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她说有伴护陪着,男人发出一个听起来有点像是放心的单音,“那不要太晚回家。”
“好。”妍安蹲下身子,把电话拿给茉茉,“是爸爸。”
茉茉接过电话,童音软软的叫唤,“爸爸。”
然后就看到她小大人般的“哦”,“好”,“我知道”,“嗯”,嘟嘟嚷嚷的说着早上吃了什么之类,父女情深得很。
汪晓晴看着她,双眼晶亮,“他这么紧张你?一出门电话就到?”
“你不要想到那边去,他很紧张我是因为他女儿在我手上。”
妍安指指外面四个一看就很剽悍的外国男人,全都超过一百八十,双眼炯炯有神,双手孔武有力,“茉茉的伴护,没他们跟着我不能出门。”
汪晓晴傻眼。这叫伴护?那身高,那肌肉,那精悍的脸,这是美国特种部队好不好!“他哪里找来的?”
“不知道耶。”
实在是太惊人了!汪晓晴一边这么想,一边忍不住又瞄了一眼那壮硕的二头肌,那是要做多少训练才能练成那样啊……
“他们身上该不会有枪吧?”
“应该……没有……”但其实就算有她也不意外就是了。
“纪家的人呢?你还有见过谁吗?”
“老先生前几年病倒后就一直在住院,老太太住在老家,但因为这几年身体不好,除了儿子之外不太见人,我听茉茉说,她的亲人只有爸爸跟姑婆,姑婆有开店,不常来家里,不过纪东佑会带孩子去店里玩。”
“姑婆没生孩子?”
“听起来是没有,我觉得他们家的人很少。”
说话间,茉茉已经结束了跟纪东佑的对话。
“阿姨,你的电话。”
“好乖。”妍安把手机放入包包,摸摸她的头。
茉茉开心的笑了。
第6章(1)
妍安把茉茉安在自己以前的位置上着色,她则跟汪晓晴在饮水机旁边。
原本是讲一些行程跟业务的事情——生意突然好了起来,把团转给别人太浪费,得开始跟国外旅行社进行合作,她们两人现在都无法出团,要联络一些以前的领队,虽然走旧的行程也不是不行,但可以的话希望今年去踩新线……
讲着讲着,莫名的就讲偏了。
“你们现在也算孤男寡女日日相处,他的女儿还这么喜欢你,完全的天时地利人和……”
“你想太多了啦。”
汪晓晴振振有词,“你现在单身,他又没女朋友。”
“他来往的都是门当户对的小姐,我这种落难千金不在他的范围内。”
“所以要突破重围。”
“可我不想啊。”
“喂,沈妍安,他年轻,有钱,而且,最难得的是他那么帅……”
妍安从鼻孔发出一个单音,“帅有个屁用啊。”
“你不觉得当自己看着一个帅哥的时候,心情会比较好吗?”
她当然知道纪东佑长得好看,不过好看的男人通常不可靠。
她的前男友高齐稹一流学府毕业,又高又帅,说想在定下来之前走一圈世界,她当时虽然只是个高中生,但由于父母的疼爱,因此也算是小富婆,听到男友这么说,立刻拿出所有积蓄让这个男人完成环游世界的梦想。
高齐稹从亚洲走到欧洲,非洲,北美,南美。
很长的距离,两人都靠着msn维持感情,也讨论未来。
两年过去,男人绕了地球一圈,回台湾后发现沈家家道中落,对于之前很热中的结婚立刻变得支支吾吾,没多久,高齐稹在工作场所遇上他所谓的真命天女,闪婚,闪孕,闪当爸。
至于跟她借的那些旅费,原本说有钱就会还她,但也只还了一千欧元左右就没下落了。
典型的人财俩失。
从那次以后她就知道了,男人帅有个屁用。
高齐稹要不是因为长得好看,自己也不会在少女时期被迷得晕头转向,丧失基本判断能力。
汪晓晴看她表情知道她想起高齐稹,拍了拍她,“那混蛋是例外。”
混蛋多了,还真没看过这么混蛋的,从头到尾都为了沈家的钱,知道沈家破产后,没有一句安慰,急急忙忙就找对象结婚。
“他是很坏没错,可是如果我因为纪家的钱去接近纪东佑,那我不就变得跟高齐稹一样了吗?”妍安低声说,“钱很重要,但我不想为了金钱失去身为一个人应该有的价值,如果我跟一个人在一起,那一定是因为我爱他,没有其他原因。”
发件者﹕沈妍安
内容﹕今晚来不?
男人想了想,回复﹕应该可以。
不一会,妍安发来了语音简讯,讲话的人是茉茉﹕爸爸,我明天早上要吃芒果面包。
然后男人知道,他今天下班后,第一个要停的地方是面包店,第二个才是女儿住的地方。
真是太奇怪了,他的日子怎么会在短短几天变成这样?
以前,他只会出现在三个地方,纪氏大楼,家里,程暄的酒吧,现在则多出沈妍安居住的公寓。
只要下班的时间早于七点,他都会去那里看看茉茉,陪她玩一下,问问她今天做了什么。
茉茉总是会在他询问之后拿出当天的作品,蜡笔画,涂色本,黏土,开始练习写的注音符号跟一些简单的国字……
他看得出来,沈妍安的出现让茉茉很开心,小叛逆已经洗心革面,归化为良民帮,照表操课的写字,算数,画画,弹琴,只要沈妍安夸奖她几句,茉茉就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纪东佑见过几次实况。
茉茉学习一个段落后,会跑到沈妍安面前,抬起脸,等着她摸自己的头,或者给肯定的微笑。
来这里给她上课的依然是那些家教,但是因为“马麻”陪着,小叛逆力求表现,甚至已经懂了“老师没说下课,不可以随便跑掉”这个道理,合作得让老师们受宠若惊。
而沈妍安,比他想得好很多。
她从不吝啬给予茉茉响应跟鼓励,当然,也不会像他一样毫无道理的宠溺,小公主在这里,除了自己吃饭,自己穿衣服外,还要自己收拾玩具,吃完饭,得自己拿纸巾擦嘴擦手,把碗放进水槽里。
至于三餐,第一天的微波只是偶发事件,她会煮饭,家常料理也做得不错,餐桌上菜肉比例还算勉强过关,比较不好的是餐桌上会出现炸鸡、汉堡排这类他觉得不太合适给孩子吃的东西。
他曾经试图希望她按照营养师开的菜单来煮,甚至表示如果她觉得麻烦,他可以派人按照三餐把东西送过来,沈妍安唉的一声,拍拍他的肩膀,要他放轻松。
“偶尔吃一次没关系,何况你以前给她少油、少糖、不过度加工,吃得自然又健康,但她也没长成你想要的那个样子啊。”
男人哑然。
“而且,你能想象等她进了小学,其他朋友说,哪一家的炸鸡好吃,哪一家的汉堡好吃时,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问‘什么是汉堡?什么是炸鸡?’的样子吗?”
……好吧,他无法想象。
“虽然只相处几天,但我觉得茉茉没问题,有问题的人是你,你太宠她,又舍不得骂她,这样不对,小孩子做错了就是要骂,不能永远只是摸着她的头说没关系,现在没关系,将来会有大关系的。”
他也知道。
可是每次看到茉茉的脸,他就觉得好歉疚,他亏欠了她,没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口。
“借这个机会顺便告诉你一声,现在我还没有骂过她,不过以后她若出现了一些讲不听的状况时,我会骂她喔。”
男人点点头,“我知道了。”
纪东佑虽然不想承认,但他被沈妍安给催眠了。
程暄说那是居家气氛的关系。
以前的保母跟家教,看到他会马上站起来,鞠躬问好,必恭必敬的回答所有的问题,但沈妍安并不是那样。
她总是一边洗碗一边问他,或者一边看电视一边问他,或者一边晾衣服一边问他——因为她完全不严肃,他也就很难严肃了。
他每天来这里,除了看茉茉,跟沈妍安的普通对话居然也成了他觉得很不错的时光。
没有数字,没有日期,无关算计,就只是想到什么说什么,简单到不行。
沈妍安有点粗线条——这刚刚开始的缺点在经过几日的相处过后,他已经把它变成优点。
她没有地雷,什么都能讲。
至于真的很不愿意踫的话题,她也会直白的说﹕“一言难尽,就让我们跳过这一段吧。”
从小到大,他来往的都是名嫒淑女,或者尽心学习上流礼仪的普通女孩,没人像她这样子的。
她完全不含蓄,可是也因为这样,他不用去猜忌。
她会叫他买东西﹕牛奶,面包,水果,泡芙……
他曾跟她说,有需要可以吩咐家务助理。
女人叹了一口气,“我看起来像这么贪吃吗?那是给茉茉买的。”
“那还是可以请家务助理买。”
女人一副他很没救的样子,“爸爸买的面包跟家务助理买的面包怎么会一样,就算吃起来一样,也绝对不一样的。”
原来是这样。
纪东佑之前还真没想过这点。
他只觉得,等他去到面包店都晚上六七点了,一些热销品早就被抢购一空,家务助理就不同,可以在出炉的时间去,选择比较多。
“你真的是茉茉的爸爸吗?她没那么难带的,其实她算很好养,每天早上跟她说,这是爸爸昨天帮你买的早餐喔,她就很开心的吃完了,十五分钟都不用,哪像你之前说的吃个早饭要两小时。”
道理很粗浅,但是他没想过,对小孩子来说,最好的东西不是锦衣美食,而是大人对她的关爱。
纪东佑想起自己小时候,好像也是这个样子,厨房阿姨很会做菜,可他跟东河总是随便吃吃,肚子不饿就算,母亲偶尔下厨一次,他们会把菜全部吃完,但其实母亲的厨艺并不好。
他太久没当孩子,所以忘了这些。
“表达对孩子的爱,你不需要从五星级饭店把面包师傅挖来,让他在茉茉起床前做出刚刚出炉的面包,你要做的就是来这里之前先绕去面包店,亲手替她挑一个,这对她来说就是独一无二了。”
男人震惊之余,也的确受教了,“你真的没有带过小孩?”
“没啊。”
“照顾过弟弟妹妹吗?”
“我是独生女。”
男人想,那有什么?他自己的爸爸也一直以为自己是独生子,没想到都结婚了,才发现自己有个小妹。
程暄的妈妈走得早,她小时候也让纪东佑的爸妈照顾过一阵子。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没有,最有钱的时候都没有人来认我们。”妍安照例是把奶精丢给他,让他自己加,“不要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也是当过千金小姐的,我只要想想我爹是怎么想的,就知道你大概会怎么想了。”
“你应该去学幼教的。”
“我把这句话当夸奖收下了。”
男人笑了笑,“我真的是夸奖。”
“谢谢你的肯定,但是俺还是要跟你说,我是绝对不会跟你签长约的。”
“我知道,你想让欢乐旅行社东山再起。”还有,让跑路的爸爸可以回台湾——这句话他没讲出来。
那是三天前放在他桌子上的报告。
沈大宇因为欢乐每况愈下,在朋友的游说下投资餐厅生意,背债千万,三年多前已经落跑出国,到现在下落不明。
在那个瞬间,男人第一次对她产生了一点点佩服的感觉。
一样是继承家业,他继承了亿万资产都觉得辛苦难当,何况继承的是千万负债,辛苦可想而知。
第6章(2)
这天,纪东佑回阳明山的家跟母亲陈银月一起吃饭。
陈银月看到儿子自然是高兴的——刚开始,纪东佑跟茉茉也是住在这里,不过后来纪氏自己盖了办公大楼,离家太远,每天光是交通时间要花上三个多小时,老太太心疼儿子,所以催他搬出去,找个近一点的地方。
这天是相隔半个月后的家庭聚餐。
天气很好,纪东佑让管家把下午茶移到外面。
小花园虽然不大,但是花木扶疏,沿着墙边那一整排的扶桑花是他的最爱——
明明是艳红色的花朵,感觉却很朴素,没什么香味,好像只是单纯的宣告夏日来临一样。
他一向喜欢简单的事物。
陈银月看着他的眼神,微笑,“你跟东河顽皮的时候最喜欢躲在里面,大热天的,也不怕有虫子。”
“又不是女生,怕什么虫子。”
她端起红茶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茉茉跟新保母合得来吗?”
男人点点头,“她们处得很好,茉茉把她当女神看,不管她说什么,茉茉都照单全收。”
“这么厉害?”
“是很厉害,赵爱蕙一直说,她当保母太可惜,根本应该当魔术师。”想起茉茉最近学会的捶背跟“爸爸辛苦了”,男人脸上浮起一丝微笑,“刚开始我有点担心,不过她教得不错,小朋友好像终于开始懂事了。”
“这倒难得。”陈银月自然知道这个孙女有多恶劣,“下次请她一道过来吧,我也想见见她,顺便跟她认识一下。”
“好,不过……”
很少看到儿子欲言又止的样子,她觉得十分新鲜,“不过什么?”
“她长得跟朱盛茉有八分像。”
老太太沉默。
许久之后,她才又开口,“茉茉还记得那女人?”
“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我想应该是。茉茉第一次看到她,以为是妈妈终于出现了,你也知道,她想了很久的……”男人似乎在考虑措词,过了一会,才又再度开口,“就某种方面来说,也算是美梦成真,沈小姐说什么她都听,她现在很乖,也能商量,不会再故意跟其他人作对。”
陈银月沉默了一会,露出一丝苦笑,“真是命。”
“妈,别想这么多,就当作是上天给茉茉的礼物吧。”
陈银月叹了一口气,说道﹕“也只能这样想了。”
她喜欢茉茉,可是,她真的很不喜欢她的母亲——一个唯利是图到不可思议的女人。
陈银月第一次知道朱盛茉的名字是从沈东佑的口中听到的。
东佑说,有个女孩他挺喜欢,很聪明,很独立,如果两人发展下去,也许寒假的时候他会带她回家。
寒假时朱盛茉的确出现在纪家的别墅,但是,却是以“纪东河的女友”的身份来玩的。
东佑笑笑说,自己跟她有点暧昧,但相处过后发现个性不合,他觉得女人太过好强,女人觉得他一点都不温柔,因此没有继续下去,都觉得处不来当朋友就好,可是没想到,她跟东河认识后,居然来电了。
陈银月不像两个儿子一样,她五十岁,经过大风大浪,一下就看出来,朱盛茉并不简单。
她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想的。
当初搭讪东佑,以为他是纪家长子,只要能嫁给他,飞上枝头做凤凰,从此脱离贫困,过着富贵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