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完七十大寿的王奇川,想到孙子、孙女们都长大了,跟他差不多年纪的一些老朋友有好几人已抱了曾孙,席间聚会免不了炫耀一番,一辈子要强好胜的王奇川,岂肯输人?
“润玉今年二十四,也该找对象了,有男朋友吗?”老归老,还是要假装民主一下,以免成了“棒打鸳鸯”的臭老头。
“没有。”长子王春辉带着千锤百炼过的微笑道。
“爸,”长媳方倚翠端庄的笑道:“您也知道润玉的条件有多好,是您的长孙女,又生得国色天香,想联姻的豪门世家很多,可是,在台湾简直找不到匹配得上她的男人。”她与宝贝爱女对此均深信不疑。
王奇川尚未反应,角落一个“噗哧”的笑声已使得方倚翠微皱黛眉。
“王定功,你笑什么?”若非第一个儿子早夭,方倚翠不会如此放任他,放任到成了王家有名的“破坏王”。
“没什么,只是一听到‘国色天香’这种古老的成语就想笑。”才二十一岁的王定功已狡猾得比泥鳅更滑,可不想听老妈叨念,才忍住没做出呕吐状。
哪有做母亲的敢夸口没人配得上她的女儿?即使她女儿是他老姊。
王奇川不等媳妇又开口教训宝贝孙子,沉声道:“‘英展科技’的董事长沈雍为,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儿子沈云从刚回来准备接班。云从那孩子小时候我见过,剑眉隆鼻,额头开阔,不是池中物,找机会让他和润玉认识一下,或许是天赐良缘也说不定。”
王春辉笑着点头。“是的,爸。”
方倚翠原本想说什么,又吞了回去。“英展科技”听说满赚钱的,但与王家比起来,可是鳗鱼比大鲸鱼了。
然而,放眼台湾,又有谁比得上大富豪的王家呢?唉!想为家世不凡、娉婷出众的王大小姐挑一个匹配得上的男人,可真难呢!
方倚翠满心的愁思,有谁懂?
***
夜雨淅淅沥沥,惊扰不了沉睡的男女。
只有噩梦能教人醒来。
郑如咏猛摇身边的男人,“鼎杰……鼎杰……你醒醒……你作噩梦了,快醒一醒……”
“……不要……不要不理我……不要讨厌我……求你……啊……不要走……不要走──”王鼎杰猛然醒来一把抱住郑如咏,吓出一身冷汗。
“鼎杰……”
“呜呜呜……不可以说要跟我断绝关系,不可以!”
“鼎杰!”郑如咏知道,他说的不是她。
“拜托你抱紧我,我好害怕,好害怕……”
郑如咏像拥抱心爱的孩子一样抱紧他,可是不管她如何用尽力气,也无法抹平他心中那道难以弥补的裂痕,不只压在他心头,也压在她心头,沉甸甸的,沉甸甸的……
她这一生最心爱的男人啊!唯一真心爱上的男人啊!他的心始终有一位“国色天香”占据着,忘不掉,抛不下,割舍不了。
他的国色天香哪!
而她满心的委屈,向谁诉?
第1章(1)
“天香!天香!”
沈灿灿提着超美形的便当袋来到学生会,不意外又撞见王天香霸占学生会长的桌子吃便当,笑嘻嘻的也拉了把椅子坐下来一起吃。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连我们学生会长都不只一次怀疑,你之所以肯加入学生会,就为了有个地方方便吃午餐。”沈灿灿像只喜鹊似的吱吱喳喳,也不在乎王天香有没有反应,“对了,你今天吃什么菜,看起来好丰盛,总共几道菜?”
面对这么热情开朗的人,不响应她似乎显得太没人性?
“两道。”
“什么?才两道菜,看起来却这么丰盛。”
“一道‘茄子烧肉’,有茄子、洋葱、猪肉片;一道‘照烧素山药’,有山药、西红柿、秋葵加白芝麻。”
“听起来简单,看着却胃口大开,我可以试吃一点吗?”
“好。”虽然觉得她很怪,天香还是答应。
沈灿灿也贡献出家里帮佣做的豪华牛小排便当,与她交换菜色吃。
“天香,你为什么常常自备便当?”
“懒得去外面吃。”细嚼慢咽的品味五谷米饭的天然甘香,她懒得撒谎。
“我们学校的学生餐厅算是有名的好吃,我看到王定功往那儿去觅食。”沈灿灿纯粹是想跟她哈啦才自备便当,以免找不到话题。
王定功则是每到午休时间便自动让出桌子的学生会长。
“反正我妈喜欢做便当,做一个与做两个没差别。我可以不要再回答任何问题了吗?”若不是母亲每天提醒她要微笑,不要太拒人于千里之外,王天香真的只想宅在家里当宅女,即使她并不沉迷网络世界。
沈灿灿一样笑得甜美可人。“OK,我们像淑女一样专心用餐。”
淑女?好古老的名词呀!天香耸耸肩,不管了,可以安静吃饭就好。
沈灿灿却好迷这样冷冷的、酷酷的王天香。
从进入H大学开始,迎新会那天她最注意的不是差点引起女生暴动的王定功──传言是台湾最大富豪,“新鼎集团”的皇太孙──她注意到的反而是一心一意想将自己隐形的王天香。
明明生得国色天香,五官十分精巧,气质绝对梦幻,却好像自己长得像恐龙妹一样似的,只想不引人注目的混到迎新会结束。直至同窗一年之后,沈灿灿才知道,她根本不想参加迎新会,是她妈妈逼她来的。
结果迎新会当天,姓王的都会被拉出来与王定功攀亲带戚一番,包括王天香在内,结果当然不是姓王的就与王奇川有关系,在台湾,王是大姓之一。
王定功看着一脸不情愿的王天香,故意揽住她香肩,很跩的说:“可惜同姓不能结婚,不过,我不介意娶你当二房。”
一片哗然。
王天香笑了,冷冷的表情瞬间变得妩媚多情。“我个人意愿是比较想当情妇,记得把你爷爷介绍给我!”
又是“哗”的一声,不想出名的王天香被每位新生和老师记住了。
另一位美女新生郑可可,语带不屑的呛道:“你真当自己是国色天香吗?”
“我是天香非国色!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很无奈。”
“你可以去改名啊!”纯属挑衅。
“你也一起去改掉跟可可·香奈儿一样的名字?!”脸上表情高深莫测。
“我妈是贵妇,而且是香奈儿迷,不行吗?”
“我爸最喜欢‘国色天香’这种老成语,没办法。”
“你爸爸……哼哼!”
郑可可只是冷笑。若非自己也有很大的弱点怕人戳破,她已摊开来说王天香的爸爸抛弃她们母女十年了。
就这样,王天香与郑可可莫名其妙的结下梁子,除了当事者,别人都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不过也因如此,这一届的新生很快有人窜红。
包括沈灿灿,“英展科技”的千金,身价令人眼红。
郑可可的母亲经营五家有名的餐厅与酒吧,号称餐饮界女强人,又是香奈儿的爱用者,容许女儿开名车、戴钻表、一身名牌服饰,几乎压倒高二届的学姊“温大小姐”温紫容的丰采。
相形之下,国色天香的王天香低调得令人同情,妈妈只是一名国中音乐老师,常常自备便当,虽不好以“穷酸”名之,但实在激不起野心人士的追求欲望。幸好,这正是王天香想要的。
即使H大学传言有全国人数最多的富家子女入学,许多平凡学生也梦想“飞上枝头”或“少奋斗二十年”,说真的,有福可享,谁不想?
但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脚踏实地的平凡人理念来求学,那些富豪子女其实也很容易自成一个个小圈圈,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除了功课上、社团活动的良性竞争,倒也相安无事。
沈灿灿一直很努力与天香做朋友,她父亲沈雍为不断告诫子女不准端出有钱人的架子,因为有钱的不是他们,她也不当自己是千金小姐,想要额外的零用钱,还得去父亲身边当小妹打工哩!她积极、乐观、开朗,人见人爱,漂亮有主见,唯独王天香很难结交,她更想将天香拉入人群中,免得毕业即失业,成为真正的宅女一枚,实在太浪费与生俱来的国色天香了。
直至大三,她与天香才算得上是“谈得来”的朋友,这般伟大的成就实属不易,沈灿灿好敬佩自己喔!
“天香,你有没有喜欢的男生?”沈灿灿主动泡来两杯绿茶,一边喝茶一边哈啦正好。
“没有。”
“也对。”像她都来来去去与三名男生试着交往过,虽然无法更进一步,但身边桃花不断,不像天香,零绯闻。“你下了课不是直接回家便是窝在学生会免费上网写报告,偶尔还兼休息室睡午觉,就算我是男生想追求你,也要你肯停在我面前让我追呀!”
“我不是同性恋。”很认真的表情。
“我、也、不、是。”咬字异常清晰,沈灿灿目光炯炯,朗声宣布,“我知道了,学校的男生太幼稚,你喜欢成熟一点的男生。天香,反正下午没课,我们去士林官邸寻幽访胜吧!”
人来疯也不该这样吧!自己突然下结论与做决定。
天香很想装作没听到,可是人来疯的不只一个,吃完午餐回来的王定功,耳尖的刚好听到“士林官邸”四个字,大喊一声:“我也要去!”
天香松了一口气。“太好了,灿灿,就由王定功陪你去寻幽访胜,我要回家了。”将绿茶喝完,不可浪费。
王定功与沈灿灿在她头顶上方做一场诡异的眼神交流,她没瞧见,否则一定会很担心自己被这两人给卖了。
“天香,你一定要救救我!”王定功见她想走人,立刻像哈巴狗一样两手趴上她后背,只差没“汪汪”两声,死巴住不放,没一点学生会长的形象。
沈灿灿偷笑不已,尤其见天香脸都绿了,实在好好玩。像天香这般冷淡寡言的女孩子,最招架不了热情到厚颜不顾形象的怪胎。
即使在一般人眼里,王天香比较怪胎。
“放开!”
“不放,除非你答应一起去士林官邸,否则我就像背后灵一样缠着你不放,你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
“灿灿陪你去。”
“她不行,不够分量,只有你才帮得了我。”
沈灿灿抗议。“会长,你说话这么直,太伤我纯洁少女的自尊心。”
王定功一搭一唱。“因为对手是温大小姐的妹妹温紫翎,你太过于‘温良恭俭让’。她不会相信你是我的正牌女友,只有国色天香一出马,才能教她羞愧得自动退出,不再死缠着我。”
沈灿灿一脸恍然大悟。“不错嘛,温紫容是大美人,温紫翎是娇小玲珑的小美人,她敢倒追你,勇气可嘉,你何不给她一次机会?”
王定功一副没得商量的表情。“我讨厌讲话嗲声嗲气的女孩子。”
“会长,你真是个怪胎,嗲声嗲气的女孩子都很会撒娇,你们男生应该最抗拒不了这种必杀技。”
“那种撒娇都是有目的,并非真正的温柔。”
“既然你不喜欢这型的,那也没办法了。”沈灿灿走到王天香面前,代为求情,“天香,你就可怜他,帮他这一次。”
“不要。”天香冷哼。“他可恶,不可怜。”
沈灿灿瞧了瞧王定功一脸跩样,点点头。“他演可怜虫实在演得不像。”
王定功抬眼瞪她三秒,又低声下气对天香说:“这样吧,我跟温紫翎说了要带正牌女友去士林官邸散心,只要你肯陪我去逛一圈,接下来一个月,我当免费司机接送你上下学。”
沈灿灿露出一脸看到“大奸臣”的表情。美其名是自愿当一个月的司机,说穿了也是做给温紫翎看的,不上演“温馨接送情”哪算是男女朋友?
千算万算都是为了自己,竟还有脸邀功?
如此奸猾的男人绝非良配!沈灿灿庆幸自己不迷恋王家的富贵荣华。
王天香想了想。“好吧!一言为定。”她不在乎偶尔被利用,只要其中的“好处”有她需要的。她刚好搭捷运搭腻了,有人接送不错。
“天香,我可以买部车送你,让我们的‘奸情’更像那么一回……哦!”王定功刚稍微放开她,马上被她一拐子撞在肚腹上,痛得弯下腰。
“你的嘴巴好臭!”
“你……你居然敢打全国女大学生的白马王子?!”
王天香的回答是附送一脚跟踩在他脚板上!
啊~~
学生会在杀猪?!
偶然经过学生会办公室的同学都好迷惑哪!
***
到底为什么他会站在这儿,做这种蠢事?
沈云从的本性十分执拗、冷酷,教他感到不耐烦的人或事,都会不客气的摆出厌烦之色。这可以归咎于他才二十六岁,不够沉熟圆滑。
但他实在很不耐烦,非常后悔答应世伯的午餐之约,结果根本摆明了想把女儿介绍给他,还教他拒绝不了的带王润玉来士林官邸走一走。
此时盛开的玫瑰园,是蒋宋美龄生前最爱的花园。无疑的,王润玉对于繁花盛景完全没有抵抗力,娇声嗲声嗲气的说:“当女人该像宋美龄一样,一生富贵荣华不坠,令女人称羡。你以为呢?”
沈云从注视着她那张俏丽明媚的脸,一抹嘲讽闪入眼底。“可惜我不认识几个达官显贵、将门虎子,没办法推荐你去当他们的宋美龄。”
王润玉娇嗔地瞅着他,“我的意思是,当女人要有选对男人的目光和智慧,像我妈,过得幸福、娇贵。”柔情款款的秋波媚眼停在他脸上。
他真的好帅!一头乌黑微鬈的浓发,一张五官分明的酷哥脸庞,眼眸深邃有神,刚毅的下巴富有个性,好一位卓尔出群的青年才俊!
习惯了被女人盯着看,一脸做作的娇笑,沈云从扬起浓眉,实在对王大小姐感到失望得很。
“当个好命女的确轻松,只须挑对绩优股的赚钱机器,就可以一辈子不必工作,只要专心当个贵妇就好。”
“这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这样。”王润玉笑得那么无辜自然,她身边的贵妇名媛莫不如此,即使少数有在工作,也都是玩票性质的从事与时尚流行有关的工作,一样睡到早上十点起床,下午两点上班,晚上跑趴。
“简直与吸血鬼没两样!”沈云从一针见血的说。
“什么?吸血鬼?”王润玉花容失色。
“不工作养活自己,只想吸食别人的血汗钱,挥霍打扮自己,不是吸血鬼是什么?哦,也可以称为食人族。”
“食人族?”她听到的是人话吗?
“我最讨厌立志当吸血鬼或食人族的女人,既然要求男女平等,就跟男人一样每天工作八小时到十二小时,嗯,我欣赏有骨气、有能力的女人。”沈云从的冷眸如剑,射得王润玉的芳心碎成片片。
他怎么可以对娇贵的名门千金说出这么无礼、过分的话?有骨气、有能力的大男人,会觉得让女人养尊处优的过一生是他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