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套装,也不喜欢饭店,不喜欢珠宝,更不喜欢大餐,她喜欢的约会就是这样。
舒服的景色,简单的食物。
她也很高兴他没在一见面时,拿出一大把玫瑰花。
花应该长在土壤里,而不是被包在玻璃纸中。
“这边的景色很美吧?”
“嗯。”
“我以前很常来,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可以很舒服的待在海边,什么都说,或者什么都不讲只是看着天空。”
程沛霓当然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充满某种情感,忍不住问:“跟女朋友?”“对。”
这是以前他们最喜欢的海边,看着橘色的太阳慢慢落在海平线后面,随着黑夜降临,可以看到满天星斗。
学生时代只有机车,他们曾经不只一次靠着“欧多麦”飞奔到这里。
当时他总想着,等到他能买车,一定要开车载她来。
“那个女孩子呢?”
“很久没联络了。”
程沛霓莫名的松了一口气——还好没联络了,还好,是很久没联络了。
她对这个男人有好感,希望还能再见面,不只是在海边,也希望能上山看看夜景,乡野间的萤火虫……如果他有女朋友的话,那一切就太不妙了。
“我叫朱克非,今年三十穗”
嗯,她知道啊。
“育幼院长大,所以没有家人,在台湾大学毕业后到美国读硕士,然后就在贺氏电视购物上班,担任行销经理,单身,没有交往对象,没有负债,在纽约有一间公寓,坪数不大,但没有贷款。”
程沛霓一怔,然后笑了。
他在做自我介绍。
虽然有点公示硬邦邦,不过几乎是陌生的两个人,这种履历式的自我介绍最容易让彼此了解自己。
刚刚她还因为知道这是他与女朋友常来的海边时,心里咚了一下呢。
直接点,让一切都容易点。
“我叫程沛霓,今年三十岁,嗯,你可能已经知道我离奇的出身,不过由于版本众多,我不太确定你听到的是哪个版本,还是讲一下好了。”她清了清嗓子说:
“我在七年前意外落海,被齐恩淑教授,也就是现在的干妈救起来,很多的前因后果导致我无法想起落水前的事情,干妈一来没有孩子,二来觉得这一切也许是缘分,所以收养我为女儿。”
朱克非静静的听着。
这一切他都知道,但是,他想听她亲口说。
不透过打听,也不经过网路搜寻,他要自己来认识这个新生的程沛霓。
“根据资料,我也是育幼院长大的,因此清醒的时候没有家人。”她对他笑了笑,“不过我现在除了干妈之外,还有一个亲生儿子,六岁,意外发生时他就已经在我肚子里了,虽然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不过我很爱他,对我来说,这个孩子是我的全部,也是我努力生活的动力。”
第5章(2)
虽然她对朱克非有好感,不过她不想隐瞒东篱的存在。
那是她的心肝宝贝,她最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如果他们之间这刚刚开始的情愫会因为东篱的存在而消失,那只能证明,这个男人不是她想要的那个。
她的对象一定要爱她的宝贝儿子才行,即使做不到视如己出,但至少要懂得爱屋及乌,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记得,这孩子是程沛霓的心头肉,她宁愿自己重感冒也不舍得他打一个喷嚏。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有一天,孩子的父亲会来找你?”“想过。”她很诚实的说:“在医院的时候几乎天天这样想,可后来一天一天过去,我就不抱期望了。”
“有试着找他吗?”
“他在警局有留电话跟住址,干妈帮我联络过,但联络不上,住处人去楼空,电话也停机了,几乎跟断线风筝一样,干妈又不是FBI,这样根本不可能找到的。”
“后来我就想,也许跟那个人没有缘分吧,不然怎么会这样刚好,我的住处被房东清的一干二净,连一张照片都没有,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孩子出生后长得跟我越来越像,一点他的影子都没有。”程沛霓顿了顿,又笑,“跟你说这些,你会不会觉得奇怪?”
“不会。”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你不会介意。”“介意的话就不会问你了。”朱克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要太激动,“你的手机里有照片吧,让我看一下他的样子。”
“你想看?”
“想看。”他补上一句,“我想认识他。”
他一脸坦然跟诚恳,真的让程沛霓惊了——比起感动,更多的是惊讶。
这些年的工作历练,她看人已有八九分准,这个男人不是客套,也不是讨好,是真的想看小宝贝的照片。
虽然有点奇怪,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
程沛霓拿出手机,叫出档案夹,“这里,整个资料夹都是。”朱克非一张一张翻着,经过这几天的心理建设,他相信自己现在表现得很好,即使内心正处于惊涛骇浪的激动中,但表情如常,手指也没有在颤抖。
孩子真的长得好像她。
在哭的,在笑的,有些正在睡觉,脸颊就贴着毛巾被——他忍不住笑出来,蹭着被子才能睡,这习惯跟沛霓一样。
“叫什么名字?”
“程东篱,采菊东篱下的东篱。”
朱克非笑。他就知道,沛霓曾经在留言版上用过“程渊明”这个ID。
虽然因为意外失去二十三岁前的记忆,但内心深处,她依然是那个向往田园生活的人。
“讲一些孩子的事情给我听吧。”
“你有兴趣?”她开心的笑了,又追问:“真的?”“当然。”他早就知道她会觉得奇怪,也替自己想了一个完美的理由,“他是你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吗?所以我想从了解他开始,慢慢的了解你。”程沛霓怔了一下,脸颊继而红了。
这人真奇怪,这几年,对她示好的对象不少,但没人喜欢听她提孩子,更遑论主动问起。
何况她看得出来,他不是客套也不是敷衍,是真心想知道。
于是她讲起了小东篱。
好吃,好睡,口水特别多,非常爱撒娇,在幼稚园有多个女朋友,人生目前最大的苦恼是明年情人节该收谁的巧克力——因为今年他来者不拒,被三个女朋友一起修理,导致内心有点受创。
她又说了,由于从外婆、妈咪,到管家都是女人,所以他的男子汉意识非常强烈,就算他早餐还在吃牛奶加麦片,偶尔还是会尿床,也不能把他当小孩看。
朱克非听得哈哈大笑。这孩子……
聊着孩子,时间很快过去,当程沛霓回过神时,才发现居然已经快九点。
朱克非很自觉的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去把。”车子往回开。
进过高速公路,市区,然后停在郊区一栋小别墅前面——她没有拒绝,让这个第一次约会的男人送她回家。
他替她开了车门,“谢谢你。”
程沛霓知道他的意思,笑了,“我才该谢谢你,今天晚上过得很愉快。”夕阳,海洋,星光,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放松了。
“等我一下。”朱克非走到后车厢,拿出了手掌大小的仙人掌,递给她的瞬间,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
瞬间,她好像懂了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他的眼中有着火光,看她呆呆的,忍不住笑了一下,又是一个吻落在额头,脸颊,然后嘴唇。
程沛霓几乎是本能的反应着他。
第二段人生中的第一个吻。
“下次,”朱克非说:“带小朋友一起出来吧,我们三个人去水族馆看鱼。”
* * *
程东篱,六岁,身为家里唯一的男子汉,从小就觉得,自己有照顾外婆跟妈咪的责任。
会提醒外婆该吃药,然后早点睡。
会将妈咪从偶尔的恶梦中摇醒,然后撒娇转移她的注意力。
他非常关心这两个女人,当然,对于幼稚园的小茜,玛儿,贝莉……他也是喜爱的,但是喜欢妈咪跟外婆多一点。
因为喜欢多一点,所以关心也就多一点。
程东篱小朋友发现妈咪最近几天不太一样——电话变多了,讲话的样子总是很愉快,而且有时候还会到阳台不让他听。
身为人小鬼大俱乐部的成员,他很快的判定妈咪恋爱了。
不是有人追求,是恋爱了。
这个认知让小朋友大大的震惊了。
他知道自家妈咪漂亮有钱,追求者大有人在,但是但是,妈咪过往总是很苦恼的讲着推辞的电话,然后说儿子要她陪,不方便出门,挂电话后会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然后跟他说,宝贝,我们来玩大富翁吧。
小朋友扳着手指数了数,连续两个周末晚上妈咪都不在,然后还有一个周三晚上也不在……
程东篱有一种敌人来袭的感觉。
万一万一,妈咪跟那个人要结婚,然后那个人不喜欢妈咪身边有他怎么办?
他记得以前有个谢叔叔,是外婆一个朋友的儿子,听说条件很好,不过因为这几年专心工作所以没交女朋友,外婆超喜欢他,常常约他来家里想撮合他跟妈咪,那个人当着大人的面对他很好,跟他说话,陪他玩,可是一旦外婆跟妈咪都不在,就理也不理,连正眼也不看。
当着他的面讲电话,还说:“喔,她不错,家里挺有钱,光看房子就有几千万了吧,听说公司也年年赚钱条件不错啦,娶到她经济应该就不用发愁了,不过缺点是上面有个老太婆,下面还有个拖油瓶。”他觉得有点生气,这个男人都没夸奖他的妈咪,只说了很有钱,还说她有老太婆跟拖油瓶。
拖油瓶是什么他知道。
当下小东篱就在心中给了这个姓谢的一个大叉叉。
等妈咪跟外婆从厨房端菜出来,大家围成一桌吃饭时,当时四岁的小东篱开口问:“妈咪,什么叫拖油瓶?”
妈咪呆一下,有点不高兴的问:“谁教你的?”“谢叔叔啊。”小手往男人一指,“他刚刚讲电话时说妈咪上面有个老太婆,下面有个拖油瓶,我想知道什么是拖油瓶。”面对程沛霓跟齐恩淑不太高兴的模样,男人脸一阵红一阵白,“不,不是那样的……”
奇怪,那小孩不是在打电动吗?怎么会注意他在讲什么?
程沛霓是他托了姑姑的朋友好不容易认识的,听说现在齐氏生技实验室都交给她作主,手中有大笔现金,如果能娶到她,公司的资金就不用烦恼,贷款问题应该也很容易解决。
他的公司就在破产边缘,他一定得让她喜欢自己,不然辛苦创立的一切就只能等着被法拍。
“小,小朋友应该是听错了,我怎么可能那样说呢?”男人一脸尴尬的试图解释,“谁不知道小朋友是程小姐的心肝宝贝,我既然想跟程小姐交往,自然是会接受这个孩子。”
程沛霓看了看这个干妈拍胸脯保证的青年才俊,又看了看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没有考虑的就选择了相信后者。
她摸了摸儿子的头发,“谢叔叔还说了什么吗?”“谢叔叔刚刚还说,听说这女的很有钱,娶到她就不用发愁了。妈,什么是发愁?”
男人张大嘴巴,但来不及解释已经被妈咪叫人轰出去,外婆还气得打电话找那个朋友理论,介绍了什么贪心鬼来,不像话。
那次以后,外婆就不再想办法介绍朋友的儿子给妈咪认识了。
程东篱觉得自己是个很成熟的男人,他完全可以接受妈咪恋爱,再婚,但是经历过太多苍蝇事件簿,他又希望对方是个好男人……
可是要怎么判断,他还想不出办法,考虑了两天,男子汉决定了——他要去跟外婆告状。
第6章(1)
约会归约会,但是朱克非跟程沛霓都没忘记正事——经过一番小小的拉据,还是将合约搞定了。
卡着一张纸,立场又完全不同,感觉总是不太好,在她的办公室盖章签名完毕的瞬间,他很明显感到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办公室没有别人,朱克非凑上去在她嘴唇上啄了一下,“星期六中午到我那里,我亲自下厨煮大餐。”
程沛霓笑,“你不是住饭店吗?”
“我住的那间有厨房、烤箱、微波炉,该有的都有,我的厨艺很不错喔。”男人笑了笑,略带诱拐的说:“怎么样,来不来?”程沛霓不是小孩子,当然知道所谓的大餐只是个引子,去了他住的饭店,又吃了饭,接下来应该就是聊天,滚床单,重点是一起睡去,然后一起醒来,平凡而幸福的跟对方说早安。
平心而论,也不是不想。
她喜欢他,无庸置疑。
虽然跟这个男人认识还不到一个月,但他完全懂得她想要的。
他从不送她珠宝鲜花,不带她吃大餐,也不会要求她一起参加商务饭局,见面的时候,总是车子一开就往郊外去,看海,看星星,在水族馆附设的咖啡厅吃饭,对她几乎是甜食怪的饮食习惯完全没意见,看到有趣的报导会留下给她,有一次还载她到西瓜田里去采西瓜。
每次他送她回家,两人总在车上吻了又吻,直到实在不行了才分手。
她甚至有时候会想,他们上辈子一定是夫妻,所以这辈子才会如此适合,明明才认识,但是却能了解彼此,她知道这个男人一扬眉,一眯眼代表什么意思,他则能完全猜中她的心思。
不是一见钟情,但却比一见钟情还要浪漫。
现在他约自己到他下榻的饭店吃他亲手料理的晚餐,她真的很想答应,只是不行。
她很喜欢朱克非,但是在心中,第一名还是自己的宝贝。
东篱从小到大都跟她或者干妈睡,干妈上个月跟朋友去北欧玩,要到月底才回来,所以现在的她,别说在外面留宿,就算是晚一点回去,都会影响东篱的眨眼时间,她不想这么做。
她将难处跟朱克非说了,原以为他会失望或者不高兴,但没想到他倒是笑了,“那容易,把东篱带来吧。”
程沛霓睁大眼睛。
“我们也该见面了不是吗?”
也是……
只是前几天东篱问起她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她整个装傻,现在突然要带他一起吃饭,小家伙不知道会不会不愿意?
她过往的饭局对象,为爱情而来的都话不投机,话很投机的几乎都是为财而来,几次经验,小家伙已经自动把接近她的男人都归类于坏东西。
“你帮他带一套换洗衣服,我等一下买食材时会顺便买些玩具,中午吃过饭,我们一起陪他玩,我的浴室很大,可以让他在里面玩泡泡浴,小孩子应该会喜欢,或者带他去饭店的泳池,让他畅快的玩水。”程沛霓在心中忍不住将朱克非加了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