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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五:开创(上)  第3页    作者:凌淑芬

  「加那的人摸去了?」

  「没错。」

  「而你没有试图将它找回来?」如果可能的话,他的妻舅应该会徒手把他的喉咙撕碎。

  「我试过了。相信我,而且试了很多方法!可是加那独独在那一次脑筋灵光了起来,他找来一个黑市的科学家,将那个核弹头取出来,改装成非常轻巧易于携带的外型——据我从那位科学家口中『友善询问』出来的答案,它的外型不超过四十公分见方,可以轻易地放在任何容器里,由一个人独力携带,而且已经被改装成可以手动或遥控输入密码引爆。」

  「然后呢?」他的妻舅脸色铁青。

  「我最后一次知道那颗钸弹的行踪是,它被走私进勒里西斯了。」自曝其短的感觉真不好,不过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

  他的妻舅一串精采绝伦的咒骂。

  霍德难得没脾气地听完了。

  「那是在五年半以前的事——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容忍加那这么久?因为那颗弹头的下落只有加那知道,谁知道这个狂人发起神经来会做什么事,在没有找到它之前,我不敢动他一根寒毛。」

  「加那人呢?」他的妻舅杀意十足。

  「宰了。」霍德谦虚地承认。

  他的妻舅眼一瞇,眼看又是另一波咒骂,霍德伸出一根修长的食指阻止他。

  「我既然敢动他,当然就是因为我知道那颗弹头如今也不在加那手上了。」他的妻舅不敢置信地瞄他一眼。这等于是加那的保身之物,他可能那么轻易地送人吗?

  「后来我才搞懂,原来加那在拿到弹头的第二年,他底下有人黑吃黑,又把那颗弹头搞丢了。这些年来他一直瞒着我,让我以为他还持有那颗弹头,其实他也一直暗中在派人寻找那颗弹头的下落。」

  「你们这些人是白痴吗?一颗核子弹头可以这样一而再,再而三丢了又丢、丢了再丢吗?」他的妻舅毫不容情地缦骂。

  「我已经告诉你了,它被改装得相当轻便,就算一个女人或小孩也可以很轻易地把它放在一个不起眼的包包里偷走。」霍德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评论。

  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很想杀了他。

  「你确定那颗弹头还在勒里西斯?」

  「非常确定。」

  「而你完全不晓得那颗核子弹头在哪里?」

  想到有一颗核弹头就在他的国家里,而且由某个居心叵测的人把持着,妻舅背心出了一身冷汗,坐立难安。

  「你的运气很好,我最近有了那颗弹头的下落了。」霍德拿起旁边被忽略了许久的咖啡,啜了一口。

  「在哪里?」妻舅像吐钉子似地吐出来。

  霍德先喝了两口,呕了呕嘴,对变冷的咖啡滋味不怎么满意,不过还是耐心地把它喝完,然后把空杯子放下来,两手继续交迭回原样。

  「加那有一个女儿。」

  加那有一个女儿?

  他突然天外飞来这一句,妻舅迅速做出反应。

  「弹头是被他女儿偷走的?」

  「是。」

  「你知道他女儿现在在哪里?」

  「非常清楚。」

  「那你他妈的为什么不……」讲到这里,妻舅顿了一下。他不确定让「霍德」把弹头弄回「霍德」的手里,会是个好主意。

  「我想也是。」霍德的白牙一闪,很清楚他的妻舅在想什么。「你们应该不会喜欢那颗弹头落回我手里。不过,要我出面把它弄回来也确实有一点难度,所以!你以为我为什么找上你?」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他的妻舅神色阴晴不定。

  「我也是在几年前才知道加那有一个女儿。似乎是有一年加那强暴了某个部族的女人,生下了这个女儿。天生重男轻女的他对这个女儿完全不重视,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到了很后来才知道她的存在。

  「加那平时从来不关心她们,那个女孩子十四岁那年,母亲死了,她的族人又容不下出身不正的她,她不得不投靠自己的父亲。

  「那个女孩子倒也有一点心计。加那有个得力助手叫『索达』,专门帮他处理这些不敢让我知道的事。那女孩在十九岁那年姘上了索达,成为他的情妇。据说索达对她相当迷恋。我想,她应该就是在这段期间知道了核弹头的存在!最后,她搞了一招黑吃黑,把那颗弹头带走,自己也跟着消失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妻舅冷冷地问。

  「四年前。」

  「那个女人几岁了?叫什么名字?有没有近照?」

  「二十四岁,长得还可以,叫米亚。」霍德从左边的抽屉里翻出一个档案夹,丢到妻舅面前,妻舅立刻拿起来。「索达弄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加那当然气个半死,不过大概是身边没有多少可用之人,加那倒是没立刻对他下杀手。

  「加那死后,旧势力被索达接收。这些年来他的人在找她,我的人在找她,那个巴基斯坦组织也在找她。她东躲西藏了四年,可以说是一只受惊的老鼠,寝食难安。

  「她很聪明,从来不在同一个地方待超过三个月。她尽量在一些比较蛮荒、不太需要用到信用卡或现代科技的地方打临时工,不跟任何人深交,所以我竟然也无法完全掌握她的行踪。每次一有人发现她的所在,等我的手下赶过去,她已经消失了。」

  这也可以看出,那个改装的核子弹头必然是真正很容易携带和隐藏,否则一个弱女子不可能带着它躲了这么久。妻舅下颚一硬。

  「不晓得是她终于累了松懈了,或是从哪个管道听到加那已死,以为自己可以稍稍放心,总之,我在不久前终于掌握到她的行踪。」

  妻舅慢慢地将档案中的每一页都细细读过,最后,停在一张照片上―

  这张照片拍得有些模糊。照片中人微侧着脸,看着左方,头上包着一头部落妇女常见的头巾,下方松松地绕在脖子处,只露出一张素净的脸庞。鼻头因为阳光曝晒而略显发红,双颊也被晒得泛红,一张脸上没有太大的表情。

  可能因为画质太差的缘故,她的相貌看起来平凡无奇,是属于那种可以很安全融在人群中的长相,不像翡莉安娜或乐雅那样美到一眼就夺人目光——这点对她的生活方式显然相当有利。

  但是,她眉眼间有种神态很易感应人心。

  那双深褐色的眼眸是如此的空洞茫然,充满了疲惫,而且,苍老。

  这样的眼神不该出现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上。

  「为什么找我?」妻舅不免狐疑地盯着对面的那个男人。

  没想到霍德神色罕得的严肃起来。「你知道,我只是讨厌你们而已,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勒里西斯是我的母国。」妻舅不知道哪一点让他比较诧异。是这家伙真的会找他帮忙,或这家伙竟然有爱国心!

  一个黑白两道通吃、为非作歹,私下里不晓得干了多少肮脏事的家伙竟然有爱国心?真是奇谈。

  「你有什么计划?」妻舅把档案放下来,决定先听听他的说法。

  霍德皱了皱眉,陷入沉思里。

  「她太机警了,而且,追了她三年之后,我不会再小看她消失在人海中的能力。」霍德边思索边开口:「我们现在占了一个优势,她刚来到费森的老家!东漠的老部落,有暂时落脚的意思。目前她一个人住在附近的流动部落,偶尔到老部落里打零工赚点现金,大部分时候都是独来独往。」

  流动部落是一个让沙漠旅人歇脚的地方,东漠的一些城镇附近都会出现这样的流动部落,打零工的人来住一住,没工作了就离开到下一个城镇,也有一些流莺之类的住在那里。这种部落是治安的死角,一般来说很难管理。不过费森老家附近的那个流动部落,管理还算良好。由于老部落里固定有临时工提供给这些人,所以流动性并不像其它地方那么高。

  「她对陌生人警觉心一定很高吧?」

  「非常高。」霍德点头道:「而且一个陌生人也不可能在短期之内取得她的信任。我不能给她任何机会起疑,然后再度消失。」

  「也不能就随便将她逮捕,关了起来。」妻舅沉思道。

  他们只知道她拥有那颗弹头,并不确定她就真的随身带着它。她有可能把弹头藏在某个只有她知道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这颗弹头是可以遥控引爆的,如果那个女人一觉得不对,惊慌起来,启动了遥控装置,没有人承担得起这个后果。

  一颗核子弹,就在勒里西斯的东漠!

  妻舅的心沉了一沉。「老部落的人口很固定,如果临时派一个人过去,可能会引起她的警觉。」

  「是的,所以我们必须派一个就算出现在费森老家也不奇怪的人。」霍德说:「这人可以是她知道的人也无所谓。甚至,就因为是她知道的人,所以心理上她会感觉自己站在有利的一点。」

  「例如,我?」他的妻舅轻嘲讽道。

  「你是阿比塞尔的儿子,全勒里西斯的人都认识你们父子,也知道你们和费森家的渊源。你们三个人又长得这么像,走到哪里那张脸就是个活标志。而且,那里算是你们朋友的老家,部族里面的每个人都认识你,你趁着放假期间回那里走一走、看一看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会有人怀疑。」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我另一个兄弟?」妻舅对这点倒是有点好奇。

  「因为我自己分析过了,诺兰和思克两个人,哪一个比较适合呢?」霍德愉快地微笑。「那女人很寂寞,很孤独,却又不敢真正的交朋友。除了不信任对方之外,她可能也怕和人深交之后,她的敌人会抓住这个人来胁迫她,这样等于害了人家。所以去接近她的人必须本身有一定的背景和能力,让她相信,即使真的有什么意外发生,这个人也能充分地保护自己。

  「任何人都知道你们兄弟的背景,在勒里西斯,有人敢动阿比塞尔家的人等于找死。「然后,这个人本身也要有一点身手,将来出了状况才有能力自保。关于这一点,诺兰是侍卫队的分队长,能力是无庸置疑的;思克呢,从小在爸爸哥哥叔叔伯伯的熏陶下,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要像诺兰一样赤手空拳入敌营全身而退或许没办法,但是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所以,诺兰和思克、思克和诺兰,哪一个好呢?」

  霍德左右两手摇晃秤了一下,好像在选猪肉。

  他的妻舅给了他一个很不爽的眼神。

  「最后我发现,我以前和你们作对时的担忧,恰好也就是她的忧虑。」霍德耸了下宽阔的肩膀。「表面上看起来诺兰是比较合适的,他是专业的水平,可是糟也糟在这里。就因为诺兰是侍卫队的,他的官方身分会让我们这些做贼的人感到害怕。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过哪个强盗愿意和官兵打交道的。

  「思克就不一样了。诺兰有的条件他差不多都有,而且他比诺兰随和好相处,更容易和陌生人打交道。如果将来出了什么事情,思克的背景可以罩着他,那个女人不必担心思克会受伤,而她也可以安心地在一堆官兵赶来之前赶快跑掉。这样比起来,思克显然是适合多了。」

  他的妻舅眼神微瞇,莫测高深地盯着他。

  霍德笑得很愉快,慢慢靠回椅背上。

  「所以,亲爱的思克,你愿意帮这个忙吗?」

  第3章

  米亚翻开帐篷垂门,一时被强烈的日光射花了眼。东漠的正午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现在才四月而已,等到七月,那个温度更能吃人了。

  抓紧待洗的衣物,她一如以往低调地踏入阳光下。

  她的身高有一六五,在女人里面不算矮的,只是她身体极为清瘦,略微弯腰驼背就能融入女人堆里。

  米亚平时都是穿着传统女袍,袖长及腕,裙襬长及小腿,颜色只有灰和咖啡两色,衣服上没有任何花纹,力求平凡无奇。她的头巾也都是同色系,平时她戴上头巾穿着灰扑扑的女袍时,可以完全和这片荒漠融成一体。

  这里的妇人平时都不戴面纱,只有风沙特别大的日子才会用。为了和别人相同,她平时也就只是把面纱围在脖颈处。幸好,她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美女,戴不戴面纱的差别并不大。

  「日安。」路过的妇人等她走开了几步才注意到她,但仍回头打招呼。

  「嗨。」她含混地点头回礼。

  「要去洗衣服了?」

  「是。」

  「过完正午再去吧,现在太热了。」

  「好。」她笑了笑,无声地走开。

  老部落,是这个部族的名称。它当然是有个正式的称呼,叫做「埃莫维及」部族。可是长久以来大家都习惯称呼它为「老部落」,半是因为埃莫维及真的是一个古老的部族,另一方面则是许多革命英雄的祖上都和这个部族有些渊源,国防部长多亚更曾经是部族之首;为了对这个古老部族表示敬意,久而久之,在东漠里凡是称「老部落」的,大家就知道一定是指这里。

  米亚来到老部落已经三个月了,算算时间,是差不多该离开的时候了。可是,每天早上踏出自己的帐篷外,望着莽莽空漠和灿烂的阳光,一切是如此的清静平和,她总是告诉自己,再待一天,明天就走。明天。然后又是一个明天,再一个明天。

  如果她够聪明的话,现在就应该把这堆脏床单丢掉,飞奔回自己的营帐里,把所有的东西迅速丢进包包里,然后一如以往地消失无踪。

  但是,她真的太累太累了。

  连续四年的提心吊胆,日日夜夜的恐惧,她真的已经油尽灯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惫,让她突然丧失了再挣扎下去的意志。

  但是她不能。

  倘若她被抓了,无论是哪一方人马,后果都不堪设想。

  待在老部落是很安全的!长久的孤独和疲累让她开始说服自己。

  老部落的男人原本就骁勇善战,长久的承平时期并没有让他们松懈下来。此外,因着多亚那些前革命名将的关系,部落看起来虽然都是平常人出没,其实米亚知道基顿将军的人经常来这里巡视,所以此地治安良好,没有一个浪人敢在这附近闹事。部落里孤寡的妇孺老少也都受到极好的照料,这里其实是一个安宁的世外桃源。

  其实,她自己心里也明白,无论如何自我说服,只要她手中还握有那个东西,她就不可能安全到哪里去,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她仍然必须四处移动,差别只是在被对方逼近的脚步而弄得不得不逃走,或是自己休息够了,累积足够的动力再往下一步进发。

  「米亚!」

  这声呼唤让米亚的心下意识一紧,然后勉强自己松了气息,转身对呼唤她的人微微一笑!

  「三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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