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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妻如伴虎  第1页    作者:风光

  序言

  除了爱情之外  风光

  其实,风光很喜欢《伴妻如伴虎》故事中的陆芜。

  她很纯真,没有心机,很放任,很自我,这种人活在世界上才快乐。事实上写到后来,风光都觉得要不是男主角司儒之肩负着革除金虎妖性的重责大任,陆芜必须有所改变,否则他不出现的话,她就这么自由自在的活着当老大其实也不错。

  所以说,爱情果然会束缚一个人啊!不过这种束缚却是心甘情愿的,被绑着、被限制着也觉得甜蜜,或许这就是爱情最傻的地方,也是最值得一提的地方。陆芜如果没遇到司儒之,会比遇到他更快乐吗?这很难说,不过她的人生肯定就少了最精彩的那一块。

  至于男主角司儒之,和当初风光所做的设定有些微不同。一开始,风光是想将他写成个老八股,成天之乎者也,逢人便爱讲道理,不过当编排整个故事时,风光发现这样的人,和陆芜那样我行我素的个性,碰撞不出火花,反而会成为一个教忠教孝的故事,爱情变得枯燥,甚至成了纯粹的忠孝仁爱教学观摩。

  风光又不是在写莒光园地的剧本,是吧?

  所以司儒之就变了,成了一个城府深沉的人。他的所做所为、一言一行,都有着双层以上的意思,会造成两种以上的结果,而且在他做第一步骤时,早已想到了第十步骤以外的情形。写这种人是一种挑战,不过风光很羡慕这样的智慧,如果不是这种心机个性的司儒之,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书生而言,还收服不了陆芜那只母老虎呢!

  《伴妻如伴虎》故事建构在爱情的碰撞以及文化的冲突上,无论是再大的隔阂,再深的歧见,有了爱情的加持,便能促进了解与融合。金虎族是一个很特别的种族,虽然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它的风俗习惯相似于蒙古族,但风光却不将它局限在属于现今的任何一个种族,希望这样的设定,能给读者一些新鲜感,却又不至于太过陌生。

  所以这是一个除了爱情之外,又多了一些什么的故事,希望大家会喜欢。

  楔子

  在群山之首的昆仑山麓西北一隅,是雄伟壮阔的西王母宫殿。西王母统领着得道证果的万物,并协助他们革除妖性,进入仙道,因此在她慈爱的渡化下,万事万物都能循着规律的轮回,不致乱了天理。

  瑶池旁,圣宫前,三只千年的神兽——大蛇、金虎及孔雀,兽性依然不除,难以成仙,王母娘娘每每见状皆不由得感叹。

  大蛇天生的兽性是“不忠”,她身上有着斑斓鲜艳的花纹,体态修长具律动感,美丽而神秘。千年以来的修炼,她曾被许多得道高人或是神仙收服,然而即使大蛇表面上臣服了,只要主人一个不注意,她随时可能反噬,因为她不信任任何人。

  就这样,她的灵力进展得飞快,却从来不会只对一个主人忠实,即便到了王母娘娘的底下修行也不改本性,且因她不主动招惹,也会有一堆自制力不够强的神兽被她吸引过来,最后不是被吸光精气就是废了几百年道行,她一犯再犯完全无视王母娘娘的警告。

  金虎天生的兽性是“暴虐”,她浑身的金毛看来金光灿烂,威风凛凛,却是神来杀神、佛挡杀佛。在她修行的过程中,除非道行远高于她,否则任何意图制伏她的人,最后肯定惨遭毒手。

  在王母娘娘的座下修行后,金虎暴虐的性子并没有多大收敛,只要闯入她修炼的领域,不管来者何神,一律被虎爪扫落崖仑山巅,运气好一点儿的才能留下一条命,王母娘娘在没有办法之余,也只能先在山峰之间放张天网,能救几个是几个,直到想出法子根除去金虎的天性。

  至于孔雀,天生的兽性便是“虚荣”。她天生一身华丽绚烂的羽毛,招蜂引蝶至极,却又高傲不群。千年以来驯服孔雀者,都是提供给她相当的优渥好处,让她享尽虚名、富贵及吹捧,才勉强得其青睐。

  原本这“虚荣”并不会造成其他神兽的损害,然而当孔雀来到圣宫后,美貌惊人却又看似冰清玉洁的她,常引来许多神兽争相示好,甚至有一些还会偷取王母娘娘的圣物为献礼。当王母娘娘看到三千年才结一次果的蟠桃树被拔得只剩树枝,而那些果实又全进了孔雀肚里之后,她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导正一下孔雀的个性了。

  人间百年,不过是天上一天,某日王母娘娘见到牛郎织女只得在每年七夕相见,如此坚贞的爱情激起她的一丝灵机,于是,她从大蛇先开刀了。

  人间一番经历,大蛇好不容易根除不忠的妖性,学习到专一,接下来便轮到金虎。

  王母娘娘慈爱的眼神落到虎视眈眈瞪着附近神兽的金虎,突然只见她狂吼出声,虎爪一挥,一只走错路的黄鼠狼精就这么被扫入山谷。王母娘娘摇摇头,仙手微点,在山峰之间的天网倏地一张,黄鼠狼精堪堪逃过一劫。

  王母娘娘知道,在金虎修炼有成之后,其实已有收敛,否则这只黄鼠狼精不会只落入山谷,而是会被撕裂吞食。

  “金虎。”王母娘娘现身在金虎身前,见对方懒洋洋的立起身,吁了口气道:“你方才为何要将黄鼠狼精扫落?你可知能上得了崖仑山顶,必定是历经许久的修炼,这一摔很可能摔掉它百年道行。”

  “谁教它要闯入我的地盘?”金虎满不在乎,“我自来到仙宫便划定范围在此,它硬要进来,摔掉百年道行也是自找的。”

  “仙宫是属于众生万物的,岂容你擅自划分地盘。”王母娘娘只能摇头。

  “我在凡间都是这么做的,也没见其他动物敢叫一声。”金虎微顺了顺美丽的金色毛发,展露一身骄傲。“如今上仙宫来,早已收敛不少,我没吃了它们算不错了。”

  王母娘娘微叹,手一扬,山峰间的天网缓缓升起,落到金虎面前,只见里头有刚刚落下昏厥尚未清醒的黄鼠狼精,断了角的山羊精,拐了脚的黄牛精……林林总总的动物精魂不及备载。

  “只因你自以为是的占领地盘,便以暴力欺凌弱小,令如此多的众生受到伤害,你不觉得有愧吗?”王母娘娘语气严厉起来。

  可是金虎修行千年,那王者的威势也不容小觑,哪里会去注意其他弱小生物的死活——即使此刻王母娘娘表情凝肃,她同样不以为意。

  “何错之有?”金虎有些厌烦地抖抖身子,又佣懒地坐下。“我还嫌娘娘放那张破网是在与我作对。救了那群废物,到时候它们又闯入我的地盘,还是要被我再扫一次,不是增加麻烦?”

  霸气凌人的金瞳虎目直视着王母娘娘,“我上天庭可是来修行的,自然不愿被这么多麻烦误了正事。”

  王母娘娘眉头深锁。“兽毕竟是兽,未受教化,故桀骜不驯,视生命如草芥。你戾气不除,一辈子也无法位列仙班。金虎,人类是三界中最情感丰沛真实的,本座命你下凡投胎为人,历经生离死别,学习人类的常识智慧,更重要的,你必须从所爱之人身上学习同理心,去除身上根深蒂固的妖性,未达目标之前,不准回天庭。”

  话说完,王母娘娘振袖一挥,不顾金虎霎时暴怒扑上的姿态,将她送入了轮回池……

  第1章(1)

  中原朝廷与北方狼族的战争,即使数度改朝换代都未曾停止。野心勃勃的狼族只要缺粮过冬,就会攻打边境,除了抢粮食,若能夺下一城一池扩张势力更是再好不过。不过大国他们当然吞不下,倒是时常攻打中原边陲附近的小部落,因此北方总是风声鹤唳,人心惶惶。

  其中,北方众部落里,位于西北的金虎族,恰好夹在狼族与中原的缓冲地带,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幸得金虎族以武勇闻名,即使狼族对北方土地虎视眈眈,更想居此险要以偷袭中原,却也甚少直掠金虎族的锋芒。

  只不过甚少不代表不会,近来狼族几次偷袭金虎族,造成北方势力的震动,金虎族死伤惨重,朝廷有监于此,便派使者招安,欲使其成为中原藩属,朝廷也能提供保护,更能联合北方之力众部落共同抵御外侮。

  或许是光凭金虎族之力确实无法负荷与狼族的战争,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而金虎族提出的条件,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朝廷连日来的朝会都在讨论这个话题,却始终没有结果。

  “金虎族不要咱们天朝武力进驻,也不要金银财富,他们要的,是朝廷派人至部落实施教化,让他们人人识字懂文、知书达礼……”皇帝苦恼地按了按额,“你们认为派谁去好?”

  朝臣们你看我、我看你,垂手躬身没有人敢吭声,就怕这个苦差事落到自己头上。

  也是,金虎族虽少有人去,但关于该部落的传闻却从没断过,不仅是个蛮荒之地,这风俗嘛……原始落后、粗俗野蛮,着实令人退避三舍,因此不仅没人想自愿前往,若是推荐同僚,又怕惹来怨恨,所以还是闭嘴为上。

  “再者,上回狼族由镇羌堡入侵,劫掠许多人口,至今人质仍未获得释放。如能成功联合金虎族,朕便可派凉州卫协助救人,双方夹击狼族。所以此人除了实施教化,军事方面也需通晓,更要能说服金虎族协助天朝。”

  又是一件难事,满朝依旧寂静。

  皇帝只能恼恨地望着这班位高俸厚的文武官员,他当然知道他们在顾忌什么,他是能要求他们任何一人前去,然而金虎族的情况特殊,送人去跟贬黜流放没什么两样,没人犯错总不能乱派一通.,再加上得说服金虎族救人,所以派去的人必须文韬武略加上口才样样精通,一时之间他也不知该选谁。

  就在满朝寂静、气氛诡异的时候,突然殿上踏出一个官员,长揖到地施礼道:“启禀皇上,下官自愿前往。”

  满殿文武皆是一怔,急忙想看清究竟是谁脑袋傻了自己站出来。待所有目光都集中在那人身上时,全都不由得眼睛一亮。对啊!他们怎么就想没到他呢?!

  司儒之,三年前以三甲榜首状元之姿入朝,年纪轻轻便饱读诗书,见识远大、胸怀万千,出口成章。而且他曾上十二军书,经皇帝转兵部参详,果然大大增加了边防的能力,足见其军略也十分高明。

  原本在朝中是人人看好的大黑马,但因不愿弃糟糠之妻而拒绝赐婚,惹恼了皇帝后被故意分到翰林院做个小官,多年来无人闻问,直至今日众人才想起有这么一位人物。

  皇帝当然还记得这个曾拒绝公主下嫁的家伙,眼睛微眯盯着司儒之,半晌不语。

  他故意把司儒之扔到翰林,专司编修典籍等事,原本是想把他闲到自己求饶,想不到他偶尔呈上的奏折,总是能切中问题,文采更胜太子太傅,军略直逼司马将军,令自己不得不正视,怨气无处发泄,更是冷落他。

  当皇帝正想质疑他一番时,一位年迈的大臣突然上前,面有难色地道:“启禀皇上,司大人几个月前才丧妻,这番前去金虎族,是否妥当……”

  此话一出,满朝文武如利箭般的目光立刻射向该位大臣,硬是让他的仗义之言卡在喉头,冷汗直流。废话!好不容易有个替死鬼,不赶快推出去送死还替他美言个什么劲?

  司儒之无视众人反应,坦然道:“便是因为微臣丧妻,在京城已无牵无挂,自然更适合到西北替本朝实施教化。”

  “是极是极!”另一位大臣急忙跳出来,像是怕皇帝想太多会反悔似的,“司大人文采斐然,当朝难有人堪与之相比,实为不可多得之人选。”

  “启禀皇上,微臣也认为司大人是上上之选。”兵部侍郎也站了出来,“前些日子司大人上书的十二军略,内容之丰富完整无可挑剔,因此定能胜任此重大任务。”

  司儒之拒婚之事人人皆知,皇帝应该也不喜欢他,因此兵部侍郎很爽快的选边站,锦上添花的想帮皇帝将这讨人厌的家伙轰出京城。

  群臣看向兵部侍郎的眼神全都带着点古怪,像是不屑这个马屁精似的。但此例一开,马上出现一堆人拚命向皇帝推荐司儒之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好人选。

  这些反应都在司儒之算计之中。他故意磨了好几天才出面,就是要等待朝廷不安的气氛凝聚到最高点,人心惶惶更有助于让众人将他推到最前线。

  因为只有他知道,皇帝从没绝了赐婚的想法,如今他丧妻,那刁蛮出了名的公主又云英未嫁,这次他连拒绝的理由都没有,不跑怎么可以?

  这当朝最低调的状元司儒之,能隐忍沉默这么多年,其城府之深可见一斑。

  皇帝见他毫不退缩,不悦地大袖一挥。“司卿,你真要去?”

  “微臣只盼为皇上分忧。”司儒之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

  皇帝不由得陷入了深思。困了他三年,最后还是无法遂了女儿的愿,不如把他丢得远远的,免得女儿天天吵。

  再者,说不定这司儒之去一趟金虎族,受了苦,回京时会改变主意想娶公主!终于想通了,皇帝长叹口气,“既然如此,此去路途遥远,朕便赐卿蟒袍一袭,玉带一围,黄金百两,绸缎十匹,司卿于异族也能过得好些。”

  “谢皇上。”司儒之跪下谢恩,掩去眼底精光。

  最麻烦的事情解决,很快地朝会便结束。下朝后免不了有些好事的官员来向司儒之寒暄几句,说些一路顺风的客套话,司儒之一一接应,心忖自己此行除了躲公主,更是想看看塞外风光,另外让自己有事情忙,不去多想妻子亡故后,家中人丁寥落之感。想不到诸位大臣竟热情得很,彷佛教化金虎族是多么天大地大的优差。

  然而太多礼数也令人受不了,司儒之趁着空档,一个箭步躲到廊柱旁,想等这群官员走光再离开,否则这客套来客套去,他究竟何时才能离开皇宫?

  这时候,走廊上传来几名大臣的谈话,似乎还是和他有关,令他不由得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如今有司大人自愿去金虎族,那是最好,否则那鬼地方有谁敢去?这样我们吏部也可以交差了。”说话的,是吏部员外郎刘大人。

  “是啊!我有个表兄的姑妈的孙子在西北驻军,听他们说才知道,金虎族人个个嗜杀,残忍暴虐至极,司大人此去恐怕不妙啊!”消息灵通的,是礼部侍郎许大人。

  “唉,司大人才获袍升官呢,不会这么容易就……那个了吧?”刘大人缩了缩脖子,接着又涎着脸调侃道:“不过听说金虎族的首领是个女子,司大人不是刚丧妻吗?说不定被女首领看上了,嘿!这下不仅没有生命之危,还成一族长夫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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