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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11页    作者:裘梦

  「师父,狼!」

  「不用怕,没事。」在打坐的云中子连眼睛都没睁一下,十分淡定地安抚了一下徒弟。

  「我们能不能打头狼来吃?」沈清欢说出自己的想法。

  云中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告诉她,「狼肉不好吃。」

  虽然他没有更深入的说明,但是沈清欢几乎马上反应过来,「哦,狼是吃人的,非到万不得已,它的肉还是不吃了。」

  云中子:「……」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小看了徒弟。

  沈清欢重新在地铺上躺好,嘴里嘟囔了句,「这大半夜扰人清梦的,不是好狼。」

  云中子:「……」

  恨生:「……」

  她怕是还没醒吧。

  那狼也就是在远处的山林间嚎叫,倒是没进村子里来,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有了恨生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认识野菜,各种的。

  这极大的弥补了沈清欢在这方面的短处,能够在灾荒年找到野菜,那就具备了生存下去的基本技能。

  恨生虽然认识野菜,但过去都在乱葬岗上生活,那边没有锅灶,根本无能为力。如今干旱的情形越来越严重,逃难的人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他们的板车已经架起了简易的车棚,这是他们到一处小镇的时候云中子找木匠做的,上头糊了油布,保证能够遮风挡雨。

  自从云中子教了恨生怎么赶车,平时赶车的人就变成了恨生,通常云中子都在车中打坐,车辕上坐的除了恨生就是沈清欢,车尾的位置则是属于大黑的。

  为了「养家糊口」,沈清欢手把手地教恨生认草药,碰到山林便会去找来釆摘,然后找到药铺卖掉,换钱交口粮钱。

  其实沈清欢明白师父的用心,人有多少本事就揽多少事,做人得量力而行,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自己也是仔细思量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她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像恨生这样的情形,跟在她和师父这样的修道人身边还是合适的,他其实已经不太能融入正常的世俗生活了。

  沈清欢想得也不复杂,就是想着时间久了,让恨生慢慢习惯正常世俗的生活,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下去了。

  官道帝的驿站周围放眼看去全是逃难的百姓,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驿站附近有条小河,河水很浅,几乎已经快要断流,但就是因为这个小河,才会有这么多的难民在此暂留。

  水在此时是何其珍贵啊!

  沈清欢赶紧过去将师父的水囊和自己的葫芦都灌满了水。

  恨生也将他自己的随身竹筒灌满,竹筒是云中子帮他做的,他很感激,也很珍视。

  大黑也在水洼处喝水止渴。

  快到中午的时候,逃难的人群中开始有炊烟升起。大家都是逃难的人,互相帮衬,有力出力,有粮出粮,东凑西拼的弄了一锅吃出来,就算只是清汤寡水,也勉强能填填肚子,才能继续往下走。

  沿路过来,剥了树皮食了充饥的没少见,观音土也有人吃……

  惨,很惨,非常惨。

  百姓沦落到如此惨况,只能说明灾情到了何种严重的地步。

  「让开让开!」官道上突来的喧嚣,让不少人都循声望去。

  只见一车队自官道上缓缓驶来,三名护卫当先开路,让官道上挡住路的难民闪开。

  三名护卫手中的鞭子毫不迟疑地落下来,根本不考虑道上的百姓是否能够及时避开,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横行无忌。

  沈清欢长得矮,为了围观情况,直接爬上马车,到了车辕高处,手搭着车棚远眺,十分有孙大圣的神韵。

  好家伙,几名官军护卫啊,这不是大官,也得是大官的家眷,要不然不会这么大阵仗,但是眼下这种景况,这一行人仇恨拉得那是杠杠的啊!

  逃难的百姓被赶离了驿站附近,几个护卫看了眼云中子他们的马车,似乎想走过来驱赶,但是身后有人喊住了他们,他们这才停下了脚步。

  云中子几人的马车虽然寒酸,但到底是辆马车,拉车的马看上去也毛皮油亮,没有一点儿萎蘼颓丧,明眼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

  尤其三人之中有两个穿着道袍,在这乱世,一些身怀绝技的方外之人也游走世间,有眼界的人等闲并不想招惹这样的高人。

  没人驱赶,沈清欢就继续煮自己的饭,她正在焖一锅米饭,打算配上咸菜一起吃。车上有菜油,也有一点野菜,但是逃难的百姓太多,为了不打眼,只能用二米饭配咸菜了,炒菜想都不敢想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她明白得很。

  其实现在就算是二米饭这样的干饭也很奢爹了,大多数人的锅里只有清汤寡水一样的吃食,算是勉强涮涮肠子而已。

  二米饭很快便焖好了,沈清欢取出几人的碗筷,准备盛饭。

  他们的饭碗都是木制的,这样在旅途中不容易破损,而且都是云中子亲手用小刀削出来的。

  沈清欢当时也跟着动手做了一个,由于太过于丑陋,便给了大黑做餐具,好在大黑没有嫌弃她手艺太差。

  「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嫩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呃,还有大黑,它也有一份,只不过它的是一根骨头。

  当着逃难百姓的面拿二米饭喂狗,沈清欢觉得自己会被人打的,所以她只能给大黑备用的骨头啃啃了。

  大黑欢快地了摇尾巴,汪汪两声,愉快地用起餐来,它还是很喜欢大骨头的。

  逃难的百姓中有一些人朝着云中子三人这边远远地拜了一拜,因为他们两次的淘米水都给了那些人。

  淘米水熬一熬也是十分顶饿的,更何况那淘米水里有不少米粒呢,在这粮食比钱矜贵的时候,他们没可能会这样糟蹋粮食的。

  好心人会有好报的。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1)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那您一个人进城去卖药不就好了。」

  云中子愕然,然后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真是傻了,光纠结进不进城的问题,却忘了怎么进城还有进城要做什么。

  沈清欢安慰道:「没事师父,您这是把问题想太多了。」

  总觉得这不像是安慰人的话。

  话虽然是那么说,但云中子还有些担忧,「如今城外鱼龙混杂,为师不在的话……」

  沈清欢没有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去卖药,毕竟遭遇过拍花子的事,她觉得不挑战战乱年代人们的素质问题。

  「师父你快去,我跟恨生就等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沈清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云中子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他们现在的盘缠不多了,而面前的鹤城是座大城,药材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转道他处,不说时日尚需多久,就是价钱方面也很不确定。

  他没有赶马车进城,而是将车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好,随手一提便拎着朝城门走去。

  沈清欢带了点羡慕地看看师父抟大包的身形,自语似的说了句,「果然是师父,臂力就是大。」

  恨生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清欢坐在车辕的另一边,大黑在车尾待着,两人一狗也算是全方位看住了马车。

  城外逃难的百姓太多了,穷的富的好的坏的,应有尽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云中子走了没一会儿,便有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拎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渐渐朝着沈清欢这边围了过来。

  恨生脸色阴沉,眼中迸出杀意。

  沈清欢从自己的福袋里拽岀一迭符纸,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一声轻喃,手腕一甩,符纸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在马车周围绕了一圈,然后她又是一声轻斥,大声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落!」

  随着她吐出最后一个字,那些单薄的符纸便如千铃一般直落而下,瞬间没入土中不见。这是个小把戏,有点迷踪阵的意思,不过时效不长,也就一盏茶的功夫。

  沈清欢并不太担心,她只要拖时间就行了,师父想必也不会在城中多做停留。

  其他人眼见小道士运符化阵,个个面现惊骇之色,然后便看到那十几个男人明明离马车很近,却彷佛视而不见一般在周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沈清欢闲着也是闲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符化阵,一层又一层,保持阵法的可持续性,反正就是拖时间呗。

  云中子卖完药回来的时候见徒弟玩符阵玩得不亦乐乎,心里有些无奈。

  「小九。」

  他一开口,那些陷入迷踪阵里的人顿时大梦初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看着近在咫尺的马车和坐在车辕上笑嘻嘻看着他们的小道士,心里不禁打了个哆嗦,再一看大步走来的老道士,立时作鸟兽散。

  沈清欢看到师父出现,不由高兴地喊道:「师父。」

  云中子走到车前,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拍了下。

  沈清欢腼腆一笑,手掐法诀,一声轻斥,「收。」

  只见一堆符纸整整齐地从土地中飞出且动排队落到她的手中,场面十分玄幻。

  周围人群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大家看这对师徒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小道士都有这般的手段,那她的师父肯定更厉害,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少年看着是瘦弱,可是刚刚那些人接近的时候,少年周身的气息就变得危险起来,还有趴在车尾的那只大黑狗,看着就让人胆怯。

  方才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的头上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云中子不想继续在城外停留,直接上了马车,钻进车厢,说了句,「我们走吧。」

  恨生一甩马鞭,驾着马车掉转了车头,向着与城门相反的方向离去。

  消息传回益州的时候已是隆冬季节,裹着狐裘的韦孤云看着手上的消息,表情阴沉如水。鹤城城外的事是太过玄异,否则也不会被人得知,他派人过去核,却因外面情形太乱,消息传送不便,派出去的人来回都大费周章。

  消息核实无误,在鹤城之外岀现的人确实是他的小九没错,只不过,鹤城乃是连接安州与甘州的重镇,他们没有进城,又转道去了哪里?如今安州境内大乱,他们难不成还逃在安州逗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是艺高人胆大,但想让小九跟他一道滞留在险地吗?

  韦孤云将纸条扔进了香炉,看着它一点点被火舌化为灰烬。

  留在益州,在他的羽翼之下多好,偏偏要跟她那个不着调的师父在外面餐风露宿。

  最让韦孤云着恼的是,他没有办法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想要保护都无从下手。

  隆兴二十年,八月,益州。

  掌管益、荆二州的韦祖光如今身奉皇命,镇守一方,他所居的益州城就像乱世中的安乐窝,百姓安居乐业,城中一派繁华景象。

  进入这里的人们不自觉就会卸下一身的戒备与疲惫,彷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安的所在,可以放心地呼吸,不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一支车队从城门缓缓而入,几百官兵护卫着几辆马车,目标明确地朝着都督府的方向而去。都督府前守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中猛士,那一身的血煞之气寻常人本能就会产生恐惧,根本生不出任何不好的心思。

  车队在都督府前缓缣停下,从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手持烫金拜帖上前递给守门的护卫,然后便在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都督府内同样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他是都督府里的老人,也是韦家的内管家,是韦祖光真正的心腹。

  「姜兄,许久不见了。」前来拜谒的文士朝着走出来的文士拱手为礼,态度很是热络。

  姜丰华冲着来人亦是微微一笑,回礼拱手:道:「赵兄近来安好啊。」

  赵平敬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姜兄取笑了,我此来为何,姜兄想必也是心中有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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