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什么活动?”
“比如读后心得比赛,看过书的人写两百字内的心得交给掌柜,掌柜一方面挑选出优秀的给予奖励,也能将那些心得誊写放大,贴在铺子门口,让大家知道这些书,除了趣味之外,还可以增加见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的老学究们,还能高举旗帜、反对闲书的存在吗?”
他飞快接下她的话,“而且每一篇心得都必须签上读者的名字,如果可以找到京城有名的士子写心得,就会带起风潮,吸引更多的人来读,而讨论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人买书。”
他有预感,这套书一定可以卖得很好,一定可以让许掌柜数钱数到手软。
叶雪难掩讶异的望着他,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快,他不墨守成规、乐意接受新信息,这种人应该是个奇才,怎会沦落到她家?
莫非……同是天涯穿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不免失笑,看来她可以找机会问问他,他母亲有没有一个丑到很失礼的穿越型玉镯。
萧易礼回望她,眼底充满敬佩与崇拜。
她不禁扬起眉,他的目光让她太有成就感了,她已经很久没享受到景仰目光,穿越以来的挫败感,在这一刻消弭于无形,卸除偏见后的她,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你说的对,就是这样。”叶雪笑道。
“还有别的法子吗?”
“可以办签书会、征文比赛、座谈会、周边商品试卖……”她扳动手指,随便举例就有好几种方法。
“你可以告诉我,那些是什么吗?”萧易礼跃跃欲试。
对于生意,他向来无感,但此刻,他突然想亲自经营“良心书铺”,把她讲的法子一个个落实,想知道是不是依她所言,就能造成话题、鼓动风气、带出商机。
“当然,不过眼前重要的是稿费,诚如你所言,第一次合作,确实不能够向书铺要求太多的银子,所以待会儿你帮我谈价码的时候,别对他们说我的书要卖多少银子。”
叶雪学乖了,这不是女人可以出头的年代,任她再有想法,生意只能是男人与男人谈,如果她亲自谈,就算书再好,最后也只会谈出一个不欢而散。
“不说?”怎么能够不说?那许掌柜怎么知道底价要压多少?
“对,你先等他们开价,不管对方开多少,你都只收三成。”
“三成?你对自己的书没把握吗?我觉得很好看,再加上你刚才讲的法子,我想,这书一定能大卖的。”
“我当然知道,所以别一口气把书给卖断。”
“什么意思?”
“我举个例子好了,假设他们愿意一本书给五十两,我们就收十五两,但书铺卖出一百本《大漠英豪》之后,每卖出一本,我要收两百文钱的版税。”
一本两百文,十本有二两,一百本有二十两,如果卖一千本就有两百两银子,萧易礼在心底细算,接着不敢置信地摇摇头,她不只能干还自信,不只聪慧还满脑子生意经,这样的女人把她放在家里教学生算术,着实太浪费!
深吸一口气,他忍不住握住她的肩膀,张大眼睛,由衷的赞叹道:“阿雪,你是我见过最聪明、最能干、最杰出的女人!”
他的表情再度把叶雪失去的骄傲修补起来,她扬起下巴,笑得春光澜漫。
第七章 箭替你报仇(1)
一个时辰后,两人从良心书铺走出来。
叶雪怀里兜着三百两银票,和一纸发财契约,她的穿越人生从此时此刻起,将要发光、发热,将要再次成为荣耀。
“我们去订一桌席面吧,庆祝这个!”她语调轻盈,对着阿礼扬扬手中的契书。
她和许掌柜相谈甚欢,许掌柜对她提出来的点子很满意,赞不绝口,只除了签书会那个部分。
叶雪可以理解,如果这个时代的男人知道自己读的是女人写出来的书,恐怕销售量会直线下降,况且她更在乎的是自我肯定,知道自己有本事在这个世界生存、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她走路轻飘飘的,好像身上绑了几十个气球。
看她志得意满、意气非凡的模样,萧易礼也跟着开心,他就是喜欢骄傲飞扬的她。
“阿雪。”他突然喊住她。
闻声,叶雪停下脚步,转过身,那抹未收敛的笑停滞在颊边。
见状,萧易礼难掩惊艳的猛地倒抽一口气,他的阿雪真漂亮,天底下,再没有比他的阿雪更美丽的女人了,他越来越喜欢她,看着她,他的脸颊越来越热烫,随即脑门轰的一声,像是炸开来似的。
“怎么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叫住自己,难不成他有更好的提议?
如果在现代,庆功的地方她会想到KTV或夜店,但是在古代,除了吃,好像没有更好的休闲娱乐了。
“要不,咱们去一趟马市,挑一匹马、一辆车,以后出入会方便得多,不会太贵,五十两就能买到不差的。”
她的快乐让萧易礼明白,自己终于找到正确的敲门砖,原来成就她的方法,就是让她感到成就。
她喜欢赚钱,他便助她一臂之力;她想要成就,他便给她骄傲;她喜欢旅游,他就带着她到处走。
不管了,他不管礼法,不管男未婚、女未嫁,就算这种做法很混帐,他也要时刻看见她的笑。
他愿意无条件当她的马夫、当她的护卫、当陪伴在她身边的人,他愿意带着她走遍五湖四海,欣赏各地风光,他愿意和她一起行走天涯,只要她快乐成就。
“马要养在哪里?”叶雪直觉问道。
为了学堂,父母已经搬到后院,前面的房子全拿来当教室,生性乐观的母亲还说照这个状况看来,下个学期肯定可以收到更多学生。
到时要分班、要招新老师,有必要的话,还得把两排房子中间的花圃药圃铲掉,再盖一排新教室,在这种情况下,哪还有地方建马厩?
“你没听说吗?张人娘提过王叔的宅子想卖,王叔的宅子就在咱们家旁边,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我知道,大哥去看过了,说那间宅子破旧得厉害,根本没办法住人。”就是俗称的买地送屋。
“没错,但是土地够大,盖三十几间房都没问题,如果学生越来越多,现在住的房子说不准得挪来当教室,所以……”
叶雪接下他的话,“所以买下王叔的地,拆旧屋、盖新宅,我们一家搬过去,把住宅和学堂分开?”
“没错,之前没办法考虑这件事,是因为王叔开价一百两,就算能杀点价儿,也得八、九十两,再加上请工匠、盖房子,林林总总加起来,二百两跑不掉,叶大叔说家里没这个预算。但现在你有了银子,我认为可以认真考虑,买了地,就不怕没地方养马,有了车,往后进出更方便,我会驾马车,你别担心抛头露面这种事。”
她定定的望着他,他想得很周全,不像临时起意,所以在爸妈和大哥把他当亲人看待的同时,他也时刻替他们操心?
想到这儿,她莫名觉得有一点点的感动,一点点的感激,一点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跳进心底,暖烘烘的,温了她的感情。
“好。”她点头笑道。
“咦?”萧易礼本来还想着要说服她需要花费一番力气,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爽快就答应,反倒让他有些怔愣住了。
“干么吓成这样?”叶雪被他夸张的表情逗笑了。
“我、我以为……”
以为他说什么,她都会持反对意见?她摇摇头道:“我不是那么不知好歹的人。”
谁对她好、谁对她坏,她是明白的,只不过是太固执,只不过是筑起一道心墙,不允许外人踏入她的秘密花园,现在,那个暖烘烘的东西,催促她为他开启一扇小门。
他蓦地红了脸,她不是不知好歹啦,她只是不喜欢他,因为他搞不清楚马屁和马腿,因为他的喜欢太孩子气,因为他表现得像跟屁虫而不是引领者……总之,错全在他。
可是现在看来,他们之间似乎不再隔着一座山,只能遥遥对望?
见他被自己的一句话弄得发傻,叶雪又忍不住失笑。
她对他保持戒心,并且嫉妒他的“有用”,所以她没道理地对他发无明火,没道理地拿他当出气筒,甚至把对穿越的不满与挫折发泄在他身上。
可他不是个心胸狭窄的,即便她处处无理,他还是事事忍让,时时替她着想,这样的他,很难教人心硬。
想到这里,叶雪微微一笑,突然道:“抱歉。”
萧易礼几乎要喘不过气了,不断地在心里思考着她的抱歉究竞代表什么意思,是因为之前对他不理不睬?还是是因为发现其实他没有这么糟糕?
那是不是也能解读成她与他一笑泯恩仇,她不再介意他住在她家?她也愿意像叶大叔、叶大娘、阿风那样,把他当成叶家的一分子?
他越想越开心,笑意从嘴角扩散到眉梢,他有些呆愣的凝视着她,脑袋乱烘烘的,小鹿在里头乱撞。
被他这样直视着,叶雪突然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转过身催促道:“快走吧。”
她举步往京城最大的饭馆杜康楼走去,今天她决定奢侈一回,她要见识二十两的席面长什么样儿。
萧易礼依旧呆站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跳起来,紧追着她的背影而去,不小心的,他又当了跟屁虫。
叶雪今天的运气好,却也不好,把书卖掉是好事,但碰上讨人厌的小白脸,顿时,衰的感觉浮上脑门。
走进杜康楼,她一眼就瞧见小白脸,她本想马上离开的,她不想惹事,不想再当一次古代白痴口中不知羞耻、没有家教的女子,没想到那个不怕死的男人竟敢抢上来,挡住她的去路。
钱天佑今天带了四个护院,上次脸皮丢光了,这次,他不只要找回场子,还要找回里子,如果能把她带冋去当八姨奶奶……他忍不住淫笑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