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神灯可以实现愿望,而官阿颖从小就是个爱作梦的小孩,上课时,脑袋常常不自觉就神游到教室外面,天马行空的飘,想着好玩的事,而这次就是靠“许愿”来发想故事,满足一下思绪自由飞翔的乐趣。
是否有过,暗恋的异性喜欢的对象不是自己而感到遗憾?
是否有过,我真的很想让他知道我的心意,但他最后要订婚或结婚的对象却不是我?
就像我的女主角默默喜欢着一位对她好的男生,但是他要娶的人居然不是自己,心里有了无限的遗憾,官阿颖当然要帮她弥补这个缺失!
所以呢,我派了神灯实现她的愿望,偏偏这个神灯有点两光,误解了咱们女主角的意思,阴错阳差之下,使她的灵魂跑到女配角的身体里去了,导致女主角用别人的身体和她暗恋的男主角订婚。
其实这个灵魂交换的题材对我而言是生疏的,这个故事大约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就在官阿颖脑中孵化了,只不过一直尚未成形,正式开稿后,官阿颖又爱又怕的,好担心写不好……
不过,设定好人物和故事之后,女主角的灵魂因为已经在女配角身上,当她每每面对男主角时,必须以第三者的立场来看待男主角对自己的观感,这个有别于以前的尝试,官阿颖写起来觉得特别新鲜有趣。
最令官阿颖头疼的是,因为这是罗曼史,所以虽然在男主角眼中看见的是女配角,但两人的感情仍然必须有发展、要持续加温,让大家能感受到恋情是进行式才行。
写作的过程里,官阿颖是跟随着男女主角的情绪走的,甜蜜和痛苦也总是随行在侧。
至于男主角是怎么发现她怪怪的,看出她是女主角的化身,两人又是如何从友情转化成爱情,就请大家往下看吧,官阿颖在此不方便讲得太白,呵呵?
我想,人生中或多或少会错过美好的事,它可能是一段感情、是一场比赛、一个仪式……在没有好好把握的当下错过了,只能徒留遗戚,纵使如此,在小说中却可以获得满足和弥补。
是的,这是官阿颖想要表达的故事精髓,希望这本书可以带给大家满足感,而现在,官阿颖正为神灯如何继续发挥神迹而努力中,所以,咱们下回再聊了。
楔子
烈阳下,在阿拉伯的民俗市集里,摊位上摆卖着琳琅满目的物品。
摩肩接踵的人群中有金发碧眼的外国观光客,也有当地回教徒及全身包裹黑纱的妇女穿梭其间,其中一抹娇小纤丽的身影有着秀丽的东方脸孔,在中东地区特别引人注目。
二十五岁的梁以淳微卷的头发上架着太阳眼镜,身穿T恤和刷白的牛仔裤,站在一个小摊商前翻找着宝物。她清丽的容颜上有一对水亮清澈的大眼睛,眸中对着这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中东国家充满着好奇。
这里有各式披肩、饰品、编织袋、波斯地毯、精致绣图的靠垫、咖啡壶、托盘、工艺品和竹篮子等等,应有尽有。她拿起一个古色古香的咖啡壶细细赏玩着,金棕色泽的咖啡壶上头有着复杂的手绘花纹和雕工,散发出一种古典雅致的味道。
其轩哥最爱一些老东西,也喜欢收集古董,要是送给他,他一定会很喜欢吧。
“先生,请问这个多少钱啊?”她用英语向摊位后头的商人询问。
“两百迪汉。”留着落腮胡的商人对她比出两根手指头。
“两百!唔,好贵喔……”她嘟起小嘴,睁大眼睛。换算下来要两千台币呀,身上的荷包在这里吃住几天下来已经瘦成皮包骨了,多可怜啊!“算我便宜一点,五十迪汉好吗?我身上的钱不够。”
“八十吧,这东西可是手工打造的呢。”商人犹豫了一下,以不太标准的英语解释着。
她露出甜笑,使出杀价本领。“六十块!”
“八十。”商人摇头拒绝,紧咬八十不放。
两人陷入僵持,过了一会,见商人始终没有松口的意思,梁以淳放下咖啡壶,准备走人了。
“喂,小姐别走,可以告诉我,你买这东西是做什么的吗?”
“要送给一个重要的人。”
“重要的人?”
“嗯,一个只要他快乐,我也可以感受到快乐的人。”
商人在她闪着晶莹的眼中彷佛读到了什么玄机,立刻说:“好吧,七十迪汉。”
“什么?”原以为商人要算她便宜了,竟然才降十块,她想也没想,转头就要走,那人突然又塞了一个布包给她。“这什么?”
她低头拉开布袋往里看,眼睛骤亮。那是一件金属的壶制器皿,看起来颇具历史的痕迹,外层生了褐锈,还有着落漆的斑驳痕迹。“这玩意儿是……油灯吗?”像是在天方夜谭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七十迪汉多一件。”商人嘿嘿笑着,意指她买到赚到。
她好笑的看着商人。是怎样,他们也流行这种行销术喔,加十元,多一件
摊商朝她点头,笑了笑。“这就当我送给你的珍宝,它会实现你的愿望喔。”
“喔~你强迫推销。”她说着。
“只要你相信它是个宝物,就会带给你好运的。”商人语气认真,彷佛是告诉她,这宝物只给有缘人。
“是吗?”梁以淳笑着。“要怎么使用,搓搓它吗?”
“嗯,心诚则灵,摸摸它,使用它,只要让它感受你的诚意,启动它的灵性,它就会实现你的愿望!记得实现愿望后,要再把神灯传给别人,这样你就会获得幸福。”商人讲得神奇,传递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神秘感。
启动灵性,愿望就会实现
她半信半疑的看着大胡子商人,一千年前的天方夜谭神话能信吗?也许这只是商人强迫推销的鬼话。
罢了,反正这东西在台湾应该买不到,说不定其轩哥也会喜欢这种古色古香的玩意。
“好吧!”她掏了钱给商人,手里多了一只提袋。
看似普通的油灯,真的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吗?
第1章(1)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尉其轩手里提着纸袋来到梁以淳的房间外,听见了朗朗的阅读声从未关的门缝里传了出来。
﹁叩叩。﹂他敲了敲门,房内读诗的声音停了下来。
“其轩哥。”梁以淳回头,一看原来是尉其轩。
“你在背诗吗?”尉其轩问着。
“嗯。”她点点头,“明天老师要考默写。”
“累了吧?休息一下,来吃点心。”尉其轩笑着说,坐在她的床沿。
“我肚子真的饿了。”她放下手中的诗集,这才发现他手里提着纸袋,纸袋里冒出香味。
她好奇的问:“你拿的是什么?”
“你的最爱——车轮饼。”
“哇~其轩哥真好,有什么口味的啊?”她兴奋的问着,眼中闪现期待的光芒。之前尉爸买过鲷鱼烧给她,但她没有吃完,聪明的其轩哥立刻帮她换了车轮饼,他心思真够敏锐的。
“芋头、奶油、地瓜。”他念出三样口味便停顿了。
“咦,没有红豆口味的吗?”
“没有,红豆都卖光了。”
“这样喔……”她眼中闪现失落。红豆才是她的最爱。
因为她爸爸在故乡的田里种植红豆,现在正值采收期,她好想念故乡的红豆喔,饱满大颗,皮薄而亮泽,超想尝一口的!
“骗你的啦!喏。”他把全部的车轮饼都塞到她手里,笑着说:“这里全都是红豆的。”
“什么嘛,干么骗人家啦!”她娇嗔一声,两颊微鼓,嘴角旋即又扬起笑意。“呵呵~”
“我逗你玩的。”尉其轩忍不住笑了。
“其轩哥真坏心!”她拿起温热的红豆饼咬了一口,一颗颗红润饱满的红豆馅料还冒着热气,咬在口里的甜味立刻融化了她的心。
“最好是我坏心。刚刚跟朋友出去,经过市场看见一个摊位招牌写着车轮饼,而且强调是万丹的,想起你最喜欢吃红豆了,于是就帮你买回来。”
她点点头,满足的笑了。
是啊,其轩哥虽然喜欢逗她,但是却也非常照顾她,还特地买她最爱的屏东红豆。
其轩哥的爸爸尉祈原跟她爸爸是同故乡一起长大的好友,两人情同兄弟,交情甚笃,而尉爸年轻时就到北部发展,从汽车销售人员做起,后来事业越做越大,现在已经是一家汽车公司的老板了。
国小时,她和家人都住在南部的乡村,上国中之后,由于爸爸要照顾生病的奶奶,可又希望她能够及早上个好学校,避免城乡差距学习落于人后,于是才将她托付给尉爸,让她上私立中学,提早培养竞争力。
“好吃吗?”
“超好吃的,红豆又大颗,口感松软绵密,真的跟我故乡的一样耶。”这种口味跟百货公司卖的鲷鱼烧的口感不一样,满足了她的思乡情怀,她咬了一口又一口,欲罢不能。
也只有其轩哥最了解她的喜好,他真的很疼她。
“你喜欢就好。”尉其轩看着她吃红豆饼的表情,嘴角也不禁扬起,露出笑容。
她吃到两颊熨上粉红的色泽,愉悦又满足的表情非常可爱,尉其轩看了觉得有趣。
“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因为你是妹妹啊!”
尉其轩是独生子,从小就没有兄弟姊妹,爸爸妈妈忙着工作,十八岁以前他一直很孤单,他的朋友不是家教老师,就是小提琴和钢琴。
他每天的课程都被安排得满满的,直到以淳来到他家,他突然多了一个伴。她的模样俏皮可爱,天性纯朴耿直,又有点迷糊,紧张的时候还会大舌头,很逗人,跟学校里那些任性又骄傲如公主的女生很不一样。
还记得她第一次来他家时,开口第一句话是——
“戴家豪。”
“我叫尉其轩,不叫戴家豪。”他告诉她。
“我是说﹃大家好﹄啦。”她脸红又大声的纠正他。
这句话逗得他和爸笑呵呵的,有了她,家里多了欢笑声,她的存在彷佛是一道阳光,暖了人的心窝,带给人明朗和希望。
“对了,你刚刚在背苏轼的诗︿和子由渑池怀旧﹀吗?”
“嗯,是啊,其轩哥也知道喔,不愧是优等生。”
其轩哥从小就是成绩顶尖的资优生,不管是数理、语文、音乐、体育和艺术各种领域都难不倒他,优异惊人的表现令学校老师评估他有考进医学院的实力。
因为他够聪颖优秀,理所当然的成了她的字典、免费的家教老师,两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像一个大哥哥那样照顾她,同学们都很羡慕她。而他的神通广大、博学多闻,对还在念国中的她来说,简直就是个划时代的天才,崇高的地位就连爱迪生也比不上。
不仅如此,他长得挺拔魁伟,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体格结实壮硕,他的五官就像艺术雕塑家的完美作品,一头微卷的黑发下有一对浓眉大眼和直挺的鼻梁,衬出他精致的脸部线条,大多时候,他给人一种傲气冷漠的感觉,但越是这样,她越是崇拜他,她很骄傲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哥哥,眼神总不自觉地追逐着他,久了也就移不开了。
“我以前也读过这首诗。”尉其轩翻了翻诗集。“你明天要考吗?”
“嗯,要默写。”
“来吧,先背给我听看看。”
他的双眼直盯着她,那黑眸如深邃的海洋般教人看着看着就会被吸引,脑袋一时无法专注。
“好啊!人生……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梨。”
“雪梨”他问。
她吐了吐舌头,又重念了一遍。“应似飞鸿踏雪泥,NISSAN偶然留指爪……”
因为以前在家都讲台语,她的国语并不那么字正腔圆,有些音常分不清楚,为此她没少闹过笑话,虽然现在已经改善很多,但只要一紧张她就会有些大舌头。
“泥上,不是NISSAN。”
“喔,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贱东西!”
“什么东西?”
“贱东西啊。”她又说了一遍。
这次他敲敲她的头,轻斥。“女孩子不要乱骂人。”
“啊,我又说错了吗?”她楞了下,突然想到什么,自首的又吐了吐舌头,脸颊微红。“是计东西。”
“四句你念错了三句。”他笑着说。
“幸好是默写,不是考念诗。”她乐观的想着。
尉其轩嘴角扬起,身体倾向前,试着教她。“背诗最好的方法就是你要融入情景,想像诗的画面,走入那个情境里……”
怦怦、怦怦……其轩哥靠她好近啊,近到只有十公分距离,他的头发就快要碰到她的,害她的心乱跳一通。
还有他的声音带着迷人的磁性,好好听,要是他去电台当DJ,肯定会迷死一票女人。
“我是这样背没错啊,我不想当一个膀胱者。”
“膀胱者是什么?”尉其轩楞住了。
“喔,我是说旁、观、者啦!”她努力矫正自己的发音,拍了拍脸颊,又俏皮的吐吐舌头,每次只要一紧张,大舌头的状况就更严重,真是糟糕。“唉,多说多错,真是,哈哈。”
她总是这样,表情丰富又逗趣。尉其轩看了想笑,跟她在一起一点都不无聊。
“你继续背吧,哥不打扰你了。”他忍不住揉揉她的头,嘴角还噙着笑意。
“好,晚安。”
尉其轩开门走出去了,但是房间里残留的红豆香气,以及停留在她心底的那份温暖却久久萦绕不去……
尉家跟她老家有点不同。
梁以淳趴在床上想着,在老家,爸、妈、两个妹妹、奶奶和她,六个人住在一间小平房,她和两个妹妹必须挤在同一个卧房,浴两间不够用,洗澡都得轮流照排,有时还要抢着上厕所,但这儿的空间很大,她拥有个人的房间,还有一个更衣室和淋浴间可以使用,从没人跟她抢洗手间。
尉家占地辽阔的独幢别墅位于半山腰,这儿环境清幽宁静,前庭的院子植着经过专业修剪、苍劲青翠的松柏,后院还有池塘和槴子花吐露芳香。
上百坪的别墅里有挑高的客厅,回旋式的阶梯,进口花岗岩地板,家中所有的装潢建材都是顶级的,充满令人咋舌的高价艺术品,只可惜人少了点,显得格外冷清。
听管家说其轩哥的爸妈早已经离婚了,为什么离婚不知道,其轩哥从来不跟人提这件事,尉爸也没有,父子俩见面聊的话题通常都是讨论学校、人脉或是公司里推动的策略和计划。
就像现在,早餐时,她和他们父子一起坐在餐厅里用餐,尉爸将一袋文件递给了其轩哥。
“新一代的车款有了新的研发方案,油电车预计在九月上市,里面有公司业务人员想出来的行销策略,这些天你可以看一看,预先了解公司的状况,研究一下如果是你会选择什么样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