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医馆外头,悬壶济世的布招随风飘扬。
布招下,一队长长的人龙绕着大街排了三圈,人数还在增加。他们都是冲着流浪大夫——十两金和三块玉来的。
十两金和三块玉不是人名,也不是收费标准,是两位大夫早年拜师学医送的束修。
十两金,本名袁清妩,是个二十五、六岁,身材高、浓眉英目的姑娘。
三块玉今年二十四,名唤于百忧,身材颀长、精瘦强健,凤眼、胆鼻、薄唇色红,容貌极佳。
他们都是槐树村人,六年前,袁清妩在道旁救了一个昏迷男子,他清醒后,自称医圣,说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愿以一身艺业相授,换取三餐一宿。
一开始没人相信。让死人复活,那是神仙做的事,不是人。但医圣本领不凡,村里人不管大病小病、大伤小伤,一经他手,没有不痊愈的。
当医圣以一手金针绝技救活了于百忧那刚难产断气的表妹后,槐树村整个轰动,原来死人是真的可以被救活。
于是,袁清妩备上十两黄金、于百忧赠送三方碧玉,一起拜入医圣门下。
医圣号称有教无类,只要有心,哪怕送上一条鱼,他也收。
医圣曾同时教育一百二十一名弟子,但大浪淘沙后,真正通过训练的也只有一斛珠、十两金、银元宝和三块玉。这是医圣给他们取的绰号,够直白。
于百忧曾讽医圣贪财,大违医者的仁心仁术。
医圣说:“我现在是开馆授徒,不是行医。做先生,当然要贪财。”
于百忧觉得医圣是颠倒黑白。
他又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美玉该在金银之上,为什么我的排名却是最末?”
医圣言:“个人喜好不同,我就爱黄白之物。”
于百忧气结。他是最不喜欢居于人下的,偏偏就因医圣“喜好”,他变成了永远的小师弟。
医圣门人,艺业稍成,便得行脚天下,名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于百忧认为医圣真的把教书和传艺搞错了。
因为袁清妩心善,希望悬壶天下,于百忧与她情如姊弟,便伴她一路义诊到柳城。偶然,他们救了寿春医馆主人的老母亲,馆主感激,便将医馆送予二人,于是他们在这里停下脚步,转眼三月……眼看着病患越聚越多,于百忧只觉他们很难走出柳城了。
“二师姊,你觉得今天要看到什么时候?”于百忧给袁清妩传音入密——喔!他这身功夫也是医圣命他学的,说可以让他活久一点。
于百忧曾怀疑,既成名医,还有什么病痛、伤势可以令自己早死?
现在他知道了,一个名医,尤其是一个稍有良心的名医,很容易因为病患过多而累死。
他已经很久没有就着月色入眠了,每天都是鸡鸣方歇,床没躺暖,又匆匆喝碗米粥,继续看诊。
要是没有一身好内力顶着,他八成已经入土为安。
大夫真不是人干的工作。
袁清妩咬牙切齿没说话。她面前的病患因酒色过度、不举而来,他一边求大夫救命,一边目光贪婪地扫过袁清妩的胸部。
于百忧怀疑那个病患的脑袋被马踢坏了。都已经不行了,还来猥亵大夫,白痴!
他请对面的大婶稍等片刻,踱步到男病患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对方兴高采烈地走了。
袁清妩瞪他,传音。“那种色中恶鬼,你还救他?”
“你不救他,又不赶他走,留着干么?虐待眼睛?”于百忧传音。
“我——”她外表帅气,内心却很温柔。
“我开给他的是加强版春风化雨。”于百忧贼笑,回到自己的座位,听见大婶是来求治生脚皮的,她希望有一双白嫩嫩的脚。
于百忧心底流泪。真好,他已经变成柳城的万家生佛了,这里的人只要有点头疼脑热、脸黑、肚圆、生麻子,任何问题都来找他。
再继续下去,他直接在这里起坟头算了。
“春风……化雨?”袁清妩瞠眸。“那个只有三天功效,之后得休息半年,才能再展雄风耶!”
“我就是要他休息。那种身体再亏空下去,会早死的。相反,他若能清心寡欲、休养生息,还能多活几年。”
袁清妩想了一下。“这确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但于百忧认为,那男子是不会休息的。他会仗着身体强健,更加糜烂,结果,提早把铁杵磨成绣花针。
可那已不关于百忧的事,他救过男子一次,之后男子要怎么消耗自己的身体,是男子的事。大夫不包永生,就像媒婆不包生子一样。
“二师姊,我受不了了。”他继续传音。
“嗯?”袁清妩也传音以对。
“我们究竟要在这里义诊到什么时候?”他绝望地发现医馆外的队伍又多了两圈。
“我知道你很累,但这里的人需要我们。”
“你确定?”于百忧看着眼前的老翁,他抱着一只老母鸡,请大夫治母鸡不生蛋的毛病。
“这个……”袁清妩额头冒汗。“你觉得他们的毛病为什么越来越多?”
“因为我们看诊不收钱,连药都免费。”结果大家享受惯了,不懂得珍惜。
“那怎么办?”
“我们走吧!”
“可这么多病患——哇!”袁清妩吓一跳,一个老婆婆突然从队伍的后头飞过来,摔向她面前的几案。
于百忧手一撑,及时把人救下。这白发苍苍的老人,若摔实了,恐怕没命。
他把人交给袁清妩,倒想看看谁这么大胆,敢来砸场?
袁清妩愣住了,竟没接人。
这时,一双素手搭过来,和缓的语气带着低低的音调,有一种微风拂过柳树梢的感受。
“把人给我吧!”她说。
那一瞬间,于百忧怔住了。
“怎么了?”姑娘问。
于百忧背脊一颤,酥麻得腿都软了。
他没听过这种声音,不清脆也不娇柔,却有一种低沉的磁性,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他的心湖里,投出一圈圈涟漪。
于家是尚善国最大的玉商,于百忧是家中独子,曾被绑架过一次,救回来后,一直藏在乡下老家抚养。
自从他满十八岁起,爷爷、奶奶就每天给他介绍亲事,恨不得他娶上十七、八个妻子,生下数十孩童,为于家开枝散叶。
但无论人家给他介绍什么样的姑娘,他都不满意,高的说像木栓、矮的说像猴子、胖的像皮球、瘦的像竹竿,他挑剔得要命。
可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他嫌人家姑娘嗓音不好听。
爷爷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他也说不上来。他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对了那个频率,他才有感觉。
在此之前,他谁也不要、谁也不爱。
家里逼婚太紧,他就威胁要出家做和尚,于是他活到二十四岁,没上过青楼,连跟小姑娘牵牵小手也没有。
如今,他的心弦被拨动了。
他好紧张,居然脸红了。
他把老婆婆抢回去,抬眼怔怔看着姑娘。
那是个充满活力的女子,她双眼有神,眼尾微微上挑,鼻子很挺,嘴唇稍厚,身着青衣。
她本来伸出手准备接人了,突然落空,怔了下,然后对于百忧扬唇一笑。
她的笑容很爽朗,不似一般小家碧玉的姑娘。
“我没有恶意。”
又是那种让人全身酥软的声音,于百忧不觉就把老婆婆交出去了。
姑娘立刻为老婆婆揉太阳穴、掐人中。
他这才注意到,老婆婆被那一折腾,已晕过去了。
姑娘熟练地救人,让于百忧怀疑他俩到底谁才是大夫?
老婆婆呻吟一声,醒转过来。
姑娘说:“她没事了。”
于百忧差点脚软,她声音的影响太大了。
“你们哪个是十两金、三块玉?给大爷滚出来!”一串粗鲁的话语砸下,围满医馆的人群迅速分散两旁,留下中间一条大道,地面几只鞋子是闪避不及的人们留下来的,可见这些人走得有多慌张。
“是王老虎!”
“他怎么又回来了?”
“难道两位大夫得罪他?”
百姓议论纷纷,随着一个白脸汉子走过来,他身后八个家丁同时挥舞拳头,人声立消。
白脸汉子喝一声:“还不走?等着上坟啊?”
人群立刻跑得一乾二净。
“原来他就是王老虎。”袁清妩说。
于百忧先把青衣姑娘护到身后,才问:“二师姊认识他?”
“柳城最大的恶棍,前阵子听说举家搬到京城,百姓们连放三天鞭炮庆祝,想不到他又搬回来了。”袁清妩一边解释,一边对那青衣姑娘微笑。“方姑娘,别来无恙。”
于百忧热血沸腾。二师姊居然认识青衣姑娘?快点,给他们介绍一下!
王老虎走过来,看看袁清妩,又瞧一眼于百忧。“你们就是十两金和三块玉?”
于百忧想把他打死。他正想探问青衣姑娘的名姓,却被打扰。
“我就是三块玉,你有什么事?”
“你们跟我走。”王老虎手一挥,他底下八个家丁就想过来押人。
“只听过抢亲,倒没听过抢大夫的。”于百忧气坏了,一拳就把一名家丁打趴。“你有事就说,再动手动脚,别怪我不客气。”
“身手不错嘛!”王老虎就不信柳城里还有人敢不听他的话。“押回去!”话落,他冲过来捉人。
于百忧把袁清妩和青衣姑娘、老婆婆一起让入医馆内。
“你们先避避,我去把这些人解决。”他决定好好教训王老虎一番。
第1章(2)
于百忧把王老虎一干人等打发走后,再转入医馆,袁清妩在、老婆婆在,就是青衣姑娘不见了。
他当场无力地蹲下身,手指在青石地砖上戳着。
“怎么不见了?我们没缘吗?亏我还一‘听’钟情……我这辈子第一次动心啊!老天爷,祢行行好吧!我还不知道那姑娘芳名为何……”
“小师弟,你在干什么?”袁清妩问。
于百忧没答她,又一个人碎碎念了半晌才站起身。
“二师姊,我刚刚好像听见你叫那个穿青衣的小姐方姑娘?你们认识?”
“方姑娘?喔,你指的是方笑颜吧,认识谈不上,但她来买过几回药。”袁清妩会记住她是因为别人一听舍药,便直接拿药走人,她却给双倍药费,说是为此次义诊添些助力,是个挺精细又善良的姑娘。
“方笑颜。”他喜欢她的名字。“那你知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家中都有些什么人?”
“方姑娘家是开玉坊的,住在西市,家里……听说只有父女二人。”
“还有三个姨奶奶。本来是四个,前阵子病死一个。”老婆婆在旁边补充,柳城里的家长里短她最熟了。“方家那些姨奶奶都是狐媚子,每天穿金戴银逛大街,前些日子,三个人在云裳衣铺,为了抢一件绣裙大打出手,简直把方家的脸都丢尽了。要说家里没个女主人就是不妥,看,门风都败坏成什么样子了,他们……”
于百忧没继续听老婆婆的话,反正他想知道的都知道了,其余八卦,听不听无所谓。
他拉过袁清妩,悄声说道:“我决定在这里多义诊些时候。”
“为什么?”她疑惑,他一会儿要走,一会儿又要留,改变也太快了。
“因为我想留下来。”他喜欢上方笑颜了。
“可是……”
于百忧没给她说完话的机会,把她推到老婆婆面前。老婆婆倒不在乎说给谁听,横竖她只是无聊,想找人消磨时间。
袁清妩一边听老婆婆介绍方家诸事,连方老爷最喜欢夜宿哪一位姨太太的房,她都知道,另一边,心里也着急。他们在这里义诊、舍药,已经把身上所有钱都用光了。
她赶在于百忧出门前,给他传音。“我们现在一毛钱都没有了。”
“放心。”于百忧回传。“我晚上就去弄钱。”他跑出去,见人就问西市方家的位置,结果差点被想要求诊的人群淹没。
他只得躲暗巷里,将自己的长衫与一名乞丐交换,穿上百衲衣,打散头发,又摸了两把泥抹在脸上,才顺利来到方家后院。他不敢走大门,怕露了行藏,麻烦就大了。
这时,天色已黑,后院的门板上落了两道锁。
于百忧敲了半天,才有一个老妈子来开门,看见他,立刻又把门关上。
怎么回事?幸好他闪得快,否则手就要被门板夹住了。难道他长得像坏人?但他从小就被称赞容颜如玉、挺拔若松啊!
那个老妈子一定误会什么了。他看着门,考虑要不要继续敲,万一守门的还是那个老妈子,他根本没机会见方笑颜。
但他又无法死心离去,他好想再听方笑颜说话——不,她只要再说一个字,他就心满意足了。
不知道一个人为何会这样迫切渴望另一个人?
想起方笑颜,他心里便像有一根羽毛抚过,心思蠢动。
吱嘎一声,突然,木门又打开了。
还是刚才那个老妈子,她端了一大碗饭菜塞进他手里。“虽然小姐一直交代我们要善待乞丐,但你实在太脏了,麻烦下次来的时候,先把手脸洗一下。”砰,门板再度阖拢。
于百忧怔忡,原来他被当成要饭的了。
他摸摸脸,太紧张了,都忘记自己化了妆。
现在怎么办?去换身好衣服,再回来解释清楚,并求见方小姐?
一定半路就被围死了,永远进不了方家。这主意不好。
还是翻墙,夜探小姐闺房?这法子更烂,会被当成采花贼。
或者放弃,回家?开玩笑,二十四年来第一回动心,再把握不住,他准备剃头做和尚吧!
他走不开又进不去,在门外痴痴地等。
不知不觉,一片乌云遮住了半弯的月娘,几点雨丝飘了下来。
于百忧感到凉意,抬头上望,豆大的雨倾盆而下。
老天爷居然连在这里思念的机会都不给他,太过分了!
他就是不走,非得再找机会见方小姐一面不可。
雨水把他打得湿透,百衲衣狼狈地挂在身上,但他脸部的泥灰被冲净后,反而透出一股美玉似的清新,确实是个貌如子都、风采翩翩的俊男儿。
他挺着身子,在大雨里站了半个时辰,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早就被下人报予方笑颜知晓。
方笑颜偷偷地登上望楼,看了他一眼,认出是寿春医馆里义诊的名医三块玉。
“他此举有何用意?”
旁边的丫头翠墨见他就是落难,也是好看,心里突突跳。
“那于大夫莫不是尾随小姐来的?”
“他尾随我干什么?”
“他对小姐一见钟情,便追上来,想求一番好姻缘。”
“你这说的是西厢记,张生追莺莺吧?”
“那小姐要不要我扮一回红娘,将这月老红绳牵上?”
“谢了。”方笑颜转身下望楼。“且不说你非红娘,我不是莺莺,就算是,我这莺莺也无意效西厢。”
“为什么?我瞧那于大夫相貌好、医术好、心肠更好,与小姐一起,再匹配不过。”
方笑颜想着于百忧的模样,唇红齿白,身材颀长,确实一副好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