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娘家,她赶忙逃回隔壁夫家,总算得以喘息,同时一颗心跳得很快。
如果她没记错,她的月事好像很久没来了。
有多久?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她根本忘了上回是几号来的。
她不确定,告诉自己有可能因为这阵子的忙碌,所以打乱了经期,应该不会那么巧吧……但万一是真的……
为了一解心中的疑惑,她偷偷去药局买了验孕棒回来,一个人躲到厕所里,因为紧张而心跳加快,最后终于鼓起勇气,看着验孕棒上头显示的结果,呆了好久。
天呀……她果然中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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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手中的超音波照片,粘自强恍如在作梦一般,她一个人坐在医院外头的行人椅上,盯着照片上那个像小水滴形状的黑点发呆,想起稍早医生对她说的话。
“恭喜,你已经怀孕一个月了。”
一个月?她真的怀孕了?这表示,她的肚子里此刻正有一个小生命在活着。
她的手不由自主地摸着肚子,既新鲜又感动。多奇妙的一件事,一个新生命居然在她的肚子里孕育着。
孩子……是她和阿哲的孩子……
她不由得弯唇笑了,小生命的出现,让她从诧异、惊喜,一直到感动。
先前她一直悬在心中犹豫不决的事,如今总算有了答案。
她知道时候到了,她必须为这个小生命做一些重大的改变,没有人强迫她,是她心甘情愿这么做的。
哈,不知道阿哲知道后,会是什么表情?
是吓到还是惊喜?想必两者都有吧。
将超音波照片小心地收好,她站起身,原本要骑她的重型机车,但想了想,便打消了念头,她转身,决定去叫辆出租车。
当晚在饭桌上,一家五口如往常那般,和乐地一块用餐。
粘自强静静地看着大家,老爸老妈甜甜蜜蜜地,动不动就把情呀爱的挂在嘴上,还是一样很恶心。
史文哲正在喂小乖吃饭,一点都不嫌麻烦,看起来还很享受。
小乖一边张口吃饭,一边玩着自己的新玩具,依然乖巧,只是讨厌吃红萝卜。
她发现自己的食量变大了,平常只吃两碗饭,今天却很想吃三碗,因为她的食量本来就很大,所以其它人都没发现。
“你今天好像特别安静呀,女儿。”老妈说道,同时间,史文哲也抬眼看她。
“会吗?”她问。
“平常看你们小两口动不动就斗嘴,怎么今天没斗了?”
敢情老妈是把他们两个斗嘴的戏码当电视连续剧看?因为老妈问话的语气,就像在问续集什么时候演的口气。
她吃了一口饭,咬一咬吞下后,语气平淡地向大家宣布——
“我申请调单位了。”
三个大人停止了动作,一致惊讶地看着她。
“真的?”老妈率先惊喜地出声。
“嗯,我想通了,老是在外头出生入死的也不是办法,我自己是无所谓,但是让你们跟着担心,也委屈了你们。”
老爸笑呵呵地点头,欣慰说道:“很好,很好,你毕竟是女孩子,又有家室了,把心思多放点在阿哲和小乖身上,日子过得太平无事就是幸福呀。”
她眼儿瞄向老公那一方,迎上他深邃意外的眼神,瞧得出他眼中有着感激之情和喜悦,他虽然嘴上不说,心中果然是一直这么期盼着。
原来他已经担心受怕了这么久,这一年真的委屈他了,她内心真的很感动,幸好,她现在有机会报答他的爱了。
“你局长答应你调职吗?如果我记得没错,他可是非常欣赏你不怕死的精神哪,我怕他到时候因为不想损失一名大将,而反对你的申请。”老妈担忧地提醒她。
“他准了。”
“耶?是吗?”
“因为我怀孕了。”
静默。
所有人都呆愕住,仿佛时间停止运转了,直到一声哐,那是史文哲手上的碗掉到地上的声音。
“咦!你有了!”老妈尖叫出声。
她抬起头,笑笑地看着她。“是啊。”
瞧老妈吓到的样子,果然不负她所望。不只老妈,老爸也是惊喜地张着嘴巴,不知他是想叫还是想笑?
最好笑的是她老公,瞧他惊吓的表情,连碗掉到地上都不知道,好不容易回神后,接着是惊喜的表情。
“你真的怀孕了?”
“嗯,医生说一个月了。”
他突然跳起来,还撞到了桌子,害得一旁的小乖差点跌倒,幸好爷爷及时抱住她,就见他慌慌张张地,平常利落的手脚都变得笨手笨脚,看得教人好笑。
他来到她身边,摸着她的肚子,嘴里不断惊呼。“天呀,你怀孕了,你真的怀孕了,而且已经一个月了!”
“阿哲,你要当爸爸了!”老爸哈哈笑道。
“是呀爸爸,我、我要当爸爸了。”
小乖奇怪地看着大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大事,直到奶奶告诉她要当姊姊了,她才格格地笑出来,举手欢呼。“耶!”
“老婆,我好爱你——”史文哲兴奋地搂着她,激动地说着,让她心窝一暖,见他开心得眼眶发红,害她也跟着眼泛泪光了。
她伸手搂上他的肩,用她这一生最温柔的轻声细语,在他耳畔呢喃着——
“我也好爱好爱你……”
想不到怀孕是这么美好的事,能看着他的笑容,他感动的泪水,是她最大的幸福,人生至此,夫复何求啊。
她会用一生来珍惜他、保护他,绝不会伤害他,她向上天发誓。
然而九个月后——
医院产房传来杀猪般的惨叫声音。
“他妈的史文哲——我要宰了你——生孩子好痛啊——”
【全书完】
编注:
☆关于恋爱秘书洛小熏和亲亲老公帅宇森的恋爱过程,请看【征婚】系列之一——橘子说796《恋爱秘书》。
后记
终于把征婚系列的第二本书宝宝生出来了。
印象中,男人婆型的女主角,我写得不多,好像也不是市场的主流,但相信找夫奴的心愿,许多女性是有志一同的,哈。
我认识很多在职场拥有一片天的女性,她们的心愿就是希望可以找个会做家事、会炒菜、会带小孩的另一半。
这样的男人有,可惜仍属稀有动物。
记得好几年前,在一次聚餐上,曾听一位长辈向在座未婚女生说起找丈夫的论调,她说女人要嫁丈夫,得找三种人。
第一种是嫁天才,女人嫁天才,丈夫有成就,老婆也沾光,起码可以光宗耀祖,脸上有光。
若找不到天才,就嫁人才。
丈夫是人才,至少前途光明,事业有一定的成就,因为庸才会不得志,另一半也会跟着受苦,若丈夫是人才,女人的前途才有希望,也算嫁得值得。
若是没机会遇到天才,也找不到人才,至少要嫁个奴才。
因为奴才可以使唤,做牛做马无怨尤,女人起码可以在家跷着二郎腿,有人伺候也不错,这一生对得起自己。
长辈这个论调让我觉得很有趣,到现在还记得,“夫奴”两个字也是由此而产生灵感的。
写完了【征婚】系列,完成了今年两本时装系列的计划,接下来要开始酝酿吸血鬼故事了。
有些读者可能会很讶异,去年十月不是才写完《酷男别乱咬》这本吸血鬼的故事吗?
事实上,这是有前因后果的,因为有读者反应希望能看到配角杰森和罗琴的后续发展,同时对这一对情侣有兴趣的读者似乎为数不少,小女子慎重考虑后,决定将他们升格为男女主角,继续写出他们的故事,希望可以让喜欢《酷男别乱咬》这本书的读者,看到一个更完整的ending。
第三本吸血鬼故事已在酝酿中,祈祷我可以找出好灵感,顺利完成它。(竟然要第三次写吸血鬼题材……真不可思议……)
创作是不能停的,每天都要练习,小女子继续练功去了,最近台湾天气忽冷忽热,早晚温差大,大家要多保重喔。
下次聊,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