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再然后,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想试试他会不会嫉妒,没想到不舍一句“刘瘪三”就让她停止了这个无聊测试,虽然刘瘪三真的对她很不错。
回神,她把目光从不舍和钰清的背影中收回。
拿起小钱包,她决定去买个便当回教室吃,晚上学校有自习,学生们至少会待到九点钟,而他们经常在八点整溜到司令台聊天。
八点钟响,刘若依和卢歙收好书包,先后溜出去,在司令台集合。
她到司令台时,他从袋子里拿出两瓶冷泡茶,丢给她一瓶。
从国二到现在……快五年了,如果把她喝掉的茶所用的叶子累积起来、晒干,说不定可以做成茶叶枕。
拿到乌龙茶的同时,她把纸袋递给他。
“为什么总是给我乌龙茶?”他就那么担心她肝火旺盛?
“要听实话还是假话?”
听他反问,反应迅速的刘若依立刻明白,那句——“茶苦而寒,阴中之阴,最能降火,火为百病,火降则上清矣。”纯粹是敷衍人的屁话。
“听了五年的谎话,现在我想听实话。”她斜着眼看他。
他笑咧嘴,柔声回答,“我曾经看过几个句子,觉得很有趣,就记住了。”
“什么样的句子?”
“如果我是开水,你是茶叶,那么你的香郁,必须依赖我的无味。”
很简单而白话的句子,她却忍不住反复细品。
恍然大悟。
原来她的香郁一直依赖着他的无味而生存,就像她的快乐喜悦总依赖着他的分享、她的自信依赖着他的读美、她的心平依赖着他的倾听不知不觉间,她依赖了他,整整五年。
“所以我喜欢乌龙茶,喜欢你是茶叶我是水,更喜欢……被你依赖。”
他没听见她的心音,却补上同频率的几句,蓦地,她脸红了。
随即她皱皱鼻子,飞快转移话题,化解自己的尴尬。“依赖你的女生多喽,请问你这杯水要泡几种茶叶才够?”
他摇头一笑,把她递过来的纸袋打开,里面是“刺刺”,他们共同养活的仙人掌。
“怎么都没有长大?是不是你虐待它,不给它水喝?”他抗议。
已经三年了,他们才换过一次花盆——从直径三公分换成五公分,依这种速度生长,大概到二十二世纪,刺刺也长不到一百公分。
“你不知道仙人掌是不必喝水的吗?它的老家在沙漠。”她回答得理直气壮。
“所以那么多年来,每次住到你家时,你就饿它整整一个月?”他终于弄懂,难怪多年过去,刺刺的生长速度缓慢到他以为它是迷你仙人掌。
“不然呢?”她以为它和空气凤梨一样,光吸收空气中的水就能长大。
“你!”他指着她,看她满脸无辜表情,只得长长叹了一声,无奈道:“就算它的老家在沙漠,每隔个几天还是要浇一次水的。”
“可我不浇水它也没死啊。”
“更正,一个月不浇不会死,两个月不浇就死了,你该庆幸,它有一个月住在我家。”他摇头,捧起仙人掌,满脸同情。
“干么这样,了不起以后我天天浇,把过去的补起来行吧。”
“不必。天天浇?你想把它淹死吗?过与不及都不好。”
“它这么难伺候,你还是带回去好好照顾吧。”她扁扁嘴,把刺刺推给他。
卢歙本来想接下来的,但最后还是把刺刺挪到她面前。“以后,刺刺养在你那里吧。”
“为什么,你打算抛弃它?”没良心的男人,刚刚的同情跑到太平洋啦?
“不是。”
“不然呢?”
“依依……”他顿了顿,回答,“我申请到美国的大学了。”
“什么!”刘若依一惊,跳了起来,而后低下头,看着和自己有过承诺的“好朋友”。他们约好要上同一所大学的呀,什么时候,他瞒着她申请国外大学?
见她吃惊的表情,他满心抱歉,“对不起,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
“说!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都没讲?”她两手技腰,不满地望着他。
“记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去考托福和SAT?”
“记得。”
可那不是为了一客牛排?不是因为他们在比赛谁的英文比较好,争执不下的结果,才相约去考托福和SAT的吗?怎么弄到后来,他们的大学生活要在不同的国家度过?
“因为我的成绩不错,我告诉大姊这件事,希望让她关心,没想到大姊找了留学公司帮我申请大学。大姊很积极、也很快乐,于是我配合她,把该交的东西一一整理好,对于这件事,我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心底明白,家里根本供不起我在国外念书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上个星期,大姊打电话给我,说姊夫愿意栽培我。”
但条件是,毕业后他必须到姊夫的公司上班。
多年来,爸爸一直不肯原谅大姊,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妈妈和姊姊们又经常替大姊说话,爸爸的气消了不少,再加上这回大姊对他念书的事尽心尽力,无形当中,更加拉近了父女之间的关系。
爸爸心底清楚,现在的大学生毕业后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若是唯一的儿子能受栽培、出国念书,毕业后又能进大公司,当然是一件好事。虽然嘴里不说,心底对大姊、大姊夫还是充满感激的。
他并没那么想出国,但几个姊姊轮流劝他,说如果可以因为这件事让爸爸重新接受大姊,妈妈就不会那样遗憾了,于是多方考量后,他决定照大姊的安排,出国念书。
听着他的话,刘若依心头浮上淡淡的涩意。命运大不同呵,那年爸妈积极在她的英文上头下功夫,希望有朝一日送她出去念书,没想到爸妈婚姻破裂,她的骄傲自尊断了出国路,而不舍想都没想过的事,竟然发生。
苦苦的,她垂下眉睫,手指无意识地在地上画叉叉圈圈。身为好朋友,她该为他高兴,但是她勉强不来自己的笑脸,因为淡淡的嫉妒,更因为分离在即。
她想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土地上生活,也没想过,有一天太阳升起,她再看不见他的阳光笑颜。
分离,是件比物理化学更加困难的课题……
突然,卢歙握住她的手,刘若依抬眉看他。
他发现她眼底的晶莹道:“我不会去很久,我会认真念书,很快毕业,很快回来的。”
像急欲保证似的,不舍连续说了两次很快,好像这样说,他就能坐上时空太空梭,转眼,又回到她眼前。
她失笑了,那个笑容带着浅浅的苦涩。
再快也是分离,或许光阴流逝迅捷,但几年呵……会改变的事情太多,她不确定到那个时候,他们还会是知心朋友。
“依依,你不想我去吗?”他浓密的眉毛拉成勾。
不!她想他去,更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去,但现实……
叹息,她再度在心中重申——刘若依,你很快乐,因为你实现不了的梦想,不舍可以替你达成,这样很好、非常好……
“依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
刘若依用力咬住下唇,截下他的话,“你去吧,好好念书、好好毕业、好好回来。”
只要他好好的,她就会替他快乐,因为他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挤出笑容,像他每次交新女友那样,不赞同,却还是拉扯着笑脸。
但这回,她掩饰得不够成功,因他迫视她的双眼。
倘若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他会打起笑脸,迅速地做出决定,对依依说:不去了、我不去了,凭我的成绩随便都可以考上国立大学,既省钱又省事,我们一起加油吧。
可问题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当中牵扯到父母亲和大姊。
“依依,我不知道出国后会碰到什么状况,不确定能不能适应那个环境,那个陌生的国度对我而言,充满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友情不会改变;你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这也不会改变;我们要一起成长的诺言,不会变,你是依依、我是不舍这点,永远不会变。”
他讲得那样斩钉截铁,几个句子就把她的不确定感踢到九霄云外,让她对他们之间再度充满安全感。
这样的人格特质啊,哪个女生不会轻易被吸引?
她和不舍的特质不一样,她无法确定不改变,于是试着推翻他的斩钉截铁。
她说:“友情是天天腻在一起才会发生的,等我们分开得远一点、久一点,就会淡掉。”
“乱说,你做过实验吗?你有个很要好、很知心的朋友,因为距离就淡了感觉吗?”他出声辩驳。
“我们对国小、国中的同学都已经淡忘。”她举出例证。
“那是因为我们国小、国中的同学当中,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的交情。”
这点,刘若依无法否认。她从来没有一个朋友像他这样,让她想时刻见面,让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见她无言,他更咄咄逼人。
“所以喽,对于没有科学印证的事,别乱讲。夫妻小别胜新婚,那朋友小别,感情只会更浓烈,因我们处在不一样的地方、碰到不一样的人,我们会有更多的话题可以聊。现在不是中古世纪,有电脑、有手机、有视讯,有太多的方法可以维系感情,我们之间的情感绝对不会淡掉。”他再度斩钉截铁。
他说服她了,她只能点点头、回答他,“好吧,我们可以试试谁的理论比较正确。”
“不必试,我知道结果!”结果就是他们之间,只会延续不会断绝。
她笑笑,真希望自己也能有他这样的信心。
“依依,毕业典礼之前,我们去垦T旅行吧。”
“为什么?”
“我想拍很多照片,到了美国,要是有金发波霸想追求我,那我就把照片拿出来,告诉她,我喜欢的是这一型。”
“到美国还想拿我当挡箭牌?你还真是会利用朋友哦。”
“当然,朋友不拿来利用的话,难道要拿来当摆设?”
“厚,卢不舍,你居然一直在利用我?”
接下来,就是言不及义的屁话了。就像过去五年一样,这种话的存在意义并不大,但可以让两个人都开心、愉快、轻松,然后当他们笑累了就背靠背,感受两颗靠得很近的心,再然后,看着天边星月,享受片刻宁静……
“依依。”他搂住她的肩。
“怎样?”她习惯性地靠上他的怀抱。
“记不记得我们那个约定?”
“哪个约定。”他们之间的约定有很多,多到无法胜数。
“关于刺刺那个。”
“谁把刺刺照顾死,谁就得为对方种出一整个花园?”她问。
“对,等我回来,不管刺刺有没有投奔它的祖宗,我都会为你种出一整个花园来。”
刘若依点头。“一言为定。”
卢歙握住她的手。“一言为定。”
月光照在刺刺肥厚的肉叶上,在地板拉出一道黑影。她用手指在地板描绘着刺刺的形状,在心底对自己发誓,等不舍回来,刺刺会长得比黑影还高。
第5章(1)
等我回来,如果你身边还没有一个称头的男朋友,我们就交往吧。
从垦丁回来,这句话像把钥匙,打开了两人之间那许多说不清楚、表达不明的情绪。
原本睁眼说瞎话的感情不再被否定,对于爱情,两个人都承认了一咪咪。
可是那个一咪咪,就像在装满米粒的塑胶袋底部挖出小洞般,刷、刷、刷……袋子里的米争先恐后跑了出来。
无预警的,被两人反对到不行的爱情,瞬间轰然,淹没了依依不舍。
他们忘记以前的信誓旦旦,忘记变成恋人后,未来将危险多舛,他们快乐着、喜悦着,放纵爱情像春天的野草,茂盛繁衍。
本就常泡在一起的两人变得更亲密了,他们如影随形,每个可以看到刘若依的地方,视线延伸十五度,必然会找到卢歙。
他已经有了学校可念,却还是陪着她准备联考,陪她读书、帮她抓考题、给她泡乌龙茶、洗水果,他在她烦得张牙舞爪的时候,送上抒解情绪的笑话。
那个依依和不舍是班对的谣言,又被拿出来热烈广传,只不过这回,两人都不再辩解。
记得那天从垦丁回来的火车上,卢歙说:“依依,你喜欢男生送你鲜花吗?”
刘若依似笑非笑瞪他,提醒道:“我们家是卖花的。”
他点头,又问:“依依,你喜欢浪漫的烛光晚餐吗?”
她摇头,她知道他有多穷,“想耍浪漫吗?给我两瓶养乐多,喝完,在里面插两根蜡烛就行了。”
他每句都问得相当认真。
“依依,你喜欢钻石或黄金吗?”
她笑了。这个笨男生,他以为爱情需要鲜花蜡烛来佐证、需要钻石证明永恒,他不懂,爱情只需要两颗真心相互辉映。
在爱情方面,女生常比男生来得早熟。
于是她回答,“那些亮晶晶的东西,从司令台的夜空看去有很多。”然后,她又告诉不舍,她对浪漫的定义是——“不管你在不在我身边,眼里心里都要只在乎我一个人。”
“对不起。”
这是不舍今天第七次说这句话,她给他一个安心笑脸。“没关系,我可以自己来的。”
原本他要等她的指考成绩出来、陪她填完志愿后才飞美国,但计划变更,不舍的姊夫要到美国签订一份合约,决定带大姊和不舍同行。
“你收到成绩后要马上通知我,就算是美国时间的凌晨也没关系。”
“我知道。”
刘若依想起他陪自己参加指考那天,她在教室里头写考卷,他在外面穷紧张,她才走出考场,他立刻迎上来,给她递冰毛巾、冷开水,还不断追着她问:“考得怎样?有没有不会写的?哪一条没把握,告诉我。”
他焦急的模样,看得旁边的一个考生家长忍俊不住,对她说:“你哥哥对你真好。”
他不是她的哥哥,他是她的“不舍”。
不舍得分开、不舍得一日不见、不舍得相隔天涯海角,但她有信心,在不久的将来,“不舍”会回来,到那个时候,她期待已久的爱情会开花结果,会让她一遍遍复习甜蜜滋味。
“不可以乱填志愿,要等我和你讨论过再填。”他捧住她的脸,仔细盯住她的双眼,不准她恍神。
“我知道。”同样的话,他已经重复几十遍,她当然会恍神。
“我会每天给你写信,你要记得回。”卢歙把自己当小学老师,而她是脑残学生。
“我知道。”她回答得很无奈。
“就算功课再忙,你都不可以忘记回信,如果真的忙不过来,就传一个笑脸给我,知不知道?”
“我知道。”
“如果有像刘瘪三那种登不上台面的男生追求你,你一定要直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