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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惹人爱  第2页    作者:乔轩

  “卡尔维诺”开设在自家附近,对他是件好消息。

  要不是他太忙,他是绝不会屈就便利商店里的次级咖啡,而宁愿自己煮。不是他夸口,他煮咖啡的功力可是专业级。

  他妹妹就曾笑他,对咖啡的要求挑剔到近乎龟毛的程度,现在自家附近开了间不错的手工咖啡馆,他也乐得多花一些钱,享受比较好的咖啡。

  平日的元朗习惯昼伏夜出,但在那一天,他不知哪根筋不对,竟在下午客人最多的时段出现。

  他枯坐在角落的位子上,燃起一根烟,在烟雾与咖啡热气的氤氲缭绕中,开着笔电,将双手枕在脑后,和word左上角那个讨厌的回形针娃娃互瞪眼,看是谁比较闲。

  灵感不来,就是不来。

  MSN里,电视台剧组和电玩公司的人都在在线狂敲,从谄媚、哀求到放狠话,看得出来他们都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好像他再不写出一点什么就会弄出人命一样。

  烦。

  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对生活感到厌烦。

  没错,靠着写偶像剧和游戏剧本,他是赚了不少钱,名气也小有一点,可是总有股莫名的烦躁堵在他的胸口。

  他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有,可是只有自己知道──他的生活里,早就没了感动。

  第1章(2)

  然后,他忽然看见咖啡馆另一个角落里,一抹白色的身影。

  在充满女人嘈嚷声的午后咖啡馆里,她独坐的身影,显得那样安静且特别。

  她戴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穿着简单的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

  那样的打扮,在他看来就像个邻家女孩,普通到任谁也不会多瞧一眼,但是,她身上却有种奇异的气质,攫住元朗的视线,使他无法移开──

  身形纤瘦的她,斜斜地窝在单人沙发里,好舒服好安适的样子,她那脱掉鞋子的莲足,小小的,白白的,就踩踏在柔软的椅面上,因为曲起双腿的关系,他看见牛仔裤的裤脚下露出一小截细致骨感的踝部。

  那绝不是什么撩人的姿势,但那一小块肌肤,莫名的使他下腹起了一阵骚动。

  她正捧着一本小说读得津津有味,从那本书的封面,元朗注意到,那并不是什么艰涩难懂的原文书,也不是什么文学巨着,就只是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言情小说。

  有些人会刻意到咖啡馆“展示”自己的阅读品味,但她却不是那样,她没有打算做戏给谁看,就只是单纯地读着她感兴趣的书籍,悠闲的享受阅读,悠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像金粉一样洒落在她身上,他看见光线在她的乌发和皮肤上跳跃,就像是听见愉悦的音符在起舞。

  那一瞬,他竟羡慕起她所拥有的,单纯的幸福。

  喝完咖啡,读完小说,她像只晒够了太阳的小猫般,满足的伸了伸懒腰,然后拎了编织包起身结帐,离开了咖啡馆。

  然后,他忽然间有了灵感。

  他写了一个关于咖啡馆女孩和一个颓废的作曲家的爱情故事,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后,丢给电视台──后来那部偶像剧还红极一时。

  后来,他变得经常在下午跑去泡咖啡厅。

  元朗不觉得自己是为了那女孩而改变生活作息,不过他必须承认,只要能遇见那女孩,当天他的心情就会好一点。

  她和他一样,都是店里的常客。

  后来,他无意间从老板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贝怡文。

  知道她的名字,就仿佛距离她近一点。

  从此,这三个字牢牢的刻在元朗心版上,成为无法抹灭的痕迹。

  一年后,“卡尔维诺咖啡馆”传出准备顶让的消息。

  元朗几乎是想也不想,就顶下这家店。

  其实他从没想过要开设一间属于自己的咖啡馆,不过,当他想到这或许是自己和贝怡文之间唯一的联系时,留下这个能让两人继续碰面的地方,就成了他必然的选择。

  重新装潢后,他将咖啡馆取名为“怡然”。

  他想她应该会喜欢这个店名,也许她会受到这名字的吸引,走进来消费一回。

  他承认这是一种引诱,却没想到这方式真的奏效了。

  她起先站在店外犹豫着,后来还是下定决心走进来,点了一杯咖啡。

  当她喝完咖啡,笑着对他说,他煮的咖啡尝得出幸福的味道时,他感觉所有的付出都有了代价。

  后来她变成了他的忠实顾客,几乎天天来报到,两人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然后,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怡然咖啡馆破天荒出现了第一个,同时也是唯一一个保留座——

  属于贝怡文的专用席。

  三年后,专用席依旧只属于她,并且还多了一个位置——

  就放在元朗的心底。

  ***

  骤雨过后,月明星稀。

  一部银灰色的休旅车在贝家大宅前停下。

  元朗跨出驾驶座,站在贝家的镂花大门前,按了下电铃。

  好一会儿之后,对讲机有了响应。

  “哪位?”一缕悦耳的女声由对讲机透出。

  “元朗。”说着,他抬起头,让监视器照见他的脸。“有一件喝醉酒的巨型包裹送达。”

  黑盒子里的人显然愣了会儿,随即意会了过来,逸出一抹轻笑。

  “噢……是怡文对不对?我马上出去。”

  不多时,镂花大门发出一声脆响,步出一名即便素颜亦艳光四射的女子。

  她正是贝家三姐妹中的大姊,贝君颐。

  贝君颐无疑是贝家三姊妹中最美的一个,应该说,也是他此生见过最美的女子,她的美有如流动的火焰,婀娜、耀眼、而又充满生命力,令人几乎无法移开视线。

  直到现在,元朗仍然不明白,面对一个这样的大美人,他为何能毫不动心?

  “嗨!元朗,那个折腾人的大包裹在哪里?”

  “在车上。”

  贝君颐朝车内一望,果然看见怡文像猫咪一样蜷在后座,打着呼噜,睡得正香,车内漫着一丝酒香。

  “真是伤脑筋,怎么睡成这样?”贝君颐无奈的叹笑着。

  “她今晚累惨了。”元朗的语气,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宠溺。

  精明的贝君颐,可没有错过他眼底的温柔。

  “我想我没办法扛她进去,可以麻烦你把她抱进来吗?”

  元朗笑,“看来也只能这样。”

  元朗打开后座车门,轻手轻脚的将怡文抱出来,小心翼翼的唯恐惊扰了怀中人儿的好眠。

  他充满呵护的举动,全落在贝君颐带笑的眼眸中。

  她领着元朗来到怡文的房间,让他将怡文抱上床。

  贝君颐帮怡文脱下高跟鞋,并且拉上薄被。

  “真是的,她平时是滴酒不沾的,怎么会喝醉?”她口中抱怨着,但一双清澈的眼眸,却定定的望住元朗。

  “是我让她喝酒的。”元朗歉然解释道。

  “哦?”

  “吃完喜酒回来,她心情不怎么好。”元朗见贝君颐仍侧着头在等待下文,只好进一步解释,“今天的婚礼,她担任的是介绍人的角色,你知道她一直很介意自己的……呃,爱情魔咒,所以……”

  贝君颐旋即明白了。

  原来,妹妹又是为了自己遇不到真命天子在难过。

  “我懂。”贝君颐点点头,美眸怜惜地望向怡文,“唉!这个丫头竟然没发觉魔咒老早就被打破了,还在那里自怨自艾,真傻!你不觉得吗,元朗?”

  贝君颐像是话中有话,还特意瞟了元朗一眼。

  面对她有意的刺探,元朗噙着笑不语,态度沉定如海,波澜不兴。

  “我真不明白那个喜欢怡文的人,为什么不快些表态,我猜喜欢她的那个人,大概是不怎么真心,也不想负责任,只是想玩游戏,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贝君颐故意道。

  出乎意料的,这次元朗开口了。

  “我不这么认为。”

  “哦?怎么说?”

  贝君颐充满兴味地等着聆听他的辩解。

  “我觉得,也许是喜欢她的人太过明白她的迟钝,所以想要给她多一点时间去发现,不急着逼迫她面对这分感情。”元朗慢条斯理地回答。

  唔,这点她倒是没想到。

  “所以,你不认为他是不够真心啰?”

  他露出一抹莫测高深的微笑。

  “时间将会证明一切。”

  对于元朗的回答,她虽不满意,尚可接受。

  贝君颐点点头,“最好是这样。”

  将元朗送到大门口,这时他像是想起什么,忽然回头交代。

  “对了!她的隐形眼镜还没拿下来。”要是不管她,任她戴到天亮,眼睛可能会发炎。

  君颐听完,不由笑了出来。

  呵!这男人,明明在意怡文在意的不得了,却还不肯说开。

  “知道了,回头我会叫醒她,要她取下后再睡。”

  “那,我走了。”

  “慢走。”贝君颐带着笑意,目送元朗驱车离去。

  见他的休旅车在道路的尽头化为一个红色的小点,她才关上门。

  “看样子,爱上怡文可不是件轻松的事哪!”贝君颐感叹的自语着。

  一阵夜风拂过,庭院的白茶花花影摇曳,就像是在轻轻附和着她的叹息…

  第2章(1)

  怡然咖啡馆门上的铜铃悦耳的扬起。

  “欢迎光临。”

  正在洗杯子的元朗,从柜台后直起身,看见贝怡文推门进来,目光霎时暖了。

  但他马上注意到今天她不是一个人来,她的身后,还跟了一男一女。

  女的精心打扮,穿着正式的小洋装,从妆容到指甲都百分百完美,连发型都卷得很可以;男的比较随性,穿衬衫牛仔裤,搭了件西服外套,都会风格里带着休闲。

  至于怡文,仍是平日的白T恤牛仔裤,长发扎成马尾巴,脚上踩着黑色人字拖,和那两人走在一起,感觉很不搭,但他却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嗨,元朗。”怡文笑着对他打招呼,然后指指后方的两人道:“我带朋友来喝咖啡。”

  “欢迎,随便坐。”元朗颔首,同时对她的朋友点点头。

  他们一行三人挑了靠窗的座位落座,贝怡文故意挑了前面的位子,让那两人面对面而坐。

  很眼熟的“阵式”。

  一直注意着怡文的元朗一脸好笑。

  看样子,这妮子今天又给自己揽来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明明不喜欢,却又狠不下心拒绝——这就是怡文,一个容易心软的小女人。

  元朗望着怡文的目光,多了一抹怜惜。

  “这件咖啡馆气氛真好,有点像是老上海法国租界里的咖啡厅。”才一坐下,身为室内设计师的魏玲雅,就对咖啡馆的装潢品味赞不绝口。

  “这里的咖啡更好,现磨现煮,喝了保证上瘾。”怡文极力地推荐着,然后转身向元朗招手。

  元朗从吧台后绕出来,他穿着黑T恤牛仔裤,手戴大镜面潜水表,脚踩马汀鞋,将略长的头发全部往后梳,扎成马尾,露出脸部立体刚棱的轮廓,与单边的银耳环。

  型男!看见元朗的瞬间,玲雅竟闪了神,差点忘了今天是来相亲。

  元朗高大的身影往怡文身旁一站,一只手看似随意的搭在怡文身后的椅背上,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三位要点些什么?”

  “没有Menu,怎么点?”沈又钧皱眉道。

  “这里没有Menu,看你想和什么咖啡,尽管点就是了。”怡文忙替元朗解释。

  “这倒有趣!”玲雅用一双精心勾勒的媚眼瞟他,“那我要一杯法式焦糖玛奇朵。”

  “没问题,怡文和平常一样吗?”

  “对,一样。”

  元朗笑着望向沈又钧,问:“先生呢?”

  “你们这里除了咖啡,还有没有别种饮料?我不喝咖啡,咖啡会造成骨质疏松。”他是骨科医生,所以特别注重骨本。

  元朗的眸子,几不可见的眯了眯。

  很久没遇到这种客人了,如果他不是怡文带来的朋友,他哪能好端端的坐在这里。

  “抱歉,本店只卖咖啡。”

  “只卖咖啡?没有茶?果汁?”沈又钧故意刁难。

  “茶和果汁,劳驾你到外面的自动贩卖机买。”

  丢下这句话,元朗超又个性的转身走人。

  沈又钧见状,先是傻眼,然后气结。

  “什么态度啊?不过是小小咖啡馆的老板,架子竟然那么大——”重点是,还害他在两个女人面前丢脸!

  “喔,我的天!”玲雅突然发出低呼,打断沈又钧的发飙,双手按在胸口,一副快要喘不过气的样子。

  “玲雅,你怎么了?”怡文紧张的凑上前。

  “你是有心脏病,还是有气喘?”玲雅的模样,让沈又钧忘记发飙。

  “都不是,我只是有感觉了!”玲雅忽然揪住怡文的手,兴奋地宣布,“怡文,你相信吗?我想我恋爱了!”

  “嘎?你……你没搞错吗?”怡文瞠眸,惊恐地想:不会吧?难道她的“功力”又精进了?他们坐下来才不到三分钟。

  “绝对不会错!”玲雅肯定地点着头,“我想我爱上元朗了!”

  “什么!”

  诧异的二重唱,出自怡文和沈又钧之口。

  沈又钧气急败坏的嚷,“搞什么?你们在耍我吗?魏玲雅,你没搞错吧?今天你相亲的对象明明是我!”

  玲雅冲着他假笑,“我知道,不过我到刚刚才发现,我们似乎并不适合,因为我受不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担心会不会骨质疏松的男人。”

  尤其看见沈又钧一副蓄意找碴的态度,让她顿觉自己根本就看错了他。这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男人,怎么会是理想的对象?

  爱面子的沈又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咖啡馆老板击败,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魏玲雅,你最好不要后悔!”他怒气冲冲的放完话,马上起身离开。

  经过柜台时,元朗眼也不抬,不轻不重的奉送了句——

  “慢走。”

  那一句话,摆明他的不受欢迎,让沈又钧听了更气。

  “哼!我再也不会来了!”他朝元朗呛了一句,没风度的甩门离开,那力气大得连门框都震动。

  元朗无动于衷地继续煮咖啡。

  合则来不合则去,他的咖啡馆,从来不勉强无缘之人。

  “真抱歉,小沈的怒气不是针对你。”

  很懂得把握机会的魏玲雅,看准了机会,立刻移师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想要进一步认识这个性格的咖啡馆老板,进而将他把到手。

  “无所谓。”他将煮好的咖啡推到她面前,“你的焦糖玛奇朵。”

  “谢谢。”

  玲雅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法式焦糖玛奇朵,无预警的被那浓郁香醇的口感震慑。

  这男人,煮的一手好咖啡!

  因为这一杯咖啡的感动,玲雅对元朗的好感更是三级跳。

  “好棒的咖啡!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咖啡……”向来伶牙俐齿的她,竟在这一刻词穷了。

  “谢谢。”他淡然扬唇,收下她的赞美。

  “我叫魏玲雅,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你即将多了一位忠实顾客。”

  元朗再度微微一笑,但他的目光却是越过玲雅,望向靠窗座位里那个小小的身影,凭着了解,他敏感的察觉到怡文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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