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饕餮一把拉住胡蝶正忙著收拾的手,连连摇头,它从小就被胡蝶捡回来,知道胡蝶向来做事像风又似两,这一出谷,不知道会做出什麽事来。
“饕餮,你如果不想跟我一起去也没关系,但是,你可别想阻止我。”胡蝶低声警告。
“吱吱!”饕餮急得跳上跳下,转身像是想去找人来阻止胡蝶。
胡蝶一伸手就把它给拉回来,她恶狠狠的瞪了它一眼,叉腰沉声的说:“你要是敢去通风报信,害我出不了谷,赶明儿个我就要吃清炖菊花猴儿脑,知道吗?”
饕餮这一听只得把嘴巴一闭一脸无奈又可怜至极的坐在胡蝶的床边。它早该知道它这主人根本是听不得劝的,一旦她决定的事,鲜少有人改变得了,它如果不想变成菊花猴儿脑还是乖一点好了。
“吱!”饕餮比比自己,又比比胡蝶,做出一起去的手势。没办法!它这个主人可是个惹麻烦的高手,它不跟紧一点怎麽行?
天!这世上的人儿这麽多为什麽偏偏是她捡到它?别的猴子都可以轻轻松松、快快乐乐的等香蕉吃,而它就注定得为这个不安分的主人操劳烦忧?
“好!就这麽说定,等一二更一到我们就一起去冒险!”胡蝶得意的宣布。
那经也好,晓梦哥哥也罢反正她一定会全都找到的!
“让蝶儿自己一个人去好吗?:席云看著女儿和饕餮一人一兽的身影在黑夜间隐没,咬著下唇不让自己出声阻止,可她还是忍不住担心的低声问著身边的相公。
“别担心,爹说蝶儿没问题就一定没问题的。“胡百酱牵起席云的小手,似是要将信心分一点给自己娇弱的娘子,虽然女儿独自出谷让他不舍,但是,妻子眉间的轻愁也让他心疼。
“阿云,你不用担心,蝶丫头是吉人,吉人自有天相,而且她又这么机灵,不会有问题的啦!更何况这一切都是天意,天意已定,蝶丫头只是在应她的命数罢了。”胡调和也安慰的说。
胡调和身为食翳第一二十一代传人,除了拥有一身好厨艺外,他还精於卜筮,能卜算古今、通天晓命。
是以当初那经失踪他虽不安,但却也无过多的、心急,因为他早就算出要有席云这一个媳妇那经便是食翳谷必须付出的代价—
而这个代价将会由席云的女儿来结束。
“命数吗?”席云幽幽的看了众人一眼後,又缓缓叹一口气。“这祸是我闯的,为什麽要蝶儿来替我受罪?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去拿那受了诅咒的东西,谁知道会发生什麽事?”
谷外可不比食翳谷内,谷内的人因为无欲无求而对任何事都毫不在意,可一出了谷在那滚滚红尘的俗世中,人多沾染了一身的功利气息,常为了一点点的好处,就可以争得你死我活,更别说像那经这种人人都想要的宝物,这一番取回的过程绝不可能轻松。
“娘!您就别担心了我们会随时注意的。”
胡起埚一起了头,其他三个人像是保证似的同时点头。虽然卦象指出蝶儿是取那经的最好人选,但要让蝶儿自己一个人去闯荡江湖他们这做哥哥的说什麽也放不下心。
“你们去保护蝶丫头是可以,但是,千万不要让蝶丫头察觉,不然可能会坏了大事。”胡调和提醒他四个孙子。
“为什麽?”胡承畹知道爷爷这话定另有含义,不然他不会非要众人演一场戏,让胡蝶自己离谷又不要他们陪她一起去。
“因为蝶丫头或许就是可以解开华典这三百年来未解的奥义的唯一人选。”
第三章 迷梦·蝶会
一连数日,胡蝶和大白猿饕餮一路向北而行。
反正神厨赛是在京城比赛,时间又不急迫,她就一路吃吃喝喝,印证她在书中看到的一切。
像是桂林千万桂花精酿的三花美酒、杭州近郊香浓辣鲜的小林老姜、无锡肉酥味浓已远近皆知的肉骨头、安徽广德色黄味香的锅巴饭——只要是她在书上看过的各式名食佳肴,她只要经过总会去尝上个一两口。
就这样,她入了山阳县的城门。
这一进城胡蝶直奔城中最热闹的酒楼,反正像山阳这种此较大一点的县要吃当地最道地的口味,就从当地最多人的客栈下手,准没错。
循著路人的指示她沿著城东的大街走到底端,一间偌大的客栈矗立在街旁!而川流不停的客人说明了它受欢迎的程度。
她抬头看一下匾额上偌大的‘百味轩’三个大字。这一路上她在许多的大城镇中都看到这个名字,看来百味轩还真是成功的占有了极大的饮食市场。
这一路上的几家百味轩她都吃过,就当地特有的料理来说它们的菜色可以说是相当的道地,也难怪百味轩不论是在何地总是高朋满座。
“姑娘,你来用饭还是打尖的?”门口的店小二一看客人上门,忙不迭打招呼。
“用饭也打尖。”胡蝶看一下夭色,今天是不可能再赶路了,当下便决定住了下来。
她领著愁眉苦脸的饕餮正要入门,这才发现店小二是一脸的为难。
“怎麽了?”胡蝶停下脚步。
“我们这百味轩里是不许牲畜入内的。”店小二指著她身旁的大白猿。
“小二哥,这你放心,它乖得很不会给你惹麻烦的。”胡蝶拍拍店小二的肩,由怀中拿了块小碎银塞入他的手中。
“姑娘这不是银子问题,而是我们主事的非常讨厌牲畜,他不会允许这样的白猿入内的,请你原谅。”店小二还是一脸为难。
胡蝶微微皱起眉头她是个调皮的姑娘但倒不是不能讲理,店小二也是吃人一口饭,她也就不好再说些什麽。
“算了,那我还是——等等!这算什麽?”胡蝶原本要离去,却突然停下脚步还噘起红唇,清丽的小脸也因为不平而皱成一团。
因为竟然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提著一只红嘴鹦哥,打她面前进入百味轩,而店小二却没有拦下那个人。
她是可以忍受客栈不让牲畜进入的规定,毕竟人家是开店做生意,主人可以自订规矩,但她可不打算接受明显的不公平待遇。
既然她家的饕餮入不了客栈那那只红嘴鹦哥为什么可以?
“姑娘你有所不知,他叫叶大福,城里的人都称人都称他一声叶二爷,是城中数一数二的料理师傅的儿子!我们百味轩在这儿卖的就是他爹的名气,就算他包下整个百味轩不做生意,也没有人敢说一句话。”店小二连忙解释。
“不过是个厨师的儿子,看他的样子就像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败家子,有什麽好神气的!”胡蝶冷哼一声,她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种没本事,只会靠关系,耍老大的人。
“姑娘,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一间酒楼食馆最重要的就是大厨,大厨的好坏决定了这间酒楼的兴衰所以,在这儿大厨最大,就连主事的也得罪不起,这也只能说人家这胎投得好。”店小二叹了口气下评语。
“我管他是什麽大厨的儿子既然他能带鸟进去我家的大白猿凭什么不能进去?你如果要赶我走,就得连那小子一起赶出门。”胡蝶才不管这麽多,硬是走进去。她不会刻意刁难人家,可她也不是个能忍受不公平待遇的人。
“姑娘请别这样?”店小二急急的追在胡蝶的身边。
“要我出去可以但他的鸟也一样得出去!”胡蝶一派强硬的走到叶二爷的桌边老实不客气的拍桌说。
鹦哥被胡蝶这一拍桌吓得连连惊叫几声,叶二爷一脸不悦的转头,看看是哪一个不知死活的人竟敢这样对他这个山阳县的叶二爷大小声。
不看不打紧,这一看,倒教他三魂七魄没多少还能定在原地。他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欠扁的七月半鸭仔,怎麽也没有想到,站立他眼前的是个俏生生的美姑娘,当下心儿差点跳出胸膛。
“这是打哪儿来的美人儿,就连生气都美得教在下我如痴如醉,说说你有什麽事,或许我能帮你解决?你放心,在这山阳县内,还没有我叶二爷办不成的事儿。”他那对贼眼珠就像是黏上胡蝶似的,只差口水没滴下来而已。
“我还没吃饭,你别用这恶心巴拉的话破坏本姑娘的食欲。”胡蝶嫌恶的瞪了一脸色胚样的叶二爷。
“二爷是这样的,这姑娘看您提著鹦哥进来,也想把她那红眼白猿带进来可,您是知道林主事的,他要是知道这事儿一定会不高兴的。”店小二头疼的说。他怎麽也没有想到,这姑娘看起来甜美可人,但性子实在教人不敢恭维。
叶二爷听了店小二的话!暧昧的笑说:“姑娘这就是二爷我的本事了,只要跟我一起用餐,别说带只小猴子,你就算高兴带成群的也没关系。”
他那不怀好意的语气和贼般的眼神,让听话的人明白他说的可不只是一起吃个饭这麽单纯的事儿。
“你别讲笑话了我就算是蹲在路边吃东西,也比对上你这张教人倒尽胃口的脸来得好。跟你?你再投胎个十辈子、再修个三百年!我还要考虑哩!”
这胡蝶一向是个利嘴派的人,只是在食翳谷中的人一向忍著她,让她没什麽机会说狠话,可在这谷外,胡蜂可是百无禁忌,什麽恶毒的话都说得出口。
“吱!”大白猿摇摇头,发出近似人类的笑声,对叶二爷投去同情的一眼。
它主人这话儿是毫不留情的拒绝可要是再往深处想去那真是恶毒到了极点!想想投胎十辈子才只有一二百年,那岂不是世世早夭、代代短命?还说人是万物之灵,怎麽它这猴子的脑都比这些人灵光些?饕餮好笑的扫了整个客栈一眼,看来除了它之外还没有人能听出它主人的弦外之音,当然它没发现身後那桌正在用餐的男人脸上闪过一抹笑意。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叶二爷虽没听出胡蝶话中的恶意,但她直言的拒绝已够让他脸上无光。
想他叶二爷在整个山阳县中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多少的姑娘巴不得倒贴过来,可今干却让人拒绝,这要是传了开来!他是还要不要做人哪?
胡蝶双手抱胸,冷笑的扬起一边的嘴角,学足了十分她大哥冷眼看人的藐视样,那表情说有多不屑就有多不屑。
“姑娘打从贵州的茅台酒到丹阳的封缸酒,什麽天下的名酒都喝过,就是没听过、喝过什麽罚酒。想来也不过是不上眼的次级品这等东西就留给你这同等级的人慢慢享用好了,反正什麽人配什麽酒呗!”她状似无聊的呵一口气。
她这话让叶二爷真的火了,打他一出世便是人人捧在手心的宝!何尝让人
羞辱得这般彻底过?於是他一举手对著胡蝶就挥打过去———
胡蝶没想到这痞子那麽禁不得人家激,她骂人的瘾都还没有过足,他就动起手,真是无聊毙了。
她微微一侧,就闪过叶二爷的花拳绣腿让他整个人摔到身後的桌子上,还把桌子给撞翻了,只见身著粗衣的男人以超乎寻常的定力,仍端坐在他的长板凳上拿著碗吃饭。
看看叶二爷一身的狼狈再瞧瞧那安然用餐的男人整个饭堂一时间陷入一阵静默,而後不知道是谁先笑出声,接著便是一阵几乎可以掀掉屋顶的哄堂大笑。
客栈中没有笑的人除了那一脸老羞成怒的叶二爷外,就是那面不改色的男人了。只见他停下用餐的动作,向还趴在地上的叶二爷伸出手。
“不用你多事!”叶二爷一把打掉那男人的手,没好气的急急起身,没想到脚下一不小心勾著桌脚,一个跟头,又是一个王八翻身。这下又引来比方才更大的笑声。
粗衣男人好脾气的起身,一把将在地上疼得哀嚎的叶二爷拉起来,然後回身把倒了的桌椅一一扶正。
你这个女人我今天非好好教训你不可!”叶二爷把这一切的羞辱全算在胡蝶的身上,只见他举起拳头就对著胡蝶走去。
客栈中的人紧张的观望著虽然胡蝶替他们这些长久被欺压的人出了一口气,可二爷生起气来,他们也不敢出声只能在心中替她捏一把冷汗。
“这位兄弟,你就别和这位姑娘生气了,打女人不是大丈夫当为之事。”一直没开口的粗衣男人这时倒出了声。
“你是什麽人,管得了我叶二爷的事儿?识相点的就给我站到一旁去,不然叶二爷我的拳头可是不长眼的。”说著,拳头也跟著挥出去。
正当大夥要为胡蝶惊叫出声,都还没有看清楚究竟发生什麽事时粗衣男人的手已扣上叶二爷的手腕。
“二爷,这儿是食馆!这般吵闹总是不妥的,您是有量之人,就别跟个小姑娘一般见识。”粗衣男人一派温和的说。
叶二爷看对方一脸清秀斯文样横竖看来都像是个白面书生,可怪的是被他扣住的手腕却怎麽也动不了,若不是这男人有什麽怪异的招数!便是他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当——当然!我——这个人一向不爱记较,不过是个女人。”叶二爷几乎是咬著牙把话给说出口。
可全客栈的人都不明白叶二爷和粗衣男人暗中较劲的事,只道是叶二爷怎麽突然转性,纷纷不可置信的相互交换疑惑的眼神。
“在下就知道二爷是个明白人。”粗衣男人脸上仍是一派的谦和说著,便轻轻放开手。
“好样的就留下个名来。”叶二爷连忙把手缩回来,想发飙又不敢的瞅着他。
“我姓易单名醒。”男人回答完後就重新回到他的位于,吃了起来。
“易醒,好!我记住了。”叶二爷撂下这话後,像只夹着尾巴的狗一样跑了,在经过胡蝶身旁时,还不忘恶狠狠的瞪她一眼。
胡蝶存心想气死叶二爷,故意对他扔了一个鬼脸,然後一脸兴趣盎然的坐到易醒的对面。“谢谢你了。”
易醒放下手中的碗,起身留了块碎银在桌上,对著胡蝶说:“别谢我,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早一点离开这儿,等一下他一定会再带人回来的。”
也许是“晓梦由来最易醒”,当叶二爷问他的名字时,这样的字眼一下子浮上他的心头而他顿时由庄晓梦变成易醒。
有个化名也好,一入京城,就是百味轩的地盘,虽然庄晓梦这名字已消失好些年,但只要有一个人记起那三个字,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麻烦。看来他暂时就叫易醒好了。