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楚小姐你要叫我学长了,我在哈佛的时候修过佩托里教授的埃及古物学。”
文生突然站起来,拉开一张椅子。
“请坐。”
“谢谢。”
楚歌对文生一笑,然后坐下来。“学长,我来埃及是想跟你们一起找杜唐卡门的墓,可是他不让我加入你们的考古队,你能不能帮我说服他?”
楚歌用一口流利的法文说。
“这有什么问题。”文生拍胸脯保证,然后他转看廉星樵,“给我点面子吧。”
“你知道吗?她是第一次来沙漠,会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的。”
“什么事都有第一次,你就给她一个机会。”文生很有义气地帮她说话。
他想了一下,然后看她,“我如果说不,我想你也会想尽办法到我们挖掘的地方,对吧?”
“答对了。”
“好吧,你是考古队的一分子了,不过我希望在沙漠里,你能听我的。”
她微笑,然后用美妙的声音说:
“我什么都听你的。”
他实在很怀疑她会听话,不过此时他并不想质问她的诚信问题,他有更重要的事要问她。
“佩托里教授有告诉你杜唐卡门的墓可能会在哪里吗?”
本来法老主的墓室都修筑成金字塔,高耸人云,但后来因为被盗墓者盗怕了,所以很多法老王改采宫殿式,而且是向地下延伸的墓室;而王陵谷就是古埃及法老们的墓场。
只是现在整座山谷已经被挖遍了,杜唐卡门的墓还是一直未被发现,不晓得到底在谷里的哪一个角落?
“教授认为在发现杜唐卡门神像的附近地区……也就是王陵谷的中心地区……”她在纸上画了一个三角形。在这个三角形的三角上分别有拉美西斯二世、美伦普塔哈王、拉美西斯六世的金字塔。
“在这个三角形里。”这是佩托里教授真正的得意门生告诉她的。
文生抓抓头,“可是这个区域我们已经挖过了……”
“可能挖得不够深。”
廉星樵缓缓地说。
“我对杜唐卡门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这个法老好像并不太有名。”
文生看向他,把埋藏在心底三年的疑问说出来,“星樵,你会不会搞错了?会不会根本没有少年法老墓?”
“不可能。”
楚歌抢着回答。廉星樵找的既然是杜唐卡门的古墓,她对杜唐卡门的生平自然是准备充足啰,正好表现一下。
“杜唐卡门是前一任法老伊克纳唐的侄儿。伊克纳唐在位时,禁止人民信奉亚蒙神,要他们改信亚顿神。据说伊克纳唐法老此举惹怒了神官,因而引起叛变,也就在这时候,伊克纳唐突然死了。”
“哦!是被杀的吗?”
文生问。
“大概吧。后来杜唐卡门继任为法老,当时他才十二岁。少年法老为了安抚神官,所以颁布恢复信仰古神的御令,重修神殿,甚至对神官赐予优厚的待遇,但是神官有更大的野心,结果杜唐卡门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人世,继他之后,神官耶以叶终于登上了法老的宝座,耶以叶反正是达到目的,所以并没对无辜的少年法老尸体不敬,杜唐卡门还是依法老王之礼风光下葬王陵谷。”
说完,楚歌表情得意地看向廉星樵,一迎上他那双闪耀如黑曜石的眼眸,刹那间,她的心弦,仿佛被人用力一挑……
“你的埃及史大概是甲吧。”
廉星樵慢条斯理的说。
“嗯,”她避开他的眼神,转看文生。“你告诉他,想要从佩托里教授手里拿到甲,有多么不容易——”
“像我这么优秀的学生,也只有乙而已。”文生自嘲的说。“我实在很怀疑就算挖到杜唐卡门墓,那里面也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廉星樵摇头,“不会的,只要是在法老王墓中发现的,哪怕是在历史上微不足道的法老王,也会有奇珍异宝。”
金字塔不只是坟墓而已,也是法老财宝的仓库。古埃及的法老、王妃或贵族们都会将生前所有的金银珠宝,还有食物、饮料、洗澡用水、香水、衣物、床、椅子、食器、乐器、埃及象棋等全搬入墓中。有些法老甚至连船也带进金字塔里。
文生松了一口气。“只要有金银珠宝就好,因为已经挖三年了……”
“也许是这样子,不过佩托里教授常常说,金银宝石在他眼里,还不如刻在壁上的文字来得重要。”
既然要冒充佩托里的学生,对他平常的言行,她自然做过功课。
“那老头子的经典名言,我听了四年,有时晚上作梦都还会梦到。”
文生呵呵笑说。
“我同意教授的话,一个陶土做的壶,上面刻有古代的文字,价钱虽然比不上黄金打造的壶,但在考古学上的价值,却远远超过黄金壶。”
他考古的目的,不是要发现宝物,乃是希望借着调查木乃伊、古棺、谜样的绘画,因而揭开古代人生活的奥秘,将不为人知的历史显露在现代人面前。
“我比较希望我们挖到的东西全是黄金做的。”文生贪心的说。
“杜唐卡门的墓室不曾被盗墓贼破坏,应该是个真正的宝库。”廉星樵沉吟道。
文生在听到“宝库”时,双眼发直,“真的吗?”
“真的——但先别高兴,就因为它是宝库,所以才会找了三千多年都没找到,好吧,就算给我们找到墓,也不一定找得到入口。”
廉星樵又说:“入口还是小事,也许我们只要炸个洞就好,可怕的是那些不可测的机关,只要一个不小心,我们不是被大石头压成肉饼,就是变成上百支尖矛的目标。”
许多古墓为了防止盗墓贼,都在建筑时费尽心思,除了机关外,还有地下迷宫,进去后就再也找不到出口,最后饿死在里面。
一想到自己可能在古墓之中,被三千多年前的古物射成刺猬,楚歌艰难地吞咽了一下。
“怕了吗?”廉星樵盯住她。
“呃……我不会被你吓走的。”楚歌昂起小巧的下巴。
“谁在吓唬你,我说的都是真的。”他忽然凶暴的说。
“你干嘛那么凶!”楚歌顿时觉得委屈,跟着眼睛里泛起了薄薄的泪光。
“天啊,我指不过声音大了一点,有人眼泪就快掉下来了——”他轻蔑地翘起嘴角,“女人,就是难搞!文生,到时候她就交给你了。”
“你不用把我像烫手山芋一样丢给别人,我说过我可以照顾自己。”她瞪着他。
“大话人人会说。第一次到沙漠的人不可能不需要人照顾。”他讥讽的说。
“我会证明给你看我不是说大话!”她忿忿的说。
文生有趣地看看楚歌,又看看廉星樵。这两人正在相互摩擦,生光发热。
“明天我们启程去王陵谷,我等着看你的表现。”他语带嘲讽,“你住哪家饭店?”
“前面不远的绿洲饭店。”
“明天早上五点在饭店大厅见,不要迟到,我不等人的。”
“我不相信你从没等过女人。”她挑衅地说。
“是没有。”说完,廉星樵丢下楚歌和文生先走了。
这男人真没绅土风度,外面黑漆漆的,她又人生地不熟,也不送她回饭店——还好有文生陪她走回饭店。
“你认识那个人很久了吗?”
“三年多,你似乎对廉星樵很感冒。”文生笑说。
“对,而且还是重感冒。他给我一种感觉,好像我是一个大麻烦。”现在她对他的好感已然全无——她根本就受不了他!他又自大又可恨!
“他对你绝对没有恶意,他只是反对女人去考古的地方——其实,他人不坏,你和他在沙漠相处两天后,就会发现他很会照顾人。”
“我和他?你不跟我们一起去王陵谷吗?”
“我在开罗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晚你们一天到王陵谷。”
坏消息!想到要跟那个不尊重女性的家伙相处两天,楚歌就觉得胃里一阵下坠。
第2章(1)
隔天早上五点不到,楚歌就已经坐在饭店沙发上恭候廉星樵的大驾。
没多久,廉星樵走进饭店,一看到楚歌脚旁的两只大旅行箱,便皱起眉头。
“里面装的是什么?”
“衣服、随身听、地图、手电筒、盥洗用具,还有保养品。”她毕竟是女人,没有女人不爱美的。
来埃及前,她买了各式各样的保养品,唯恐细嫩白皙的皮肤被沙漠的太阳摧残。
“小姐,我们不是去参加选美,衣服不用带那么多,保养品就更不需要了,把那些没有用的东西留在饭店,只要带两件宽松的衣物和毛巾牙刷。”
“带一罐防晒油可以吗?我不想回去后黑到我妈认不出我。”她讨价还价地说。
“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沙漠的太阳很毒,涂防晒油根本没有用。”
楚歌取出几件衣物,塞进旅行背包里,然后拖着皮箱到柜台。
“你还慢吞吞的走——你已经浪费不少时间了。”
“催催催,王陵谷又不会跑掉——”楚歌一面加快脚步,一面抱怨。
她的背后响起廉星樵的声音,“你说什么?”
她转过头,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说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
显然他碰上的正是那种欠教训的女人。“你很快就会知道阳光普照的程度。”
楚歌将皮箱托交给柜台后,以百米跑九点二秒的速度冲到廉星樵面前。
“我们走吧。”
他们一走出饭店,一个牵着两只单峰骆驼的阿拉伯人立刻快步迎上来,接过她的旅行背包,绑在一只骆驼身上。
阿拉伯人命令那只骆驼蹲下,才道:
“小姐,请上。”
楚歌盯着属于她的骆驼看。
它看起来挺温驯的,而且有鞍有辔,上去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你不会不敢上去吧?”
他揶揄着说。
她瞪了他一眼,然后抓住鞍垫,像上马一样跨坐上骆驼的背。那骆驼转动细长的脖子睨了她一眼,好像是瞧不起她拙劣的上骆驼技术。
楚歌打了一下骆驼的头。该死的畜牲,骆驼眼看人低,她可是骑马高手。
那只骆驼张开嘴巴,露出一口黄牙,悠悠地站了起来。
“哇——”楚歌骇然惊呼。她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离地起码有七尺。
“有什么不对?”
“没有,没有——只是坐在鞍上比我想像的高多了。”
“大惊小怪。”
廉星樵一下坐上骆驼。
阿拉伯人突然对楚歌的骆驼呼喝一声,骆驼立刻向前走。楚歌吓了一跳,以致身体失去平衡,她赶紧抱住骆驼的脖子。
“你要勒死它啊!不用怕,不会摔下去的。”
她哪是怕,她只是没准备好。楚歌心里嘀咕着。
也许是骑过马的关系,没一会儿,她骑骆驼就骑得吓吓叫。
“不错嘛,你已经会骑了。”
他在骆驼背上说。
楚歌带着骄傲的表情,扬扬眉毛。
“知道小看我了吧。”
他撇撇嘴,“真正的难题还在后头。”
一踏进撒哈拉沙漠,楚歌立刻感受到沙漠给她的难题——炙热的太阳和温度很高的热风。走不到十分钟,她已经汗流浃背,衣服黏在身上,难受极了。
楚歌掏出手帕来拭抹额头和后颈的汗珠。
“好热,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巴比Q架上。”
廉星樵把帽沿往后推,任阳光吻遍他的脸,“再走下去,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熟了,所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宁愿热死在沙漠,也不回头!”她气咻咻地拉了拉缰绳先走。
接下来,他们骑在骆驼上沉默地走了数小时,沙漠里一片宁静,唯一的声音就是挂着骆驼颈上的铜铃。
要是她是旅行社的老板,绝不会开辟撒哈拉沙漠旅游这条线,这里看来看去都是黄色的沙。
“撒哈拉”三字是阿拉伯语言的译音,其意为一无所有,的确,除了沙,什么都没有,却有一个热死人的太阳。
老天,她好像快中暑了,可是这里又没树荫可躲,就算是有,她也不敢要求停下来休息。
廉星樵一定会讥笑她。
喝水总可以吧。楚歌拿起骆驼身上的水壶,好像全身的水分都流干了一样地猛灌。太棒了,太棒了,她突然觉得水是世界上最好喝的饮料。
“你不该这样喝水,那会让水分流失更多。还有,我们只有两个水壶,节省点。”
“你怎么不早说?我已经把水喝光了。”
她责怪地看着他。
“到时你口渴,再来跟我要水喝。”
“你怎么都不会口渴?”
“我在沙漠生活了三年多,对水的需要比一般人少很多。”
“你当初怎么会想来埃及挖古墓?挖墓不是两三年的事,有人挖了一辈子也一无所获。”她对他的了解少之又少,只知道他是空手道黑带。
“考古是我的志愿,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决心要做一个考古学家,而我确实做到了。”
“你的家人呢?他们赞成吗?”
他眯起眼睛,“你问那么多做什么,难道你对我有兴趣?”他不喜欢别人问他的事。
“我从没看过像你这么自大的男人,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对你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甚至还可以坦白告诉你,就算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只剩你一个,我也不会为了繁殖人类而牺牲。”
“我也不会要你牺牲,告诉你,最好不要爱上我,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考古就是他的女朋友,在没有挖出杜唐卡门古墓以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搞女人那类麻烦的动物。
他有女朋友了——那女人会是长什么样子?比她美吗……她在想什么啊!
她才不在意他有没有女朋友咧!楚歌这么告诉自己,但是一阵小小的心痛却告诉她,她在说谎。不管承不承认,她的确对廉星樵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这就是爱吗?这个想法一跳进她的脑袋里,立刻就被她驱逐出境。
她才不爱廉星樵!他一点也不值得爱,他是一个可恶、自大傲慢的臭男人,鬼才要和他有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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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上一轮艳阳把他们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廉星樵一整个上午都在楚歌前面领路,在行经一大段沙丘时,他期待看到她坠下骆驼,至少也抱怨一声,让他好嘲笑她一顿,可是他却大失所望,她看起来很累,却始终跟着他的速度。
他不得不佩服她,尽管她是在逞强。
楚歌盯着廉星樵的背影,怀疑他前世是骆驼,不然他怎么都不渴,也不累?
他们赶了将近六个小时的路,其间他只停下来喝过一次水,然而他看起来好像还可以再骑六小时。
楚歌张开干裂的双唇喊:
“唉——前面的!”
廉星樵把骆驼拉停,扭头看她。“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