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你干么啦?门还没锁……”
“管他的!亲爱的,我要把你吃掉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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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一大早,沈舞樱端着盛满早餐的托盘来到客房。
她先轻轻推开门,从门缝往里头瞧,见他醒着,半坐在床上面向窗外凝眸沉思,她伸手敲了敲门板。
“哈啰,早安。”
他看向门边的女孩,礼貌回应。“早。”一大早,她脸上灿烂的笑容比窗外清晨的阳光还要耀眼,他不禁多瞧了一会儿。
“我可以进去吗?”
“请进。”
沈舞樱端着托盘走进来,脸上笑意不减。“我帮你送早餐来了。一晚上没有进食,你应该饿了吧?”
“谢谢,我不饿。”他轻轻摇头。
“那怎么行?你受伤了,要快点吃东西补充体力,这样身体才能快点恢复啊!”她把托盘放在床头茶几上,端起热牛奶递给他。“喏,起码喝杯牛奶吧,总不能什么都不吃啊——”
他的视线从她手里捧着的牛奶缓慢上移至她的脸宠。
她还是习惯性地张大明亮的双眼,神采奕奕,看来活力十足,真诚的模样看起来真的在关心他……
一瞬间,他的心底有一股暖意淌过,似乎稍微抹去了这一段时间所感受到的冰冷。原来有人是真心地关心他,在乎他好不好,即便只是单纯因为他挨了几下拳头。
他的视线从她手中的杯子移向她开朗的表情,突然感觉胸口莫名一揪,默默地伸出手,接过了她手中的牛奶,将杯缘靠在唇边浅尝一口。
“对,就是这样,要喝牛奶才会快点恢复喔!”见他终于进食,沈舞樱开心地笑眯了眼。
她笑咪咪的样子,好像那天在公园里,她也是对那群流浪狗这么笑的,下一刻,她是不是准备拍拍他的头了呢?他不禁这么想。
他只是喝一口牛奶而已,居然能够让她绽放如此灿烂的笑……不知为何,只是这么小的举动,她却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
“我跟你说,你先不要急着离开这里,既然你是因为我而受伤,我们就有义务照顾你,我昨天跟我爸说了,他答应你可以住下来,反正我们家人多,不差你一个人吃饭,重点是你要快点恢复才行。至于你失忆的部分,也不用急,先住下来慢慢想没关系,安心养病吧,知道吗?”
失忆?他喝牛奶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并没有失忆。莫非是昨天她问的问题,他一概回答“不记得”,所以她天才地以为他失忆了?于是要求她父亲收留他,让他安心养病,找回记忆?
这位小姐的想象力会不会太丰富了?
他第一次有傻住的感觉,不知从何辩驳,只能愣愣地看着她脸上变化多端的表情。
“还有,既然你想不起名字,那我帮你取个名字好了。我昨天想了一个晚上,你就叫“莫问”好不好?”她似乎很自得其乐,连续念了好几遍。“莫问、莫问,还挺顺的耶,你觉得呢?”她真是满意得不得了。
“小姐,上课快迟到了!”阿巧在外面催促着,声音听起来不大爽快。
小姐真的很偏心,平常都赖床到七晚八晚,连闹钟都叫不醒的人,居然为了帮一个陌生小子送早餐,破例早早起床……
天哪!小姐都没对他这么好过,人比人气死人啊!呜~~
“喔,知道了。好啦,不吵你休息,我先去上学喽,回头见,拜拜!”沈舞樱拉起他身上滑落的被单,开心地挥舞双手向他道别,准备上学去。
第二章(2)
“莫问……”他反复念着这个她给予的新名字。
她一离开,整个房间又安静得不象话,让他想起阳明山上的那个家,豪华、富丽堂皇,但每天也是这样沉静,悄无声息。
有她在,便闹烘烘的,其实也不错,起码可以让他的思绪暂时放空。
既然目前无处可去,他也不想严家,那么就先暂时在这里待下来,先过一阵子再说吧!
他已经离开台北好几天了,爷爷发现他不见了吗?会找他吗?还是以为他本来就不属于那里,现在他的离开,也只是回到原来的地方罢了?
毕竟当年爷爷本来就不同意父母的婚事,他的强烈反对逼得父亲离家出走,舍弃富裕的生活选择和母亲自力更生,抚养他长大。
当时爷爷似乎颇有信心,认为父亲吃不了苦,总会发觉到家里的好,终有一天会回来,也就放任父亲在外头生活。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转眼间他都五岁了,爷爷惊觉父亲的决心,于是用尽方法逼得父母亲走投无路。敌不过现实的折磨,最后母亲心力交瘁选择离开,而他则由父亲带回严家。
如果……如果当年不是爷爷从中作梗,亲手毁了他原本幸福温暖的家庭,今天他也不会活得这么不快乐吧?
他闭了闭眼。
算了,既然离开了,就别想了。反正没有父亲的大宅,他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离开,也好。
叩叩。沈舞樱离去不久,门板上又传来敲门声。
“请进。”他依然半坐在床上,眉头略皱了下。不知来者是谁?
房门被推开,一名高大的男人几乎塞满整个门框。
他是谁?
沈艾蓝走进房间里,一屁股坐在床边摆放的椅子上。他没有先开口,反而双手盘胸,打量起病床上的少年。
他的脸因为伤口而不大好看,但是身上散发着一股少见的优雅气质,一头修剪整齐的头发,和一双坚定不畏惧的目光,他沉着冷静的态度,让沈艾蓝可以轻易判断这孩子不是什么不良少年,应该是出身良好,之所以会离家无处可去,恐怕是有难言之隐。
这一番观察,教沈艾蓝稍稍安了心。他女儿捡回来的是正常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阿哩不达的人。
从他的眼神看来,他身上有着故事,也许是刻意想遗忘,所以面对舞樱什么也不愿意说,就当他真的失忆了吧!反正哪一天他想说了,自然会说,不急于一时。
暂时让他留下也无妨,家中进进出出的人原本就多,这么多双眼睛成天盯着他,谅他也不敢乱来;况且小樱身边还有阿巧,也是多了一层防护。
“咳咳!”沈艾蓝清了清喉咙,简单自我介绍。“我叫沈艾蓝,舞樱的爸爸,她跟你提过吧?”
“你好。”他冷淡却不失有礼。
这小子,年纪轻轻,应对态度却是有礼中带着生疏,气质温和但保持距离,沈艾蓝更加确定对他的推测。
观察之余,他不忘道谢。“你救了我女儿,我该向你道谢。”
“不管是谁看见,都会这么做。”
言下之意,他不是被女儿的外貌吸引才英雄救美就对了?这小子……沈艾蓝哼了哼,再问:“有名字吗?”
“不值得去记了。”又是问他名字……他唇边浅浅的笑略带嘲弄。
“自己想一个,以后才好称呼。你几岁了?”
“十八。”
“在念书吗?”
“美国学校高三。”
“拿外国护照?”见他没否认,沈艾蓝续道:“我想你应该有不想回家的理由,说实在话,你救了我女儿,这份情我本来就该还,我家也不缺你一个吃饭,还不想回家的话就待下,多久都没关系,OK的。”
“谢谢。”
这是他第一次和艾爷的对谈,从那天起,他成了沈家的一分子,沈舞樱帮他取了名字,他叫“沈莫问”。
他接受这个名字,也留了下来,艾爷对外宣称他是远房亲戚的遗孤,家里只剩下他一人,所以由沈家收留,成为沈家的一分子。
崭新的身分证上,除了照片,他的名字改了、家庭背景改了,连出生年月日都彻底改变,他觉得自己宛若重生。
艾爷开始要求他学习防身术,不是为他自己,是为了沈舞樱。
后来他才渐渐知道,为什么沈家总是有一堆人进进出出,而艾爷又为什么帮他改变身分,以及沈舞樱明明是个单纯的高中女生,但会遇到绑架事件,又为什么需要保镖随侍在侧。
因为年纪轻轻的沈舞樱是“玫瑰帮”下一任的接班人。
在台湾,众多大大小小的帮派之中,就数在南部势力最庞大的“玫瑰帮”最为众人所知,创帮至今近七十年,始终屹立不摇。
“玫瑰帮”之所以如此出名,在于“玫瑰帮”的传统——帮主之位传女不传男,创帮至今历任帮主皆为“女性”,算是所有帮派中的特例。
可即便帮主是女性,却从没有其它帮派敢小看成品近万员的“玫瑰帮”。
“玫瑰帮”首任帮主为沈牡丹,据传,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凡是有其它不长眼的帮派敢蓄意挑战,她必定正面迎击,绝不手软;面对背叛者也绝不轻饶,轻者断其手脚筋,重者见不到隔天太阳,务必杀鸡儆猴,以示警惕。
在沈牡丹的统领之下,“玫瑰帮”迅速在南部建立威信与地位。而她正式退位后,便远赴太平洋上的私人小岛养老,由女儿沈玫瑰接任帮主之位至今。
据说,沈玫瑰个性爽朗、大而化之,本就不是喜爱逞凶斗狠之人,她认为与其过着成天打打杀杀,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日子,倒不如做个正当事业才是长久之道。
在她正式接班后,致力于帮派漂白,更名为“玫瑰集团”,如今原本的黑道帮派已逐渐转型为国内首屈一指的保全公司,近几年,沈艾蓝创立了餐饮事业、又加入媳妇白慕琪所开设的婚纱公司,“玫瑰集团”,已经逐渐摆脱黑道色彩,但是只要一提起“玫瑰帮”三个字,旁人还是得敬畏三分。
由于沈玫瑰仅有独子沈艾蓝,而依照集团的传统,接班人必须是女性,所以沈艾蓝的独生爱女沈舞樱,便成为集团的唯一接班人。
而他——“沈莫问”,从被沈舞樱捡回家的那一天起,不仅成为她的保镖,也成为她身边最亲近的同伴、朋友。但他心甘情愿放下过去那些属于严溥宣的一切,因为沈舞樱不仅给了他一个安身之处,最重要的是,在他清醒过来的那个早晨,她单纯直接的关心,笑着递给他的一杯牛奶,让他的心热了,觉得自己不再那样孤单……
所以对于艾爷提出的任何要求,他都接受,接下来的人生,他只希望好好守护这个将阳光带进他心底的女孩,沈舞樱。
第三章(1)
八年后
今天是星期一上班日,早上八点,沈舞樱这位“玫瑰集团”的未来接班人却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闹钟对她而言如同虚设,就算它在八点整时尽忠职守地大鸣大放,下场却是被狠心的主人一把拨落,电池飞散后,悲惨地躺在地上宣告阵亡。
叩叩。
在闹钟静止的下一秒,房间的门板上传来不疾不徐的敲门声,简洁的两下,却带着坚定而不容拒绝的气势。
约莫三十秒过去,门内的人依旧搂着被子熟睡,这时门外的人已经拿出钥匙,很快地,“啪答”一声,房门开启了,管家梅嫂打头阵,入房后便转进更衣间,替小姐备齐衣物。
在梅嫂身后跟着进房的是个年轻男人,结实修长的身材套上窄版的黑色西服更显出色,搭配修剪整齐的黑色短发,令他有股利落的菁英气息。浓眉下是一双略显忧郁的黑眸,习惯性的漠然使得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不损他俊美的外貌,反倒因这样疏离的气质而深深吸引女性的目光。
他来到落地窗边,伸手拉开遮旋光性极佳的窗帘,瞬间房内大放光明,阳光毫不客气地洒落在房内的每一个角落。
床上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呻吟,被打扰睡眠的人犹不死心,把脸埋进被子里,不一会儿又再度睡去。
“起床了。”他站在床边,用他一贯的冷咧清嗓划破宁静。
连闹钟都叫不醒的人,却在听见他的嗓音后,从被子里发出闷声回应。“知道了啦!再五分钟好不好?”
他眼睛也不眨。“八点过五分了。”
“喔……”好想飙句脏话。沈舞樱掀开被子,没好气地坐起身,顾不得一头乱发遮面,劈头便抱怨道:“时间怎么过那么快?我不是才刚闭上眼睛吗?shit!今天为什么要上班?”
是啦,她这人平时好相处得很,但是有个小小的缺点,就是有点小小的起床气,睡眠被打扰便会有点不爽。
这位接班人的个性,与她奶奶有几分相似,平时开朗又大方,很好相处,私底下却有点迷糊、像个傻大姊,但是处理起公事却又认真负责,多种特质却矛盾地并存在她身上,让她更加迷人。
他的嘴角极轻地扬起,不一会儿又敛去,本就闇黑的眼眸更深沉了。
她老是这样不拘小节,起身后,身上那件丝质睡衣的细肩一边已经滑落在左手臂上,裸露出光滑细致的肩头,却不自觉;刚睡醒的她还有些惺忪,半瞇着迷蒙的眼,将遮面的发随意往后拨,模样有些慵懒,还有少见的小性感。
这一幕教他看得胸口隐约发热,只好逼自己转开眼。
“莫问,你刚刚说现在几点了?”沈舞樱打了个超大呵欠。
刚刚才夸她性感,马上就破功了。他低头看表,回道:“八点十分。早上十点,你和台南分店主任有约。”
“唉呦,知道了知道了。”她不情不愿地起身。“梅嫂,早啊!”打过招呼后,她接过梅嫂手中的衣物,进浴室更衣梳洗。
他目送那道窈窕纤细的身影进入浴室,思绪也跟着飞扬。
他来到沈家,今天是第八年了,已经从十八岁的青涩小子成为二十六岁的男子。
这八年来,他一直陪在她身边,从初遇的那天起,不曾间断过。
其实他从没想过会在沈家待得这么久,可无法否认的是,这里让他有一种归属感,她让他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是重要的、无法被取代的,比起阳明山上那间华美却冷漠无生气的房子,这里反而更有“家”的气息。
这些年来,爷爷也不曾找过他。如果爷爷有心,找到他对爷爷而言是易如反掌。所以,他明白爷爷不是找不到,而是刻意不找。
早在他离家的一个月后,效命于爷爷的华总管便找到他了,一直到最近,几乎每个月都会来看他一次,说些爷爷和公司的近况。
若说华总管来找他的举动爷爷不知情,这根本不可能,但爷爷不曾要他回去,这是事实,很明显地,他老人家的沉默便代表已经放弃他这个孙子了——
他垂眸,嘲弄一笑。
这样也好,反正他本来就不属于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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