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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孤单  第6页    作者:楼雨晴

  在他人生最低潮的时期遇上了我,拥有一束温暖,他贪恋着,不舍得放手。这不难理解的,处在冰天雪地里的旅人,意外照入的一暖阳阳何其珍贵,任谁都会贪渴抓牢,即便那人不是我。

  但是我们都知道,那不是爱情。

  他只是害怕失去,慌了,于是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留住他生命中仅有的阳光。

  在无法确定自己能给我什么时,就先牢牢霸住不放手,不让我去寻其他幸福的可能,很任性也很自私,我却没有办法指责他。

  回过头来,我自问,于我而言,他又是什么?

  同样难以定义,但我很清楚地知道,我的心会为这个男人而疼,能够给予的,我都愿意给,只要能让他快乐一点点。

  即便那还不到爱情,他也是在杨季楚以后,唯一能给我那么强烈感受的人,让我愿意倾尽所有地宠他,放纵他的予取予求。

  如果说他任性,那也是我纵容默许的,没啥好埋怨。

  一同用完早餐,他依惯例在书房练琴,我坐在旁边翻杂志。

  他今天很不投入,连连拉错了好几个音,空洞而不知所云。他怎么会容许自己用灵魂在热爱的小提琴被糟蹋成这样?

  再没神经都知道他有多魂不守舍。

  聆听了一下,我才开口。「你要我请假,就是要待在家里,陪你大眼瞪小眼?

  他停下动作,像是反复考虑了很久,才决定说出口。「陪我去个地方?」

  「好啊。」去哪里都行,只要别让他再继续摧残他最爱的音乐。

  我没问要去哪里,车钥匙交给他,全权任由他摆布。

  没想到他一路开车南下。

  坐车坐得困了,中途不小心小睡了一下,醒来时人已经在南投。

  他有旅游的兴致?也可以啦,南投好山好水,来个一日游也不错。

  他一路开往山区,小小绕了一下路,我这才忍不住问:「你到底要去哪里?」

  这么荒凉的路径,不太像旅游选择,反倒比较像杀人埋尸的好地点耶。

  他有些烦躁地蹙眉。「太久没来了,找不到路……」

  「原来还是惯犯,你到底杀过几个人?」

  他偏头瞪了我一眼。

  好吧,不好笑。我又耍冷了。

  只是看他表情太凝重,说说而已咩。

  小绕了十分钟,发现他将车停在一处会墓前。不、会、吧……

  我一手抓牢车上扶手,背紧贴着座椅,瞪大眼惊恐地看他。

  「不要再制造效果了,你不适合当综艺咖。」

  喔。发现怎么逗都无法让他紧绷的神色舒缓,我拉拉裙摆,安分地开车门下车。

  他微微拉了唇角,算是心领了,伸过来牵我的手。

  「我父母葬在这里。」

  咦?「你不是孤儿?」

  「没有人天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当然也有他的来处。

  他用没什么表情的平寂口吻告诉我,多年前的一场大地震,他的家没了,亲人也没了,日后被安置在育幼院,一直待到成年。

  当时年纪要大不小,有记忆却没有能力做什么,家人是由政府及民间慈善团体举行公祭,处理了后事。

  我看得出来,他很希望能为家人更妥善地安排身后事,只是在那时,能够让往生者入土为安,就已经是莫大的恩泽,无法再奢求更多。

  杂草丛生的荒凉公墓年久失修又缺乏管理,倾颓磨损的墓碑难以辨视,我们向公墓管理员寻求协助,来来回回花了好一番工夫寻找,一面在心里不断向众家好兄弟道歉,如果不小心打您头上走过,还请多多包涵……

  「有好些年,我不敢来,怕看了难受……」他扶正倾倒的墓碑,指尖抚过几乎看不清父母姓名的刻痕,双膝落地,徒手拜了拜。「其实我很不孝,为了自己逃避,连忌日都不肯来看看他们……」

  这小小方寸之地,竞然就埋葬了他前半生的幸福。

  原以为他是弃婴,没想到他也曾经有过家庭温暖。

  我忍不住要想,是从一开始就不曾拥有、与拥有过后再失去,到底哪一个比较残忍?

  我没有答案。这些日子以来,好不容易让他眉宇间的沉郁淡去了些,偶尔嘴角还能噙起浅浅笑意,如今又再度笼罩阴霾,一如初识时。

  离开公墓时,他整个人更加沉黙了。

  「咦,时间还早,带我认识一下你的故乡如何?」

  他看了我一眼,转动方向盘更改路径。

  ——意思就是,默许了。

  他带我去看了他待过几年的育幼院,育幼院的院长仍是原来那一个,没一会儿就记起他来,我从院长那里挖出了不少他成长过程干过的蠢事、闯过什么祸。

  接着,我也去看了他读过的国小。

  「喂,没人导游这样当的吧?人家院长话都比你多。」

  他抿了抿唇,不甚自在地开了尊口。「我小时候其实很皮,上课常常捣蛋,被老师叫去教室外面罚站。」

  如果没有那场天灾,现在的齐隽,应该会长成开朗进取、对未来怀抱热情的青年吧?

  我看了看他指的方向,顺着楼梯爬上二楼,四年二班的位置。

  今天是假日,学生不上课。我站在讲台上,想像顽皮好动的小齐隽扰乱课堂秩序,拉前面女生辫子的情景,忍不住笑出声来。

  捡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他的名字,再换上红色粉笔画了颗红苹果。

  「齐隽小朋友,你很乖,很坚强,老师觉得你的表现已经够好了,给你一颗红苹果。」

  他瞪着我,大概是觉得我很幼稚,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接着,他有了动作,几个大步上前,用力抱住我,闷声道:「那老师,我可以要求奖励吗?  」

  我拍拍他的头。「齐小朋友要什么奖励?」

  「这个。」他出其不意凑上来吻住我。

  哪里来的混帐学生?对老师可以这样乱亲乱抱的吗?手还乱摸!

  这种角色扮演,感觉好变态……他一定是故意的!以后我听见「老师」这个名词,可能会有阴影……

  后半段时问,我感觉他心情似乎有好了一点,带我逛了几处南投著名景点,吃了两支枝仔冰才步上回程。

  不想让他太累,回程换我开车,副驾驶座的他闭着眼睛,但我知道他没睡,只是在调整情绪。

  「齐隽,你有没有什么人生目标?」

  「当然有。」他一副我在问废话的表情。又不是米虫,人活着怎么可能醉生梦死,没有想努才的目标。

  「你现在的想法还是没有变,想去读维也纳音乐学院,当个出色的小提琴家吗?」

  他睁开眼,错愕的目光望过来。「你怎么知道?」

  当然是前阵子找时间回学校,跟他以前的指导教授谈过。

  他不能继续深造,连教授都惋惜,但他是个上进的青年,曾向教授保证,那只是早晚的事,只等做好准备。

  做好什么准备?不用说更多我也晓得,不过就是经济条件不允许。

  所以除了最初透过我的牵线,当黄董女儿的家教之后,黄董对女儿的进步颇满意,又帮他介绍了另一个家教工作。

  但是无论家教条件开得再优渥,以他目前的情况想出国去深造,少说也得准备个三、五年才能成行。

  确认了他的意愿,我笑了笑,一语带过。「没什么,只是提醒你,这种事是愈早愈好。」多拖几年,过了二十五岁,想取得入学资格会更困难。

  「我知道。」他沉沉地道,目光调向窗外,不再说话。

  第5章(1)

  有些事情,我们虽然没有明确谈过,但是我默默放在心上了,像是关于他的梦想、他想完成的那些事情……

  直到我与齐隽同居八个月后的某一天,我审核一份公关部提报上来的案子,陷入沉思。

  会司为了提升企业形象,有时会赞助一些艺文团体的演出,这一回是义大利知名的舞团来台会演,我们预计提供表演场地,以及一些服饰、配件上的赞助。

  我在文件角落签名放行,交由公关部执行,并且交代公关部门,下个月剧团抵台时安排个时间,让我与他们的负责人吃顿饭聊表地主之谊,千万别失了礼数。

  团主罗勃特先生是个四十岁出头、风趣健谈的中年男子,餐厅是我挑的,与合的还有会关部经理,一方面是接风柳表欢迎,另一方面对方也坚持要当面向我们表达谢意,并送上责宾席入场券。

  「那么,我就代表本公司收下您的谢意及谢礼。」

  餐叙进行到三分之二阶段,品尝过主菜有个六分饱,开始有兴致欣赏餐厅的演奏。

  「罗勃特先生,您是行家,目前的小提琴演奏者,您认为水准如何?」

  「汪小姐也对古典乐有研究?」

  「不,我是门外汉,要我评论只觉得听了顺耳,还想向您请教请教。」

  在专业领域得到相当的尊重,罗勃特满意地认真聆听起来。

  「他的音乐有灵魂,初步来说已经有职业水准,但我觉得,他的天分不只如此,你知道的,真正的艺术表演,不只是职业,而是发挥极限潜能后的登峰造极。」

  「您也觉得他是可造之材?」

  「是的。」

  「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获得如此正面的肯定,我松了口气,一方面也觉得与有荣焉。

  罗勃特自然不是傻瓜,也听出我话里的弦外之音。「是汪小姐认识的人吗?」

  「是啊。」我大方承认,抽出花瓶内摆饰的红色玫瑰,招来侍者,请他送给目前的小提琴演奏者,感谢他送给我如此美好的音乐。

  一曲奏毕,台上的男人听完侍者的转达,目光朝我们这里望了过来,表情微微错愕,我适时回了他一记浅笑。

  他收下玫瑰,低头不晓得跟侍者说了什么,再回来时,侍者手中多了杯调酒。

  「美丽的小姐,这是本餐厅演奏者的回礼,感谢您的玫瑰。」

  我微微红了颊,收下他的「粉红佳人」,也收下他的双关语。

  结束餐叙,公关经理送罗勃特先生回下榻的饭店,我则是婉拒搭顺风车的美意,留下来等齐隽。

  不必说,他知道我会等他,我们有这样的默契。

  这家餐厅的演奏工作,是三个月前开始的,每周五、六、日三天,晚间约一至两个小时,因为是高级餐厅,不至于发生太没品的事,他考虑了一下,就接下来了。

  不到半个小时,他走出餐厅,看见前方等待的我,快步走来。

  「天气那么冷,怎么不进车内等?」

  「我搭同事便车来的。」也就是说,今晚没车可以开。

  他一副现实嘴脸,没好气地回我。「没车还留下来干么?」

  我讨好地挨靠过去,手伸到他大衣口袋里掏啊讨的,再递到他面前,摊开掌心里的几枚铜板。「有公车啊。」

  他哼了哼。「原来是想搭我的霸王车。」

  「不行吗?」

  「有人都动手抢劫了,有我说不的余地吗?」

  我不以为意,笑笑地抱住他手臂,一同步行到公车站牌下。

  距离下一班公车到站还有十分钟,我动动手脚,再跳一跳,想让身体暖一点,他看了好笑,摊开大衣说:「过来。」

  我立刻快手快脚钻了进去,感觉他兜拢大衣,密密将我包履在他的暖逸气息里。

  呼,好暖。

  我满足地吁口气,圈住他的腰,将冻红的颊贴在他暖呼呼的胸口。

  「今天刚好领到薪水,想吃什么快说,连霸王餐都让你吃。」

  「别吧?你忘了我才刚从餐厅走出来?都满到喉咙了。」

  「你少来。」这种高级餐厅的鸟食,中看不中用而已,他也知道。

  「那不然——」我偏头,礁见一旁的摊贩。「大肠包小肠好了。」

  他表情复杂地瞥了我一眼。「你不必替我省这个钱。」

  「哪是?就真的很久没吃了啊。」

  他拗不过我,还是买来两份大肠包小肠,还附加一杯热奶茶,那是让我暖手用的。

  公车来了,我们挑了最后一排的位子,趁他去投零钱时,我心机很重地把夹在里头的蒜片挑到另一份。身为一名优雅的淑女,这个步骤绝对是必要的。

  他回来以后,看都没看就知道我搞了什么小动作,凉凉说了句:「你以为最终受害者是谁?」

  对厚!百密一硫!依这家伙的恶劣本质推测,一定会满口蒜味故意凑过来,然后搞舌吻那一类的……

  「你不用把期待摆得那么明显。」

  「……」谁期待了!这个痞子!

  没让我抗辩,他冷不防逼近,喻住我的唇。

  「唔……」有乘客、还有司机会看到啦,我不想以妨害风化的罪名被抓进警局……

  「我挡着了。」这家伙绝对有预谋,不然还知道我想说什么,事先勘察好角度……可恶,真的都是蒜味!

  「汪咏靓,你真是个奇怪的千金小姐。」

  抵着我的唇,模糊音律送进我口中。

  干么?有人规定千金小姐一定要是怎样吗?我哪里奇怪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闲聊,他顺口问了餐厅里的事。

  「应酬?」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

  就是说台面上是,台面下绝大部分是我个人的私心。

  「等确定再跟你说。」

  他眯起眼,不满我模棱两可的回答,大概是又想起上回的「应酬事件」。

  「没有任何暧昧喔。」我赶紧声明,实在是怕了他了。

  他哼了哼。「我又没说什么。」

  他现在就算跟我呕气,也不会下那么重的手——我的肠胃炎同样也吓到他了——不过会小小「失常」一下,把酸的煮成咸的,咸的煮成辣的,还不至于难以入口,就是味道怪了些,点到为止,我大概就晓得意思了。

  隔两天后,罗勃特先生主动跟我联络,说是想和那位小提琴演奏者谈谈,我居中牵线,没想到两人相谈甚欢,谈到某一段曲目,那是齐隽偶尔接触、极力喜爱的作品,没想到是出自罗勃特的得意创作,即兴演奏了一段,还让罗勃特先生大赞他是少数能表现出这首曲子创作之魂的人,当下开口邀请他担任这节曲目的小提琴演奏。

  这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罗勃特先生是个惜才的人,看见了一颗明珠,就不会舍得任它一直蒙尘。因此,当舞团结束台湾区展演,离台前要我代为问候齐隽,并关切他有无继续深造的打算时,我便顺势提出了原先计划的事。

  对方很干脆地应允,并说:「希望有一天,我们在舞台上再度相遇时,他已经发光发热。」

  「会的。」我相信会。「我会转达您的问候,并代齐隽感谢您的爱才之心。」

  对方笑了笑,似有深意地瞧了我一眼。「他很幸运,有你这样的……嗯,你们中国人是怎么说的?红颜知音?」

  「是的,很接近。」我浅笑,收下他的赞美。

  那天我特地提早下班,去书店搬了几本书回来研究。

  齐隽一直到入睡前进房来,看见摊在矮几上的书本,顺手拿起一捆滚落地面的毛线球。「你躲在房里一整晚,就是在搞这些?」

  「是啊,我想学打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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