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您怎么了?”小阳看着她异常的举止,一脸奇怪。
丁沐儿赶忙笑了笑,空的那只手敷衍的摸摸他的头。“没事、没事,你快吃。”
见她继续喝水,小阳问道:“母亲,信叔呢?”
听见他的名字,她顿时呛着了。“咳咳咳咳咳……”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孩子!
“来了。”阿信走过丁沐儿身边,见她脸色呛红,顺手拍了拍她的背。“有人跟你抢吗?喝这么急做什么?”
丁沐儿整个人像着火似的闪了开,隔着两步的距离,神魂未定的瞪着他。
幸好,他已经把衣服穿上了……
阿信的嘴角一瞬间拉平成一个极其不悦的弧度。“丁沐儿,你是蚱蜢吗?”
她那跳开的反应让他很不爽,他是好心,搞得他像色胚似的,真郁闷。
丁沐儿眨巴着眼睛,不知道要怎么说明自己失常的行为。
小阳看看发懵的丁沐儿,又看看薄染怒意的阿信。“信叔,母亲,孩儿不好一个人吃,你们也快坐下。”
好孩子!丁沐儿得救,连忙拉过椅子坐下,坐下时,她的视线刚好扫到桌上那盘茄子……她的心又是一跳,今天不该炒茄子啊……
偏偏,小阳又欢快地道:“信叔,母亲为您做了茄子,您多吃点。”
丁沐儿脸红得压不下来,只得埋头拼命扒饭,只是吃着吃着,阿信那精壮的身影仍在她脑子里挥之不去……
要练就那样一副体魄,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古代没有健身教练,那他是镖师之类的吗?
她悄悄抬眸。
多大年纪啊这人?
看起来是二十出头,古代人都早婚,他会不会已经成亲,是几个孩子的爹了?
有这样的体魄,那他妻子肯定很幸福……呵呵,她突然有些明白前世她堂姊说的了——男人的身材也是很重要的,宁可找个“丑但是高”的男人,也不接受一个“矮但是帅”的男人。
而他,根本是妖孽级,身高目测约有一八五公分以上,不但拥有能撩拨人心的伟岸身材,还有张能迷醉万人的俊脸,简直是生来勾引女人的……
“母亲,这包子里包的馅儿便是咱们今日挖的竹笋吗?真是好吃。”
小阳稚嫩的赞美声令丁沐儿回过神来。
去去去,人家正襟危坐,好端端的在吃饭,她却尽想些有的没的,要是他知道她在胡思乱想什么,晚上非锁门睡不可。
“就是今天挖的竹笋没错。”她连忙笑咪咪看着儿子说道:“小阳找到最多笋子,功劳最大,可以吃最多。”
“信叔也吃。”小阳忙用他那短短的小手把那盘包子往阿信面前推,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丁沐儿。“信叔虽然没找到半支笋子,可孩儿找到很多,孩儿找到的分儿都能给信叔吃。”
丁沐儿不由得摸了摸小阳的头,低眉浅笑。
这孩子,真是乖巧得让人心疼啊。
小阳肯定是极度缺少父爱,打从阿信来之后,他就换黏着阿信,不黏她这个娘亲了,还直说书房要给信叔做房间,他没书房没关系,信叔很可怜,记不得任何人,千万不要赶信叔走之类的替他求情。
其实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阿信赶走,将心比心,若是她穿越而来,人生地不熟的,又没人收留,岂不是无助极了?
他亦同,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赶他走,不是要去他去死吗?她可没那么狠心。
虽然他饭量不小,但她勤快点做吃食去卖,也还养得起他,三个人就这么凑合着过,等他慢慢想起自己是谁再说,若是一直想不起,她也不介意多养他一个……
“丁沐儿,这包子一个卖多少?”阿信突然出声问道。
这个问题马上把她拉回现实。
眼看冬天到了若是还没瓦房住,她还有什么心思想什么猛男的身材,真是够了。
她直觉回答了他,“三文钱一个。”心没刚才跳得那么怪了,很好。
“三文钱?”他皱了皱眉。“你去问问李猛,他何时还要进山打猎,我随他一起去。”
他见李猛家里就是靠着李猛打猎维生,不但自己能吃,还能兑银子,而晴娘帮人看病往往分文不取,他们也无田可种,看起来清闲得很,哪像丁沐儿,快把自己当十个人使了。
若他也能猎些猎物回来,她就不必这么辛苦,做这些赚不了几文钱的东西卖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会打猎吗?”丁沐儿絮絮叨叨地说:“山里不只有野兽,还有猛兽,你要是成了李大爷的绊脚石,我怎么对得住人家?要知道,我跟你的两条命可都是李大爷和晴娘救的,这份恩情都还报不了,若让你跟进山里,让李大爷为了保护你有个什么闪失,我怎么对晴娘交代?”
她说个没完,阿信面色则是阴沉不定。
什么鬼话?他有这么差劲吗?绊脚石?说他会成为李猛的绊脚石?她这是有多瞧不起他才会说这种话?
“不吃了!”他摔下碗筷起身,转身大步走进书房,“砰”地甩上书房的门。
丁沐儿忍不住在他身后做了个鬼脸。
这位失忆爷的脾气还真大,说两句就发火,她说的不对吗?他又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是跟进山里,反而被猎物追,李大爷岂不是还要费神救他?要是他被捕兽器什么的夹到腿了,还是掉进猎人为捕兽设的陷阱里,都会增添李大爷的麻烦。
“母亲,”小阳拉拉她衣袖,小眉头蹙着。“孩儿想,信叔是不要母亲这么辛苦,才说要去打猎。”
丁沐儿一愣。“是这样吗?”
他这么为她着想?因为不要她辛苦,才说要去打猎?
“嗯。”小阳重重一个点头。“信叔是好人。”
丁沐儿望着书房的门,不作声了。
吉安城一年一度的庙会是整个温州的大事,丁沐儿一早便摸黑和要进城的村民一块儿搭牛车,她自然不是自己一个人,还有阿信和小阳,以及两大竹篓的肥皂。
她自然也是试过水温的,先把部分成品分送给村里的女人,广受好评之后,她才放心又上山摘皂角做了将近七十斤的肥皂。
郭大娘在牛车上就坐在他们三人对面,看着他们笑眯了眼。“你们如今也像一家人了。”
丁沐儿正被这天外飞来一笔的话弄得一个激灵,也感觉到身边的阿信一僵,正不知要怎么回应时,郭大娘又自顾自的说下去——
“这么难得的热闹,晴娘跟她那口子竟然不来?也太可惜了。”
这句丁沐儿知道要怎么回答了,忙说道:“我跟晴姊姊说了,若看到什么稀奇吃食,再买回去给她尝尝鲜。”
难得热闹的盛事,几乎整个安然村的村民都到了县城,就晴娘两口子说怕吵,宁可待在家里。
“他们搬来咱们安然村也三年了,可看着总觉得跟咱们村里的人不太一样。”刘大婶说道。
丁沐儿倒没那种感觉,因为她自己才是最不一样的。
“母亲,若肥皂都卖完了,孩儿可否在庙会里逛逛?”
丁沐儿搂着怀里的儿子亲了一口。“自然是可以的,娘本来就打算带你逛逛庙会,若是肥皂卖不完也没关系,难得进城,咱们好好逛逛再回去。”
小阳听了,眼睛一闪一闪的发亮。
丁沐儿看着又喷发了母爱,这个乖巧的孩子啊,她好想带他去迪士尼乐园玩一玩……视线蓦地对到身边的阿信。
她想了想。
好吧,如果有那一天,也带上他好了,不知道他若坐上云霄飞车会是什么表情,还高冷得起来吗?呵呵,肯定吓得屁滚尿流,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
阿信拿斜眼看她。“你在笑什么?”
“我有吗?”原来自己脸上都露馅儿了啊。
阿信闭目养神前丢下一句,“无事乱笑,非奸即盗。”
丁沐儿笑了笑,也不反驳,谁让她在想的确实是不怀好意呢,他太厉害了,这也看得出来,她真的越来越想知道他失忆前是做什么的?可是话说回来,她也越来越担心他会恢复记忆,若是恢复了记忆,他势必要走,那……那小阳怎么办?小阳那么黏他,他一走了之,对小阳来说又是一个伤害。
一路颠簸,终于在太阳由天边升起时到达了县城,四面乡镇涌进了人潮,热闹不在话下。
丁沐儿支摊子一天是六十文,桌椅都是县衙备的,她的摊位也简单,就摆了各种香味的肥皂试用品和清水,也备了几条帕子,这只是以备不时之需,古代的女人不管是在家里是出门,都会系着帕子,试用过后,她们用自己的帕子擦净手即可。
小阳是头一回到庙会,看得目不转睛,不过他很安分,就守着摊子寸步不离,阿信则是很自动的拿了水桶去挑了一桶水回来。
不到半个时辰,县令领着一群温州的官员来了,大大小小的官,浩浩荡荡,看着有五、六十人之多,县令居中,朝天做团拜仪式,跟着,钟楼的钟声敲响了,宣告着吉安城一年一度的庙会开始。
人潮比丁沐儿想像的还多,当知名的戏班子在台上出场时,可说是到了万头攒动的地步,她旁边是郭大娘的甜饮摊,郭大娘和她几个孩子也是忙得脚不沾地,应付着络绎不绝上门的生意。
女人爱美,古今皆然,丁沐儿的肥皂生意也很火红,她又肯大方给人试用,几乎只要试用过的都会买,而且都是一买好几个。
她在皂角里分别加入了玫瑰、茉莉、桂花、玉兰花、香茅、柠檬、茶叶,囊括了浓淡香味,捏成不同花状,哪里是单调的皂角能相比的,自然能够掳获女人的心。
人潮实在太多,才两个时辰,所有的肥皂都卖光了,荷包赚得饱饱,她也笑得阖不拢嘴。
来到古代,她才知道自己是个财迷,前世她家境不错,跟着崔大师,只想学艺,不在乎薪水,虽然大学毕业了,可回到家,父母跟爷爷、奶奶还会给她零用钱哩,所以她从来没缺过钱花用。
如今身在古代,生活维艰,女人能做的活又少,地位又矮男人一截,不得不一分一毫都精打细算。
孩子长得快,过两年,小阳还得进学堂读书,那又是一大笔花费,还有啊,孩子每长一年都要做新衣裳的,一年四季的衣裳和鞋子花起来也不是小数目。
她有时也会莞尔,她是做了娘亲之后才懂得如何做娘亲的。原主的爹娘早死了,又没有兄弟姊妹,她在这里孤身一人,小阳是唯一与她血脉相连之人,她已打定主意,一辈子不跟小阳分开。
说实话,如今是她依赖着小阳,若不是小阳需要她,她也没勇气在这古代生活下去……
“母亲,肥皂都卖完了,能去逛逛了吗?”小阳的眼里已然写着渴盼。
丁沐儿微笑,摸了摸他的头。“好。”
四周以及走过他们摊子前面的孩子们,个个不是在吃零嘴就是在玩耍,小阳能自我约束的站在原地不动,实属不易。
丁沐儿跟郭大娘打了招呼,约好了回程的时间,他们三人就跟着人流一起逛庙会,未免小阳走失,阿信把小阳抱在怀里,而丁沐儿也怕跟丢了,索性拉着阿信的衣角,三个人在外人眼里看着,就是一家人。
第三章 庙会,遇渣男(2)
吉安城很繁华,除了临时来的上百个摊贩,城里本就有许多店家,东城大街两旁店铺林立,卖字画的、卖家俱的、书铺、食肆、客栈酒楼、茶馆……各种店铺,应有尽有,丁沐儿在绸缎庄前停了下来,被她拉着衣角的阿信自然也停了下来。
“母亲,这是卖什么的铺子?”小阳好奇问道。
“这是卖衣裳的地方。”丁沐儿不由得从自己拉着的那截衣角,看到阿信身上去。
他都没衣服,把他从河里救起时穿的那身衣服早破烂不堪,现在他身上的这套衣衫还是李猛借他的。
这里的女人,个个针线了得,她承袭了原主的手艺,自然也会做衣服,说起来,她帮他做一、两身衣裳也是可以的,只是她不喜欢做绣活啊,拿起针线就头疼,要她绣条帕子,她宁可去种田。
这阵子,阿信也帮了她不少忙,种田、背石块、劈柴、摘皂角、做肥皂,凡是粗重的活他都做了,她原来就不是个小气之人,帮他买一、两身衣裳也是应该的,还有小阳,小孩长得快,说不定过了年身子就抽高了,得买几身衣裳备着。
她兴匆匆地说:“进去看看。”
阿信只当她女人家爱美,逛逛绸缎铺子没什么。
见到客人上门,店主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客官,本店的丝绸是城里最好的,有缝制好的襦衫成衣,也可以订作衣裳,两位随意看啊!”
丁沐儿对于挑男装也没经验,便指着阿信和小阳道:“那就劳驾您拿几身适合他们俩的衣裳给他们试试。”
“好的好的。”店主连忙叫一旁的伙计去取衣裳。
阿信板着脸拒绝,“我不需要。”
丁沐儿只拿眼上下看着他。“难道你要一直霸着李大爷的衣裳不还人家?”
阿信一时没想到这个,脸上蓦地一红,不说话了。
伙计已经手脚俐落的取来好几身衣裳,殷勤地招呼道:“大爷、小爷,请随小的来试穿。”
两人进了里间,丁沐儿在外边等着,没多久他们俩出来了,她忍不住“哇”了一声。
“果然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簇新的衣裳衬得他们俩更精神了,两身衣裳都是天青色的料子,乍看下更像父子了。
丁沐儿吩咐伙计,“不必换下了,就穿着走,再各要一套款式差不多的,颜色不同的即可。”
她没再要阿信试穿是因为她觉得阿信会嫌麻烦,然后会来上一句“都不要了”。
小阳倒是左看右看,很是欣喜,对着她深深一揖,“母亲,新衣裳真是好看,孩儿很喜欢,孩儿定会好好爱惜,多谢母亲。”
她拉着小阳的手,在他脸颊上一亲。“娘买衣裳给我们小阳是天经地义的,只要小阳喜欢,娘亲就开心啦。”
阿信自然是绷着脸半句不吭,丁沐儿也没期待会听到什么感谢之词,她很开心的付了银子,让伙计把旧衣和新衣一块打包。
见她接过包好的衣裳要走,阿信却蹙了眉。“你呢?你不买吗?”
丁沐儿一笑,“我衣裳很多,不必买。”
比起他们两个,她衣服算多了,虽然都是旧的,但也有好几身衣裳可以替换。
听见她这么说,阿信的脸绷更紧了,好像有人得罪他似的,让丁沐儿很莫名其妙。
好在,街上五花八门的店铺太多了,她穿越到这里之后就一直待在安然村没离开过,自然是每一间店铺都吸引着她的视线,她很快把他的不高兴抛诸脑后,率先进了一间家俱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