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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女愁嫁(上)  第2页    作者:千寻

  但她一不记得路、二不记得住址,就只有玉哥哥三个字,要让人往哪里打听才好?

  幸好,她还记得那棵“开满很多白花的树”,聪明的阿路联想到油桐树、联想到桐花巷。

  再次看到那间熟悉的屋子,童心忍不住快乐尖叫,她跳下车、冲进屋子,可是……人去楼空。

  婶婶和玉哥哥都不在了,她只在墙角处找到玉哥哥用竹子拼接出来的小木马。

  只是五岁的孩子、五岁的记忆,任谁都会认定,那些事情会随着她长大而逐渐淡去。也许吧,她的确不太记得婶婶和玉哥哥的模样,但她记得在这里的每一刻及发生过的事。

  看着小姐,紫裳、紫衣微叹,每一回小姐都要做同样的动作,彷佛这样子用掌心贴着门扇,下一刻就会有人为她开门,给她一个大笑脸。

  可是,从来没有人为她开过门。

  双手推开大门、走进屋,油桐树又长高了,童心仰头望着,风一吹,白色的小花纷纷落在她的衣衫上。

  她买下这个宅子,在她五岁那一年,那是她人生第一笔交易,用自己一颗昂贵的南海珠子换来的。屋主告诉她:婶婶死了、玉哥哥被人带走,至于带去哪里,谁也不知道。

  五岁的她,问不出太多情报,她只知道,那三天将成重要的记忆。

  童心进屋,像过去那样,走一圈、走一圈,再走一圈,屋里屋外、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绕过三遍,然后走回到油桐树下,她闭上眼睛深吸气,默默地把那三天发生过的事、讲过的话,在脑海中复习一次,确定它们依然鲜明后,离开。

  像是进行一场仪式似的。

  把门锁好,将串在链子上的钥匙挂回颈间、收纳入怀,轻拍两下胸口,这是她随身必带之物,像是……护身符,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坚持,也许是期待未灭,她始终期待玉哥哥再次回到她面前,对她微微一笑,把那双比湖水更清澈的眼睛笑成两道弯月亮。

  车往京城方向驶去,童心叹口气,或许此生,她再也不会回到乐梁城,再也不会进这间小屋了。

  心空落落的,也不知道谁从里头掏走什么,只是……难受。

  “小姐,那时你为什么要逃家?谁对你不好吗?”

  紫裳一问,紫衣忍不住笑出声,童心也跟着笑开,看向紫衣道:“你说啊,我不怕人笑的。”

  紫衣抿抿嘴道:“这可是小姐让奴婢讲的。”

  “你知道?快说给我听听!”有哪家的丫头运气这么好,能当着主子的面拿主子说闲话。

  “那时老爷给小姐换了一个严格的新夫子,那位夫子天性严谨、态度周正,做事负责得紧,想起日后小姐身上要担起重担,便片刻不敢放松。

  “他把小姐的功课排得很满,从早到晚念书习字还得拨算盘,没有片刻休息时间,五岁的孩子哪坐得住?忍耐过几日,大家都以为小姐咬牙忍下了,偏偏那天厨房换了新厨子,小姐嘴刁,半口都不肯吃。

  “上课的时候,肚子饿、脾气差,居然倔强起来,打死不肯拨算盘珠子,夫子问她理由,小姐半句话都不说,夫子面子下不来,便打小姐几个手板,结果小姐一怒之下就逃家了。”

  五岁的小姐挨打,倔着脸,半声不吭,六岁丫鬟却哭成泪人儿,夫人身边的嬷嬷直到现在还喜欢拿这件事打趣小姐。

  “小姐真可怜。”紫裳满眼同情。

  “若不是下过苦功,小姐哪有这等本事,上回那笔米粮生意,老爷谈不下来,还是小姐给谈下的呢。”说起小姐的功绩,她们几个丫头都与有荣焉。

  童心浅哂。可不是吗,都说她青出于蓝,还有谄媚者道:若童家交到童姑娘手上,定会发扬光大。

  她着实杰出厉害,厉害得最疼爱她的爹爹都担心,日后若是姊弟相争,弟弟会争不过她这个外姓人。

  外姓人?以后她不再是童心、童小姐而是某夫人,她将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为他生儿育女,直到自己从外到里、从身子到内心……都成为外姓人。

  “后来呢?”紫裳追问。

  “那次的事闹得太大,把夫子给吓着了,再不敢把小姐逼得那么紧,可小姐却变了,回到家后像脱胎换骨似的,每天追着夫子多教她一些,夫人以为咱们小姐着魔,还为此到庙里烧香求佛。”

  童心看看两人,笑着解释,“不是着魔,而是那屋子里的玉哥哥对我说过:小鸟要飞得高、看得远,得拥有一双强健的翅膀,如果不想拘在小小的一亩三分地里,当个浅薄的人,就得培养足够的实力。

  “不经历风霜,小树无法茁壮,被霜打过的果子才会甘甜,短短三天,玉哥哥教会我许多道理,出走一趟,我再不允许自己当娇惯的富家千金。”

  她的玉哥哥很厉害,会读书、会写文章,还练得一笔好字,他能砍柴、收拾屋子,还会做菜、照顾婶婶。

  他同她说过很多话,婶婶却笑着搂紧她说:玉哥哥那些话才不是在对童童说,他是在勉励自己呢,玉哥哥想念书科考,想当大官、入朝堂,好替婶婶争个诰命。

  于是她对玉哥哥说:等我回家,我把家里的书全带来给玉哥哥看,也让夫子一起教玉哥哥念书好不?可我们家夫子很凶,书默不好,要挨打的。

  玉哥哥爱怜地摸摸她的头说:能为这种事挨板子,是多幸福的啊。

  可惜玉哥哥消失了……

  之后,她想飞得高、看得远,战战兢兢、努力学习,她发誓要成为比爹爹更好的商人。

  没想到到头来,身为女子的她,终究逃不过成为外姓人的命运。

  “小姐,以后真的不能做生意了吗?”紫裳忍不住问。

  “傻,小姐以后要当官夫人,怎还能像过去那样?”紫衣戳上她的额头。

  “那以后要做什么呢?小姐又不是做针线的料,缝件衣服也能把手指头给缝上去。写诗作画?别傻了,小姐哪有那个耐心,摆弄那些儒酸东西。至于弹琴嘛……欣赏别人弹琴可以,装扮成男子,摸摸青楼姑娘、调笑调笑也行,可让小姐弹琴,那不是在整别人,是整我们这群逃都逃不掉的小奴婢。”紫裳苦着一张脸叨念。

  “合着你是在消遣主子啊?”紫衣瞪她一眼,这丫头越发大胆了。

  紫裳没讲错,可嬷嬷也说过:眼下状况,不管老爷作主哪一家,小姐都是要嫁人的,懂这种东西比懂得帐本更能得到丈夫的怜惜,总不能不拢着丈夫的心,却教那些下贱女子得了便宜。  唉,千金难买早知道,早知道老爷会老来得子,就该让小姐早点学会琴棋书画,别事到临头才来逼迫小姐,岂不是摆明欺负人?

  童心不禁调侃自己几句,“就算不嫁入官家,哪个男人能让女人抛头露面?于他们而言,女人是用来生孩子,不是生银子的。”

  除非爹爹将她嫁入穷户,穷得对方把银子看得比名声重要,否则这辈子她只能抱着那堆嫁妆银子到老,问题是,爹爹怎么可能替她寻那样的亲家?

  “不让小姐生银子,是浪费小姐的本事,唉,要是小姐能嫁给玉哥哥就好了。”会鼓励小姐别困守一亩三分地的,定是乐意见小姐展翅高飞的大度男子吧  紫衣重重掐了紫裳一把。“你这嘴巴,还真什么话都能说,要是让老爷听见,不揭了你的皮才怪。”

  闻言,童心脸红,玉哥哥啊……怎么能?桐花依旧、夕阳几度,她与玉哥哥的缘分终结于多年以前……

  心微闷,亲事定下,爹娘来信要她安分守己,像大家闺秀那样,如果没猜错的话,她的嫁妆里头会有金有银、有上好的家具和庄子田产,但绝对不会有铺子,至于秋桦、秋桐几个,必定不能跟着她嫁过去。

  早知道无论如何都要走上这条路,这些年就不该让自己看见那样多的好风景,就该用篱笆将自己给豢养住,让她的心小、眼界小,小得只会在乎一座宅院、一个男人。

  唉,还没嫁呢,她已经开始觉得喘不过气来。

  第二章  吃顿饭不简单(1)

  卖身葬父?!

  黎育岷多看了对方两眼,那是个年轻姑娘,十五、六岁的模样,身形单薄,肌肤莹白如玉,有几分丽色,眼睛灿亮,眼珠子四下转动,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个不小心,两人目光相遇。

  她飞快打量黎育岷几眼,他穿着一件紫色绸衫,足下一双青缎黑皮靴,服饰虽然贵重却不甚张扬,长身玉立,朱面丹唇,丰神俊朗,浑身透着股书卷气,是位名门贵公子。

  略略垂头,泪水在瞬间凝聚,她再度抬头时,几颗晶莹泪珠滑落颊边,教人心动的小模样,令驻足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黎育岷并没有停留的打算,他与人有约,且这等模样的姑娘自有怜惜之人,不必非要他出手。

  可是,当他经过姑娘面前时,对方唤住他,她哽咽的声音带着几分楚楚可怜,让人忍不住心软。

  “求公子发发善心,收留小女子。”

  黎育岷顿了顿脚步,眼睫微敛,唇角轻扯。他本不想招惹麻烦的,可偏偏就是有人不怕死……笑容略略扩大,在转身那瞬间,他的笑意微敛,换上满脸真诚。

  向前跨一步,他与姑娘面对面,从容问道:“姑娘唤在下?”

  “是,求公子拨冗听小女子一言。”

  “姑娘但说无妨。”

  “小女子与爹爹进京投亲,可爹爹一路风霜,不幸病逝,小女子在这京城里举目无亲,无处求助,但见公子相貌堂堂、丰神俊朗,必是心慈之人,万望公子伸出援手,助小女子完成一番孝心。”

  话说得楚楚动人,不时一颗泪珠滑落颊边,彷佛他不襄助、不成全她一番孝心,便是不慈之人。

  黎育岷看一眼围观百姓,有人满面动容,他心底却一声冷笑,若对方姿色普通,还引不出这等效果,人呐,果然常教双目误事。  他忍不住扬起眉梢淡然一笑,半晌开口道:“姑娘怎知这围观百姓当中没有心善、愿伸出援手之人?为何非要唤住在下、认定在下心慈?难道在下与姑娘是旧识?”

  姑娘闻言一怔,仓卒间眼珠子滴溜溜转过,急急回道:“公子忘记了吗?小女子与公子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这样?”

  “是。”她眼底的犹豫一闪即过。

  “可否请教姑娘,在哪里见过在下?”他从容再问。

  “小女子在街上见过公子一面,公子神态清俊,气度高贵,必是出身不凡,区区十两银子公子定不会放在心上,若能因此救人于危厄苦难,小女子愿意、愿意……”

  黎育岷截下她的话道:“愿意屈身为奴,终生服侍在下?”

  “是,助葬之恩恩大如天,小女子愿以此身还报恩情。”她紧咬下唇用力点头,脸上已是一片绯红。  你愿意?我还不想要呢!黎育岷轻哂。“在下心底有几分疑问,还望姑娘为在下解惑。”

  “公子请说。”姑娘抬起脸,细眉微蹙,那模样令人心动。

  “姑娘方才说道,与父亲进京投亲,怎么未去寻找亲人?”

  “爹爹进京不久后便染上恶疾,小女子忙着照顾爹爹,没有时间去寻访亲人。”她低下头,寻思这番说词有没有漏洞。

  黎育岷点头再问:“既然姑娘忙着照顾父亲,之前怎有时间上街?”

  “小女子是……”她顿了顿,发现所有人的目光全落在自己身上,颔首轻声道:“小女子是要上街替父亲找大夫。”

  “不知姑娘住在哪间客栈?”

  “万福客栈。”急切中她说了个京城里的大客栈,大客栈人来人往,小二必不会记住所有入住的客人。

  黎育岷看着她的眼光中带出三分得意、两分悲怜,就像猫看着被逼到角落的老鼠,也像老虎盯着被咬断腿的小绵羊。

  他真不想残忍的,可那万福客栈恰恰是静亲王经营的地方,也是他们几个暗地聚会的场所。

  “姑娘不是京城人士,必然不知,凡有病弱者投宿,客人要求,万福客栈的小二便会代客上门寻医,姑娘大可不必亲自跑一趟。”

  “小女子并不晓得小二会办此事,所以才亲自出门寻医。”该死,她住在京城,没事怎会跑到万福客栈投宿,该挑个小客栈的。

  “既然姑娘人生地不熟,怎会知道哪里有大夫,正常人遇到这等事,第一个询问的必是住店老板或小二吧?万福客栈知道此事,必会为姑娘代劳,怎会让姑娘只身一人上街?”

  黎育岷烁亮的目光紧盯那名姑娘,她额头微微渗出汗水,显然心慌意乱、无措不安,可惜他没有怜香惜玉之意,直接把话给接住往下说:“好吧,就当姑娘不同吾等凡人,但父亲既死,是否应该尽快上亲戚家求助,而不是跪在大马路上卖身葬父?

  “就算亲戚势利不愿伸出援手,不过是区区十两银子,姑娘大可将自己卖给人牙子,由他们替姑娘谋求生路,尽早将父亲下葬才是,怎能跪在这里求路过百姓?

  “万一,十天半个月过去,姑娘都没有碰到善男信女,你父亲的尸身岂不是要在客栈里摆上许久?万福客栈乐不乐意让人停尸不好说,就算乐意,万福客栈收费不低,到时怕这十两银钱付了住宿银子,还不够让你父亲下葬。”

  “可是……”

  姑娘还想出声反驳,但黎育岷已失去耐心,不想同她多说话,决定终结她的谎话。“最重要的是,在下已近三个月不在京城,实在无从与姑娘在街头邂逅。”

  语毕,姑娘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这会儿,围观路人眼底的怜悯转为轻鄙,都信了这个俏生生的小丫头在说谎。

  可她不死心,紧咬牙关硬声道:“是小女子的错,错认了公子,可是……能否请公子……”

  好心性、肯忍辱负重,这丫头不一般呐,如果她挑上的不是自己,黎育岷还能给予几分欣赏。

  “不过是十两银子,就如姑娘所言,在下不是付不起,只不过有些事得先说在前头,这十两银子就当施舍,姑娘不必卖身、不必随我回府,日后也不得有任何牵扯,便是在路上遇见,也请姑娘假装不认识在下,因为……在下对于美貌丫头、通房、侍妾都不感兴趣。”

  听到最后一句话,百姓们顿时心中了然,原来俏丫头心底存的是这个主意,这哪是卖身葬父,是在钓金龟婿呢。难怪方才有个妇人心善想买下她,她居然想也不想便拒绝人家。

  众人哄堂大笑,立刻有人道:“姑娘,不如我买下你,本公子也是翩翩风采,而被窝里少了个妙龄女子添暖。”

  “在下再添十两给姑娘凑个二十两,姑娘足足可以葬父两回呢。”

  “要不是我家婆娘太厉害,我怎么也得把这样的解语花给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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