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大院的,贵人出门动辄车马软轿,干活儿的仆役也有牛车可搭,自然不会有像她这得靠两条腿走路的闲杂人。
待转出了胡同,街道上景色截然不同,行人来去匆匆,嘈杂喧嚣,穿金戴银,身裹绫罗绸缎,衣着鲜亮的人有之,布衣褴褛,满是补钉的人也不少,看起来这雒邑王朝也和芮柚紫所知晓的历史差不多,每个朝代或多或少都有着严重的贫富不均。
京里的街道错综复杂,光进出的大城门就有六座,这条东大街,用条石铺筑了整条街,市井骈集,随处可见二、三层的小楼,或是整排的青砖大瓦房,商铺林立,饭馆、茶馆、绸缎铺、玉器古董店、杂货铺、米粮栈、工艺品……样样不缺。
又因着位于城东,是通往东城门的主要道路,看得芮柚紫眼花撩乱,真不愧是魏子口中京城最繁华的街道。
因为忙着大开眼界,带路的事情她就全权交给机灵的魏子,转了几个大大小小的街,虽然魏子已经尽量护着不让路人碰撞到她,但京城是什么地方,除了车多,人也多,肢体碰触再小心还是难免,也因为这样,过了片刻,她才迟钝的发现自己腰际的荷包不见了!
“魏子,那个穿葛衣的小子偷了我的荷包!”芮柚紫一发现自己的粗心大意,张口就嚷嚷,哪还管什么优不优雅,撒开脚丫子就往前追。
她的荷包,她的银子!
芮柚紫以前就少有耗费体力的活动,今天逛过的地方太多,脚力有点不济,加上那偷儿狡猾,净往人多的地方钻,她累得够呛不说,眼看快把人追丢了,一怒之下,脱下脚上的高底粉底靴子就往那贼的后脑杓扔去!
去你的,当老娘好欺负吗?!我就不信你还能往哪里跑!
读书的时候,她曾是掷铅球好手,直到她高中毕业,那十五点六零米的纪录还无人可破。
也的确,她那只皂靴是准准的扔中了某个倒霉鬼的脸,在那英俊到天怒人怨的脸上印下到此一游的脚尺寸,只不过,那人不是她瞄准的目标。
任雍容五指抓着往他脸上招呼的臭靴子,一只爪子像捞小鸡似的拎住狂追猛跑的芮柚紫的领子,怒火中烧。
“你居然敢用靴子打我的脸,是谁给你的胆子?”即便怒气冲天,任雍容却面无表情,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那往上挑的凤眼,眼底寒光涌现,像是即将要出鞘的刀锋,吓得人腿软。
“你这混帐,抓我做什么,偷儿跑了……你没有正义感,你见义勇为错对象,你这笨蛋、大笨蛋,你抓错人了!”芮柚紫被硬生生的往后扯,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待缓过气就破口大骂。
荷包,她的荷包,她可是把全部的碎银和铜钱都带上了,那是她全部的现金家当,要是弄丢……那她还要不要活啊!
“你这是在骂我?”事态显然太过出乎任雍容的想像,他薄唇微张,脸庞的乖戾被茫然取代,出现了一丝罕见的、近乎傻气的怔忡。
芮柚紫劈头盖脸的一阵好骂,气也消了一半,这才发现,娘咧,她昂头看见任雍容那额际正中央的朱砂痣,和那张女人见了他也要觉得羞愧的俊脸,她是走哪门子的狗屎运?
京城这么大,她竟好死不死遇上这个活阎王!人要倒起霉来,喝口水会呛着,人要倒霉透顶,在路上也会碰上唯恐避之不及的冤家。
如果可以,她想爆粗口,尽己所能的将会的脏话都骂上一遍,喷得他满口满脸。
不过,她已经不是那个脑袋破黑洞的旧原主,她骂人不带脏字的在肚子里腹诽过任雍容的祖宗八代,然后开始烦恼自己这模样会不会被认出来?
她很不幸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即便他们当夫妻的时间实在不长,见面的机会五根指头就能数完。
圆房那一夜,他一脸被逼赶鸭子上架的死表情,正眼别说没瞧过她一下,更可恶的是粗暴的夺走了她的初夜,把人吃干抹净后,完全没理会身心受创的她,拍拍屁股就走了。
她可以百分之两百的确定这位凤郡王别说对她有印象,就连她长得是圆是扁,大概都不清楚。
他破坏了女孩子对初夜美好的想像,后来她安慰自己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自己难道还跟个畜生计较?
新婚夜如同被用过即丢的草纸,那种记忆,老实说就算安慰自己被狗咬,她也恨不得把那只狗的弟弟给剁了。
也许就因为这口气吞不下、咽不了,心高气傲的原主就这样病了,病了不打紧,那位一丈之内的丈夫却连一次面也没来露过,再骄傲的女生也禁不起这种摧折,抑郁到一病不起,却让一命呜呼穿越过来的她取而代之。
只是占用了人家身体的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病愈后不过出门散心,一不小心又碍了任雍容的眼,以为她装病,怂恿收买下人在他耳边放话,本来就不喜这莫名其妙掺和到他的生活里的女子,见她一副好端端,头发也没少一根的样子,心里更是有气,这一气,便将她远远地扔到思过院去,眼不见为净。
这对任雍容来说不过是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可对穿越过来已经取代旧原主的芮柚紫来说,可以不用看见这个渣夫,可以脱离那些满耳都是奉承话,每句话都有好几层意思,说句话得想半天的侍妾,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她以为若非必要,起码可以用“年”这时间来算计,不必再见到任雍容的脸了。
但是,可恨的但是,如今他那张脸就近在自己咫尺,清楚得连他脸上的毛细孔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男人吗?身长玉立,发顶带着黑玉冠,其余乌发如瀑布般垂在腰间,身穿白软罗绣貔貅银纹长袍,碧玉带,腰系一条长可及地的金蝉天青牡丹花样的月白丝绦,衣履华贵,貌美如花,朝阳从他背后照过来,仿佛能够看到他脸上细细的绒茸毛,原来他脸上还带着少年的轮廊。
这贵族的基因就是好,结婚的对象千挑百选,生下来的孩子男的俊、女的美,就算到现代,这定律也是千百年不变。
芮柚紫想起来,这位名动京城的魔头今年也才刚满十八岁,他还这么年轻,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荣华富贵,他都捋在手里,说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
“这是误会,天大的误会,我的荷包被偷了,我要扔的人也不是公子您……”横竖遇上他就没好事,旧仇新恨涌上心头,可是现下这局面,他脸上那鞋印明显到想当作没看到都不行,这人一心虚,又刻意压低了嗓子,冒出来的声音就不一样了。
“误会?!这是什么?”任雍容指着自己的脸,“铁证如山,敢惹我,绝不饶你!”
他从小到大,一向自我感觉良好,别说没有人敢对他不敬,他的袍角别说没有人敢随便去碰,就算多看他一眼也没人生有那个胆,至于那些少数不开眼的,坟头的青草都比人还高了。
“我这不是在跟你解释吗?我的荷包被偷了,我要扔鞋子的人是那个偷儿,谁叫你莫名其妙从天上掉下来,砸到你,不是我的错!”芮柚紫把姿态摆得很低,怕他耳朵不好使,一字一句字字清晰的解说。
只不过她料错情况,任雍容是什么人,他站在街道中央,五尺范围内,没有生人敢靠近,五尺以外围成圈的,莫不竖起耳朵,怕漏听了什么……
第四章 夫妻相见不相嫌(1)
芮柚紫的话一字不漏的全进了围观群众的耳里。
这是找死啊!竟敢指摘凤郡王的不是,胆子肥了也不是这样的,这不知道哪来的小矮子,这下怕是死无全尸了。
“我莫名其妙掉下来?被你的臭鞋砸到是本郡王自找的?”他阴恻恻的反问,声音凉丝丝的钻进人的骨子里,稍微亲近的人都知道这是他要发怒的前兆。
这天,是九皇子贞静王善鄯的生日,他和谢左相的嫡次孙谢语,雒邑王朝大商谈岳之子谈观,齐聚在老魁号酒楼二楼雅间饮酒听曲,顺便替贞静王祝寿。
这九皇子因为得圣上宠爱,在京城赐了府邸,都十九高龄了,却一直住在京城没有就藩,每天过着富贵闲人的生活。
除了谈观,这几人从小一起长大,常常一起结伴踢蹴鞠、打马球、狩猎、骑射、赛马,比亲兄弟还热络。
楼下大堂的小歌女把南方吴侬软语的小调唱得乐声缥缈,荡气回肠,宽大的舞台上,一群舞姬长袖飘飘,翩翩起舞,酒酣耳热,锦瑟妙音,任雍容却听得昏昏欲睡,手端着酒盏,眼睛不时往街上瞄去。
正心不在焉的啜着极品玉粮液,心不在焉的瞧着窗外,瞄啊瞄的,让他瞄出了个苗头。只听见街道上一个少年喧哗的喊着,“有小偷!有小偷!抓小偷啊!”却不见什么人理会。
平常的任雍容是绝不会插手这种芝麻闲事的,不过这歌舞实在让他无聊到昏昏欲睡,与其在这里无聊致死,不如下去瞧瞧。
他没打招呼,放下酒盏,转身而起,如云间雁子纵身飞入人群中。
他这动作惊得其余三人也抛下酒盏,齐齐踱到窗边,接着心有灵犀的互觑,几乎是有志一同的快步往楼下而去,候在外面的小厮随从不知发生什么事,以为有刺客出现,拔刀的拔刀,拿剑的拿剑,如临大敌的把大堂里的客人全吓得夺门而出,一时鸡飞狗跳、鬼哭神号。不过任雍容万般没想到自己比金矿还要稀少的好奇心,给他招来的竟是一只靴子!
芮柚紫只知道被任雍容勒得快没了气,这男人用得着下手这么狠吗?想喘气、想活命,她下意识就想往任雍容拎着她领子的手打去,可是任雍容身上冷冽的气息不断传来,她能感受到他的盛怒,这认知把她刚燃烧起来的反抗给瞬间掐灭得一点儿都不剩。
“我……都给……公子您道歉了……大人……不计小人过,再说了,君子动口不动手,我荷包没了,小偷跑了……怎么想都是我损失比较大啊!”她已是近乎哀求的致歉。
任雍容属于高瘦身材,就见他玉树临风站在那,凤目低垂,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神,没有人知道他在思考什么,也许想着怎么处罚这位不知死活的小子,但实际上他在看自己掌握下这小矮子悬空的双脚,他那只只着白袜的脚匪夷所思的小,他若是再不放手,这矮冬瓜就得去向阎王报到了。
他从不怜惜任何人,即使女子亦然。
他近乎邪佞的睨着手里的小豆丁出气多、入气少的模样,一张小小脸蛋最让他看不过去的是,漂亮双眼漾着不知是惊恐、气愤,或是弱者的眼泪,坚持着不在他眼前让泪水掉下,那固执和脆弱交织成让人无比心折的神情。
他忽地怔住,心弦仿佛被一只无名的手撩拨了过去,起初戏弄的动机顿时消失不见,反倒生起一种……笔墨都无法形容的酥麻感。
他眯着眼,下意识的想要抹去那种感觉,他告诉自己,那是错觉,因为气愤而衍生的错觉……一定是,一定是这样。
说到底,就两人的体型来讲,他好像有点仗势欺人。
突然而来的认知,五指倏然觉得烫,似自有主张的松开。
落了地的芮柚紫呛咳了好几下,趁机用力吸了好几口鲜美的空气。这算不算死里求生?原来能呼吸、能活着,就是世间最美好的事情。
她不去看任雍容的脸,暗自骂了好几声混帐,心里依然不解气,不过不解气又如何,形势比人强,自己的拳头没人家大,这人又霸道的听不进她的解释,无可奈何之余只能努力说服自己大人有大量,不跟小屁孩计较,不过一颗心始终凉凉的怎么也暖不回来。
“小兄弟,瞧瞧,这小子是不是偷了你荷包的小偷?”一道温和又醇厚的嗓子凌空而来,宛如丝绸划过肌肤。
就见谢语姿态优雅的排开人群,将那披头散发的偷儿一推,压他顺势下跪,通身宛如冷玉的书生气质和粗鲁手段,非常的极端和矛盾的违和感,却又令人移不开目光。
而九皇子也一派闲暇的和白白净净的谈观站在不远处,瞧着戏。
能见着任雍容那脸上印着鞋印子,就算冒险混在人群里被刺客钻空子的危险,也值得啊。
芮柚紫忽视还是不舒服的喉咙,看见谢语手里正一上一下投着荷包玩耍,再看看像滚过泥坑,灰头土脸的孩子。
那绣有缠枝海棠花的荷包是她的无误。
这孩子就是那个偷儿也无误。
“为什么偷钱?”芮柚紫蹲下来,问得直白。
那孩子十分瘦弱,看似孩童又似少年,小脸虽然晒得乌漆抹黑,又一身补丁,但眉睫乌浓,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起来很机灵。
“直接押送官府就是了,有什么好问的。”人群中爆出路人甲的意见。
呸,方才她满街喊叫抓小偷的时候怎么不见他出来帮个手,这会儿落井下石倒是抢当出头鸟了。
少年慌了,眼底漾着水花,却坚强的忍着不让它掉下来。“求公子不要把我送官府,我娘病了,需要银子看大夫,我实在没办法,不是存心要偷公子的钱。”
很老梗的情节,很老套的台词,却说得条条有理,令稍微有同情心的人都会想要放他一马。
芮柚紫瞧着他的眼睛,见他不闪不躲,再问:“你几岁了?名字呢?家住哪?”
“真是妇人之仁,既然敢下手行窃,一旦失风被逮,就要有坐监的心理准备,你这问话简直是多此一举。”任雍容凉凉的开了尊口。这小子与他的事情还未了,居然敢撇下他和一个完全不值一提的贱民说话!他向来是心狠手辣、睚訾必报的人,他和这小子的帐还没了呢!
“别吵!真没礼貌!”芮柚紫轻斥斜睨他一眼,完全一副不屑的姿态。
从中打断别人说话,家教礼貌都到哪去了?
这话一讲完,四周寂静得像已经过了宵禁时间,行人绝迹的京城,只听见沙沙落叶刮地的声音。
任雍容拳头握得喀喀作响,想活活撕了芮柚紫的心都有了。
任雍容铁青的脸色看在一干“猪朋狗友”的眼里,见他继被鞋子甩脸后又吃了瘪,几乎要拍案叫绝。九皇子还沉得住气,继续他一派雍容的审视,谢语简直想冲上前去拍芮柚紫的肩膀,与之称兄道弟,套近乎了。
敢当众对凤郡王这么上头上脸的,这个籍籍无名的小不点绝对是雒邑王朝第一人。
这小不点这下可把任雍容得罪狠了。
这就叫不知者无畏。
“我叫月牙,家住口袋胡同,我今年十三,再过两个月就满十四了。”快十四岁的孩子才长这么点个子,看起来比魏子还小,瞧瞧他那细胳膊、细腿,不用想也知道这孩子不长个子完全是因为没吃饱饭,营养不足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