯一钧打人,而他攻心。
侯一灿知道她心急,难得没有逗弄她几句,牵着人上了马车后便出发了。
关宥慈频频掀开车帘子往外看,榜单尚未贴出来,榜单前已是万头攒动。
这是好事,代表大周朝学风盛,这点,让歌功颂德的文官有马屁可以拍。
昨天侯一灿进宫,他就知道皇上肯定要问那件事。
有那么容易吗?人海茫茫,又失联多年的人,这里又没有网络或影片,可以放上网肉搜,更离谱的是,他手上的线索只有一张皇上小老婆的画像。
要是光凭这点就能找到人,那他就不是人,而是神仙了。
皇上还不要脸地说——“那孩子肖母,定是俊美人物。”
哈哈哈!皇后、皇贵妃、后宫三千女子,哪个不是极品?随便抓几个出来,都可以在演艺圈称霸,更何况谁说儿子一定像妈?要不然大皇子、二皇子怎么会长成那副德性?
除了这件事,皇上还很闲,居然关心起他和大哥的终身大事。
莫非皇帝这行做得太久,想换跑道当媒婆?还是自家女儿滞销,非得强迫熟人帮忙消费?
娶公主?哈嘿,白痴才会做的行为,更何况皇帝的家教实在不怎样,儿子蠢、女儿笨,还一个个自以为高人一等。
知道他用多少口水才劝得皇上打消念头吗?
他说:
第一,大哥一年到头至少十个月在北疆,而他,天涯海角到处替皇上搞定“小事情”,身为父亲,怎舍得女儿长夜漫漫寂寞冷清?
第二,公主是娇养大的,而将军府家的女人得够强悍,要不,当了寡妇,怎能撑起门庭?
第三,公主总有比较喜欢的哥哥,枕头风一吹……皇帝老大,你这是要让侯家提早站队?
真正说服皇上的是最后一点,皇上才三十多岁,风华正盛,说不准还能再生七、八个皇子,呃,前提是没有皇后、皇贵妃作梗的情况下,在这个时机点,夺嫡争位这类的事,光想都让人伤心。
于是皇帝草草结语,“就算不是公主,也得是别人家的姑娘,镇国公夫人都快为你们兄弟操碎了心。”
谈完私事提公事,皇帝问他治水、治贪官、税赋改革。
他傻了吗?这年头,聪明的会过劳,有那种闲情逸致,他宁可拿来风花雪月。
所以皇帝问“你说,这堤防年年盖,却年年崩,是怎么回事?”
人心贪咩!可他才不接话,他要是接了,皇上肯定要他去抓几只蠹虫回来砍脖子,就算治不了根,能吓吓后面那群猴也好。
于是他很有智慧地回道:“生命会自己找到出口。”
皇帝问:“为什么北方山林茂盛,出产颇丰,百姓会如此贫苦?”
啊就朝廷重农抑商,货不畅流咩,这不是三年两年能改滴。
所以他还是很有智慧地回道:“皇上免忧,生命会自己找到出口。”
皇帝又问:“你说说,为何一个扬州知府的缺,各方人马都抢着要?”
啊不然勒?肥缺不抢,抢瘦缺吗?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还不认真贪、尽情挖,否则生命前半段受的苦,辜白搭?
他继续发展自己的智慧回道:“这是生命在自己找出口的过程。”
他的敷衍惹毛了皇帝,笔一丢,怒道:“去去去,跟你大哥去北疆历练,别成天待在京里,熬出一副懒骨头,让人看着碍眼。”
他痞笑着道:“我去了北疆,谁让皇上丢毛笔?”
可是这么一来一往,他也从大老板的话里嗅出他又要让大哥回北疆了,唉……娘亲要是知道这个消息,肯定又要抹眼泪鼻涕。
实话说,在古代嫁给将军头子不是件好事,人家老公出门,怕的是回家时带着新二奶,但大将军出门,却得担心回家时带着棺材。
他娘比起别的将军夫人更倒霉,老公、儿子走同业同行,别人拜观音求平安,她得求阎王手下留情,地狱缺人才时,能不能给她留一个。
因此老爹气他不承父志,一见面就骂他孽子,但娘却疼死他了,捧在手中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幸好他是有理想、有志向的穿越人,否则肯定会被宠成一个贾宝玉。
微微一笑,突地,那个男人的面容窜进侯一灿的脑海中。
昨天,他又在御书房遇见那个叫阿睿的年轻男人,他确定对方并非官身,不是皇上的远房亲戚,可是这样的他,面对皇上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起话来像在聊家常。
他自己是穿越人士,不把皇权看在眼里,理所当然,可是那个阿睿呢?难道也来自二十一世纪?
关宥慈再次拉开车帘子,满心的迫不及待。
侯一灿的手往前伸,摸摸她的头。
她习惯了,懒得躲,既然他的喜好改不了,她只好提升自己的容忍度,谁让他是主子爷,她是小奴婢,除了认命还是得认命。
“别老皱眉头,老得快。”
“像爷这样,老吊着一张笑脸,就能永保青春?”关宥慈反问。
“至少人缘好啊!”瞧,上上下下谁不把他捧得高高的?除了喜欢把孽子当作他的昵称的老爹之外,光用一张笑就换得人心无数,太划算。
“我的人缘也不差,袁尚书家的姑娘可喜欢我了。”
这倒是大实话,有不少女客是奔着她去的,看着节节高涨的业绩,他认为有必要开一家只供女客上门的书铺子。
“你的第二本书已经完成,自己觉得满意吗?”
关宥慈想了想,回道:“下一本我会写得更好。”
不错啊,有志气!侯一灿的眼底闪过赞赏。“我想问,为什么书里的寡妇不能再嫁?”
“世人皆重贞节……”
“别跟我谈忠孝节义,如果读者想看那些,直接买一本《烈妇传》回去就好了。你笔下的李华娘,未成亲先守寡,如果我是读者,与其看她如何辛苦照顾小姑、小叔长大,成全小姑和成君平的爱情,我更希望能够看到李华娘独立自强,从一个只能做女红的寡妇变成绣娘,开绣庄,成全小姑的同时也成全自己。”
见自己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缓和了她等待的紧张焦虑,他微微勾起唇。
“这种事……不太可能发生。”
“如果你只想写身边随时会发生的事,读者为什么要看你的书
“找几个三姑六婆,在耳边说说左右街坊的闲事就成了。”
关宥慈认真思考他的话,过了一会儿,反问道:“读者想要看什么?”
“看书和旅游一样,都是人们在有余裕时,想接触更多新鲜的、有趣的、不曾见识过的事物,或许娱乐、或许充实自己,如果你的故事一成不变,都是一男一女经历偶遇、相处、心悦、结成连理……也许你细腻的文笔、对女性心思深刻的描述可以短暂吸引读者,但长久下来,会让读者厌腻。”
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点点头。
“我说过的几个故事,你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个?”
“乌盆记。”
“你相信一个乌盆会说话,为自己喊冤吗?”见她摇头,他又问“那你最喜欢的故事是哪一个?”
“聂小倩。”
侯一灿不禁莞尔,不管什么时代的女人,对爱情都情有独钟。
他跟她讲了很多鬼故事,喜欢她又害怕又想听的可爱模样,更喜欢把她拽进怀里,拍胸保证,“甭怕,爷的阳气足,有爷在,妖魔鬼怪不敢来。”
他喜欢罩着她的感觉。
“人鬼相恋,你见过吗?”
“没。”
爷说的对,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却在她脑海里盘盘旋旋若干日,若她的书也能带给读者这种感受,一定会更受喜爱吧?
初见侯一灿,觉得他是个长得有模有样的纨裤?,他买下她的铺子时,她觉得他是个有钱的纨裤;他向他们姊弟伸出援手时,她觉得他是个好心的纨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