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自从在百货公司遇到毕方后,平淡的生活突然变得很精采。
顾庸之后来知道,毕方其实是她的近亲,算——兄弟姊妹吧,排行第七。
「那你还这样对他。」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不熟咧。
「他打不赢我。」打不赢她的人,没资格让她尊重。
「绣绣,你这样会没朋友的。」
「朋友?」那是什么?能吃吗?
「……」
经此事件后,顾庸之深感知识的不足,苏绣因应他的需求,又拎回了一本《您不可不识的三千六百种精怪》。
而后,毕方真的常常来他们家蹭食,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客气。
于是顾庸之找了一天,就去报名烘焙班了。
原因有二,一是他真的太闲了,放弃找工作后,总要找些别的生活目标;另一个就是他家又来了一个超级甜食控,在发现家里的伙食费节节升高后,他痛定思痛,决定去学做甜点,自己做省钱卫生,给宠物吃也比较安心。
刚开始,他从简单的新手入门先尝试,大概他也有当甜点师傅的天分吧,基本上成品都满成功的,昨天他就做了一罐子的焦糖牛奶糖,给苏绣平日当零食吃着玩,还找了七彩鲜艳的糖果纸包好,放在玻璃罐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很引人食欲。
隔天刚好毕方来找她玩。
经顾庸之一番劝说——好孩子要彼此相亲相爱,分享玩具,不可以打架——她现在对毕方的态度有好一点了,食物也会分他吃。
看到两个孩子坐在二楼的阳台围墙上,分着吃牛奶糖,他一脸欣慰,安心地下楼忙自己的事。
苏绣打开糖果纸,抛了颗牛奶糖入口,心情愉悦。
「难怪你现在都不回崑仑了。」毕方一脸羡慕地看着她。
她主人对她真好,给她买衣服,还每天做好吃的东西给她吃,换了是他,也想天天赖在这个主人身边。
苏绣威胁地瞪他,一脸防备。「他是我的!」
「知道啦!」毕方低哝。「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这种主人……」一个会对他好,心思纯粹而无所求,做出的食物就跟他的心一样乾净,吃起来好香。
苏绣看着他失落的神情,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便将手中的玻璃罐朝他递了递。
那时的顾庸之,正在厨房烤饼乾。一时间,窜起冲天火光——不过不是从厨房,而是从院子里!
他大惊,冲出去查看。毕方吃了牛奶糖心情大好,一开心就不受控地变回原形,在院子里飞舞绕圈圈。
「啊——毕方你这傻鸟,不要胡乱烧东西!」他惨叫,但是来不及,火球已经从鸟嘴里喷出,把门轰了个大洞。
苏绣一跃而下,伸掌往鸟头巴下去,这才把毕方拍回人形,愣坐在院子中央,嘴巴吐出一缕袅袅残烟。
「又烧啦?」隔壁邻居探头看了看,见怪不怪。
「今天这个洞比较大啊。」对面邻居围观完,发表结论。
「顾庸之你这个烂房客,又在烧我房子!」房东孙旖旎愤怒吼叫,发誓他再烧一次,绝对要把他赶出去睡马路!
顾庸之:「……」你告诉我,我能说什么?
第六章 执念(2)
日子就在这么惊险刺激的节奏下,粗茶淡饭地过去了——因为要赔修房子的钱,伙食差了些。为此,苏绣还不爽跟毕方打了一架,那是顾庸之有一次发现毕方羽毛秃了一大块,才知是被他族姊下的狠手。
不过也因为这样,毕方克制了许多,烧房子次数也大幅降低。
一个春雨绵绵的午后,顾庸之在厨房做水果软糖给宠物当零食,做到一半材料不够,走出来见苏绣窝在沙发里贪眠,便自己撑了伞去大卖场。
买完砂糖,走出大卖场,前面那个女人拿了伞架上的伞撑起,急匆匆走入雨中。
「欸——」那是我的伞。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伞被劫走,他张了张口,最后还是将话咽回。
罢了,反正雨不大,就跑快一点吧。
他将砂糖拢进外套里,一口气奔入雨幕。
女人站在路口等红绿灯,与他同路,他于是忍不住又多看了女人一眼。
他见过她,就住在邻巷一栋五层楼的老公寓,偶尔在路上遇到过几次,不熟,就点个头,完全没有交情的那种。
不过他知道,女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小学二年级,一个今年刚要上国中,丈夫因为不学无术,背债跑路,丢下她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小孩。
号志灯转绿,女人疾步过街,很快地转进小巷,消失了身影。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才收回目光。
他记得,他也是在这样的天气,下着绵绵雨丝的夜晚,遇到苏绣。
好快,也将近一年了。
才这么想着,那人的身影便撞入眼帘,打着伞,徐徐走来,将他纳入伞下。
「去哪里?」
「买砂糖,给你做好吃的。」他拉下外套拉链,把那包砂糖拿出来给她。
「嗯。」
他执过伞,牵起她的手。「走吧,回家。」
那个时候,只是想有个伴而已,现在,光想到要是离了她,还真舍不下了。
又过几天,他从外面回来,下了公车站牌,走在回家的路上,肩侧让人撞了一下,女人越过他,疾步前行。
也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点,每次见到她,都是步履匆匆。
基于莫名的原因,他开口叫住她。「小姐!」
女人停步,回眸看他。
「你东西掉了。」弯身捡起掉在地上的番茄,递还她。
「谢谢。」
「你每天都这么行色匆匆,是要赶着做什么事吗?」
「我急着回家给孩子做饭。」女人拧眉,显然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不过知道他是住在附近的邻居,倒也没太大的防心,随口又抱怨几句。「公司事情太多,每次都拖迟回家的时间,孩子还小,老这么饿着肚子也不是办法。」
「是吗?」
女人没再跟他多聊,转身进巷。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把邻居女子的事跟苏绣提了,感慨地说:「人撑着这一口气,到底是为什么?」
苏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顺口答道:「执念吧。」
是啊,执念。
心里有牵挂的事、未完的心愿,甚至是到不了的未来,都会成为执念,再把自己困在这个执念中,不得超脱。
看开,这两个字何其简单,但真要做起来,又是何其困难。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办法回家做好吃的东西给你吃,我应该也会放心不下吧。」他家这只小宠物,真的很不会过生活,他都不知道他还没来以前,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连食物的味道是什么都不知道。
想来,就有些胸口泛酸,心疼得不得了。
隔天,他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等着邻巷的女人。
女人先在超市买了菜,急急忙忙赶回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他拦了下来。
「今天是第七天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女人越过他,正欲起步,顾庸之抓住手腕不让她走,她不高兴地道:「我还要回家做饭,没有空跟你聊天!」
「你已经死了。」他平静地说。总要有人,来告诉她这句话。
人,在最初亡故时,因神魂未聚,鬼差只能拘走两魂六魄,留下的一魂一魄徘徊人间,流连于生前最挂心的人、事、物上,这便是执念。
那时的他们,甚至不会知道自己已然身故,还重复做着与生前一模一样的事情。
直到第七天,大部分鬼魂会慢慢觉醒过来,然后回到亲人身边,与他们道别。
这就是头七的意义。
但也有些执念较深的,陷在自己织的网里,始终醒悟不过来,直到有人告诉他们。
「今天,是你的头七。」
「你胡说八道什么!」女人发怒了,莫名地又气又急,开始使劲挣扎,顾庸之一个闪神,让她挣脱。女人一迈开步伐,前方车辆朝她迎面疾驶而来,她瞳孔放大,下意识抱头,惊恐地尖叫出声——
预期之中那支离破碎的疼痛并没有到来,那辆车像没看到她似的,穿过她的身体,呼啸而去。
女人停止尖叫,站在原地,一脸茫然地望向他;他手伸在半空中,呆怔着,久久、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慢慢沉淀下来,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记忆像回放的电影,在脑海里重映。
就在七天前,这个路口,赶着回家做饭时,被酒驾的司机撞上,当场死亡。
可是她还记得,记得她要赶着回家给孩子做饭。
好半晌,女人幽幽地开口——
「我放不下的是我的孩子。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送走了那女人的灵魂,顾庸之缓缓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辆疾驶而来的汽车,不只是撞上她,同时也穿过了他的身体。
一直到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跟那个女人一样,也是鬼。他也死了,只是没有人告诉他。
可是,是什么时候呢?他为什么想不起来?
记忆慢慢回溯,一年来所发生的一切,都在脑海重演,画面特别清晰,一景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一路回溯到与苏绣相遇的那一天,邻桌男人发酒疯,砸了酒瓶朝他捅过来——
他本能地捂向肚腹。
那里,被捅出一个洞,流了很多血,彷佛还能感觉到当时的疼痛。他被丢在暗巷中,一点一滴把血流光,弥留之际,他用最后的一口气,看向黑暗天际中忽明忽暗的黯淡星光,觉得天好黑,夜好冷,谁来陪陪他——
他的执念,是有人相陪,就像天空中,那颗固执不肯灭掉的微弱星光。
而后,她来了。
于是他的魂魄,便跟着她回去,去享受那生前不曾感受过的温暖与快乐。
原来,是这样。
顾庸之醒悟过来,单手捂住双眼,感觉掌心一阵湿热。
他早就死了,他只是一道孤魂野鬼,因为贪恋着现有的美好,假装自己还是人,假装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执迷了一年不愿醒来。
难怪苏绣会给他喝无明水,那是鬼魂喝来涤去尘世苦痛的;难怪他找不到工作;难怪他总觉这红尘俗世的一切于他,愈来愈遥远,好似再也不属于他……
他蹲下身,用力喘上一口气。
感觉……好难受。
一直以来,努力想要抓住点什么,最后却发现,掌心早就空空如也,他已经没有努力的本钱了。
一瞬间,茫然得找不到方向。
「——你蹲在这里干么?」
第七章 峰回路转(1)
孙旖旎刚好经过路口,停下来关怀一下街头游民。
他幽幽地看了她一眼,突然间起肖,憋屈地「啊啊啊」大叫三声发泄满腔抑郁,接下来就蔫了。
住巷子头的55号双胞胎探出头观望,问:「怎么了怎么了?谁被抢劫?」
孙旖旎耸耸肩:「谁知道他是卡到什么脏东西。」
顾庸之忿忿然开口:「如果你一直以来,积极进取、乐观向上,一心努力工作、赚钱养宠物,每天都认认真真过生活,简直正面励志得可以票选十大模范青年,然后有一天,突然神来一笔,发现自己早就死透了,你有什么感想?」难道不会想讦谯一下这个把残忍当幽默的老天爷吗?
「喔。」孙旖旎挖挖耳屎。「啊然后咧?」
「……算了,你根本就不懂我的感受。」就知道不该跟这没心没肺的女人对话,根本对牛弹琴。
他乾脆面向墙壁,直接用背来表达无言的抗议。
「哇,这句我知道喔!是叛逆青少年跟父母顶嘴语录票选第一名!」
他不吭声,继续面墙耍颓废。
……别理我,就让我当一朵忧郁的蘑菇。
「你到底在叛逆什么啊?当人很好吗?活着的时候,七绝命惨得连狗都瞧不起你。」完全不懂他在忧郁哪门子路线。
「至少比当孤魂野鬼好。」哪天被送上黄泉路,他家绣绣怎么办?谁来给她煮饭?谁来给她做好吃的甜点?她下一个主人不知道会不会对她好……
其实说来说去,说穿了是他自己舍不得,不想把他可爱的宠物拱手让给别人。
「……谁是鬼?」孙旖旎呆了呆。
难道,他自己不知道?!
「噗——哈哈哈哈哈——」她这下可乐了,抱着肚子笑到差点在地上滚,这世上居然有这种不知道自己死了、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的糊涂鬼!
笑够了,终于打起精神,揩揩眼角的泪花说正事。
「你不是人。」因为话中有语病,赶紧补上一句:「也不是鬼。」文分三段。「是神。」
「谢谢,这老哏了。」
「我是说真的!一开始,我也不知道你是什么鬼东西,九姑娘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我也很疑惑,她为什么会选中一只鬼,你那个时候,确实是一缕刚脱离肉体的人类死魂,弱得任何脏东西都能一口把你吞了,所以那时的她夜不能寐,必须时时刻刻守护你。
「可是后来,属于鬼魂的阴气逐渐淡去,至清之气日盛,这现象让我很疑惑,所以我去查了功德簿,发现自数千年前,你便发愿散尽福禄,以自身福泽挽救受难生灵,整整二十世。」二十世以来,所救生灵不计其数,这是顶天的大功德,发愿之初,便已有了无私的神之心,如今功德圆满,便正式从六道轮回中除名,入了仙籍。
「不然你以为这一年你爽爽过,鬼差都不来拘你?真以为鬼画符有这么值钱啊?」一切都因为他是神,凡间修道者肉体凡胎所绘符籙,尚且有其功效,更遑论是神。
一名神只亲手所绘的符籙,那当然是披天盖地的灵!
她那时候还在想,他的「神识」什么时候才会觉醒,没想到,居然拖了整整一年。
顾庸之张了张口,只能发出类似鸭子的「啊啊」声,震惊到失去语言能力。
原来他之所以开始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异世界生物,不是朝夕相处染了仙禽的灵气,而是自身属于神的能力在觉醒。
「哇,我们绮情街有神了耶。」双胞胎惊叹,赶紧打电话八卦一下邻居。
有人、有妖、有鬼、有禽、有兽,现在还有神耶——
邻居们闻讯,纷纷探头围观奇珍异兽。「原来神长这样啊……」
顾庸之:「……」我不想被围观,谢谢。
「绣绣……知道吗?」他艰难地吐声。
「一开始不知道吧,不过这种聚天地至清之灵气而生的祥瑞灵禽,七窍比所有生物都要来得灵敏,它们有近善远恶,趋吉避凶的本能,所以虽然我们当时都不知道你是什么鬼,可她的本能就是选了你。」
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后来想想不对劲。
历年以来,凤凰择主都是有其规律性的,它们通常只为神之坐骑,倘若出现在人间,也必是人间至尊,古往今来无一例外。
「你自己难道都没有想过,你一介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养得起凤凰?」神兽、仙禽,看字面就懂,神养的兽,仙豢的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