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旭风曾是唐家的中心,也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小王子,他有傲人外表、比同龄孩子聪慧的脑袋及杰出的表现。
他三岁能流利使用英文与外国人交谈,却不曾去过英语系国家;他五岁能做千位数的加减乘除,没有丝毫困难。
当其他小朋友艰辛的与ABC战斗时,他已经可以毫无阻碍地阅读《哈利波特》原文小说;当别的小朋友弄不清楚两位数计算时,他已经懂得计算函数与机率。
他的人生,如果没有弟弟这个变数,也许会一直顺风顺水过下去。
在他七岁这一年,母亲生下弟弟唐旭初,弟弟的诞生让大家真正理解了“天才”的定义,包括他,从此他不再觉得自己是聪明的、厉害的。
唐旭初三岁不需任何人教导,能阅读《史记》、《资治通监》、《老子》、《庄子》、《论语》、《孟子》……不光是阅读,而是能完全记诵并理解其中的含义,四岁无师自通计算大学教授才会的高等微积分,十三岁取得大学物理学、医学同等学力证明,十五岁拿到物理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十七岁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十八岁已能主导由一群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实验室,立志找出上帝的能力,立志用科学方式让瘸腿者能行走、让瞎眼能看见,甚至让死去的人复活……
父母在确认了弟弟是真正的天才之后,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弟弟身上,母亲为了让弟弟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在弟弟七岁时决定移民美国,那年他十四岁,在他心里,父母的决定等于抛弃了他,就因为他不是天才。
当他二十岁时,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就读台大财经系,一名成绩优秀的大学生罢了。
尽管他拥有令人称羡的外貌、挺拔修长的身材,比一般人好上许多的成绩、头脑,并且年纪轻轻就靠着丰富的财经知识、敏锐的判断力,在股市里杀进杀出赚取了千万身价,他却还陷在自己不是天才,始终低人一等的黑暗漩涡里。
唐旭风心里住了一个受了伤的小男孩和一只名叫嫉妒的鬼。
他赢不了弟弟的高智商,唯一能赢的就是比弟弟会赚钱,所以他拼了命赚钱、赚钱,除了钱再也看不到其他。
他记不得在十岁这年,住他家隔壁的五岁小女孩蓝家绮曾经抱着洋娃娃,仰头用纯真的眼睛、无辜的声音,轻拉他的衣角,甜软地说:“大唐哥哥,我长大后当你的新娘子,好不好?你长得好好看喔,睫毛长长的,跟我的洋娃娃一样,你的眼睛又大又亮,你说英文的声音好好听……”
他也不记得蓝家绮十五岁的时候,曾亲手烤了一盒手工饼干,在情人节这天送到他家门口,一脸害羞的说:“大唐哥哥,这是我烤的饼干,送给你吃。”
更不记得当时的他一脸冷酷,双手抱胸,不耐烦地说:“蓝家绮,你十五岁了,该做的是认真学习,而不是满脑子想这些无聊的风花雪月。我不爱吃甜食,更不吃饼干,最重要的一点,我非常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说完,他砰一声将大门关上。
自然,他也不会记得蓝家绮那原本写满恋慕的眼里深受打击的模样。
十岁的他、二十岁的他、二十七岁的他,整个世界只存在一座他拼尽全力也跨越不了的高山。
爱情来了,他错过,直到二十八岁这年,一场意外改变了他……
第1章(1)
台北市的夜生活热闹缤纷,只要你觉得寂寞,随便揪两三个好友,不难找到一家气氛欢快的夜店,喝上两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个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嚣。
这城市永远不缺寂寞的人,也永远不缺为爱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众多寂寞人中的一个,他一个人坐在夜店吧台,喝着苦涩的酒。
深夜十一点多他刚下班,却还不想回家,因为不想看见那个他爱了一辈子,而她却爱了别人一辈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机响起,他拿出来看萤幕一眼,立即接了电话。
“方总,你人在外面吗?”清脆的女音传入耳中,“你那里听起来很热闹。”
“卓亮吟,现在已经下班了,你叫我学长吧,听起来比较顺耳。”
“你在哪里快活?”她语调轻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心情不好吗?一个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个人,喝两杯就回去。你还是没说,找我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刚才忽然想起忘记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张总的早餐之约取消了,改约王董打高尔夫球,谈投资越南厂,你明天直接去高尔夫球场,王董大概八点半会到。”
“我知道了,谢谢。”
“学长,你一个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吗?”
方中磊拉了拉领带,吐了一口气,指着面前的空杯,向吧台里的酒保比了1。
酒保对他点点头,很快送上一杯同样的酒。
方中磊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没说话,先喝了一口酒,这才开口,“你想听我倒垃圾,是吗?”
“如果你愿意说,我愿意听。”
“让我先想想,我该从哪个地方说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卓亮吟声音低柔。
“你觉得人有没有可能在五岁时就对某个人一见钟情?然后这辈子非对方不可?”
“这世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卓亮吟轻声说。
方中磊轻嗤了声,“也是,我五岁时第一眼看到她,就认定是她,既然如此,凭什么她五岁时认定隔壁家的唐旭风,我却觉得她荒谬?那天,她回来告诉我,她发现唐旭风睫毛很长,很像我送她的洋娃娃,所以她长大要当他的新娘。”说到这里,他翻了个白眼,“你说好不好笑?难道我睫毛比唐旭风的短?卓亮吟,你评评理,我的睫毛很短吗?”
“学长,你睫毛很长。”
“是嘛!我也这样觉得,可是她却因为该死的睫毛一心一意要嫁唐旭风,什么鬼!”方中磊气愤道,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卓亮吟跟方中磊认识多年,他们国中同校,她小方中磊一届,而在她的印象里,方中磊一直是校园风云人物。
后来方中磊就读清华物理,她隔年跟着去读清华,大学毕业后,方中磊去美国读硕士,她也去美国读了两年硕士,只为了能在方中磊身边多待一年。
方中磊一向冷静自持,她从没见过他失控的样子。
“学长,你喝醉了吗?”卓亮吟开口。
“我没有醉,喝不到两杯怎么可能醉?不过我倒真希望我醉了,那么或许,我就能说服自己接受这么荒谬的事情,她的死心塌地居然只因为该死的睫毛,又或者如果当年我没存钱送她那个睫毛很长的洋娃娃,她就不会一心一意爱着唐旭风。”
“学长,你没想过吗?也许那只不过是理由,她就是爱上了,跟睫毛长短其实并没有关联。”
方中磊握手机的手紧了紧,卓亮吟说的话何尝不正确?蓝家绮就只是爱上了唐旭风。
“你说的对极了!”他一口气把酒喝光,“我该回去了,明天见。”
“学长,你喝了酒,别开车。”
“我知道。”
“学长,能不能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你问。”
“既然她爱别人,你可不可能有一天也……”
“爱上别人吗?”方中磊打断她的语气有几分嘲讽,“卓亮吟,你爱过吗?真真切切的爱一个人,有那种这辈子非他不可的强烈感觉吗?”
卓亮吟停顿了一下,幽幽的说:“有,我心里有这样一个人。”
“那么,他爱你吗?”他又问。
“不,他不爱我,他并不知道我爱他。”
“你现在还爱他吗?”
“是,我现在还爱他。”
“那请你回答我,既然他不爱你,你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去爱别人?”
“学长……”卓亮吟给不出答案。
“你做不到是吗?跟我一样,我也做不到。很晚了,你早点休息,晚安。”
“学长,晚安。”
“卓亮吟,说句真心话,你爱上的男人是个傻瓜,因为你这么好,他却看不见你的好,听学长一句劝,别爱傻瓜。”方中磊叹了口气。
“或许我们都是傻瓜,只有傻瓜才会固执地爱着不可能爱我们的人。学长,我没办法停止爱他。”卓亮吟声音好轻好轻。
“是,我们都是傻瓜。晚安,傻瓜。”
方中磊将手机收回口袋,唇边噙了一抹浅浅讽笑,那是他是对自己的嘲笑。
这是个充满傻瓜的世界,在爱情里人人都是傻子。你爱他,他爱别人,而别人又爱着另一个他……
方中磊取下领带,走出夜店,微凉的晚风吹散他身上淡淡酒气,他伸手招来计程车,对司机说:“到幸福社区。”
他闭上眼睛想着,住在幸福社区的他,却不知道幸福何时才会到来……
能住在“幸福社区”的家庭多半非富即贵,独栋的百坪别墅,前有花园,后有车库,在拥挤的台北市,能买得起这样的别墅,起码在金钱上称得上是幸福。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蓝家绮在幸福社区出生、在幸福社区长大,却既不富也不贵。
蓝家绮的母亲蓝绍芬是个貌美却命苦的女人,二十年前,她原以为能够嫁入豪门当个少奶奶,却在结婚前一个月,小开男友因酒驾肇事,不仅毁了一辆千万超跑,也赔上自己的宝贵性命。
当时蓝绍芬已经怀有两个月身孕,但她彻头彻尾是个灰姑娘,除了美貌之外无钱无权又无势,更悲惨的是,她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男友死了,婚自然没结成,蓝绍芬成了未婚妈妈,而小开的父母还有大儿子、二儿子,压根不在乎她肚子里还怀着他们家的血脉,直接将蓝绍芬赶出豪宅。
蓝绍芬拖着行李箱,大半夜在忠孝东路上游荡,沉浸在失去爱人的悲哀中,不知该何去何从,老天也像是嫌她不够凄惨似的,狠狠地下了一场大雨。
恍惚间,她在没看清号志灯的情况下闯了红灯,差点被一辆黑色名车撞上,喇叭长按的洪亮鸣声吓醒了失神的蓝绍芬,她跌坐在斑马线上。
坐在后座的亚斯集团执行长方昱沧下车查看,蓝绍芬脆弱茫然的神情就在那一刻打动了他一向冷硬的心。
送蓝绍芬去医院的路上,他听了她的遭遇,在经过医生检查确认她身体无碍之后,他决定将蓝绍芬带回家。当时方家只有他与快满五岁的儿子方中磊,以及另外一名打理家中琐事的帮佣杨嫂,至于他的妻子在生下儿子时便难产去世。
他原只是想让蓝绍芬暂时住一阵子,等蓝绍芬想好了未来该何去何从,便让她离开。
没想到方中磊与蓝绍芬相处得极好,蓝绍芬便以保母的身分留在方家,这一留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方家有了些奇妙的故事,只不过身在故事中的主角们选择了不面对……
这天早上,蓝家绮气呼呼站在衣柜前,懊恼地喊,“妈咪,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袜子?怎么一双也找不到?妈咪、妈……”
她不知大声喊了几次,始终没有得到回应,上半身埋在衣柜里翻找的她决定放弃,转身打算出房门寻找母亲时,一双灰色的袜子递到她面前。
蓝家绮抬头,看见为她拿来袜子的人是方昱沧,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谢谢叔叔。”
方昱沧朝她身后那显得凌乱的衣柜看去,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绮绮,你是个大女孩了,房间总该整理整理。”他环顾卧室一圈,书桌上凌乱地放着CD、课本、杂志,而双人床上有两、三包吃了一半的零食。
第1章(2)
方昱沧摇摇头,往大床方向走去,将那几包已开封的零食拿起来,朝蓝家绮扬了扬,笑问:“你就不怕被蚂蚁搬走吗?”
蓝家绮吐了吐舌头,俏皮的说:“我这么大一只,又这么重,蚂蚁来得再多也搬不走我。”
“你呀,将来谁娶到你,谁就得辛苦了。”
“那我一定要找一个爱我很多,帮我收拾善后都不觉得辛苦的人。”
“说得真好。绮绮,将来一定要找一个爱你很多的人结婚。”方昱沧笑得和蔼。
“叔叔,我妈呢?”
“今天早上家扶中心有志工课,绍芬一早就出门上课了。昨天吃晚餐时她告诉过你的啊,你没听进去?”
蓝家绮拍了拍额头,语气夸张的说:“完蛋了,我这个脑袋真不好使。”
“绮绮的脑袋若不好使,这世上大概没有多少人的脑袋是好使的了。”方昱沧打趣道。
“那是叔叔疼我才这样说,我的脑袋真的很不管用。”蓝家绮嘟囔着。
“我觉得你的脑袋挺管用的,叔叔从小看你没怎么读书,却总是轻松拿第一,读的也是最好的学校。别人熬夜读书,你呼呼大睡,别人晚上去考前冲刺班,你天天跑去学街舞,还能顺顺利利考上台大财经,这样子的脑袋还不够好吗?”
“叔叔,你不懂。真正厉害的人物是隔壁的大唐哥哥。”
“你说唐旭风?”
“是啊,他可是我们台大的头号传奇人物,跟他比起来,我的脑袋啊……”蓝家绮撇了撇嘴,脑中闪过十五岁那年,唐旭风一脸冷酷的说他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
“跟唐旭风比怎么样?怎么不说了?”方昱沧追问。
蓝家绮大大叹了一口气,直接往地板上坐,有点失落地说:“跟大唐哥哥相比,我的脑袋大概只能算是装稻草的等级。”
方昱沧长腿一弯,也跟着坐在地板上与蓝家绮对望,“谁说你的脑袋只能算是装稻草的等级?唐旭风说的?”
“是啊,我也觉得他说的没错……”
“你还喜欢他?”方昱沧小心探问。
“很喜欢!”蓝家绮倒是十分坦率地答。
方昱沧深深看她一眼,停顿了片刻,扫走眼里的犹豫,轻轻问了一句,“你觉得中磊……不好吗?”
“中磊哥没有不好啊。他很好,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如果他并不想当你的哥哥呢?”
“不想当我的哥哥,为什么?因为我不乖吗?”她一脸天真的眨眨眼。
“你是真的不明白,还是跟叔叔装傻呢?”
蓝家绮沉默了,她垂眸敛眉,咬了咬嘴唇,片刻后才低声开口,“那叔叔是在跟我妈妈装傻吗?”
方昱沧没辙的笑了笑,揉揉蓝家绮的头,“装傻的人不是我,一直是绍芬。”
“我说叔叔,你就是对我妈妈太好了,中磊哥都已经是二十几岁的大人了,哪里还需要保母?我妈妈用保母的名义住在这里,你每个月给她保母的薪水,可是她星期一到星期五有四天完全不在家,跑去当志工了,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意思是我应该辞退绍芬,把你跟绍芬一起赶出这个家吗?”方昱沧轻笑,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