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可以这样!她要活着!好不容易回来了,她一定要活着!
谁也不能阻止她!
终于……
“啊!”随着一声愤怒的嘶吼从嘴里发出,她整个身子不由自主地蹦了起来,却是撞进一堵坚实的怀抱里,然后,“碰”的一声,狠狠将那没有防备的、怀抱撞倒在地,两人狼狈地跌成一团。
赵子昀瞪大的双眼,只看到一只牢牢捣着她脸孔的大掌——事实上,是一双男性的大掌始终护着她的脸与头颅,让她在暴冲的力道下,没有跌个头破血流。
她是完好的,没撞到头、没伤到脸,但那双护着她头颅的双手却因为重重砸在水泥地板上而磨出一片血肉模糊……
结果,到底还是免不了去镇里的医院走一趟。
小镇的医院不比大城市的医院,向来不会有太多病人就诊,整间医院就寥寥几个病人与医护人员偶尔行走,宽敞的候诊间一片空荡荡。
沈维埕从诊疗室包扎好受伤的左手走出来时,就看到坐在等候椅上闭目沉思的赵子昀。他无声走到她面前,也不开口叫她,就静静地望着她。
他与她之间,在今日产生了一种奇特的连系……
他们交往了近十年,在十年里,他们是尘世间寻常无奇的一对情侣。没有热情如火,没有爱得死去活来,却是有打算就此过一辈子的。他不是个完美的男人,她也不是个没有缺点的女人,日子囫囵凑合着过,过着最普通平凡的生活,日子到底也应该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若不是她移情别恋,对其他男人起了心思,沈维埕是想跟她过完一生的。
过去十年,他对她的感觉就是不好不坏,就算身边一堆朋友都说她不适合他,不会是个贤妻良母,但其实是不是贤妻良母又怎样呢?反正他也不会是个理想优秀的丈夫。歪瓜配劣枣,其实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有打算跟她过一生,但是决定分手时,也放手得很干脆俐落。瞧,他就是个这么无情没心的男人。十年的情谊,也没能让他对她有多一点的情绪,包括愤怒或依恋什么的。
可是,就在分手之后,他们却因为一只镯子产生了奇怪的连系。
她变得非常奇怪……可能,正如叶知慧所臆测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也可能,她撞邪了,被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邪祟之物给沾惹上了。不管答案是哪一个,总之都很离奇。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现在的赵子昀,真的与他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完全不一样。
虽然还没有正式交谈的机会……至今两次见面,都是以她昏倒做结,打断了让他深入探索她的所有机会。可一个人的神态转变,还是看得出来的。
至少,她的表情变得很冷厉,目光冰冷得有些刺人,整个人给人一种倔强与愤怒的感觉。他认识的赵子昀,从来不会有这样显得深刻的表情;他所知道
的赵子昀,是个比较肤浅简单的女孩,她的快乐或生气或轻蔑嘲讽等等的情绪表现,都很浅白浮面,让人一看就透。不像眼前这个,看得到她的冷厉,却望不透她的内心。
现在的她,像个谜。
更糟糕的是,他竟然想要解谜……
难道他只是在好奇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怪力乱神,所以才对她产生好奇吗?
静静站在她面前看着她,一直看着,似乎想看出个答案才肯罢休。
当那两道注视打量着她的目光强烈到再也无法忽视之后,赵子昀不得不从冥想里回神,将脑子里逐渐在领悟的许多事给暂丢一边,抬头望着那个不知道已经看了她多久的男人。
沈维埕……
她以为她已经可以平心静气看待他,甚至做到无视;但显然她是太高估自己了。当此刻她终于能完全清楚地看到沈维埕的长相,再没有那层层黑雾像面纱一样将他的模样遮去七八分时,每次看他,都得小心控制自己跳得略快的心律,以及偷偷急促起来的呼吸。
“你的手还好吧?”她问。目光往下移,看着他包着纱布的左手,以及露在纱布外的、涂了优碘与紫菌素的四个指关节。她那一撞力道太大,两人跌得很重,甚至还在粗砺的水泥地上滑行了一下,才会将他的手背磨得血肉模糊。虽然只是不算严重的皮肉伤,但看起来实在吓人。
“没事。接下来自己换药就好了。”他淡声道。
见他就这样一直站着,没有移开的意思,也不说话,就看着她。赵子昀觉得浑身不自在,便道:
“那……我们去缴费等领药吧。”
“还不急。”
他没退开,反而微微弯下腰,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在她的瞪视下,执起她的左手,捏着她的四根手指,不知道是在看她的手背,还是在看手腕上的玉镯,反正就是看了许久,却没说话。
赵子昀不自在地动了动左手,发现他虽然没有把她抓得很紧,却也不肯在她微微挣扎时放开手。
“你在看什么?”
“我记得……”沈维埕目露沉思,盯着那只已经变成深紫色的镯子,以及她光洁而苍白的手腕,道:“上一次见你,你这里多出了一块紫黑色的斑。”
他左手手指轻轻点上她曾经长紫斑的手腕处。
赵子昀心口猛地一揪,屏息瞪着被他手指点着的左手腕,咬唇不语。
“现在,它不见了。你认为,它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死死瞪着手腕,就是不抬头与他眼睛对上。
“我有个猜测。”他低声道。
她没应,低头以沉默与他僵持。
“那块斑,或许也被手镯给吸纳进去了。”
她身子一僵,暗自祈祷他感觉不到她情绪的波动;可是,他就握着她的手,密切注意着她的变化,又怎么会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我说对了。”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这些……又关你什么事!我怎样,都跟你没关系。”她艰难地开口道,力图不让自己声音发虚。
“你这是在过河拆桥吗?”沈维埕没有在意她的恶声恶气,反而有些想笑。
“什么过河拆桥!”
沈维埕见她一直不肯抬头,极力回避与他目光对上,于是蹲下身,利用两人高度上的视角落差,让她眼神无所遁形,没给她反应的时间,一下子就攫住了她惊惶的目光。
“虽然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倒是看清楚了,你手上这只镯子有些离奇。至少,它变色了,对吧。”
“我还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变色,你问我也没用。”她吞了吞口水,想避开他的目光,却没有闪躲的地方,除非闭上眼,但……她就是不肯让自己示弱得那样狼狈,只好死死撑着,任他一双沉静眼眸捕捉着她的眼波。
“既然你‘还’不清楚,那我也不是非要现在就得到答案。”
实在受不住他这样专注的逼视,受不住他言语上的若有所指,她觉得整个人像坐在针毡上,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道:
“我、我还得回我四叔家,就不跟你聊了。等会你领完药,就应该要回台北去了吧?镇上的长途客运就在这间医院旁边,一小时开一班车,你就留在这等车吧,我自己回我四叔那里就好……”说着做势要起身。
可她起不了身。她的左手还被他握着,他整个人还蹲在她身前。
“你这是在赶我了?”
“就算我没赶你,难道你就能一直蹲在这儿?”她问。
沈维埕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
“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埕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
“才不是借尸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埕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埕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埕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
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第5章(2)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埕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埕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埕,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
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
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
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
“在看什么?”吃完第三碗,抬头向老板叫了第四碗后,侧过脸问着已经看着他的脸发呆很久的赵子昀问。
“在看幻灭……”她喃喃道。
“幻灭?”沈维埕语气微扬,抽过一张面纸,缓缓擦着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经过客运站时,我注意到下一班开去台北的时间是三点半,等我们吃饱走过去,你正好可以赶上。”
“谢谢你的体贴,可是我并没有打算马上回台北。”
“你留下来没有意义。”赵子昀很直接地道。“刚才我在医院已经很明白地跟你说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疑迟地抬眼望着正在爸面的老板,将关键词含糊带过,“而且我们分手了,现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还是我的学妹。亲眼见过你两次无预期的昏倒,我没有办法毫无负担地回台北去。无论如何,我总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维埕愿意,他就能轻易用简单的言语去打动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简直足以秒杀一切企图与他唱反调的反对意见。
赵子昀一瞬间也是被他的话给感动到的,但也就那么一瞬罢了。决定要走铁石心肠路线的她,断然不许自己有任何软弱。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一副坚实的臂膀,也对她敞开温暖的怀抱,像是可以为她承担起人世间一切的风雨,将她护得完好;可这,却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她的未来,没有谁能帮忙分担,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坚强、自己走下去……所以——
“你对我没有义务。而且,你帮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帮不上你。可是,你怎么确定我真的完全帮不上你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