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应该跟PQ没什么关系。”安德烈摇摇头,他自己也深受其害,因此乐于给予解释:“是总编最近的脾气不太好。”
山姆大叔摸了摸胡子,像个先知说道:“大概是阴阳不调和吧?荷尔蒙失调的话,整个人都会不对劲,容易火气大,浅眠多梦,要找个对象消消火。”
这话让奥斯卡和安德烈点头如捣蒜,他们都深深觉得,总编需要谈场真正的恋爱,虽然以总编的本钱可以说是要谁有谁,如果黛安娜王妃还活著,也会愿意为他红杏出墙,但在他们眼中看来,总编从来没有为爱伤风感冒,这样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有失去理智的时候,没抓狂过的爱情算什么爱情?
“我的私生活不用你们操心!”法克悠在窗前来回踱步,至少也得忍到季刊完成才能发作,该死的吴梦洁又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他,就算她装得像只小绵羊,他很清楚其实她是大野狼!
话说回来,属下们的公然批评也让他醒悟,努力回想上次他交女友是什么时候?惨了,怎么有点想不起来?自从他成为总编,成天到晚就是工作、开会、加班,只有在住家和公司来回,生活模式有如老人家,单调到不可思议!
“铃~~铃~~”
桌上的电话仿佛要回应他的惶恐,非常有元气地响了起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模特儿时代的好搭档,丽莎,两人有过一段情,现在仍然是好友,偶尔会相约出去。
“悠,周末夜有没有空?”丽莎仍是当红模特儿,也投资开了几家服饰店,精打细算,不靠豪门不靠男人,就是要靠自己。
“嗯,应该有时间。”届时季刊已经发行,他自然有空。
“我们去阿尊新开的那家夜店如何?”阿尊是他们当初的经纪人,现在则是夜店老板。
“去夜店很累,我不想去。”他已过了那种爱凑热闹的年纪,不喜欢太吵太乱的地方,更不想尽情呼吸别人的二手烟。
二十七岁就喊累,这男人该不会走下坡了吧?丽莎打趣道:“那你想做什么?爬山、赏鸟、打太极拳?”
“我只想睡觉,再见。”法克悠缓缓挂上电话,不顾对方还在大叫:“你说啥?!”
室内安静无声,其他人都听到法克悠的回答,用头皮屑也猜得出对话内容,但他们不敢发表任何评论,总编的人生正面临转型期,是要去跟年轻人比青春,还是跟中年人比成熟,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法克悠对著电话发呆了两秒钟,拿起杯子想喝口咖啡,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咖啡没了。”
“我去泡,可以吗?”吴梦洁从椅子上跳起来,像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等候主人指示。
法克悠环顾室内,也只有这丫头最有空了,其他人都要修稿赶稿,因此他别无选择地交出杯子。“我要加两颗糖、两球奶精。”
奥斯卡狠狠地瞪大眼睛,忘了收敛他最讨厌的抬头纹。“总编不是都喝黑咖啡吗?”
“改变一下口味不行啊?”法克悠有点胃痛,他想他不该再逞强,年纪大了,是该换点温和的方式。
“总编真的怪怪的。”安德烈摇摇头,这不是他认识的法克悠。
山姆大叔点点头。“可能更年期提早降临吧,我找他去爬山他也不去,美女找他去约会也不答应,精力无从发泄,身心当然都不健康。”
“你们说人家闲话的时候,可不可以小声点?”大家都在同一办公室,法克悠又不是聋子,每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群活宝简直找死!
上司都变脸了,奥斯卡不得不从善如流,用缓慢而低哑的声音说:“可怜的……总……编……生病了……”
“对啊……心病还需心药医……”
“我们……都要乖乖的……等著看好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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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日月无光、天地变色的截稿日,周五上午,春季特刊终于发稿了,大家可以喘口气,趁著午休时间聊聊天,山姆大叔抓著干女儿问:“小梦梦,你从小就很会画画吧?”
“嗯,我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画。”吴梦洁带著害羞的微笑说,心想要是她的“得意之作”被同事们看到,可能连午饭都吃不下去了。
山姆拿出一张放大照片,指著上面的人说:“可不可以帮我多画几张?我想拿去裱框,这里面有我、我爸我妈、我弟我妹、我侄子侄女,我们要画全家福,当然,还要加上你。”
“好的~~爹地!”吴梦洁很乐意接受这项任务,太有意义了。
“真是个乖孩子,等干爹爬山回来,带名产给你吃。”山姆摸摸干女儿的头,忽然想到一件事。“对了,小梦梦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一直都没有……”她又矮又胖又平凡,哪有男人会看上她?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家人和俱乐部的同好们,根本也没有人想跟她多说句话。
山姆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证道:“不用急,爹地会好好帮你物色,你等著吧!”
奥斯卡祝福道:“小梦梦很可爱的,你的男朋友将会是个幸运儿。”
安德烈也有同感。“温柔又纯情,这种女孩是男人最难抗拒的,要是我喜欢女人,我一定追你。”
“谢谢你们……”就算是善意的谎言,她仍是感动,他们可能还没真正认识她,才会说这种傻气的话,对此美丽的误会她也不便澄清。办公室里只有总编了解她的底细,但他从未泄漏她的秘密,为此她深深感激,就算他对她有再多鄙视和不屑,他仍是个正人君子,不枉她如此迷恋他啊。
法克悠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完全不加入话题,只是在内心暗哼,如果连这疯婆子都找得到对象,他一定可以突破瓶颈,没错,就是这样,他要跟自己拚了!
一天终于又过去,下班时间一到,奥斯卡和安德烈都约会去了,不过不是他们两人,而是各自跟不同的人,这对冤家还是不肯给彼此机会,谁知道他们要千山万水相绕到何时?
山姆大叔也有行程,他要搭夜车南下,跟山友们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岳写真集。
晚上六点,只剩法克悠和吴梦洁,她其实没什么事做,只是总编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欢这种同进同退的革命情谊,即使是她一厢情愿也好。
“你怎么还不走?”法克悠已经无聊到在浏览拍卖网站,对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却提不起劲,他已经拥有太多,更何况他长得帅翻天,穿路边摊牌子也一样好看。
她抬起头,羞涩一笑。“我想多吸收一点时尚文化,这么多杂志我都看不完呢!”
他实在不想面对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张,眼睁睁看著一个戴著黑框眼镜、穿著运动服、发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阅过期的“MQ杂志”,这画面如此不协调,就像人生,荒唐的时候为多。
“哔哔!哔哔哔!”他脑中的理智线警铃大响,终于在刺激过度后中断,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对天大喊:“我受够了!”
是的,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山不转路转,路是人走出来的,他就不相信他改变不了这命运!
“啊?”吴梦洁被吓了一大跳,总编是怎么了?他再也无法忍耐她这个腐女,决定把她辞掉吗?
他指著她大骂:“你每天都在伤害我的眼睛,严重影响我工作的情绪,你知不知道对一个爱美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痛苦煎熬?”
“对不起……”她没想到自己的外观会造成如此大影响,她真该死!
他走向她,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吗?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吗?他就这么等不及要把她丢出去?
“没错,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儿?”黑暗中出现曙光,她愿随他到天涯海角,手与手之间的温度那么烫,她以为自己会昏倒,但她舍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样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丢出窗外。”况且这里是三楼,丢下去可能没什么用,不死却残,反而麻烦。
原来如此,原来她是如此碍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极。
“不……我不要……”她的声音虚弱,抽回手的力气却不虚弱,宁愿放弃他的体温,也要先保护她自己。
“你不要?”他的嘴角微微扭曲,这丫头好大的胆子,竟敢跟他说不要?普天下哪个女人会拒绝他?就连男人都难以招架,莫非他的魅力对她失效?
“我不想让人家说我……丑人多作怪……”她不是没想过,试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但问题是她怎么弄就是一整个怪,几次失败经验之后,她决定断了这念头,以免伤人伤己。
他本想对她晓以大义,甚至破口大骂,但天晓得是怎么回事,或许他上辈子欠她太多债,或许外星人突然对他洗了脑,看著她一脸委屈哀伤,随时可能泪流满面,他胸口忽然紧绷起来,喔~~雪特加法克!
他最受不了这种场面了,别瞧他老是冷酷高傲貌,其实他每次看“阿信”、“小英的故事”、“龙龙与忠狗”等故事,都会感伤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这些脆弱的小东西正是他最大罩门。如果一个性感女人对他放电诱惑,他自信有足够定力拒绝,如果一个可怜女孩在他面前强忍泪滴,妈啊,他会立刻崩溃!
“跟我走。”表面上他仍坚定,不肯流露一丝同情。
“我不要。”她硬是不让自己哭出来,两人的对话仿彿爱情小说,男生要女生跟他走,女生却别有苦衷,委屈在心头,拉拉扯扯之间,都是肉做的心啊~~
“我不会让别人说你丑人多作怪,我可是服装杂志总编辑,你必须相信我!”开玩笑,事关他的专业素养,他才不接受拒绝,他就是时尚就是美,只要他魔杖一挥,尘土也能变钻石。
“可是……可是……”她的心在动摇,但还不够撼动她多年来的自卑。
“万一你不满意,我明天就剃光头来上班,转移大家对你的注意力,这总行了吧?”他这一头茂密柔顺的秀发,可是众人钦羡的焦点,尤其是秃头老板沈言枫,老是问他要不要卖发?
他的发言深深震撼了她,原来他是这么认真看待这件事,甚至愿意落发牺牲,事已至此,她怎能不舍命陪君子?再怎么说她也是个有气魄的宅女啊!
“如果我答应你的话,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时候变成条件交换了?”他是好心好意,她竟敢得寸进尺?
“那还是算了……”她的气魄瞬间灰飞烟灭,又回到那个内向懦弱的宅女。
“好,算我败给你!到底要怎样,快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反正他也难得疯狂一次,人生嘛,老是保持理智多无聊,就当找找乐子也不错。
她缓缓抬起头,悠悠开了口:“我可以……同时看到你跟你弟弟……然后帮你们拍几张照片吗?”
这个毫不知耻的女人,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才明白命运可以有多捉弄人,雪特加法克加三级也不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难道你……还在幻想我们的……兄弟之爱?”
“嗯……”她忘不了,当法克兄弟站在一起时,那种天造地设的绝妙美感,仿彿宇宙万物也在为他们欢唱,四周满是小花、星星和彩虹,亮丽缤纷得让人舍不得眨眼。
“你是少年痴呆啊!才二十三岁,脑袋就这么转不过来,以后是打算怎么活下去?”他握住她的肩膀猛摇,真想直接帮她换颗脑袋,现在科学这么发达,应该有药医才对,怕就怕她不愿承认自己怪胎,坚持这份变态又疯狂的痴迷!
她没回应,只是咬著唇、忍著泪,而他不堪一击,再次虚软投降,八成是鬼迷了心窍,要不就是前世干了太多混帐事,他居然会屈服于如此不平等条件,让他忍不住想对天地骂声——“法克悠!”
“好……我就答应你这么一千零一次,照片不准有任何猥亵意味,而且我要先看过才行!”
她眨眨眼,眨去差点滑落的泪滴,望著他有如再造恩人。“谢谢……谢谢总编。”
“这下可以走了吧?”趁他还没后悔之前,快把这件事解决掉,说不定明天他就会想杀了自己!
“嗯,请等等!”她关了电脑,背起运动背包。
穿上运动外套,他看她老是如此“运动风”打扮,却不知一点都不适合自己,她身材娇小而丰满,约一五五公分、五十公斤,罩杯目测为F,穿这些宽大衣服只显得臃肿,就算要运动风也要有线条,真是个阿呆!
两人走出公司,搭上他的红色跑车,她像灰姑娘坐上南瓜马车,充满虚荣和梦幻感,好怕一开口就要梦醒。
“安全带。”他冷冷提醒她,难道要他主动帮她系上?这女孩应该没这种心机吧?
“喔……好。”她平常都搭捷运或公车,一时还真忘了该系安全带。
当她乖乖照做,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安全带斜系在她胸前,压紧了那宽松的运动服,让她看来更加伟大壮观,要是被他老板看到一定扑上去,连他这种非大哺乳爱好者都会喉咙发紧,普通男人怎能抗拒如此吸引力?
忽然间,他觉得身为男人真可怜,总是精虫作祟,用下半身思考,再怎么平庸的女子,只要“有奶就是娘”,不是啦,该说是“有胸就是美”。仔细瞧瞧,她的侧面还挺好看的,嘴小小的、唇噘噘的,让人想要狠狠亲下去……他确定自己是疯了没错,居然想亲这个BL眼镜女,他该找时间去收惊了。
望著窗外,只是寻常风景却如梦似幻,吴梦洁低低问了句:“我们要去哪里?”世界的尽头?还是彩虹的那端?她只希望这段路没有终点,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他拉回飘忽的思绪,正色道:“去美术馆。”
“这么晚了还有开吗?”她记得美术馆五点多就关门了。
“去美丽的殿堂,服装店。”他敲一下她的脑袋,其实更想用力敲自己的。
“是。”她也喜欢看漂亮的衣服、可爱的配件,但那都不适合她,有些事情无法强求,她早已认清事实,但只要是来自偶像的指令,粉丝都会乖乖听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