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序文的时候,正逢端午。
外头热,里头也热,我仍埋头苦写……序文。
序文真是让人伤透脑筋的东西。
生活琐碎不值得一提,那就聊聊对这本书的想法好了。
这是一个有关报恩的故事,是女主角对男主角的报恩,女主角因为自小不出色,长大就成了一个很典型的姑娘,会对自己的恩人鞠躬尽瘁,其实我对这样的角色很无力,总觉得太完美了,因此设计一个让她复仇的桥段,让她也能更表现出自己的心思缜密,以及她的性格,不过碍于这是爱情小说不是复仇小说,故而不能给了太大篇幅,只能适度,也不想让女主角变得太残忍,那就不太好了是吧?
如果有读者看完桔梗的作品有任何建议都欢迎寄信来出版社,心得、指教皆可,桔梗也会致赠一本书当作谢礼,时间没有期限。
希望大家能多多鼓励桔梗!
滴水之恩
寒冬腊月,冷风冻骨。
唇齿颤,四肢僵,似雪的肤色因凛冽的风更显苍白,即便雪深及膝,即便心绪逐渐涣散,她却明白只要停下脚步就是死路一条,她不能停、不敢停,因为她还不想死!
咬着牙、紧闭唇,连呼吸都慢了,可她的步伐不能有半分迟疑。
风强雪厚,她强打起精神,双手环胸,微弯身子,试图让体温以最慢的速度自体内流逝……
她万分不想死、不愿死,但也明白——她离死……不远了……
她……快要死了……快要如他们的愿了。
呵,只因她是女孩,毫无姿色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他们就不要她!
枉费她这般信任他们,他们居然毫无人性将她卖到青楼,她还傻傻以为逃出去就能带着妹妹离开,以免牵连到他们,谁知他们竟带她来到这座无人深山中,企图杀她灭口!
虽然最后她仍再次虎口逃生,只是逃了一关,另一关又在眼前,接下来不是她自生自灭,就是任由野兽生吞活剥。
呵呵……好一对狼心狗肺的叔婶!
假使、假使……苍天有眼,让她能苟延残喘,那她要复仇,她要让他们后悔莫及、永世难忘;假使、假使她真能存活的话……
呵,可笑……她是在骗谁呢?
这天、这地,除了她以外,所有小动物都避冬去了,怎么可能会有其他人?更遑论是……神迹了!
信神——不如相信她自己的双脚。
她不想死、不想死,真的真的……不想死啊……
瘟疫过后,爹、娘、小弟皆亡,葬了他们后,她带着妹妹只能投靠叔叔,本以为她能为了家人而继续活着,没想到前方却是死路一条——叔叔说妹妹已死,而她也就快要走不下去了!
爹、娘,是女儿不孝,没办法再活着了,如果真能死,女儿情愿一死与你们相聚,让我们一家五口再次团圆,不也是件幸福的事吗?
女儿、女儿好累、好累了……是否能暂时停下脚步,歇口气呢?
她的脚踝像是上了千斤炼,沉重得就快举不起来;她的双肩犹如扛万石谷,颓垮得就要断裂成碎片。
沉甸甸的压力令她就快无法喘息,她的心跳逐渐缓慢,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什么都快瞧不见了。
指尖再无感觉……她应该是差不多了!
她知道自己心头的恨意是无法随着死亡而消失,她想拼着最后一口气复仇,无奈……阎王要提命,她也逃不了了!
那……就这样吧……就这样吧……既然苍天无眼要她死,她就到地府与家人团聚也未尝不可。
爹、娘……女儿、女儿……
砰的一声,她笔直的朝着雪地扑倒,寒雪透骨,她再无感觉,真的什么感觉都、都没……
忽然她看见有人朝她走近,愈来愈近、愈来愈清晰,她努力定睛,看见是爹、娘的笑颜,她的心头一暖,立刻伸手想抓住爹、娘的手……然而手还没碰触到爹、娘,却先被一股悍然的力量给扯住。
「生火!再拿几件狐氅过来,快!她快没气息了!」
是谁?
是谁的声音?
如雷震响天,刺耳得令她无法入眠,是谁扰她入美梦?
咦?她身上原本的冷意慢慢回温,是春暖了吗?
「呼——」
听见也感受到一股温暖的气息厚实的包裹着她,好……舒服啊!难道真的是神迹显现了吗?
「醒醒!丫头,醒醒!你要是再睡下去,铁定活不了!活着才有希望、活着才有未来,快给我睁开眼睛!你要是死了,我一定会让你成为野兽的盘中飧,快给我醒来!」
似乎有人在拍打她的脸颊,但她冻伤的脸颊早已没了感觉,一点都不痛,也不麻;只是那好听的声音却是一针见血的说中了关键——
她不想死,她完完全全不想死啊!
双眼还没睁开,她的手已酝酿了力气,一把抓住似乎不把她打醒就不肯罢休的手掌;对方显然也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不过欢喜的心情随之而来。
「活了,这丫头活了!快点弄点热茶、暖汤过来!」救活了这个小丫头,男人的心情显得很好,将她的手按于狐氅内,将她抱得更紧。「丫头!想活就努力活下来,有我在,定保你不死!」
不死——是了,她不想死!
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除了漫天大雪,就剩下一张粗犷却笑得和煦的脸庞,宛若冬阳暖入心胸,温沁血骨,她柔柔的笑了。
男人也柔和展笑,这抹笑在瞬间印入她的脑海。
「很好,会笑就没事了;你放心,好好休息,我会保护你!」
他说会保护她……这男人救了她——从此她将以他为天、为地,死而后已。
***
刀锋逼来——
「不——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她用力挣扎,企图逃过死劫。
不要杀她,她不想死,她还想活着啊……
「放心,不会有人杀你,有我在这里,我会保护你,乖,别怕!」
是谁?
是谁的嗓音?
是谁那样温柔的抱着她,又低声的安抚她?
「听话,别哭了,好好睡,什么都别想了,我一定会保护你不再让任何人伤害你的,快睡吧……」
真的吗?他真的会保护她吗?
「乖,快睡吧……」
「不要走……」
「好,我不会走,我会陪着你,乖!」
原本皱着眉,一脸不安的她总算放弃挣扎,安静的窝在他的怀里,抓着他的手入睡,仿佛唯有如此,才能让她安心。
直到她熟睡了,他欲将她放下之际,才稍微一动,怀里的女孩又抓得更紧,令他露出苦笑,看来今晚他得陪着她了。
怎会有人想伤害这么小的女孩?真是丧尽天良!
***
耳边听着鸟鸣啁啾,是天亮了吗?她缓缓睁开眼,看见的是一间房,她似乎躺在床上,而床边多了一个陌生男人。
陌生……男人?!
若是以前,她见了大概会先叫出声,可在经历过生死关头后,她已没什么感觉了——对一个几乎死过的人来说,再大的事都不重要了。
至于这陌生男人,她好像有一些熟悉……她是在哪里见过他呢?用力想着,好不容易才从脑中唤起记忆。
是他——那个救了她一命的男人!
她眨眨眼、推推他,等了许久不见男人有清醒的迹象,她一脸无措,只好先起身,不过她被他搂得很紧,想挣脱得花点时间;她打算先抽出手,既然叫不醒他,她也不想惊扰到他,然而不知她的手碰到哪里,他忽然吓了一跳似的,睁开眼瞪着她。
略感歉意。「对不起……我吵醒你了。」
孙纵横醒得很突然,定了定心神才认出眼前的她是谁,看她现在精神不错,他总算是放心了。
「没事,你好些了吗?」伸手摸她的额。「昨夜你还发着高烧,现在总算是退了。」
她点点头,注视着他温柔的动作。
孙纵横露出笑容,「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她垂下眼帘,露出痛苦的表情,只因不想再提起那个名字——叔叔一叫着她、一直一直追着她……
他则是误会了她可能一时想不起来。「想不起来就别想了。」
隔了好一会儿,她才说:「离安。」
他又笑了。「挺好听的名字!离安,以后这里便是你的家,你就住下吧!」
「我的……家?!」重生之后,她有家了吗?
「我叫孙纵横,往后你便是我的妹子,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好吗?」
「好……」她听了后,当下热泪盈眶。
第1章(1)
那日孙纵横给了她一个可遮风避雨的栖身之所,一个足以让她发挥所长的环境,而她的回报便是无止境的替他照顾孙府的大大小小,一句怨言也没有,对一切事甘之如饴。
毕竟当时他若没出手相救,也不会有今日的孙离安——她是孙府的管事,就连孙夫人也都敬她三分。
如今孙府的主事孙纵横不仅是她的义兄,更是纵横镖局的镖头,但美中不足的是,他很不会打理府里的家事;而一直被丈夫护在掌心呵疼的孙夫人,在丈夫死后,一样不懂何谓持家有道,因此这分重责大任早在十年前便落在她的身上,直到现在。
整整十年,她为孙府做牛做马——她来孙府时才十岁,是个女孩;如今她已二十了。
自从大胆向孙纵横讨了管事的工作开始,短短四年内,她努力把位于小巷弄内的孙家,变成了现在位于大路旁的孙府;不但如此,孙家事业的规模更是一翻二十倍,不仅将纵横镖局的规模扩大,还另外开设了四间分馆。
也因此,孙府变得较为富裕,是从孙离安开始掌理管家之责开始的。
而她的管理长才也在长安镇流传开来,成为一些立志向上的人的最佳典范。
孙离安虽谦虚,但对自己的成就多少也有点自豪,走在路上总会骄傲得抬起下颚,即使没有绝世容貌,她的能力也为她在孙府奠定了屹立不摇的地位,甚至在长安镇上,有名的商家也偶尔会借着上门寒暄来找她商量大事。
在孙抚的这段日子以来,从未发生过让孙离安感到头疼的事,而她也认为只要天不塌、地不崩,根本没有困难这两个字,只除了眼前这情景才会令她稍微皱起眉头。
她的好主子、好少爷、好大哥孙纵横是个大好人,他什么都好,甚少有能让他动怒的事发生,偏偏这样完美的他却有个令人很伤脑筋的坏习惯——嗜睡!
孙纵横的嗜睡绝不是那种贪睡行径,而是一沾床便很难唤醒!
孙府上上下下,甚至连孙纵横的换帖兄弟都来叫过床,但从没一个成功过,唯独她——不仅成功一次,还次次都成功,教人刮目相看,也因此,孙夫人含笑的把这分重责大任派给她,命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而向来,她都是成功的。
只因她十分清楚孙纵横唯一的弱点,只要掌握住,几乎是攻无不克;而她本想与所有人一起分享这个秘诀,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但在孙纵横千拜托、万恳求之下,她勉强同意就她一人知道即可,他和她甚至为了这个「弱点」定下秘密契约。
也就是因为如此,孙离安每天早晨必须亲自前去「叫床」!
她也真不懂,为何十年过去了,她的大哥依然维持着这个坏习惯?是人都该有所长进,连小娃儿都能改变的陋习,为何大哥却不肯改变?难道是仗着她每天都会去叫醒他,而决定在此事上得过且过吗?
「唉!」孙离安认命的继续叫唤孙纵横。「大哥、大哥,已快巳时,该起床了。」
对内,她是他的义妹;而一踏出孙府,她的身分就是孙管事。
任凭她如何叫唤,床上的人依旧动也不动。
看来还是得使用那一招——也唯有那一招,才能收到立即的效果。
孙离安拿出一根细竹子探入被里,见他仍睡得很熟,叹口气,无情的「摧残」……
不过是一瞬间,孙纵横叫了一声,惊吓的跳起来,仿佛见到什么恐怖的怪物般,整个人火速远离孙离安。
「早,大哥。」他的速度总是快得让她来不及缩回手,算他还有点警觉心。
孙纵横定睛一看,确认眼前的人是孙离安后,这才放松心情——即使每天都要这么来上一回,他依然很不习惯这种「叫床」方式。
因为「怕痒」,他注定得栽在孙离安手上,无怨无悔……
他挠挠脸,睡眼惺忪的说:「早,妹子,其实你根本不必每天都来叫我,你不累吗?」
孙离安抿唇一笑,「如果大哥不要每天都这么嗜睡,小妹保证不会用这种方式来叫醒你。」
一开始不知怎么下手,她确实伤透了脑筋,也认为这是一桩苦差事,可如今她已做得得心应手,每天都能用不同的物品——像今天是竹子,昨日是稻草,大前天则是羽毛……算起来她可是搜集了不少能「叫床」的东西呢!
「你也知道我这习惯一时半刻很难改啊……」没有孙离安作伴的走镖日子,苦的全是那票兄弟,记得有一次快要到目的地,他们干脆不叫醒他,直接将他打包拎上路,等他醒来时镖物已交出去!
他虽很惭愧自己的行径,却也不怎么想改——只因为……有她!
「大哥,都十年了,滴水都可穿石了。」孙离安将被子迭好,「待会儿霍老爷会来和你谈走镖的事,据说那些镖物无法走水路,要改走陆路;梁老板特地推荐他来委托我们,说是要将镖物送到京城,至于镖物是什么我不清楚,你等会儿可亲自跟霍老爷谈。」
孙府内的事务全由她负责,而镖局的事则是交给徐宏德负责。
徐宏德在孙府工作多年,做事向来小心谨慎,因此深得孙纵横的信赖,除非事态严重,不然她不会介入镖局的事,这次霍老爷会透过梁老板而找上她,算是特例。
「好。」孙纵横下床更换衣服。
他收了孙离安为妹子,对她疼爱有加,但她却总以奴婢自居,一开始还抢着要帮他更衣,他感到非常不习惯;后来在她的缠功之下变得习以为常,现在的他已够面不改色在她面前宽衣解带……
十年的光阴不仅让他俩长大,也培养了两人的默契,比如现下找不着腰带,他压根不必东翻西找,只须转过身,孙离安就会替他递上,还会顺便帮他穿上外套及做最后整理。
不知是从何时养成的习惯——在府内,只要他不进食,孙离安也绝不进食,这让他即使再分身乏术,也会在固定时间坐下用餐。
原因是,他不吃饭不会倒下,但那个总是站在他身后的妹子可是会倒的;他倒下一定没人会同情他,可若她倒下,孙府肯定会大乱的。
两人上了饭桌,一旁的奴婢立刻上菜。
孙离安是孙府内唯一能坐在孙纵横身旁的奴婢——她向来在心底以奴婢自称,只因她的命是孙纵横救的,今生今世她都难以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