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自觉皱起眉,闭上有些发涩的眸,近日奔波让他有些困顿。
第11章(2)
“苟老板、余老板,又有人要来买成批的苦瓜。”二福在楼梯口叫道。
“师哥,这是赚钱的好机会,还是不卖吗?”
“不卖。”
余平叹了口气,摇头晃脑道:“好,我再去处理。师哥你最近谈生意都谈到太晚,今晚让二福代你去谈麦子的进料好不?”
“也好,让小福跟去学学。”他希望他们多学一些本事,等墨成宁出现,他就要带她走。
二福又走上前,迟疑道:“楼下那个要买成批苦瓜的人,她——”
余平绕过他,甩着手道:“我去拒绝。”
“她有点像墨姑娘,虽然穿着兜帽斗篷瞧不太清楚,可那水灵的脸蛋又挺像记忆中的墨姑娘。”二福挠着鼻头,慢吞吞补完后半句话。
荀非心中一紧,刹那间有些犹豫。她见到他会是什么反应?她父母会不会已替她订了亲?她还愿意见他么?以往没去想的问题一瞬间充塞脑中。
果见余平冲上楼,于楼梯口喊道:“师哥!是她!可她一见是我,转身就跑了。”
荀非身形一闪,绕过二福站在窗边,见江南细雨中,作梦也求不得的女子覆着黑色斗篷,慌忙穿梭于人群中。他愣怔地望着她,在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时,身体已翻过窗,追向那娇小的黑影。
墨成宁并不知道荀非与石家小姐婚事告吹的事,除了荀、石两家有意低调外,也因她刻意不去打探大临京师的消息。
因此,当她见到余平时,心中立时升起警戒,直觉荀非或许就在附近;也或许,“荀夫人”正伴在他身侧。
不论荀非来苏州的目的为何,自从她在他书房留下那张纸条,便决定今生不再与他相见。
墨成宁奔跑了一阵,心想不知荀非会不会从哪个街角转出来,便决定离开闹区,随意胡乱走着,最后竟来到当年他与她再遇的河畔。
细雨仍断续,正如同她的心绪,藉断,却丝连。
“成宁。”她浑身轻震,不用回头即知来者何人。即使两年多过去,他的嗓音依旧清晰可辨。
墨成宁不答,轻轻将宽松的兜帽拢了拢,发足便奔。
她是铁了心要避着他!荀非有些恼怒,提气一奔,轻轻松松便捉住她的皓腕。
墨成宁未料他会直接动手,只觉被他握住的地方直发烫,她垂头低声道:“公子请自重。”
荀非但觉手下一片冰凉,细腻光滑犹胜从前,不禁面红耳赤。
墨成宁轻声叹道:“还不放吗?”
苟非缓缓松了手,墨成宁似是眷恋了片刻,才收回小手。
她一语不发,也不再狂奔,只静静踩着绵软草地走了。
“墨成宁!”他下定决心似地扬声唤。
墨成宁依旧没有回头,终于在距他十步之遥处停下脚步。
“你说过,我姓荀名非,荀子的荀,韩非的非,所以我不会为了那几希处的仁义放弃报仇。”他徐徐走向她。
“可我要告诉你,韩非亦导性归善,荀况犹为发妻狂。我姓荀名非,‘荀’同情系于妻的荀子,‘非’同导利向善的韩非。”他站在她身后,两人呼息难辨彼此。
墨成宁心绪纷乱,他什么都没说,但她却懂,他正在告诉她:他没有娶石家小姐,他愿为她放弃复仇。
她真这么值得他追求吗?
“成宁。”再次听到这低沉有力的声音,她鼻头一酸,泪眼婆娑。
“嫁给我。”
墨成宁拼命忍住泪水,双手扯着兜帽边角,左颊情不自禁绽出清浅酒窝。
荀非在后头却看不着她表情,见她一动也不动,以为她心下恼他,因而不敢随意碰她,却不免着急。
他小心翼翼地柔声道:“成宁?”
许久,她方收回眼泪,轻声道:“荀公子好诈,拿苦瓜来诱惑我。”
这一声细如蚊蚋,荀非却有如听进仙乐。见她似乎不气了,便拨开她顶上曲儿帽,双臂自她身后环住她纤腰。
“这不是心疼你在家里吃不到吗?”他搂着她,珍惜着这份得来不易的幸福。
墨成宁嘴角一翘,道:“那我以后每餐桌上都要有苦瓜。”
荀非凤眸一弯,低声笑道:“可我跟岳父岳母一样,怕苦。”
她失声一笑,这么快就喊岳父岳母了?
“没有苦瓜?那我不嫁了。”
“苦瓜竟比夫君重要?”他吻着她一头青丝,笑道:“那我吃亏一点,一天一餐没苦瓜,两餐有苦瓜。”
墨成宁不语,将背往荀非怀里一靠,似是默许了。
荀非一手抚着她平坦小腹,另一只手悄然上移。
他冷不防舔了舔她难得没有插银针的耳垂,一阵酥麻痒意自墨成宁雪白细颈延伸至背脊。她推开身后色胆包天的狂徒,他却趁机将她转过身,抬起她下颔,细细端详他梦里才得以一窥的俏容。
他过分专注的神情让墨成宁心中软成一汪春水。这些日子,他等得很苦吧?
她伸手轻触他几天未刮的胡渣,樱唇摩挲着他的薄唇,柔声道:“荀非,久等了。”
荀非呆了一呆,双耳赤红。
她褪下左腕玉镯,取条红线系在荀非的腰带上。
此刻,他心中的狂喜无以形容,他轻轻抱着她,嗅着她身上幽香,嘿笑一声,道:“一天两餐苦瓜可以,但成宁也知道,我这人会记仇,吃亏吃久了,就要记仇。”
墨成宁一挣,推开他咕哝道:“又得意忘形,你不是爱妻的荀子、心善的韩非吗?”
荀非耸耸肩,道:“天性使然。”
“那怎么办?”
“你要补偿我。”他眸中星光闪动。
她偏头一想,道:“不然……每餐我做一份你爱吃的?”
“行。”荀非想也不想。
墨成宁嫣然一笑,道:“苟公子这次倒挺好说话。”
“我爱吃你。”
“……”她除了羞人以外,已想不到别的词汇。
荀非恍若未觉地自说自话:“每煮一颗苦瓜,就让荀非吃一次墨成宁。这便是协议。”
“……”她一直以为人前行为放荡的荀非全是作戏,今日方知那个荀非,七分假三分真。
良久,等不到眼前人儿响应的荀非吻上她锁骨下的细腻肌肤,就在他伸手探进她衣襟时,墨成宁薄媚一笑,笑得苟非心痒难耐。她凑近他耳边,含笑道:“不吃就不吃,我以后不煮苦瓜,三餐皆到‘苦瓜绝飨’解决。咱们走着瞧,看是谁能忍。”
她整整衣衫,踮起脚尖在他下巴一吻,随即走向来时路。
“我点的苦瓜面线还没吃呢。”
荀非杵在原地,有种败下阵来的感觉。又摸了一下方才她吻过的地方,满足一笑。
他大步流星地走至她身旁,一把揽住她腰笑道:“不成,‘苦瓜绝飨’的也算,这我开的餐馆呢。”
若干年后,江湖上多了一对“杏侣双侠”,分别为杏坛的荀非和杏林中的墨成宁。两人游遍大江南北,盘缠不足时便寻一风光明媚处待上一年。
前半年荀非设学堂,墨成宁设义诊;后半年荀非改学堂为义学,墨成宁改义诊为医馆,夫妻俩过得悠闲自在,天下无一处不是他俩的足迹。
这一年,苟非和墨成宁带着五岁的双生儿和不满周岁的幼女回到苏州。
“老板,可有地方借宿?”荀非笑道。
黝黑青年正指挥着工匠,在新开张的第十家分店前挂上匾额。
“咱这只卖苦瓜,不供住宿。你没见匾额上写着苦瓜绝……”青年睨着眼,瞥向不识相的客人。
“师哥!师嫂!还有我可爱的师侄们!”
墨成宁笑道:“余老板好久不见,生意不错嘛。”
余平指着乌溜大眼的小女娃。“你一定是茜儿。”他搔了搔头,指着双生兄弟俩,佯装无奈道:“你们兄弟俩长得一模一样,我看就算了。”
五岁的哥哥不满道:“我是允儿,他是平儿。”
余平嘻笑道:“知道了,你是平儿,他是允儿。”
允儿觉得深受委屈,扯了扯荀非的衣角,瘪嘴道:“爹……”
荀非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头,笑道:“难得带了木栅铁观音回来,允儿,待会儿拿三份去给大福叔叔。”
“师哥!”余平可怜兮兮道:“允儿,师叔待会请你吃苦瓜糖。”
“允儿不爱吃苦瓜,娘跟平儿才爱吃苦瓜。”允儿认真答道。
平儿这时才揉揉眼睛,软软地道:“哥哥,你刚刚说苦瓜吗?”
墨成宁拍了拍茜儿的背,笑道:“不闹你们师叔了。余平,什么时候介绍弟妹给我们认识?”
荀非也笑道:“上次来不及喝你的喜酒,这次你儿子的满月席定要赶回来参加。”
余平忽有所感地叹道:“我以前总说要娶一个侠女,结果还是绕回原点,娶了个千金大小姐回来。”
“人家小姐好歹从京城追着你到苏州了,你还过这么多年才许了人家。”荀非调侃道。
余平红着脸道:“我……我哪里许她了?分明是那女人硬来……”
允儿操着稚嫩童音:“师叔脸红,师叔害羞了。”
余平牙一咬!“谁脸红?谁害羞?”
平儿奇道:“哥哥,师叔脸黑,哪有脸红?”
“……”
江南烟雨蒙蒙,景致美丽依旧。柳树承载着絮语,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尽数拂人江水,化为平淡不过的阵阵涟漪。
——全书完
后记 栗和
我很怕鬼,也很浅眠,可偏偏我不止一次梦到各种鬼,故人或新鬼友都有,总在我梦醒时分牢牢附在我的海马回上,想忘也忘不了。
这故事的原由便是来自几年前的一个梦境。
梦境内容有机会再详述,总归是个悲伤的梦,梦里我回到小时候,回到旧家客厅,坐在一个蓝蓝的幽灵腿上,答应将他的故事告诉别人。
幽灵是一个外国人水手,也是袁长桑的雏形(两人形象似乎八竿子打不着哪,而且幽灵的故事某种程度上被我扭曲了哈哈)。
袁长桑就是太死心眼,他对墨平林动过情,但他先看上了李玦,执着扎了根,此生便非她不可。如果他有几分李玦的率性而为,今天他和墨平林都不会伤心。
不过我从前看影视小说时,骨子里便是带着这种无谓的坚持,认定了便该是一辈子(我当时就是个脱离现实的人啊)。所以当我读《笑傲江湖》,见到令狐冲放不下岳灵珊时,我其实心感戚戚,不过至少他懂得去接受更适合他的任盈盈,所以他有机会幸福,而袁长桑则注定孤独。
像我这种看书都喜欢翻到后面先看后记,看电影前都一定要缠着同学先爆梗给我的人,一定会以为主角是袁长桑。
非也非也,女主是墨成宁,男主则是荀非。
墨成宁的出现其实算是意外,当时我正构思着如何将袁长桑的故事搬到古代,并发展成别人的圆满结局时,墨成宁这个中间人出现了。我一时变了心,便改写这个害羞女孩子的故事。
我绝不会说女主自我纠结的个性讨喜,至少我不喜,但她童年时期的羞涩其实有几分我极幼时的影子,不过我可能又白目一点,脑筋也硬些。
我希望描摹这样一个故事:荀非渐渐放下无可挽回的过往,毕竟世事难两全;墨成宁则学会肯定自己,至少对所欲所求能够勇于开口。不过我笔力仍十分轻浅,无法描写得深刻到位,只愿或多或少能触动到阅读者心中的一小角。
至于女主的爹,我稍微参考了我爸的个性,只是我爸行事更匪夷所思。他曾经为了训练我姊和我的胆量,用TOYOTA轿车载着满后车厢的橙子(他老家种水果),要我们挨家挨户问人要不要买便宜的橙子,最后当然在我们两姊妹的难堪里失败告终。
我只要想做一件事,即便是一时兴起,都会卯起来完成它。因此,我今年三月底决定写下此篇故事,当时正是课业报告繁重时,一天睡不到四小时是家常便饭;我写到后来有如蛙人爬天堂路,看着遥遥无期的尽头,心头苦乐参半。
可是当来自编辑的陌生来电响起,黑眼圈和差点被当的某科都值得了!这时心里头的喜悦只能用甩着披巾,在大草原奔驰来形容吧。
感谢编辑,成为我人生第一本小说的第一位读者(我姊打死不看啊啊啊);感谢万达盛,我我我……涕泪纵横无以言表;还要感谢有机会看到这段文字的你。
对我来说,买一本没看过的小说,就像把初次相亲的对象娶回家,如果《诸子宴》不小心落到你手中,还希望这新娘能让你满意。
最后我必须说,只要我活得够久,有生之年我一定把李玦的故事写出来。君子一诺千斤重,虽然我不是君子,但我怕鬼,幽灵亦同,我还是得完成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