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刚过去,梦梦的新书也新鲜出炉了,哦耶!
庆祝撒花!
说来梦梦最近其实一直比较黄牛,是了是了,我知道我知道……我曾经说过要填某些坑的,结果我却一再地挖新坑……唉!挖坑果然不是个好习惯啊。
不过,习惯成自然,我想你们应该也已经习惯了,请在习惯中原谅某梦吧。
感谢鞠躬!
妖孽啊妖孽,我家妖孽,多么自豪又让人不禁内伤的称呼啊——没错,这就是这本书的名字《我家妖孽》,妖孽是本书的男主角。
梦梦喜欢妖孽(扭动身子),很喜欢很喜欢(口水滴答答),所以忍不住就想写妖孽。
但是妖孽太猖狂了,于是又忍不住抓了一个性格上旗鼓相当的女主角来镇压(抹汗),果然牵红线是很辛苦的啊。
好了,关于妖孽,请大家翻开书本自行检验。我们来聊聊别的吧,妖孽这个人梦梦实在不想再提他了,伤自尊——帅哥美男固我所爱也,可惜他们跟梦梦气场不合,总是碰不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于是梦梦仍旧处在对着大票的帅哥美男流口水的窘境。
没事,虽然帅哥不喜欢梦梦,但是梦梦喜欢他们就好了,眼睛能吃到冰淇淋就是成功的,就是胜利的,为了帅哥美男,梦梦必将继续革命锲而不舍地花痴下去。
生命不息,花痴不止!誓将花痴事业进行到底,你可以怀疑任何事,就是不要怀疑梦梦的真诚度。
“咣咣!”脑袋上被人敲了两记。
好,言归正传,暂停花痴!
春节过得好吧,情人节应该都如愿的挽着情人花前月下了吧?
可惜某梦依旧过了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唉,再这样下去,提到情人节梦梦就要忧郁了。
情人呐,你在何方?
说到情人,梦梦就想到了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给他的爱妃纳菲尔塔莉的誓言:我,已经是埃及的法老,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如果合理的,那么你要一,我就给你二。即使是不合理的,我一样可以做一个不明事理的君主,满足你。
多么让人感动的誓言啊,爱情总是在这样的誓言中变得美丽诱人,更加的让人前仆后继。
爱情,人类永恒的话题,所以讲述爱情的梦梦,也必将继续写下去。
所以,虽然一再失望,但是梦梦对于七夕又怀抱了满满的希望,好吧,男朋友,等着我……梦梦将以超过一百八十码的速度向你冲过去。(友情提示:记得买好保险啊。)
第1章(1)
伸手挡住阳光,她朝远处望去—官道蜿蜒向前,彷佛看不到尽头。
沈小策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她似乎总是在追逐着父亲的脚步,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老天爷,这三年来每每她长途跋涉地赶到父亲任职的地方,迎接她的只有“令尊已调职”这句话。
丫鬟小红也在心里叹气。自从夫人过世,她就跟着小姐离乡投奔老爷,结果主仆俩便开始大江南北的游历。
虽然小姐一再强调是在追逐老爷的脚步,但是她怀疑自从第一次找人扑空后,小姐就开始她变相的游山玩水。而老爷也似乎习惯了他们父女这种一个前脚刚走,一个后脚便到的诡异情形,总是在调职前留下一些银两,让人转交给她们主仆。
“小红,你说如果我们两个待在一个地方不动,会不会有一天就等到我爹到那个地方任职,然后我们父女终于大团圆?”沈小策累得蹲下,抬头看着天上的云,语气十足自暴自弃。
小红拉了下肩上的包袱,认真地表示,“小姐,我只知道我们的干粮已经吃完了,再找不到地方买吃的,我们会饿死。”
转头看了丫鬟一眼,沈小策又朝官道的尽头看去,无奈的道:“其实,我现在有点怀疑我们是不是走错了路。”这段官道看起来实在荒凉啊。
“那不是很正常的吗?”否则她们怎么会三年来总是一再跟老爷错过,原因就是小姐常常走着走着方向就错了。
“小红,你真是太不给我面子了。”沈小策颇为哀怨地睇了她一眼。
“如果奴婢认得方向就好了。”小红忍不住叹气。小姐方向感奇差也就罢了,连她也一样,偏偏老爷没一次留个人下来给她们当向导。
“唉,这就是命啊。”沈小策感慨地做总结。
“小姐,我们走吧。”
沈小策点点头,无奈地从地上站起来,继续赶路。
天黑之前,她们终于看到一家开在官道旁的客栈,主仆俩不由得相视一笑,加快脚步。
当沈小策一跨进客栈就看到一个男人,一个气质如月,眉似远山,眸若星辰璀璨,可以用肤如凝脂、颜若珠玉来形容的男人。
那确确实实是一个男子,一个能令天下女子自惭形秽的美男子。
她这一眼看去意外跟对方的视线撞个正着,男子显然也没料到这种情形,但是他不闪不避地打量了她几眼,然后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
沈小策扭头朝身边看去,丫鬟小红已经看直了眼。难怪她觉得奇怪,这个聒噪的丫头怎么突然不吭声了,原来如此……
美色惑人啊!
暗自摇头,沈小策径自到一张空桌坐下。
“客官,您要吃些什么?”小二殷勤地过来招呼。
“来两道小菜、两碗米饭、一盅鱼汤。”
“少爷,我来就好,你怎么自己叫了?”终于从美色回过神的小红跑过来,一脸尴尬地说。
沈小策瞄她一眼,笑道:“我怕打扰你神游太虚嘛,叫吃的而已,我自个儿也不是办不了。”
小红听了臊红了脸。
“坐下吧,赶了许久的路不是早又累又饿了。”
“噢。”小红讪讪地坐下。
等小二上菜的时候,沈小策向他打听路程,“小二哥,从这里到冀州还有多远?”
小二脸现讶异之色,“两位客官要到冀州?”
“是呀。”小红点头。
“这里是通往汀州的官道。”
沈小策默默地低头喝茶。果然又走错方向了。
小红嘴角微抽,强自笑道:“那我们要去冀州该怎么走?”
热情的小二指着店外道:“两位客官只要顺着这官道往前走,遇到岔路时走左边的路,然后经沙平镇转道就好,只是要多绕一些路罢了。”
“谢谢小二哥。”小红掏了几文钱递了过去。
小二笑着收了钱,退下。
“少爷,看来我们又要多走路了。”
“我听到了。”沈小策转着手里的杯子闷闷的说。
“少爷,吃饭吧,反正我们也习惯了。”
沈小策无语地看了丫鬟一眼,接过她递过来的筷子,低头吃饭。
六月天,如小孩的脸,说变就变。
上一刻还是晴空万里,艳阳高照,下一刻便是电闪雷鸣,大雨倾盆。
沈小策主仆狼狈万分地跑进道旁的一间破屋,却不料跟某人毫无预警地再次迎面对上。
对于时隔数日再次碰到这对主仆,凌云风不禁微微露出笑意。
缘分真是很玄妙的一件事。
“咳咳……”
“小……少爷,你不要紧吧?”
“咳……没事……”
“少爷,你不能穿湿衣,得换干净的衣服,否则病情会加重的。”小红面露焦急。
“咳……”这里还有外人在,怎么换?
“这位公子,能请你回避一下吗?”情急之下,小红也顾不得别的了。
凌云风眉头微扬,明知故问:“为什么?”其实,早在第一眼,他便看出她们是女扮男装。
“我家小姐要换一下衣服。”
真是好直接、好坦率的一个丫头啊。凌云风心中暗自感叹,然后非常君子地背过身去。
“好了,公子,你可以转过身来了。”小红一边替小姐搓手,一边说道。
“你不换吗?万一你着凉病倒的话,谁来照顾你家小姐?”看到她没有换下自己身上的湿衣,凌云风不禁发出质疑。
小红怔了下。她只顾着帮小姐换,倒是忘了自己的。
“那就麻烦公子再背过身去了。”沈小策有些虚弱地朝他笑了笑。
凌云风再次背转身去。
不多时,换好衣服的小红开了口,“好了。”
他转过身来,审视了下沈小策的脸色,主动提议,“在下略通医术,可否容在下为姑娘诊治一下?”
“真的?那太好了。”小红面露喜色。
“劳烦公子了。”沈小策点头致意。
“举手之劳罢了。”他淡淡地说道,手搭向她的脉门。
“我家小姐不要紧吧?”小红略带急切地问。
凌云风放开沈小策的手腕,起身退开,“不碍事。”伸手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一只瓷瓶,倒出两粒药丸递过去,“先让你家小姐把这个吃了。”
小红狐疑地看了看那药丸。
“小红,拿过来吧。”
“是,小姐。”
“帮你家小姐将头发散开擦干,这样对她比较好。”
“多谢公子提醒。”小红一边感激,一边照做。
病中的沈小策,身着淡蓝衣袍,此刻长发披散而下,清淡的眉眼之间多了几许楚楚可怜的娇态。
帮小姐把头发擦干,整理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来,小红扶着明显倦意的小姐躺下,再从包袱中拿出一件披风替她盖上。
此时,凌云风已经在一旁生起一堆火,藉以驱逐风雨带来的湿凉。
小红拿着主仆俩换下的湿衣过来,就着火堆烘烤。
“你们是去投亲吗?”他若无其事的问。
小红点头,“嗯,去找我们家老爷。”
“你很容易轻易相信别人。”他笑说。
小红看了他一眼,“公子是坏人吗?”
“当然不是。”
“所以了,我为什么不能相信你?”她理所当然的反问。
凌云风当下差点噎到气,看着她,忍不住笑着摇头。
原本以为只是一场雷阵雨,不料这雨竟然由大变小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而他们便困在这破屋之中。
瞧着那对相依偎的主仆,凌云风不由得微微一笑,悄无声息地走近她们,伸手搭上沈小策的脉门,再次为她诊脉。
正当他要放手之际,对方竟在此时醒来。
“姑娘可好些?”他问。
迷茫的眸子很快便恢复了清明,她说:“多谢公子,好多了。”
凌云风泰然自若地松开她的手腕,“那便好。”
“咳……”沈小策看到睡在旁边的丫鬟,伸手将身上的披风盖到她身上,然后站起身,结果却因为虚弱身体一晃。
凌云风疾手扶住她,低声道:“小心。”
“多谢。”
他扶着她到火边坐下,“你需要多休息。”
“我只是饿了。”沈小策说着从包袱中摸出一块饼。
凌云风笑了,从自己的包袱中取过水囊递过去。“干吃不好。”
沈小策冲他嫣然一笑,“公子如此,我倒不好总是说谢谢了。”
“不说也罢。”凌云风被她说得笑了。
火光映上她的脸颊,染上一层红晕,言笑晏晏的沈小策清淡的眉眼之间便似一平如镜的湖水泛起涟漪,立时风情便不同了起来。
凌云风不着痕迹地移开视线,拾起柴薪朝火中添加。
第1章(2)
外面雨声淅沥,屋内柴火默默燃烧。
“咳咳……”
凌云风重新看向她,见她以手掩口咳得身躯微颤,眼睛也起了氤氲,整个人娇弱得彷佛风中摇曳的一株纤草。
当肩上多了件披风的时候,沈小策讶异的扭头。
男人淡笑如故,“夜里风凉,姑娘有病在身,还是当心为好。”
手抓着披风的带子,她低头轻笑一声,有些无奈地道:“怎么办?我又想说谢谢了。”
凌云风也不禁笑容加深,“那我只好继续说一声,不说也罢了。”
一语既出,两个人不由得相视而笑,淡淡的温馨顿时在周围弥漫开来。
屋外雨仍旧淅淅沥沥地下着,木柴在火中不时爆出“劈剥”之声。
凌云风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又落到不远处那张熟睡的娇颜上。她虽不是江湖中人,言谈举止却带了几分江湖儿女的洒脱不羁。
与陌生男子比肩而坐,侃侃而谈,不曾忸怩拘谨,守礼而克制,既不会让人觉得轻浮,也不至于给人一种距离感。
不愠不火,拿捏得刚刚好。
他眼神微敛,面对他的外貌,她当日也不过是淡淡地扫了眼,然后便毫不留恋地移开视线;纵然面对他的笑容,她也不曾有过丝毫异样的神情,彷佛在她面前的,不过是个相貌平平之人。
瞧她柳眉凤眼,眉宇清明,虽非绝色,却也明艳动人,着男装的她,如浊世翩翩佳公子;此刻长发披散而下,女儿娇态毕现,这让他突然好奇起她恢复女儿装该是何等的样貌。
想到此处,凌云风嘴角微扬,为自己突来的想法失声而笑。
在火边坐了半宿,不免有些口干舌燥,他拿过水囊,刚喝了口后蓦地怔住—不久前她曾就着囊口喝过水。
心中无遐想倒也罢了,待有了杂念,他突然觉得口内生出一股别样的滋味来。
笑着摇摇头,他又喝了几口水,这才塞好盖子,重新收好。
接着,目光又情不自禁的落到盖着他披风的女子身上。但见她病容已然减轻许多,睡颜安祥,乌发自然地垂落在身前,随着她的呼吸轻轻地起伏着。
凌云风的眼神闪了闪,又看了沈小策一眼,这才将目光移回面前火堆上,嘴角噙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夜晚在无声无息中过去,而沈小策主仆是被路过的马蹄声惊醒的。
“小姐,天亮了。”小红说着眼睛四下梭巡,不见美男,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是呀。”
“小姐,你感觉怎么样?”
沈小策摸摸额头,又摸摸喉间,微微一笑,“好多了,那位公子的药果然有效果。”
“在下的药自然是有效的。”
主仆俩闻声看去,只见美得令女人相形失色的男子正拎着一只野兔从外面走进来。
“公子好。”小红眼睛发亮地看着他。
沈小策在一旁暗自窃笑。这丫头简直是把人家的身影看进眼里拔不出来了。
“姑娘可好些?”
“有劳公子挂心,好多了。”沈小策垂眉敛目,轻施一礼。
凌云风看她一眼,漫不经心地道:“姑娘,穿男装行女子礼恐怕不合适。”
“还请公子口下留情。”沈小策也不是省油的灯,轻松回应。
他不觉莞尔。这姑娘伶牙俐齿得很,不动声色就给了他一记闷棍。
“是在下失言,只是还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不敢,小弟姓沈,名小策。”对于自己这个名字,沈小策一直是很有怨言的,男不男、女不女,不过,也因为这个名字,她以男装行走在外根本不必改换名姓。
“在下凌云风。”
“凌兄。”
“沈兄弟。”
两人相视一笑,许多未竟之言尽付眼波之间。
沈小策朝外看了看,“雨似乎停了呢。”
“是停了,只是地上泥泞不好走。”凌云风如是说。
“小红,帮我束发,咱们还要赶路呢。”
“是,小姐。”小红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世上怎么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