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璋臻故意忽略对方眼中挑衅的光芒,冷哼道:“仓澜晋殿下果真比传闻中的更令人印象深刻,朕是该称你一声晋殿下,还是唤你一声阿九?”
此时的御书房内,打发了臣子和一干奴才,偌大的空间里只剩下这两个姿态同样高贵的男子面面相对。
东方晋似笑非笑的向他深施一礼,“看来皇上早已猜到小王的真正身份。”
“哼!你不对此解释些什么吗?”
“那么皇上想听小王解释些什么?”
“你弄个替身入我大彦,现在又明目张胆的以真面目示人,朕很好奇,你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自从一年前分别之后,他曾无数次回想这家伙临走时所留给自己的那句话。
虽然一下就猜出对方的真正身份,却不懂他为何要掩饰,而以侍卫的身份示人。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随意找个位子坐上去,端起热茶轻啜几口,悠然道:“自从小王一年前离开大彦国土之后,时常能听到贵国传到我仓澜的一些趣闻。”
他抬眼笑了笑,“比如说,大彦国的后宫现在已经形同虚设,所有的妃子都被皇上逐出宫门。小王很想知道,皇上所做的这一切,是否都是为了那个已亡一年的柳惜惜?”
第10章(2)
柳惜惜这个名字,自从一年前就成为大彦皇宫的禁忌。
因为她是轩辕璋臻胸口上一块永远也不可能愈合的伤痕,这个他不敢触及的伤痕,如今竟被东方晋血淋淋的刨开。
这让他的表情瞬间一凝。想到一年前如果不是仓澜出使大彦,惜惜也不可能为此丧命。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敢堂而皇之的坐在他眼前,同他像聊天气一样,提起这个让他夜不成眠的人儿!
面对轩辕璋臻瞬间转变的可怕面孔,东方晋犹不怕死的继续道:“大彦国主能为一个女人痴情到这种地步,真是令小王大开眼界。”
“小王思来想去,觉得这样的好男人绝对不能便宜给别人。所以此番出使大彦,便带着小王还未出阁的胞妹,准备向大彦国主提出联姻的请求,以从促进仓澜与大彦永世修好,长久建交。”
轩辕璋臻的脸色顿时更难看几分,“既然晋殿下这么八卦,那么朕相信,你也该听说朕已经诏告天下,若遇不到真心喜欢的女子,今生将永不纳妃。”
东方晋淡然一笑,“何必将话说得这么死呢?皇上您年纪如此之轻,又生得风流倜傥俊美无瑕,若从此孤独终老,岂不愧对上天对您的恩赐。说起小王的胞妹东方玥,她可是我仓澜国最宝贝的小公主,今年一十八岁,人长得娇嫩如花,美貌异常。”
见轩辕璋臻根本一副听不进去的样子,他不死心道:“当然,人有忧点就一定也有缺点……小王的这个妹妹啊,最喜欢的就是偷懒贪吃,女红什么的她不厉害,诗词歌赋也不在行,宫廷礼仪更是学得一塌糊涂……”
仔细盯着轩辕璋臻越来越扭曲的脸,东方晋真想放声大笑,“对了对了,我这个妹妹从前与某个男子有过多次肌肤之亲,现在孩子都已经生下来了……”
如果可以,轩辕璋臻真想用挂在墙上的那把尚方宝剑刺向对方的喉咙。
假装没看见他铁青的脸,东方晋继续没完没了的道:“皇上,您也知道,像她这种还未出阁就先把孩子生下来的姑娘家,想找婆家是很困难的。”
“所以小王想来想去,觉得我这妹子托付给皇上是再好不过的事。当然,我妹妹也不能随便嫁给你。首先,你娶她进宫后,要封她为后,还要将她生下的儿子封为太子。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妹妹这个人占有欲很强,她绝对容不下自己的夫君三妻四妾,所以,一旦你封她为后之后,就不能再纳其他女子进入后宫……”
轩辕璋臻一点也不想再听这个该被一剑捅死的家伙继续瞎扯下去,就在他想唤荣桂赶人时,御书房的大门被用力推开。
闯进来的粉衣少女怀中抱着一个嗷嗷待哺的男婴,满头珠钗宝饰,一身的绫罗绸缎,将她娇妍的面孔衬得明媚动人。
她不满的瞪着一个人玩得很开心的东方晋,眼里闪过几分哀怨,“皇兄,你是想把你妹妹嫁出去,还是想让你妹妹我这辈子都乏人问津?”
娇软的嗓音勾起轩辕璋臻太多的思念与震撼,他怔怔的看着这个冒失闯入的女子,眼见他日夜思念的人儿突然近在眼前,让他如置身梦境,屏息瞪视。
“惜惜?”
情不自禁的念出这个午夜梦回时分让他千呼万唤的名字。他不敢相信,这张自己光是想起来就心痛难当的面孔,有一天会这么真实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那个粉衣少女在嗔怪的瞪了东方晋一眼后,才慢慢的转过脸,抱着怀中的小宝宝一步步走向轩辕璋臻。
四目相对,彼此眼中都盛满浓浓思念。
生怕是自己思念成狂在作梦,轩辕璋臻的手指轻轻碰触她柔嫩的脸颊,却看到两串晶莹泪珠从她眼中滚落下来,滑过他的指尖,温温热热的。
“皇上,好久不见!”
“惜惜,真的是你?可是……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原来当时柳惜惜拿着匕首准备自尽时,虽然一刀狠狠刺下,但武功高强的阿九,也就是真正的东方晋及时出手点穴,封住她的脉门,让她只是暂时昏死过去。
事后,当所有人都以为她命丧黄泉,东方晋又夜闯金德殿偷偷塞进一颗回天丸给她服下。
回天丸是仓澜国宫廷神药,只要一息尚存,在十二个时辰内吞服入腹,就能保其性命,起死回生。
但为了自己的计划,他并未解开穴道,继续让所有人都以为她真的已经香消玉殡。
直到三日后盖上棺木,他才派人神不知鬼不觉的用一具女尸从棺材里将柳惜惜换出来,藏到事先准备好的马车内。
东方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举动,正是为了他此番出使大彦的真正目的,就是寻找当年被人恶意拐出仓澜皇宫的胞妹东方玥。说起来,这又是一个后宫悲剧。
两人的母亲曼贵妃,在后宫中本来极为得宠,在陆续产下一对皇家娇儿后,仓澜国君对其的疼宠已到了后宫众女子都眼红的地步。
于是,有人铤而走险偷偷拐走年仅两岁的东方玥,想让曼贵妃不好过。
历经数载,不曾放弃找寻女儿下落的仓澜国君辗转得知,宝贝女儿流落到大彦国,被一个老厨师从人口贩子手中买下带到京城去,据悉是进了皇宫当差。
一旦确实掌控到关键线索,仓澜国君喜出望外,遂派出自己最得意的儿子东方晋出使大彦。
但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也为行事方便,东方晋才找了个替身来冒充他。
伪装成侍卫的他则在暗中行动,私下调查妹妹的下落。
直到他看到柳惜惜的长相与自己的母妃有七分相似,而且还发现了她手腕上那块月牙胎记,这才锁定她展开调查,最后确认她就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东方玥。
就在这时,大彦国皇后因争风吃醋祭出狠招。
东方晋将计就计,偷天换日的带着好不容易找到的宝贝妹妹回到仓澜国。
当然,如果只是为了把妹妹带回仓澜国,他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只要公布柳惜惜是仓澜公主的身份,轩辕璋臻想留人也没立场,他之所以这样做,目的有两个。
一方面,他想看看轩辕璋臻这个男人究竟值不值得妹妹托付终身。
另一方面,他也为轩辕璋臻没有保护好自家妹子,决心给对方一定的惩罚。经过这一整年的观察,事实证明大彦国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果然是痴情种。
回到仓澜国没多久,与父母兄长相似的柳惜惜,意外的发现自己怀了三个月的身孕。
本想再多考验轩辕璋臻一阵子的东方晋,最近实在拗不过妹妹的软硬兼施,迫不得已带着她,再次出使大彦国。
唉!这就是所谓的女在不中留吧。
事后,得知所有真相的轩辕璋臻恨不能拆东方晋的骨、剥东方晋的皮。这该死的家伙不但让他自责、悲伤了一年之久,还在见面之后三番两次的撩拨他的怒气。
东方晋是何等聪明之人,见这对痴男怨女一见面便把他甩到一边理也不理,早就明哲保身的转身闪人。
在一阵缠绵悱恻后,轩辕璋臻越想,越是心理不平衡。
心爱的女人没有死,顺便还带个小的回来叫他爹,这让他在大悲大喜过后,慢慢开始觉得十分委屈。
整整一年的痛苦思念,无数个夜晚无法成眠,黯然神伤,甚至无数次想放弃整个皇朝随她而去。
结果,原以为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的心爱人儿不但没死,还摇身一变,变成高贵的仓澜公主。
而在她变成公主,甚至还产下自己的儿之后,他这个亲爹居然没被列入通知的名单。
继悲恸、震撼、惊喜、激动之后,轩辕璋臻终于有了另一种表情,那就是愤怒。愤怒之前,他当然会先将仓澜使臣打点得妥妥当当,毕竟一国之君的威仪还是要顾及的。
事后,他更是召集了文武百官,将惜惜就是仓澜公主东方玥一事诏告天下,顺便还炫耀一下与自己幼时模样几乎所差无几的宝贝皇儿。
小家伙生得白白嫩嫩,肥嘟嘟,可爱得让人见了都想咬一口。
轩辕璋臻一眼便爱上这个胖小子。这是老天赐给他的宝贝,大彦国的天子终于有后了。
在处理完毕所有国事之后,终于到了处理家务事的时候。
扛着之前还被他又亲又搂,恨不能把她揉进怀中的人儿回到寝宫,挥起大手,痛快淋漓的揍了她的屁股一顿。
惨遭酷刑的东方玥觉得这个世上最冤枉的人就是她了。
跋山涉水,经过半个月的舟车劳顿,终于见到日思夜想的男人,得到的竟然是一顿手板炒肉丝。
捂着又红又肿的屁股,嘟着小嘴恶狠狠的瞪着施刑者,“你……你这个好生不讲理,情人分离重逢后,不是该喜极而泣,顺便再嘘寒问暖吗?哪有人像你这样,居然打人家屁股?”
“喜极而泣、嘘寒问暖的事,朕刚刚已经做过了,所以也该轮到你被朕狠狠教训一顿的时候了。”
“皇上为啥要教训我?”
虎目一瞪,“你说朕为何要教训你?你没死,甚至还生下朕的皇儿,为什么不派人送封信给朕,至少……”
他的声音突然哑了几分,一把将刚刚被自己惨揍一顿的人扯入怀中,下巴轻轻抵住她的头顶。
“至少你的一封信,可以让朕的心,不用痛得连呼吸都觉得困难。”东方玥心头一颤。
想到遥远的国界,有个高高在上的男子正为自己日夜思念着,她的心便溢满幸福。
她将小脸埋进拥有熟悉味道的怀中,怯怯的道:“其实玥儿是想早些告诉皇上的,可是……可是皇兄说,天下的帝王皆无情,搞不好玥儿前脚死了,你后脚就会纳妃百名,充实后宫,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用这种方式来考验朕?”
“是我皇兄想考验啦,跟我无关。”急忙将罪魁祸首推出去,以免自己的小屁股再度惨遭毒手。
“那么敢问你家皇兄觉得朕是否已经通过考验了?”
她忙不迭点头,“皇兄说你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
嘻!这天底下能为她废后宫、绝子嗣的男人,当然是提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男人。
急忙抱紧他的腰,免得一松手,这个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会趁她不注意溜走。
轩辕璋臻无奈低叹,顺着她的力道,也紧紧的将她揽入怀中。原来失而复得的感觉竟是这般美好。
至于那个该死的东方晋,他今日既然敢设计自己,让他像个傻瓜一样在他眼皮底下扮跳梁小丑,早晚有一天,他一定要一雪前耻,让那个家伙好好尝尝被人捉弄的滋味,等着吧!
远处的东方晋,此刻莫明其妙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该死!是谁在背后诅咒他?
【全书完】
这道不起眼的菜 明星
提起好吃的,在人们的第一印象中,首先会想到的肯定是稀奇珍贵的山珍海味,或是价值连城的翅参鲍鱼。
可谁又能真正在当今众多的美食中,想到一碗不太起眼的羊杂汤呢?
如果今天不是因为这本《饕餮之后》明小星也可能在时光的洪流中,慢慢将遥远的往事遗忘到不知名的角落永远的尘封起来吧。
我以前很讨厌带有膻味的东西,比如羊肉、羊汤。即使做工多么的完美,色泽多么的鲜艳,但那奇怪的、带着淡淡腥膻的味道会让我倒尽胃口。
七、八年前,那时的自己才刚刚踏下人生真正的轨道,对一切都是懵懵懂懂的,当时认识了那个第一次带我去吃羊杂汤的人。
他个子很高、身材壮硕、眼睛圆大,睫毛出奇的长,对于一个男子来讲,拥有这种圆大的眼睛,与他的刚毅有些不符,还好他的皮肤有点黑黑的,掩饰了那双大眼睛给他带来的娘们气质。(用娘来形容他,其实满过份的)
他很憨直,总会因为一些小事不停的傻笑,有时还会直愣愣的盯着我。我问他你看什么?他总是笑眯眯的向我摇头,然后不言不语。
我笑他傻,骂他笨,他不会生气也不会辩驳,依然用那双比正常男子都要圆都要大的眼睛看着我。
第一次吃他亲手做给我的东西,就是那碗味道很奇特的羊杂汤。
在我的印象中,凡是和羊扯上关系的,都是腥腥膻膻的。
可他却对我说,人一生之中,总该什么都尝试一下,如果不尝试,又怎么知道那东西到底是好还是坏?
至今回想起那个味道,脑海深处仍旧是那么的清晰。那个汤很鲜浓,那个肉很有嚼劲,淡淡的辣,混合着各种调味品在胃里炸开时的感觉,让人十分惊奇而又深深震撼着这种味道的美好。
很多年过去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我最终错过了这个拥有着一双大眼睛的男人,可内心深处却永远记住了当时他留给我的味道。
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总是会淡忘某些事情,直到这次接到出版社的主题书《饕餮之后》,才在不经意的字里行间中提到了连我自己也都快忘了的羊杂汤。
写稿的时候,许多往事一件件浮现脑海,包括那个第一次做羊杂汤给我吃的男人。
或许这道不起眼的菜肴在世人眼中毫无存在感,但对明小星而言,那并不代表某些人、某些事从来没有存在过,他们也许会藏在明小星的记忆深处许久、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